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弗斯的时间-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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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小时候,我有个玩得很好的朋友,他经常来我家找我玩。。。。。。”林斯说,“他就是被这个高压线电死的。从那以后,我就没有朋友了。”
纪仲年定眼看了他一会儿,淡淡地将目光移了回来,似乎没有再苛责林斯的意思。
“不过你说得对,我确实不怎么喜欢小孩,他们都太闹腾了,”林斯对他嘻嘻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反正我也不能生,我喜欢男人,男人跟男人之间可以用屁股做。爱,但不能生孩子。”
他在认真地给纪仲年科普,虽然带着些恶俗的字眼,但是一本正经,听起来他是真的很想和纪仲年做爱。
——什么姿势都可以,被掐着脖子摁在桌上可以,挂在高压电线上也可以。
纪仲年恐同症犯了,皱起眉头,“你果然是个变态。”
变态就变态吧,林斯不置可否,“你最后还不是变成跟我一样的变态,不对,你比我更变态,每晚用领带将我的手绑在床头,啧啧啧,还咬我脖子——”
“闭嘴!”纪仲年听不下去了,快要被这个有臆想症的变态搞疯。
林变态识相闭嘴,挂着一脸向日葵的微笑,朝他蹦哒两步过来。
他欢脱地站定在布满铁锈的窗前,用手扒着两扇打开的窗门,笑眯眯地瞅着纪仲年看,像在欣赏橱窗里精致的模特。
被盯着看了老半天,纪仲年浑身都不自在,他正想开口骂人,却听见林斯缓缓说——
“纪仲年,好想让你早点喜欢我。”
天上有只飞鸟低空掠过,纪仲年蓦然一愣。
说这句话的时候,林斯的眼神柔和极了,头发被浅淡的夕阳映照着,这张平素爱嬉笑的脸上,竟少有的透出几分认真。
某一瞬间,纪仲年被这样诚挚的神色晃了晃眼。
他的心,毫无由来地随着风微微摆动,似乎真的想要相信这个人说的话,想要早点喜欢上这个变态。
静默半晌,纪仲年很快重拾了理智,又恢复了平时那副鄙夷的嘴脸,“不可能,你早点死心吧。”
这话尽是冷淡。
可林斯却道:“话别说太绝。”
纪仲年只当林痴汉是在疯言疯语,说着一些不过脑的傻话,对他这种结合疯子、傻子、变态于一体的行为,纪仲年早已习惯,眉目间露出不屑一顾的嘲讽来。
他以前遇过不少追求者,但从未有人像林斯这般奇葩,拥有不知从何而来的自信,还有一份类似于打不死的毅力。
林斯朝他爽朗一笑,打了个逗趣的响指,语气可谓自信满满:“信不信由你,我可是手握预言牌的人。”
“少做点白日梦。”纪仲年嗤道。
夕阳渐渐沉入远山,斜切的光线正好搭在窗户的边框上,切割出一条清晰可见的光影线。
二人分别站于明暗处,就像命运注定了纪仲年生于光明,而林斯长于灰暗,彼此看似近在咫尺,其实处于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当中。
他们深深地盯视着对方的眼睛,一个是热情希冀,一个是自傲淡漠。
上帝有时是个公平的小孩,他玩游戏时会在天平两侧放置相同重量的东西,以保持故事能够发展下去——
左边,是一张夹在戏剧中的预言牌;右边。。。。。。则是一个无法被掌控的命运齿轮。
第11章 我要走了
纪仲年是个天性谨慎的人,落难之后,他被迫藏身在环境恶劣的贫民窟里休养生息,看似苟活着,其实从未断绝过跟外界的联系。
每天早上十点,他会准时问林斯借用手机,然后向某个账户发出一条加密的邮件,顺带看看网上有没有纪氏集团的新闻,随时留意他哥纪霄的动向。
林斯猜测,他那封邮件应该是发给魏平的。
魏平是跟了纪仲年很多年的助理,堪称他工作上的左右臂,上辈子纪仲年落难之后,就是靠着和魏平私下联系,才一直保持对集团的关注和对他哥的反向监视。
就目前为止来看,林斯发现事情的走向和上辈子差异不大,当中一些细节他也记不清了,但就总体来看,一切几乎是沿着相同的轨迹发展而去。
他按着日子算了算,纪仲年也差不多要离开了。
*
贫民窟里的人穷,穷人都没什么消遣,所以过了夜晚十点之后,这里到处皆寂静无声,空荡的街上摊铺收尽,杳无人迹。
这晚临睡前,纪仲年蹬了睡在他旁边的林斯一脚,淡淡道:“变态,我明天要走了。”
“啊。。。。。。”林斯茫然地张了张嘴,最后想说的还是没说。
这段时间里,他其实一直做着离别的准备,毕竟上辈子纪仲年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离开的。
“纪老爷你行行好。。。。。。做一回善事,救济一下我这个发春的人好不好?我浑身难受,心里也难受,需要抱抱你才能好。”
林斯将手从被子里抽出来,揽着纪仲年的腰使劲摇晃,就像在摇一棵结满好果子的树,差点把纪仲年的隔夜饭都给晃吐了。
“恶心!”纪仲年骂道。
“就抱一下,不恶心。”
纪仲年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愤怒地曲起手指关节,把林变态的脑壳敲得邦邦直响。
林斯被当成木鱼这般敲,还是坚持不懈地缠着,非要在这最后一晚向他男人讨个抱抱。
在双方拉锯将近一个小时后,纪仲年终于体力不支放弃抵抗,呆滞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而林痴汉则像一条坚韧无比的百年老树根,手脚并用,牢牢地将自己缠在纪仲年身上,绑上个解不开的大死结。
“纪仲年,你会舍不得我吗?”
“不会。”
“你回去之后,会想起我吗?”
“不会。”
“你会记住我这个变态吗?”
“不会。”
三问三不会,在铁石心肠这件事上,纪二少果真从不让林斯失望,他巧妙地将敷衍和嫌弃合二为一,戳得林痴汉的心千疮百孔。
“咱俩都要分开了,你就不能说些好听的,让我高兴高兴?”林斯不甘心。
纪仲年侧头看他半晌,仿若从林痴汉那双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蒙尘的光,类似于落寞,他发现自己的心颤了颤。
嘴巴微张半分,他正想施舍几句好听的,林斯就自我挽尊地抢话了——
“哎不会就不会吧,反正我也习惯了。”
纪仲年咽了一下忽然哽住的喉咙,把要说的话吞了回去。
兀自收回心酸的目光后,林斯滚动两下泪湿的眼珠子,给自己造了个台阶下:“纪仲年,我不知道我们会不会再见。那就希望你。。。。。。以后一切都好,万事顺遂。”
说完,这痴汉竟主动松开了手脚,放过被缠得血液不循环的纪仲年,轻轻叹息一声,融在这寂静的黑暗之中,充满了为爱放手的诗意。
他翻过身去,用被子把自己给裹上了,只露出半个毛乎乎的后脑勺,看起来非常孤独。
纪仲年:“。。。。。。”
他抬了抬手,想去呼噜一把那沮丧的发顶,悬在半空将落未落。
可最终,纪仲年还是将手收回了,连带着小小冒头的同情和怜惜。
破天荒地,他发现自己竟然对一个同性别的人产生了名为“心疼”的感觉。
躺在床上等待入睡的时候,纪仲年回溯这个月的混乱时光,记忆里的片段在脑中飞快地滚动,转眼如白驹过隙。
事实上,除了这次因为逃命而误入贫民窟,他从前未曾来过这个地方。
住在这里的一个月,他见过许多在东城没有见过的世间百态——
有几个孩子分一颗糖的,裹在破布里用砖头敲碎,然后猜石头剪刀布决定谁拿最大的一粒;有一家丧事几家操办的,例如前街那户独居老人死在家里,白事都是几位邻居给凑的。
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贫民窟里滋长许多恶徒,也有些居民们不过是安分守己地活着。正如他们繁华的东城,富豪贵族和高端知识分子遍地,却也有不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垃圾。
而现在,沉沉睡在他旁边的这位林变态。。。。。。纪仲年想,这人大抵也是有几面性。
——贪财、痴汉、猥琐,却也真诚、善良,还有一颗极度惹人厌烦的真心。
不想了,想来也没多大意义。纪仲年也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临别的这一晚,月明星稀乌鹊南飞,似乎别无二致。
他们与贫民窟里的其他人一样,安静地睡在自己的小盒子房里,不吵闹。
如平时那样,纪仲年的睡眠并不深,若是旁边的林斯动了他一根头发,他定能立马醒来,然后一脚把这个变态给踹开。
但今晚,他像是默许了些什么,林斯竟能整个人窝在他怀里睡都没被他发现。
。。。。。。实属世界奇迹。
小呼噜轻轻绵绵,林斯发出浅浅的鼾声,就这样被纪仲年搂着,惬然地做了一整晚的美梦。
第12章 可真够绝情的
在这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里,有辆黑色的迈巴赫缓缓驶入贫民窟,就像潜入这里的造访者,低调无声地停在林斯家门口。
“苟富贵勿相忘,纪老爷,您可千万别忘了鄙人呐!待你打败反派之后,要记得回来找我。”
林痴汉斜斜地倚在门边,时而撩拨头发,时而抚弄腰肢,摆出一副缠缠绵绵与君相送的凄苦相,看得纪仲年脑壳突突疼。
舔狗与被舔者的关系往往是不对等的,甚至是云泥之别。此刻,面对爱慕者的深情款款,纪二少只眸色冷漠,一言似刀,“我一出这里就忘了你。”
林斯:“。。。。。。”
幸好幸好,林变态的心脏早已百炼成钢,他不但没有被打击到,反而用手捂着自己拼命上翘的嘴,娇羞地对着纪仲年挤眉弄眼,“哼,嘴硬心软的男人。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
“。。。。。。神经,我巴不得早点甩掉你这个变态。”
对此等厚脸皮的痴汉,纪仲年自是傲慢和不屑,但他表现的似乎又与他嘴里说的不一样——
眼睛明明都瞥到一边去了,眼角漏出来的余光却不自觉地扫向林斯。
他看见了这痴汉脸上满满的不舍得,明亮黑色的眼眸极为深邃地将他凝视,就像桃花潭水深千尺,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有着什么前世今生的牵绊。
弄得纪仲年这硬如磐石的心忽然软了一下,跟被熨斗熨过差不多。
他还在愣神,猝不及防间,林斯突然一蹦子跃进他的怀里,手脚并用,像只死皮赖脸的树袋熊一样把他给牢牢缠住。
“说你嘴硬还不认,承认舍不得我很难吗?我就很舍不得你啊。快说你也舍不得我!”
“你下来!靠。。。。。。变态,你想得倒挺美。”
场面一度很混乱,纪仲年四肢扭曲面容狰狞,修长的脖子被迫战术性后仰,好端端一位英俊高贵的霸总就这样被林斯逼成了一只鹅。
他使劲扒着林斯的手要将这只鼻涕虫给甩开,以躲避恐怖的嘟嘟嘴攻击,却眼看林斯的嘴离自己的脸越来越近。。。。。。
“纪仲年,要早点回来找我知不知道?我就是你的救命恩人,对你恩重如山,你得涌泉相报,将来带我离开这个穷地方,让我跟着你享福。”
“重死了,下来!”
林斯就像条拔不开的章鱼,黏得纪仲年死死的,还扯着他的脊椎骨直往下坠,令纪仲年面露惊恐的同时,还不得不用手兜住他的屁股,看上去就像抱住一个撒泼的巨婴。
见他俩这般“难舍难分”,前来救主的助理——魏平默默转身,自觉地回避掉老板的艳色私事,两耳不闻身后事。
他跟在纪仲年身边这么多年,从未见过纪仲年和哪个男的走得这么近,就是女人也很少。
现在凭空冒出只“黑马”,说不定,这位被称作“变态”的林先生真能一物降一物,把纪总给治得死死的。
“。。。。。。林斯你能不能改一改这死缠烂打的臭毛病?”纪仲年费了吃奶的力气才把林斯从自己身上扒拉下来。
林斯含情脉脉地看他,“不改,改了就追不上老公了。”
“谁当你老公谁倒霉三辈子。”
“你怎么这样骂自己啊?来,让老婆我亲你一口。”
说时迟那时快,林斯朝着纪仲年一个猛扎,用尽全身力气,火热地扑向前去,对着纪仲年的嘴角就是一个盖章。
“咪啾!”
林斯快速地在纪仲年的唇上留下了一个爱的烙印。
这流氓耍得可谓是值了。
被占便宜的纪二少惊愕了,恐同症彻底被激发。自己是被一个变态给亲了吗?!
他顶着个熟透的大红脸,急忙擦掉自己嘴角上的口水,还扬手给了林痴汉的脑门一个十成功力的巴掌。
“滚!”这骂声震慑整个贫民窟。
被扇脑门的林痴汉丝毫不觉疼,他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嘴唇,乐呵呵地发着骚,心里却不知为何,又开始鼓鼓胀胀地泛着酸。
他像个目送丈夫登上远洋船舶的妻子,注视着纪仲年头也不回地上了那辆车,关门的声音就跟说“滚”的声音一样大。
车后轮扬起漫天灰尘,呛了林斯一鼻子。
“可真够绝情的。。。。。。”他嘴里嘟哝着,心里倒不是真的埋怨。
上一辈子,林斯也曾站在这个地方。
抬头是漫无边际的漆黑苍穹,低头是逐渐驶远的车子,他站在清冷的家门前,目送那不知会否归来的纪仲年。
*
日子仍是要过的。
纪仲年走后,林斯这狗窝忽然显得空荡荡,他一个人住在这冰冷的屋子里,再次将自己活成了一条咸鱼。
他时常会盯着墙上的日历,碎碎念上面的数字,盼望时间能流得快一点。
一天、两天、三天。。。。。。一周、两周、三周。。。。。。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掰着手指头算会快一点吗?还是采一朵清荷掰花瓣会快一点呢?亦或是,钻进被窝里想着纪仲年撸会快一点?
之后的时光里,相思归相思,林斯还是重新振作起来,恢复了他单身青铜汉的生活,每天游手好闲,在贫民窟里晃晃荡荡无所事事。
没钱了就捡几个破烂换饭吃,到池塘边打打水漂当做是消遣。时不时与贫民窟里的混混们扭打成堆,与街上的流浪狗大战一场。实在无聊了,就在榕树头下打打牌,被出千的人坑得一个子儿都不剩。
——纪仲年不在,他好像就没有乐子。
其实对于林斯来说,重活一辈子最不适应的……就是得在这个破烂的贫民窟里生活。
上一辈子,他和纪仲年在一起后,那只傲娇的纪老爷虽然看似对他百般嫌弃,但还是把他宠得跟个掌上明珠似的,林斯住在豪华的纪家大宅里,要什么有什么,只需当个锦衣玉食的少奶奶。
这一朝,重回充满垃圾和垃圾人的地方,实在叫他住不惯。
熬啊熬,日子伴着油烟过。天气已入了初秋,挂在树头的叶子半绿半黄,将掉未掉。
这日,王阿婆提着半袋黄瓜上门,顶着一副笑得不寻常的嘴脸,嘻嘻地找林斯讲闲话。
“阿斯,你家那个帅小伙呢?”
“谁?”
“住你家那个,生面孔。”
之前夏令时节,王阿婆有次路过林斯家,无意间发现藏了个脸生的帅哥,高大英俊,肩膀宽得像一张裁衣板,看上去很适合当孙女婿。
这一入秋,她那孙女就成年了,于是王阿婆迫不及待,眼巴巴地上门来问亲。
林斯将黄瓜在身上擦两擦,直接塞进嘴里啃了起来,咔嚓卡擦的特别爽口多水,边嚼边说:“他不是这里的人,是东城的。早走了,你别想了。”
“啊?”王阿婆顿时愁眉苦脸,拍着大腿叹道:“可惜咯,我还想把我孙女介绍给他。。。。。。”
“省省吧,他有对象了,”林斯活在自己的意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