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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岳村政治-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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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此来理解这种历史性变迁。因为,这些文本资料已经凝留了记载者的判断和思考。对此,英国学者王斯福有过这样的评价:“自梁启超以来,中国的学者们大都是通过各种记载文本来看待乡村生活的,而这些文本传递着一种筛选出来的观点:一个知识改革精英认为乡村应该怎样的。甚至于当这种观察(如毛泽东的观察)是建立在对农民生活的经验调查的基础上的,它仍只是一种高度有选择性的观察,因为它是在整个无产阶级革命战略中加以解说的”'37'。
  为了获得现代乡村社会真实的信息,我们还进行了大量的以记录现实乡村社会政治行为的观察性活动。这些活动有人物访谈,实地调查,参与性观察,并采取多式样的问卷方式来获取相关数据。
  四、有关说明
  规范的体例是一部学术著作所必须的。这种体例需要说明文章的表述逻辑、概念体系和检验方法。其中,表述逻辑是有关文本结构安排'38';概念体系是对报告的重要概念的界定;检验方法是有关理论和事实的特定验证手段。
  1。表述逻辑
  本书除导论外,由正文、结论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正文共分四章,主要内容有:
  第一章,是对中国传统乡村社会政治特征的分析。我们分别从“传统乡村和乡村传统”、“皇权和保甲制度”、“族权和宗族组织”、“绅权和士绅统治”及“土地、赋税、文化和乡村控制”五个方面来表述这样一个观点:在传统社会,地方政治制度的基本事实是,在成文制度方面,国家行政权力的边陲是县级,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以体现族权的宗族组织为基础,以拥有绅权的士绅为纽带而建立起来的乡村自治政治,其主要原因是这种体制能满足封建王朝对乡村资源的索取。这五个方面的逻辑关系是,“传统乡村和乡村传统”是对传统乡村的时间性界定:“皇权和保甲制度”、“族权和宗族组织”、“绅权和士绅统治”是对传统乡村基本的政治权力和相互关系进行描述和分析:“土地、赋税、文化和乡村控制”则是要回答传统乡村社会自治政治生成的基础。
  第二章,是对民国社会激变时期的乡村秩序的考察。本书认为,民国期间,无论是军阀统治、还是农会组织以及军政时期,总的特征是国家权力强制性地进入乡村社会,强人和暴力是乡村社会秩序的主导性力量。这一期间,地方政制发生重大变化,其中最显著的就是行政权力从县级下沉到乡镇级,乡镇从自治单位成为了国家最基层的行政组织。我们首先从“辛亥革命后的乡村政治”、“农民运动和乡村传统”、“地方自治和保甲制度的重建”、“乡村建设实验和乡镇行政化”四个方面来描述民国时期乡村社会秩序发生的变化,再从“掠夺、兵役、人口和乡村反抗”的角度来分析国家权力下沉到乡村社会的主要原因。
  第三章,分析了新中国成立之后到改革开放前对乡村政治的改造。本书从“农民协会和土地革命”、“合作社运动与乡村组织”、“公社的政社合一体制”、“计划、阶级、户籍和乡村动员”四个方面,分析和剖析了土地改革时期乡村社会组织与权力建构及人民公社时期高度集权型的权力体制与乡村动员的关系。本书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摧毁了封建的乡村社会秩序,乡村社会与国家之间建立了新的联系。国家通过对土地等经济制度的改造和意识形态的动员,建立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国家行政权力冲击甚至取代了传统的社会控制手段,国家权力的下沉,国家及乡村干部通过代理方式实现了对乡村社会权力的垄断。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乡村动员在为国家工业化积累了经济资源的同时,也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
  第四章,研究的是新时期乡村政治的发展。这是本书研究的重点。我们分别从“新时期的乡村改革”、“国家权力与乡政体制”、社区权威与村治结构“、”家庭利益和乡村秩序“、”村民权利与公共参与“及”市场、民主、法制和乡村治理“等角度分析了目前实行的乡政村治体制生成的基础和绩效,具体地研究了国家行政权力与社区自治权力、利益冲突和公共参与之间的关系。本书认为,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的乡政村治体制具有现实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文化基础。实践证明,这种乡村治理模式的确立,不仅能完成国家新时期的目标和任务,对社会稳定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而且改变了建国以来村级组织经济化的进程,标志着村级组织政治化的展开。村民自治这种以个人权利为基础的乡村民主制度,将为中国民主化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积累宝贵的技术经验。
  基本结论,是对正文中已表明的重要观点进行较为系统的说明。本书的基本结论主要有: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过程,是现代化背景下由国家主导的乡村社会制度变迁过程;转型期国家对乡村社会的主导作用,受到了乡村利益结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表现为有限主导的政治模式;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过程,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过程,乡村社会的基本政治主体正在实现从“家庭”到“单位”再到“个人”的过渡;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过程,还是中国传统的权力文化向现代民主权利文化的发展过程。
  附录,即“衡山调查记事”(节选),主要是以时间为线索对这次调查过程和获得的各种资料的具体记录,以及调查中的一些感想,这样做也许并不符合“学术规范”。但我认为,这种有关调查行为的原始记录对一项实证研究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它不仅是有关论文证据可信性的保证,在一定的意义上,它本身就是一份证据,是乡村社会调查中必不可少的“语境”说明'39'。
  2。概念体系
  概念是研究和论证的基本单位,如何选择或建构相关的分析概念,对我们的研究十分重要。特别是由于目前学术界对于本书使用的重要概念存在着不同的界定,要求我们进行必要说明。
  (1)农村、乡村和乡土。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农村”、“乡村”和“乡土”这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没有进行严格的限定,在许多学术著作中常出现混用的情况,有时甚至在一句话中同时出现这三种称谓。实际上,“农村”、“乡村”和“乡土”虽然都是一个地域空间概念,它们所指称的对象具有一致性,即包括了城市以外的一切地域,是相对于城市而言的。但如果进一步深究,这三个概念在内涵上还是具有一定的区别,其指称也有一定的侧重。
  “农村”主要的是一个经济概念,表明的是一种不同于城市的经济活动方式,是与“农业”相联系但并不相等的概念'40'。农业作为一个产业部门是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以有生命的动植物为生产对象,以同自然再生产过程相交织为特点的物质生产部门。“农村”就是与这种农业生产方式直接联系的社会区域。由于近代下商业的发展,加速了其与农业的分化,“农业区域”与“工商业区域”的对应关系也就越来越明显。因此,“农村”这一概念又通常用来指称近现代工商性的城市相对应的“农业性村庄”。
  “乡村”主要的是一个社区概念,强调的是一定社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社区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或社会结构单位,是一个特定区域内社会群体和组织建立的一种社会文化体系。这些社会群体或组织利用这一体系在彼此间建立联系以解决由于居住在一个可界定的疆域内从而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的带有共同性的问题,满足共同的需求。其基本规定性有:按地域组织起来的人口;这些人口程度不同地深深扎根在他们所生息的那块土地上;社区中的每个人都生活在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之中。乡村社区除具备以上规定性之外,还具备以下特点:第一、自然环境对乡村社区的直接支配性较强。乡村聚居点要受土地与人口的支配,总是限定在一定的规模或空间的范围之中,不仅农作物的种植带有地域性,而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带有地缘的色彩。山川形势、交通条件、内部市场等因素也限制了社区的规模,形成一个个村落社区。第二、乡村人口散居在广袤的土域中,人口密度相对较低,人口流动率小,这就造成了乡村社区的封闭性。社区人口的社会生活比较定型,人口的同质性较强,获取外界信息比较困难。第三、家庭是乡村社区的中心。当乡村社区各种正式组织尚不发达时,乡村家庭不仅是经济生活的中心,而且是社会交往、教育和娱乐的中心。第四、乡村社区的成员在心理上比较保守,地方观念和乡土观念浓重。注重家庭和家族的利益,他们的言行中有时带有封建迷信的色彩'41'。
  “乡土”更多的具有文化意义,强调的是与传统农耕文明相联系的社会特性。在中国的古汉语中,“乡土”为家乡或故乡之意。《列子。天瑞》中“有人去乡土,离六亲”就是此意。乡土中的乡是指乡村,土则是指土地,“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42'。它表明了在传统农耕文明中,土地在社会关系中的决定作用。也正是由于现在土地的这种作用有所下降,学术界也就很少再提及社会的乡土性了。
  本书研究的课题是与城市相对应的一定社区范围内的“政治结构”,因此,主要在社区意义上使用“乡村”这一概念。但在引用相关著作时,对原作者使用的“农村”或“乡土”概念所进行的表述也就不再进行说明。
  (2)权力、权威和政治结构。权力、权威和政治结构是政治分析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具有很强的工具特性。这三个概念在内涵和外延都有较为明显的区别,但又具有一定的联系。
  权力是反映主体一客体、命令一服从关系的影响力,表现为对社会资源的支配和调动以及强制性地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43'。任何权力都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但只有由众人构成公共社会时才产生用来处理共同体公共事务的公共权力。由于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公共权力又分为国家形态的公共权力和社会形态的公共权力。简单地说,国家形态的公共权力,就是国家权力,是一种高于社会的合法暴力;而社会形态的公共权力则寓于社会之中,对组成社会的个人直接产生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社会自治权力。
  权威指的是为其他人所服从的权力人士具有的被信任度和能力,依据韦伯的界定,权威可分为三类:神异权威,传统权威和料层权威。神异权威,指的是个人利用创造对众人的福利获得声望,从而具有一定的支配力量和尊严。传统权威指的是某种制度在长期的存在中,逐步获得公众的承认,成为具有象征力、道德和行为约束力的存在。科层权威,其力量来自于正式的官府以及工作单位上级的任命,以行政等级为其存在基础,涉及制度的建制,因此是官僚式的'44'。
  政治结构则表明的是社会群体在政治社会中所处的地位。结构是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分布状态、排列顺序和作用方式,它反映系统的有序性特征。社会结构是在人自觉活动中形成的稳定的联结方式。政治结构是一定社会组织中人与人之间的既定关系,其基本单位是个人角色。“一个角色就是一种规则化的行为模式,它是通过人们自己的和他人的期望和行动而建立起来的,描述一个政治结构也就说明了各种角色之间的联系;每个人各就其位,在这个位置上,人们期望他经常按一定的方式行事”'45'。
  政治结构总是与一定的权力和权威相对应的。政治结构能反映一定的权力状况和权威性质。因为“权力和权威都是社会中部分人对他人的控制能力。尽管权力和权威的表现形式不一样,它们的社会根源不一致,但如果从社会结构的角度看,权力和权威都是一个人社会地位的标志。在中国农村的基层社会中,分析权力结构对于分析社会结构是非常重要的”'46'。
  (3)治理、控制和自治。从词意上来说,治理(Govemmce)具有控制、指导和操纵等含义。作为政治学概念,治理则主要指“统治者或管理者通过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运作,管理公共事务,以支配、影响和调控社会”'47',是公共权力对基层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根据公共权力配置的方式不同,治理可以分为控制型治理和自治型治理。
  控制型治理,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的政治统治方式。就其权力关系而言,是一种科层体制。依据韦伯的理论,“科层制”最本质的意义在于“命令一服从”互动关系的确立。也就是说,科层体制是以服从的持续存在为基本前提的。而“命令一服从”互动关系的建立是与对资源的占有和支配状况相联系的。
  自治型治理,是以一定社区或群体为对象而相对独立地组织起来的公共权力管理方式;按照政治学家戴维。赫尔德的解释,自治是特定的政治框架形成并限制着个人可利用的机会,在这个框架范围内,个人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因而承担同等的义务。这就是说,只要他们不用这种框架来否定别人的权利,那么,他们在决定自己生活条件时就应该是自由和平等的。“‘自治’意味着人类自觉思考、自我反省和自我决定的能力。它包括在私人和公共生活中思考、判断、选择和根据不同可能的行政路线行动的能力。”“制定自治原则,要求我们重新思考国家行政的形式界限与市民社会的形式界限。”'48'按照这种“自治原则”来分析转型期中国乡村社会的政治结构,可以发现两类不同的“自治”,即“乡村自治”和“村民自治”。深入分析这两种“自治”的基础、性质和绩效,是我们理解中国乡村社会政治结构的关键。
  3。检验方法
  检验方法是判定研究成果可信度的手段。一般认为,理论的检验方法有两种:经验检验和逻辑检验。
  本研究在理论上不具有特定的预设性的检验方法。运用一般的逻辑方法可以进行解读和理解。
  本研究运用的事实证据可以质证和检验,但需要按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
  其一,对于社会基本状况的数据,一般都以国家权威机关认定的数据为准。对有多种文本,如有多种版本的地方志等出版物认定的数据,一般以最近的版本为难。对有多种资料认定的数据和事实,凡与近年出版的县志不相同的数据,如不能再进一步核实,均以正式出版的地方志为准'49'。凡是与研究结论相关的数据,均标明了出处,按注明查阅相关文献及档案资料便可以证实。
  其二,关于调查获得的数据,其收集的方法分为两种,(1)设计基本调查问卷表,通过随机取样的方式确定调查对象并由其填写,以了解调查对象的意愿;(2)设计各种基本数据统计表,通过分类取样的方式确定调查对象,在调查者的参与和指导下由调查对象据实填写,以了解调查对象某一方面的真实情况。对上述问卷表和调查表的基本数据和相关信息,均经过认真且符合学术良心及品德的分类统计和分析,以保证有关数据系统化和定性信息定量化。全部问卷和调查表保存完好,以备核查'50'。
  其三,对于调查中参与和非参与性观察记录,虽然事件的本身很难重复,但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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