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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5504-中国人三书-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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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很少有人告发作恶的罪犯。一部分原因是没有钱去告状,另一个原因是害怕案情公诸于众惹人注意。许多的通奸案一般都私下了结,第三者会遭到一大帮人的毒打,依据的是中国人最熟悉的原则:“人多势众”。这个人的腿可能会被打折,有时是胳膊,而被人用生石灰弄瞎双眼是更普遍的情况。    
    我就知道几个这方面的例子,这类事情一点也不少见。有一位聪明的中国人,因为不了解西方人的思考方式,当听说外国人抗议这种极为残酷的做法时,毫不掩饰他的惊讶说:“这种处理方法在中国已是‘非常宽容’的了!”就像他自己也仅仅残废而已,实际上早应该被杀死了。    
    小叔子离家多年,在外头惹了事,被人用生石灰弄瞎了双眼。做嫂子的对他说:“你凭什么老是到我家来吃饭!我们这儿没有你住的地方。要硬的有刀,要软的有绳子,你只配要这些东西!”这是一位无法医治的盲人偶然告诉我的。他说,如果有希望治好,他还是想恢复视力,看到一丝光明的;如果没有希望,他暗示说,无论“硬的”,还是“软的”,都可以解除他的痛苦。我们很少听说这类暴行的受害者能告官成功的。对他们不利的证据已经压倒了一切,而且官员们十之八九认为他们活该,罪有应得,甚至还应该加重惩罚。即使他打赢了官司,处境不但不会有所改善,只会变得更糟。因为那样会让他的邻居会更加愤怒,那时,他的性命也就难保了。


《中国人的气质》缺乏同情(4)

    中国人在生活中很少重视人的价值和人的尊严,尽管他们在宗教上把人奉为神灵。在中国,因为人口众多,而且经常濒临无法生存的境地,偷窃就成了最令人愤怒的罪恶之一,对社会来说,是一种仅次于谋杀的严重威胁。    
    在一次赈济饥荒的活动中,一位发放救济品的人,发现一位成为盗窃狂的妇女像疯狗一样被锁在石磨上,已经精神错乱。如果一个人被看作是小偷,或者因为某种原因而被公众唾弃,那么他很有可能会在简单讯问后被公众处死,这和早些年弗吉尼亚治安维持会的做法几乎一样。有时候是被用刀刺死,更多是被活埋。这种情况被人形容为“吞金”。无疑,这是一种非常残酷的做法。    
    我就认识四个差点被这样处死的人。其中两个是已经被捆了起来,一个是已经挖好了坑,后来因为族人中一些长辈的干预才没有被活埋。另一个例子发生在我很熟悉的一个小村子里,一个年轻人精神有问题,这点人们都知道,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恶习难改的贼。他本家的一些人仅仅和他母亲“商量”了一下,就在村口的小河上砸了个冰窟窿,把他捆紧,塞了进去。    
    在太平天国起义运动最风起云涌的那段时间,各地的人们都很紧张。于是,看到生面孔,一旦被怀疑,就会抓起来,遭受严厉的盘查。如果不能交待得使抓他的人感到满意,就很难走得了。在距离检查点几百米远的地方贴着告示,上面写着将近二十年前发生的两件惨事。当时,官吏们发现自己的执法能力有限,于是就公布了一个半官方的告示,允许百姓捕捉所有可疑的人。    
    一次,村民们看到一个骑马走来的外省人,于是上前盘问。外省人无法说清楚自己的来历,而村民却又在他的行囊中发现好多珠宝,于是断定是偷来的,所以就把他捆了起来,挖坑活埋了。这时候,他们又发现一个人惊恐地从田野跑过,因为有人怀疑他是窃贼的同伙,所以他也被活埋了。    
    有时候,陌生人还会被迫挖活埋自己的坑。在无法无天的时代,所有的人都会变得胆大妄为。一些老人回忆说,那时候,像这类事数不胜数。1877年,爆发了一场不可思议的剪辫运动,中国的大部分地区都被极度恐慌的气氛所笼罩,许多有嫌疑的人都被活埋了。当然,这样的恐怖时期,在一定条件下,所有民族都有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我们也不能太苛求中国人。    
    中国人缺乏同情的最突出的表现是残酷。一般他们认为,中国的穆斯林比他们自己更残酷。尽管可能真的是这样,但了解中国人的人,肯定都认为,世界上几乎没有任何文明国家在对别人的痛苦漠然置之这一问题上,能与中国相比。    
    就拿孩子来说,虽然他们在家里无所拘束,但是从他们上学之日起,这种宽松的日子就结束了。《三字经》是中国最常用的启蒙教材,这本书有一句话,叫:“教不严,师之惰。”    
    老师的性情与学生的天资都会影响老师对学生的态度。不过一般情况下,老师对学生的教育通常都很严厉。我们曾经见过一个老师教学生掌握写应试文章的秘诀,但是学生没能做到。于是被老师惩罚,他的样子就像是刚刚跟人打了一架,头破血流的。老师一发火,学生就要挨骂,这是常见的事。此外,这些不幸受罚的孩子还会受到母亲的责骂,甚至毒打。一位平时拿孩子出气的母亲,遇到特别刺激时,会更残酷地对待自己的孩子。    
    中国的刑法制度也体现出了中国人同情的缺乏。因为有一些不合法令的做法是得到社会习俗的认可和支持的,所以很难根据中国的刑法来判断哪些处罚是合法的,哪些处罚又是不合法的。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的是竹杖行刑时的数目。    
    一般实际执行的数目会是法律规定的数目的十倍,甚至有的多达百倍。我们还没来得及公正地评价中国人对囚犯惨无人道的严刑拷打。在像《中央王国》或者《胡克游记》这类有关于中国的优秀著作中,你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事例。    
    《胡克游记》的作者提到,他曾亲眼看见一批囚犯手被钉在囚车上,押往衙门,只是因为差役忘了戴脚镣。囚犯平时会受到蓄意的残酷折磨,仅仅因为他没有钱来打通关节。    
    可见,中国人虽有“心肠”,却肯定没有“慈悲”,这是最有力的证据!几年前,上海的报纸报道了这样一个案子,说的是两个老囚犯向一个新囚犯敲诈勒索,索取“孝敬费”,于是地方官员判他们重打两、三千大板,然后又用铁锤敲碎他们的脚踝骨。中国有谚语说:宁愿死在地狱里,也不活在衙门里。看了这些例证,相信你不会对这句话感到奇怪了吧?    
    韩因章(HANYINZHANG)先生是一位在美国学习法律的中国留学生,他曾在一家重要的宗教杂志上发表过一篇论文,论述中国法治。前面在讨论中国人“不紧不慢”时已经引用过这篇文章。该文认为中国人并不把自己的刑罚看作是残酷的。我们对这种观点很不赞同。要知道,他们是中国人,他们的法律、习俗也是中国人的。如果不在个人权利方面进行彻底改革,中国人的刑罚也许永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改善。    
    上文中,我们写了一些出人意料的见解,为了给这些见解提供一个可靠的事实根据,下面摘录了1888年2月7日北京《邸报》上的一段译文:    
    “云南总督报告,该省的一些农村,流行一种可怕的陋习:抓到偷粮食的人,要活活烧死。同时,还强迫他的亲人书面表示同意这种做法,并要亲自点火,以免日后归罪于他人。有时,只不过是因为他折断庄稼的一个枝茎。有的是出于怨恨,于是就凭莫须有的罪名,把敌人置于死地,乍一听,这种残酷的做法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它也曾助长了云南的叛乱。政府一直努力铲除这一陋习,至今仍未成功。”    
    几年前,中国当地的报纸还曾对福州附近的一个地区,强迫寡妇自杀殉夫这一恶习作过详细的报道。当地人先是逼迫寡妇自缢,然后焚烧她们尸体,之后建造一座牌坊来纪念她们的贞节!政府不断努力阻止这一残酷的做法,除了个别地方一时奏效外,基本上徒劳无功。    
    中国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政治家认为需要建立陆军、海军和兵工厂。外国友人认为中国需要货币、铁路和科学指导。但是,假如深一步分析中国的情况,难道它最需要的不是更多的人类的同情心吗?    
    它需要对儿童同情,这种同情,十八世纪以来已经获得长足发展,并深入人心。它需要把人当作人来同情,需要懂得仁慈之心就像天国的甘霖一样,既降临于祝福者,也降临于被祝福者。这种神圣的情感被塞内加称为“人类的不幸”,只有它才能使人最接近上帝。基督教培育的仁慈之花,要一直等到开满全世界才会停止。


《中国人的气质》社会风波(1)

    中国是一个人口稠密的国家,人口众多的一个大家庭挤在一起居住,难免会发生口角。如果你问你的邻居:“你家里有多少人?”他回答:“一二十口吧。”    
    假如你接着问:“所有的东西都是公用的吗?”最常见的回答是:“是的。”    
    这样的一个大家庭,一般有三四代人,有十五或二十口人,全靠一个商号或是一块土地的收入过日子,所有的收入归家庭公有,所有家庭成员的消费也由公共财产来满足。兄弟们贡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齐心为大家庭奋力劳作,而家庭里的另一主要成员妯娌们却勾心斗角,很难团结地生活在一起。她们当中最常见的是,年长的欺负年幼的,年幼的嫉恨年长的。每个女人都在竭力说服自己的丈夫,自己是在这个大家庭中最吃亏的。    
    孩子们是造成家庭不和睦的常见原因。哪个社会能承受这种生活条件下的压力呢?西方国家秩序良好的家庭也不是完全没有矛盾的,更何况家庭组织复杂而又严密的中国家庭呢?    
    人与人之间,就像人们做事总会有不同的动机和兴趣一样,存在着很多的分歧。钱财、粮食、衣物、孩子,甚至往日的口角、鸡零狗碎的小事,都可能导致纠缠不清的争吵。    
    汉语中有个很难理解的词,一般表示的是发脾气的意思,英语中委婉地译为“愤怒的物质”,这个词就是“气”。对于中国的哲学和现实生活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概念。一个人愤怒了,气就产生了。中国人认为,这种“愤怒的物质”和人体系统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强烈的愤怒可以导致各种不适,如失明、心脏功能衰退等等疾病。    
    中国大夫问病人的第一个问题通常是:“什么事又惹你生气了?”而在中国的那些富有经验的西方医生也相信,气的确会导致中国人所说的那些疾病,下面的这个例子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一个生活在山东中部山区的人,有一个老婆和几个孩子,其中两个孩子还很幼小。1889年10月,他的老婆死了,这使他感到非常生气,据他解释,是因为他不知道怎么照管几个孩子,并不是因为他特别依赖老婆。一气之下,他抓起一把剃头刀,在自己的肚子上狠戳了三个大口子。朋友赶来用棉线把伤口缝了起来。六天以后,这个人又生气了,于是撕开了伤口。然而这可怕的伤口最后还是愈合了。六个月以后,他已经能够步行几百里到一家外国医院去接受治疗。伤口大部分已经长好,只剩下一个小瘘管,但是肠子的功能已经紊乱。这也是我们前面说的中国人富有生命力的一个典型的例证。    
    大声喊叫地命令或者批评别人,是中国人一个根深蒂固的习惯,看起来很难彻底改变。对中国人来说,几乎不能接受用正常的语调规劝别人,或者不时停下来,听一听对方的回答。他没有办法让自己不喊叫,非插嘴不可。毫不客气地说,就像一条兴奋的狗,非得叫几声才行。    
    中国人的骂人技巧已经在东方人中属于登峰造极的境界。争吵一开始,骂人的话就像污水一样喷涌而出,其刻毒与持久,会让人不由地想起伦敦毕令奇街的卖鱼妇。    
    在这方面,英语望尘莫及。就像两根电线一接触就会产生电火花一样,任何细微的摩擦都能引来滔滔不绝的辱骂。而且不分何时何地,不分男人女人,不分哪一社会阶层,情况都是一样。    
    人们普遍抱怨女人骂人比男人更恶毒,持续时间更长久。有道是:女人不裹脚,舌头利如刀。孩子呀呀学语时,父母就会教他们用土话骂人,自己被孩子骂甚至还是他们最大的乐趣。骂人广泛地存在于社会各阶层中,已经成为中国人的第二天性。文人及各级政府官员,甚至最高层官员被激怒时,也会像他们自己手下的苦力一样随意骂人。普通百姓在街上相遇,表明他们之间关系的亲密的方法竟然是以骂人的话来打招呼。    
    西方人骂人,重点不在声音的高低上,他们声音往往不高,但能令对方痛入肺腑。中国人咒骂时如果声音不高的话,对他们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了。英语中的诅咒就像带翅的飞弹,而中国人的诅咒则是肮脏的皮球。他们骂人的话大部分被视为一种咒语。    
    一个人发现自己家田里的谷子被人拨了谷穗,就会在村子里高声喊骂那未知的贼(尽管一般都有怀疑对象)。人们认为这么做至少有两个作用:第一,告诉众人,他已经发怒了,骂人对他来说就是一种发泄。第二,可以防止被再次被偷。    
    理论上偷东西的人就在暗处,是可以听到对他的诅咒的,虽然也许没有人发现偷盗者是他,但是他并不能保证被偷者确实不清楚是谁干的。这样的话,这种大庭广众下的谩骂实际上就是一种正式警告:他已被发觉或被怀疑,以后最好不要再做。这样做也是为了暗示,假如失主被激怒,他会采取报复。这就是中国人骂街的理论。不过他们也坦率地承认,这样做不仅不能防止被偷,而且也无法防止不再次被偷。因为在众多的人当中,小偷不一定知道自己被骂了。    
    相比较而言,女人比男人更喜欢骂街,她们经常爬到平房顶上,扯着嗓子一连几个小时地叫骂,直到喊破嗓子为止。一个有社会地位的体面人家,如果能够制止,是不允许出现这种情况的。但是妇女一旦被激怒,是最难约束的,这就和其他地方的情况一样。    
    一般来说,很少有人注意这种骂街,或者说是根本没人理睬。有时会看到屋顶上一个女人正在叫骂,或者是巷口有一个男人在叫骂,他们已经骂得面红耳赤,周围却一个人影也没有。倘若天气很热,他(她)还会在拼命叫骂一阵之后,挥着扇子休息一下,接着再继续叫骂。    
    吵架吵到一定程度,不动手中国人是不会收场的。在欧洲南部旅行的英国人发现,拉丁民族十分奇怪他们打架时,要拳头从肩膀处击出这一习惯。中国人和拉丁民族一样,他们也没学过拳击,即使学过,也是不伦不类。他们生气时,吵架吵到极点,就会争斗起来,争斗的方式是抓对方的辫子。他们打斗的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抓住对手的辫子,尽力扯他的头发。在仅有双方参加的争斗中,如果双方没有其他的武器,那么,他们的“战斗”十之八九就成了一场扯辫子比赛。    
    中国人的争吵,就是一场对骂比赛。除了有可能把嗓子喊破外,没有什么严重的伤害,他们比的只是声音的高低,旁观者很少有火上浇油的。我们看到,也正如我们所期望那样,每当“战斗”发生时,很快就会有人挺身而出,充当和事佬。通常是有两三个人,他们会将交战的人拉开,并且好言相劝。    
    但是一旦交战的人发现自己处在和事佬的安全保护下,就会骂得更凶。当然他只是表面上的更凶,心里却很谨慎地看对方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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