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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西西弗斯的时间-第4章

小说: 西西弗斯的时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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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睡了,”纪仲年嫌弃地离他远点,仔细检查了自己身上的伤口,所幸恢复得不错,大都已经愈合。
  他拿过林斯的山寨机,登进邮箱里查看一番,发现收到一封简略的新邮件,里面所有文字都加了密,只有他和发件人才能读懂。
  在接收了邮件中的信息后,他给那个发件人回复了一封新的,然后清除所有记录。
  所有这些事做完以后,纪仲年才翻身下床。这一撇眼,就看见旁边那个起不来床的家伙——
  林斯还在赖床,像只大型鸵鸟一样将乱糟糟的脑袋扎进枕头里,裹着张破烂的被褥,将自己缩成一大团。
  他的后颈有一大片皮肤露在被子外面,白皙得有些晃眼,被柔软的黑色发梢点缀得若隐若现。
  纪仲年盯着看了会儿,莫名感到心燥,直接踹了他一脚,“我叫你不要裸睡!”
  被踹到地上的林斯彻底清醒了,身子缠在被子里难以动弹,他顶着个鸡窝头从床边幽幽伸出,脸颊上还浮着两片浅红印子。
  “疼……”
  “疼死你最好。”纪仲年嗤道。
  贫民窟里的这个小盒子房刚被阳光投进了一丝亮色,就又响起了他俩吵吵闹闹的声音。
  “疼死我你就没对象了。”林斯揉揉屁股,又爬回了床上。
  纪仲年:“做什么白日梦,变态。”
  林斯不知道纪仲年这一大早抽的什么风,跟只暴戾野兽似的,骂完人之后还红了耳尖,走路的步姿极其狂躁,哐哐哐地踩向了卫生间。
  *
  林斯这个人,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吊儿郎当,在很多事情上都秉持得过且过的态度。
  唯独事关纪仲年的,他从不马虎。
  见纪仲年身上的伤还未完全康复,嘴唇也因之前失血过多而略泛苍白,林斯心疼得要命,决定要给纪仲年炖些肉汤补身体。
  于是,一向生活很闲散随便的林懒汉,竟从这日起变成了一只勤劳的工蜂,每天一睡醒就去外面做工,就为了攒钱给纪仲年改善伙食。
  他找了个贴小广告的活儿,在贫民窟各家各户的铁门、破墙上刷个浆糊,贴上“办证”、“沐足”、“开锁”等各类牛皮藓,沿路再捡几个瓶子废罐去卖。
  有时他还会去一些工地里搬砖、搅水泥,辛苦是辛苦了点儿,但一天下来能挣得两锅鸡汤钱。
  他用赚来的这些钱给纪仲年买了很多好菜,回家做个炒肉,炖个鸡汤,将伙食消费提高了好几个档次。
  美中不足的是他厨艺不佳,做出来的菜不堪细嚼,色香味一样没有,老是被纪仲年皱着眉头嫌弃老半天。
  日子就这样过了快半月,林斯每天早出晚归,勤劳工作,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程度累瘦了一圈。
  。。。。。。反观纪仲年,却因为林斯滋补的投喂而健康不少。
  对于这些显而易见的变化,纪仲年并非没有注意到——
  每回林斯出去的时候,都是活力充沛能量满满,手里会记得带上一个空布袋。
  而回来的时候,他总是变得蓬头垢脸,面上非常疲倦,但是手里拎着的布袋一定装满了新鲜的肉菜。
  看他这穷酸样,纪仲年蹙着俊眉,“你去哪了?”
  难得被纪仲年主动发问,林斯四舍五入就把这当成是一种关心,自然有点高兴,不过他不想把在外搬砖的事情告诉纪仲年。
  “没去哪,就去外面逛逛。”
  “你该不会是去做贼了?”
  纪仲年这语气不怎么友善,林斯有种吃力不讨好的委屈。
  他放下手里的东西,开始洗手做饭,嘴里还小声喃喃:“怎么换了一辈子,你这张嘴还是那么的不饶人。。。。。。”
  纪仲年枕着双臂躺在床上,闭目养神,耳朵却灵光地听见了他的碎碎念,只是听不懂其中的意思,比方说“换了一辈子”这句话。
  “你说什么?”他问。
  “没什么,我说你这富贵命的少爷,现在沦落到贫民窟里活受罪,我看着心疼,所以想着法子给你改善伙食。希望您能感动感动,嘴上行行好,少骂我一点。”
  这话听上去像在打哈哈,实则多半藏了林斯的真心,只是纪仲年没听出来。
  鲜美的鸡腿被林斯切下来,放在碗里用盐和生粉腌,打算待会儿放在米饭上蒸。
  他切菜的时候姿势有点怪,因为今天在黑砖窑搬了一整天的石头,两条手臂累得酸痛无力,现在就是拿双筷子都费劲。
  坐在床上的纪仲年眼尾扫了他一下,注意到些什么,别扭地开口:“要帮忙吗?”
  林斯贤惠十足:“你等吃就好。”
  这话说完没多久,他手上的菜刀忽然被人从后一夺,林斯惊讶地转过头去,发现纪仲年不知从什么时候站在他身旁。
  “你切个东西都笨手笨脚的,这样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饭。”
  双手残废的林大厨:“……”
  纪仲年看也不看他,直接用手中的菜刀将砧板上的鸡肉切块,刀刀干脆利落,小臂的肌肉线条因用力而绷紧,特别性感漂亮。
  林斯偷瞄一眼,低头抿了一下微翘的嘴角,默默地煮起了汤。
  这顿饭做了将近两个小时,等到饭菜上桌时,两个人已饿得饥肠辘辘。特别是林斯,他除了早上吃了半根玉米,一整天都没吃其他东西,连肚子都饿扁了。
  即使如此,他还是第一时间把鸡腿夹到了纪仲年的碗里,“好吃吗?”
  “一般。”
  “一般你也多吃点,没其它菜了,我穷,只能用这些来喂饱你。”林斯边说边夹了两筷子肉到纪仲年碗里,自己碗里却只有米饭和青菜。
  纪仲年挑剔道:“就你这厨艺,我很难多吃。”
  林斯没好气地嘟哝:“吃我的喝我的,你还好意思对我这么嫌弃?”
  “你大可以把我赶走。”
  这可不行,林斯很不争气地秒变舔狗,“伺候你我乐意。”
  纪仲年冷嗤一声,“为了钱而已,不用把自己说得这么无私。”
  他可还记得,对方之所以愿意收留他,只是为了得到他的那只手表。
  林斯懒得跟他争辩,也懒得替自己做解释,即使把“时间倒流”这件事跟纪仲年说,对方也只会认为他是个脑子有泡的精神病,还不如就认自己是个贪财的小人。
  “是是是,我对你好就是为了等价交换,行了吧?我最贪财,我最市侩。”
  说着自己最贪财最市侩的林斯抬起筷子,将碟子里最后一块肉夹给纪仲年,又夹起一根干瘪的青菜塞进自己的嘴里。
  作者有话说:
  虽然林痴汉真的很舔,但其实这是一个他俩互舔的故事(暴言


第7章 你最后一定会爱上我
  傍晚的暮色泼洒开来,如落叶那般衰败、枯朽,将整个贫民窟笼罩得死气沉沉。
  这天,林斯比往常要早了些回来。
  他一瘸一瘸地进了门,走路的姿势有点蹒跚,手里没有像往常那样拿着新鲜的肉和菜,而是不自然地垂在大腿侧,走两步就扶一下自己的右腿。
  正坐在床上的纪仲年掀起眼皮,漫不经心地瞥了他一眼,又略略收回,余光却无意间发现了林斯腿上的伤。
  目光霎时停住,他淡淡问:“你腿怎么了?”
  “。。。。。。额,摔了。”
  “笨就是笨,走路不看路,这都能摔——”纪仲年落井下石的话还未讲完,就又瞥见了林斯眼角上的青淤。
  很明显,那是一处被人打出来的伤口,哪是什么摔出来的。
  觉察到他的目光,林斯下意识抬手遮住自己的额角,不小心碰到伤处,还疼得皱了皱眉头。
  “今天就不煲汤了,吃清谈一点,”林斯生硬地换了个话题,“我给你做个西红柿炒蛋吧,酸酸甜甜好滋味。”
  他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径直挪到木餐桌前,将之前剩下的一些蔬菜拿出来,摆弄起待会儿的晚餐。
  “你被人揍了?”纪仲年冷冷地看着他。
  林斯心里一咯噔,手里的皱巴巴的西红柿“咕溜”地滚到了桌子角,他弯低身子去拿,腿上的伤还在隐隐作疼。
  见他不答,纪仲年没什么耐心地再问一遍:“我问你是不是被人揍了?”
  林斯背对着他,无声地摇了摇头。
  这变态硬是要装哑巴,纪仲年便下床走过来,直接用手掰过他的脸,“给我看看。”
  林斯没有抬头,硬是被对方的手指勾起了下巴,不得不把整张脸露出来。
  纪仲年拨开他前额的头发,目光冷凝地瞧着,第一次觉得这个变态长得还挺好看,眼睛大,鼻梁高,皮肤摸上去比姑娘还细滑。
  他的视线停在林斯额上的伤处,语气加重了些:“谁打的你?”
  “没人打我。。。。。。”林斯假装毫不在意地讲,“都说了,是我自己摔的,下午的时候经过——痛痛痛!你放手!”
  纪仲年一把掐住林斯的脸,看着那道伤口就觉得碍眼,偏偏这小变态还要撒谎骗他,听着就来气。
  “你说不说?”
  “说说说,我说,”林斯揉着被捏红的脸蛋,眼神幽怨,“就。。。。。。路上遇到一群混混,要抢我钱、抢我肉,我不给,他们就把我揍了一顿。哎呀,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这里治安本来就不好。”
  这事儿说来倒霉,他只怨自己是个死脑筋,在那帮混混对他拳打脚踢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就只有一个念头:护住肉和菜!因为这是要带回家给自家男人的。
  直到被人围殴得快吐血了,林斯才傻乎乎地惊觉:肉菜还可以再买,钱也可以再挣,先保住小命再说。不然。。。。。。可就再也见不到自家男人了。
  虽然平时看起来对林斯漠不关心,但纪仲年倒也没那么铁石心肠,此刻,他看着林斯嘴角的擦伤还有眼角的青肿,开口多问:“知道他们是谁吗?”
  “怎么,你要给我出头啊?”
  “……不要扯开话题。”
  林痴汉得了一点甜头,又开始心花怒放了,臭不要脸地说,“这种事在贫民窟里很常见,习惯就好了,你不用太心疼我。”
  “别动不动就自作多情,”纪仲年戳着他的额头把人撵开,满脸嫌恶。
  作为痴汉界的翘楚,林斯被推开后非但没放弃,还顶着一身臭烘烘的汗凑过去,想偷亲一口纪仲年。
  然而,他被纪二少残忍地一把推开,这力道没控制好,林斯的后背不慎撞在尖锐的桌角上,有片皮肤被戳破了皮。
  “嘶——”他捂住生疼的后腰,露出一副龇牙咧嘴的表情。
  纪仲年以为是他今天的伤势在发作,难得大发善心:“你明天别去了,我吃两顿素菜又不会死。”
  虽然林斯没有提过,他也没有特地去问,但他知道林斯每天早出晚归勤奋打工是为了谁。
  起先,他以为林斯纯粹是为了钱所以讨好他,但久而久之,他发现也不全是这样。
  如果林斯仅是个唯利是图的人,就不会将辛苦换来的好菜都留给他。更别说像今天这样,为了出去打工赚钱,把自己弄得一身伤回来。
  林斯的重点却不在这儿,他急忙捂住纪仲年的嘴:“呸呸呸!什么死不死的,这种话可不能乱说,不吉利。”
  他的掌心碰在纪仲年的唇上,后者当即滞了一下,一把拍开他的手。
  林斯就又拿起桌上的大葱挥了两下,以求辟邪,“我皮糙肉厚,真的没事,哎你不用担心我。”
  纪仲年脸色一变,“谁关心你?”
  “怎么还不承认了呢?嘿嘿。”
  “变态!”
  天生受虐体质的林斯被纪仲年骂变态,不但不觉得灰丧,还神经沸腾兴奋得很。
  他厚着城墙一样的脸皮,烧着红油一样的爱情血液,如饿狗般猛扑到纪仲年身上,用刚摸过大葱的手紧紧抱住对方。
  “……撒手!”纪仲年说。
  “你让我碰一下,疗伤,”林斯像一只餍足的猫咪,不肯撒手。
  他投怀送抱得很彻底,鼻尖在纪仲年的脖子上蹭着蹭着,久违地嗅着爱人的气味。柔软的发丝滑过纪仲年的下巴和锁骨,留下点点暧昧的痒意。
  其实林斯也不想被骂变态,但只要纪仲年在他面前,他就无法控制自己想要靠近的欲望,没喊“老公”都已经算克制的了。
  “纪老爷,我看着你太馋了,”林斯嘴巴嘟嘟,朝着对方的俊脸展开攻势,“你让我亲一口呗。”
  “操。”
  纪仲年被这大逆不道的孙子惹急了,一把掐住他的脖子,毫不留情地将人摁在桌上。
  他这一下的力气非常大,哐地一声,连桌子都被推得向后移了半米。桌角在地上刮出刺耳的声响,西红柿滚两滚就掉在了地上,甩出了小滩像血一样的汁液。
  被掐喉咙的林斯透不过气来,他在心里算一算,这已经是第五次被纪仲年掐脖子了。
  纪仲年狠厉地指着他的鼻尖,“我第八百遍告诉你,我对男人不感兴趣,你最好安分点。”
  氧气艰难地被林斯吸进肺部,他有点窒息,脸色因缺氧而憋得很红。
  但他看向纪仲年的眼睛还是乌亮乌亮的,好比会发出光芒的黑曜石那般。。。。。。专注、虔诚、不愿挪开,就像小孩子看着自己最喜欢的玩具。
  纵使他有这般仰望且爱慕的神态,但在纪仲年眼中,这就是一个猥琐至极的同性恋。
  他用如刀剑般锐利的双眸瞪着林斯,恶狠狠地警告道:“再动手动脚的话,我就把你脑袋给砍下来。”
  林斯没说话,不知道在想什么。
  脖子被掐得生疼,他仍欢快地眨了眨眼。眼角似乎渗出些透明的液体,脸上却是笑着的,是很纯真很无畏的笑,看上去对纪仲年的恐吓毫不害怕。
  纪仲年:“你笑什么?”
  半晌,林斯被钳住的喉咙艰难地动了动,“我说你啊……是真不知道‘真香’这两个字怎么写。”
  “。。。。。。”
  明知自己的脖子随时会被掐断,林痴汉还不知收敛,大言不惭地对纪仲年说:“反正,你最后一定会爱上我。”
  “神经病。”纪仲年怀疑这变态得了妄想症。
  “不信的话,我们可以打赌。”
  作为一个深度恐同症患者,纪仲年被这个变态气得脑壳生烟,连眼睛都快要烧出火来。
  他拍着桌子,信誓旦旦地开口:“我要是爱上你,就把我的钱和命都给你。”
  轰隆——!万里无云的蓝天突然响起一声惊雷,霹雳横跨长空。
  林斯目瞪狗呆式震惊:“靠耶,赌这么大?”
  作者有话说:
  纪仲年:立flag


第8章 给哥玩玩儿
  天之骄子霸道总裁——纪仲年,如今连肠子都悔青了,比小白菜的叶子还要青。
  他后悔当初借林斯家避风头,没想到是进了个变态的家,整天疯疯癫癫,一脸猥琐,那眼神色眯眯的,就想着怎样勾引男人、怎样占男人的便宜。
  林变态对此不置可否。
  确实,他上辈子和这辈子都没少做勾引纪仲年的事。不同的是,上辈子他纯粹是为了攀上有钱人,而这辈子,他是真心实意地喜欢纪仲年。
  无论是装傻充愣地揩油,还是打着哈哈的示爱,他的眼里始终都只有纪仲年一个。
  。。。。。。不过纪仲年不信他罢了。
  今日天清云淡,纪仲年瞄了一眼窗外,艳阳像荷包蛋一样灿烂,适合出去吹风透气。
  他被困在这个狗窝里这么多天,与遍地垃圾为伍,还要被迫对着林变态那张猥琐脸,不是被性骚扰就是被土味情话攻击,要是再不出去溜达溜达,基本与坐牢无异。
  慢悠悠地喝完了手里的最后一口茶,他对林斯说:“我想出去走走。”
  “我陪你?”
  “不用,”纪仲年心说,我不就是为了少对着你一会儿才要出去的么。
  林斯没拦他,只叮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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