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5-维以不永伤-第2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留给我将近十万字不分章节的手稿,无论如何我也无法把这些散乱的文字排成稍显通畅的一本书。我打算在明天见到她之前重读一遍以作了解。这些文字与其说是调查研究的成果,还不如把它当成主角是杜宾的一部短篇小说集。虽然马女士用不同形式来写这么多的故事,然而仔细阅读你可以发现,这些都在杜宾所终结的十几种文体之内。我筛选了一下,其中有一篇是涉及他和毛毛的故事。我还不能确定这件事的真实程度,我想我该先摘录几句列在下面,以飨读者。
你回你爷爷家?她问我。
同马女士的大多数故事类似,这一篇没有标题,没有明显的背景。故事发生的地点和时间往往都是隐藏在后面的对话里的。第一句话便出现两个人物。她明显指毛毛,而我自然是杜宾,也就是马女士模仿的叙述者。我们再找一下毛毛说的第二句话。
刚才还过去一辆呢,我正在学校里,怎么跑也没赶上。
这句话隐藏了三条线索。一、他们在等公共汽车。二、这是放学时间。三、毛毛向他交代刚才的事表明他们是偶然遇见的。
那我们就得再等十分钟了,我说。
冻死我了,据说今天要下雪呢。第一场啊,她对我比划着,够让人兴奋的了。
时间大概是秋末或冬初,不过看起来这要取决于今天能不能下雪。
车来了!我叫道,抓着她的手臂向前走。
人太多了,根本上不去。她抱怨。
到现在为止我还看不出用第一人称叙述的益处所在。接下来的对话纷杂且琐碎,只交代一件事:他们决定走回去。似乎马女士还没有掌握用对话来讲故事的技巧,不过这考验了读者的耐心。细心的人们总能在乱石中找出光芒四射的金子。像第二页的几句对话:
你在撕什么呀?我问她。
她把碎的纸片攥在手里,然后在空中摊开掌心,纸片向身后吹去。下雪了,她说,多像啊。
不要了?
嗯,她点着头,都是些无聊的情书。
收到的?你真够幸福的。
喂!
干吗呀?
为什么我收不到你的情书呢?她停住脚步望着我。
我写过的。我低声说,声音小得自己都听不见。
我们认识几年?我伸出双手都数不过来。
我告诉她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的。
是啊,为什么十多年你都不写一封?而你们班的那个只有两个月就写了七封给我。
我写过的。
她冲我笑了笑,仿佛是在嘲笑我的懦弱。你知道吗?我想好了,我决定在收到他第八封的时候就义无反顾地爱上他。
我真的写过。我也写了七封,而且都已经送到你的手中,不过你刚才把这些撕碎了,你说这看上去像漫天纷飞的雪花。
你看呀,终于下雪了!她叫道。
我顺着她手指望去,几片雪花从空中飘落。晶莹,洁白——
后面的我就不抄在下面了。故事在马女士精心描述的一片雪色中结束了。整体看来小说叙述得有些含糊不清,可能是失去了双引号的缘故,分不清是独白还是对话。但是如果她所讲的都属实的话,至少可以将毛毛和杜宾如何相爱的那一片空白衔接起来。
第二天我按照以前她来信的地址找到了她家。门上贴了大红喜字,地上全是扎破的气球。“是我女儿刚刚被接走。”她情不自禁地抹着眼泪,把我当成被邀请的客人了,说,“他们去贵福地了,我不愿去,只想呆在家里静静,想想这三十多年。”
“是啊,时光匆匆。”我对她微笑着。
“你不去?”
我摇摇头,掏出我们以前的通信,说,“我是杜宇琪。”
“啊?”她显出那种夸张的惊讶。她开始挥着双臂走来走去,不是对我的意外到来感到惊讶,而是对自己在一天里碰到那么多想不到的事情感到无法理解。
“我是来对您表示敬意的,感谢您对杜宾作品的研究做了那么大的贡献。”
“我早就不去想他了,他耗费了我大半辈子的光阴,”她坐下来说,“好像我把我知道的那些都写下来送人了吧?”她努力回想着。
“送给我了。”
“对,我想起来了,我这儿还有你的信呢。”
她回到屋里将一打信件翻出来,“这几封是你的,”她说,“别再问我什么了,我知道的已经都给你了。”
“谢谢,那些对我确实有很大帮助。我只是想知道,是什么使你产生去研究杜宾的念头呢?”我说,同时双手合拢接过她抓来的一把喜糖。
“从看了他的第一本书之后,叫——”她仰头想着。
“《维以不永伤》。”我提醒道。
“对,我身边没有一个人读过这本书,我那本也不是买的。”
“别人送的?”
“不是。我那时在北京上学嘛,我记得好像有一次我一下车大衣兜里就多了这本书。”
“应该是杜宾趁乱时塞进去的,因为《维以不永伤》的初版很糟糕,只印了三百本还没卖出去,他就想了这么一个法子让别人也能读到这本书。”
“这些我后来都知道了。要知道我研究他三十年了。”
我告诉她我打算写一本杜宾的传记,现在正写第二章。
“想法不错,”她嗑起瓜子来,“我一直想写他,所以毕业后就要求调到长春工作,试图将他小说里的影子与他本人重合在一起。不过后来我意识到自己的才能不够,就放弃了。”
“不过你们的努力并没有白费,杜宾已经成为一位大师级的人物了。”
“是吗?”她充满疑惑地看着我。
“他的小说已经译成了十七种文字,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人在阅读他。”
“不可能。”她并不相信。
“这是真的。”
“你们打算在他的传记里就这么写?”
“当然,如实地讲出来是我的责任。”
“你不觉得你的小把戏很愚蠢吗?”
“愚蠢?”我不明白了。
“我比你先想到这主意的,”她冷笑着,“杜宾是否成名了我和你一样清楚。你骗那些外行人行,可别骗我。”
“我没想骗你。”我辩解着。
“我知道你的小把戏,杜宾现在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她指着我说,“但你,想在传记里把他写成无人不知的大师。这样一来那些无知的读者就想知道杜宾是谁而疯狂地去购买他的小说。这确实是让他迅速成名的好方式。”
“你说你以前用过?”
“没用!我不想用。你仔细想想,如果杜宾想拥有金钱和荣誉的话,我敢保证以他的文学功力他会比你做得更好。但他没做,为什么?如果你真正全心全意去阅读杜宾的小说你就会发现,在他的世界里,只需要一个宁静的创作环境,其余的金钱、名声、荣誉什么的,没有丝毫的意义。”
第三部第9节 长春之行
随着与她的告别,我结束了我的长春之行。我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在第二遍誊稿的时候将上述对话删掉。我承认在前面我所讲的有些不是事实,然而我能担保的是我采访的每一个人,他们所说的话都是原封不动地呈现在读者面前。我可以不去写某一句话,但如果我写了,就一定是这个人亲口告诉我的。
长春是我走访的第一站,在这里我完成了传记的第二章。这半个月的走访比我预想的要艰难许多。为了写出传记接下来我必须沿着杜宾的踪迹探寻下去。我无法确定这本书是否还值得接着写。或许马欣阳女士说得对,放弃这愚蠢的工作,去做些实质性的事情。譬如我应当将我和我父亲将近三十年的通信整理一遍,将他那几本湮于时光之流的小说重新请人写序再版,而不是写这本近乎吹捧的传记。
就让本章在这里收尾吧,让本书也就此结束好了。总之我已无力再去续写第三章。
2。2。15
或许我本就不该那么冲动地和她跑出来,或许如果我想逃离此地的话就不该再拖着她。我没有钱,我没法让自己活命;而她有,她能使我们两个人都衣食无忧。理由,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目的,怀着卑鄙无耻的目的。她在喊我,我听到了,回家吧,回家。看完这场电影我就回去,回去洗个澡,睡个好觉,对着他们说:“我回来了,今天学校晚上加课了,所以迟到了点儿。”语气平常得就仿佛刚离家一小时而已。
“有火吗?”我回到座位上,拍拍旁边的人。
他点起火,我叼支烟凑上去,烟点着了,他却迟迟不松手,在火中观察我的脸。
“你叫杜宇琪?”
我没说话,将烟一口气吸下去,直到窒息,我咳了起来。
“那女孩是找你的。”他把火机收好,“没错,就是你。”
“你记错了。”
“屋里就这一个女孩,我记不错。这几天她是和你在一起来着。”
“你还有烟吗?我的烟太呛了。”
“有。”他抽出一支递给我,“想甩她?”
“还不至于。”
“她来找你,你不敢承认。”
“我敢的,只是不愿。”
“我看她对你感情挺深的。”
电影结束了,屋里渐渐响起说话声,都是听不懂的方言,还有后排的呼噜声。“老板!换片!”他向门外喊道,然后转回来,“一个女孩肯跟你到这种地方就说明一切问题了,外人也看得出来。”
“什么牌子的?味儿挺柔的。”
“你怕丢人。”
“什么?”音乐突然响起来,我看了一眼电视,一部日本的《露水鸳鸯·五》,“前四集什么样?你看过吗?”我问。
“我说你怕丢人,”他继续接着刚才的话题,“当那么多人的面被找出来你觉得很丢人,是不是?”
“是。”我承认了。我捡起背包挎在右肩,抓紧钱箱,站了起来。
“打算出去?”
我又看了一眼电视,那个男主角在往一丝不挂的女友身上抹冰激凌。离开吧,群体堕落地带,我想,不回来了,再也不回来了。
“大半夜的,你去哪儿?”他侧过腿给我让路,“去哪儿?”
“我去买个火机。”
9。4。17
她又来了,一定又到十二点了,已经连续半年多了,她比闹钟还要准时。她挨家挨户地捶门,直到门被打开为止。这一次她会说什么,地震?洪水?“起来!快点儿,都给我穿好衣服躲起来!”她对着每一扇窗户叫喊,“我们就要被轰炸了!”夜夜都是这样,我们在不安的睡梦中惊慌醒来。没有人敢不给她开门,如果里面的人不出来,她会一拳打碎窗户上的玻璃,完全不顾沾满碎片和鲜血的手,再去击碎下一户敲不醒的人家的玻璃。
“我是来救你们的,听见没有?”她疯狂地吼着,我女儿扑到我怀里再次被吓哭了。我丈夫怒气冲冲地跑出去,却不敢对她的嘶嚎回应一言一语。他转回身看着我,那无辜的表情仿佛是在告诉我他不是懦弱,不是胆小,只是不屑于理会那个女人。“窝囊废!”除了这一句我真骂不出了。我心里明白,我丈夫跟她有一腿,不单是他,这胡同所有的男人都跟她有一腿。她是个贱女人,随便哪个男人都可以和她上床。以前我丈夫三天两头就往她家跑,不过这样也好,比跟外面的野女人厮混强得多了。我跟她在意什么,她根本不配我来担心,像她那么放荡的女人,即使和一百个男人上过床,也不会影响一个男人的家室。
我们都知道她女儿死了,我不会同情她的,别人也不会。谁都知道女儿是被她逼死的,那天晚上她对自己的女儿发疯呢,人人都听到了,那声音哪像是对自己的女儿,倒像是对充满仇恨的冤家叫喊:“滚!滚!滚!”就是这样,打从她搬过来,她女儿还小的时候她就像个恶魔一样折磨她女儿,等女儿长大了不服她管她便折磨领进家里的那些男人,现在女儿死了,她又开始折磨我们了,弄得我们一到夜晚就不敢睡觉,看着外面飘落的树叶守到十二点。
我早都说了,她是成心的,像她这种人是不可能失去理智的。但是他们不信,他们想尽办法找到她原来的丈夫,让他管一管他这个过去的老婆。可怜的男人啊,他强忍着失去女儿的悲痛把她送走了。你看,和我说的一模一样,她一点儿病也没有,不出半个月她就大模大样地回来了。大家都以为她的病治好了,还为她高兴呢,不是,不是这么回事,第二天晚上她又和往常一样敲我们家的门。此后人们就不再有办法了。
“呜……梆!”她拉着人就往屋子里闯。“回去睡觉,”隔壁那个小伙子走出来了,“赶快给我回去睡觉!”我知道他和那女人也有一腿,他还只有二十岁哪。
“别冲我喊,忘恩负义的家伙!”她说。
“回去!”他手指顶着她的额头说,“小心我揍你!”
“打女人呀,来呀。”她向前走着说,“你打我?我杀了你!”
啪!他给了她一个嘴巴。此时他的手指开始发颤,他害怕了,“回去吧。”他的话音显得有气无力。
“我杀了你!”她发疯了,双手向他的脖子掐去,人们越拉着她的手臂她就越用力。小伙子脸被憋得通红,舌头伸到外面。他真会被掐死的。
当!她松开手,回头看了一眼就倒下去了。小伙子靠在墙角大口喘气,他母亲举着椅子一动也不动。
“死了?”有人问道。
“没什么大碍,昏过去了。”那个老中医摸着她的脉说,“扶到屋里,休息一下会醒的。”
“然后呢?”小伙子缓缓问道,“她早晚要杀了我。”
“交给她丈夫吧。”老中医说。
“他没有丈夫。”
“不是,就是那个张局长。”
7。2。19
很多年以后,从我年迈的舅妈那里我才知道我表哥杜宇琪在毛毛出事的第二天便逃到了上海。将近三十个小时颠簸的旅途他一直处在睡梦之中。要不是列车员在终点唤醒他的话,他似乎会一直沉睡下去,直到火车把他载到世界的尽头。
火车在午夜终于驶进了比白昼还要绚丽的夜上海。他望着繁华的街道、明艳的灯光以及熙熙攘攘的人群忽然生出了同他三年后在北京上学时同样的感受——对自己的未来和前途彷徨无措。他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哪里,做什么,如何才能听懂外语一般晦涩的上海话。他背着硕大的行李包漫无目的地走着,在路人稀少的街道他像无处容身的醉汉一般放声嘶吼,摇晃地走着类似伸长的弹簧那样的折线。就这样他从南京路一直缓缓走到外滩。听着静静流淌的江水和远处游船的汽笛声他在江边愉快地坐了几个小时。他的心随着击起的浪花以及鳞片般的水光起伏不定。当他发现天色渐明时他开始害怕见到外滩卸妆后的样子,于是他像一个天亮前必须消失的孤魂一般匆匆往回奔跑,以至于他还没有见到上海的阳光便离开了那里。
后来我舅舅带着我舅妈也曾来到过这里,在上海他们已经没有颜面将自己的问题说出口:他们在找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