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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2007[1].1-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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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觉得脸有些发热。脸上的皮变厚了,体内的热气往上撞,胆子也大了起来。他的洒脱的态度好像和他的既不同于城里人又不同于其他民工的外表比较吻合。 
  他们并排走着。无意中他们的手臂互相碰了一下。她的手臂是裸露的。一股洁白而清凉的气息沿着他的手臂向上攀升,虽然他很希望他们的手臂再碰一下,可他还是横着又和她拉开了些距离。 
  她奇怪似的瞅着他说,你躲躲闪闪干什么? 
  他愣了一下,心想,原来是这样,如果他故意和她保持距离,反而显得不大方、鬼鬼祟祟了。因此他把腰挺了一挺,自觉地把两人间的距离缩小。 
  刘手在卜梅家里一共做了九天事,本来是用不着那么多时间的,但旧房装修肯定比新房更麻烦,光挪动那么多家具,就够折腾的了。卜梅的丈夫龙运良在学校工作,是一所中学的教导主任。见到龙运良,刘手有些吃惊,不知道卜梅为什么嫁给了他。说实话,从看到龙运良的第一眼起,刘手就觉得他不像个男人。脸上没有肉,腮帮子朝里凹陷着,好像要把脸凿穿。大概可以用绳子从他的脸上穿过去,像晒腊肉那样挂起来。戴着金属框的眼镜,走路像女人一样扭着腰,说话也细声细气的,老是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不知怎么回事,刘手觉得自己有些敌视这个男人。如果龙运良仪表堂堂,他一定会嫉妒,而看他如此猥琐,他又有些瞧不起了。开始两天龙运良一直没露面,卜梅说他在学校很忙,每天要很晚才回来。但这天,刘手和卜梅已经把家具都搬好,正在量房子的宽度时,龙运良忽然闯了进来。卜梅似乎为这点很生气,她说,前两天你哪儿去了,现在忙过去了,你画蛇添足地跑来干什么。龙运良也不答话,他好像在找什么东西,东瞅瞅西看看,好像不放心,担心损坏了他什么东西。从刘手旁边经过的时候,别说搭理,就是头也没抬,似乎他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为了找一个细小的、完全无足轻重的东西,他把刚才刘手和卜梅堆好的家具又弄了个东倒西歪。他把那个东西拿在手上,又四处转了转,向门口走去,似乎要走了,但又转回来,把好不容易找出来的东西放回原处,拍拍手,径直走了。 
  卜梅气得几乎要掉眼泪。她弯下腰,或蹲下身子,一边吃力地重新摆放被龙运良弄乱的家具,一边不好意思地对刘手说,对不起,真是对不起。她弯腰或蹲下的姿势让人想去帮她一把。刘手就赶快丢下手里的卷尺去帮她。他注意到卜梅在尽量避免和他对视,他也就尽量避开她的目光,好像担心她再受到什么伤害一样。因为他已经窥视到了她的秘密。她的眼睛像两只羚羊,长长的睫毛像羚羊的角,站在那里可怜兮兮的。在他转过身去的时候,羚羊的角就会移过来(他听到了角角交错的声音),而当他再转身的时候,它们又很快朝着另一方向了。后来在搬一件大东西的时候,卜梅趔趄了一下。趔趄的角度和弧度完全能导致她的摔倒,为了制止事情的发生,他及时地伸出了手。 
  他们都愣了一下。刘手很快明白过来,马上松开手,后退了一步。但他感觉到它们又被卜梅抓了过去。它们像是两个小偷,正朝他身后躲。他的脑袋嗡嗡了一下。紧接着,却是卜梅的整个身体冲了进来。她的身体冲进了他的两手,就像一只羊冲进了栅栏。她抱住他的身体,深深地埋下了头。他无法看清她的眼睛和脸,他想推开她。他的手已经拿出来了。但是他又不想和不忍心推开她,他直愣愣地站在那里,任她把他当一棵树一样地抱着。而且他也只能像一棵树那样。好像被动和无动于衷,又似乎可以提供坚实的安慰和保护。 
  过了一会儿,他感到她忽然颤抖起来。他有些惊慌。不知道这种颤抖是要他去抚平还是要他去推拥。但不管怎样,他不能再无动于衷了,他必须把他的手放上去,才能对得住她的信任。他把手小心地放在那颤抖上,不出所料,他的手也跟着颤抖起来。仿佛是那颤抖从她的肩上一下子跳了上来,咬住了他的手。 
  她仰起脸,脸上一片朦胧。泪水使她的脸更美了。他还从没看到过这么动人的泪水。他再次感到了晕眩。仿佛那是一个漩涡,他不知不觉向它靠近。不,抑或是她在向他靠近,就像那次在大桥上。他已经不能反抗了。他爬到栏杆上,向着水面纵身一跃,然后听到了自己坠落水中溅出的扑的一响。 
  他们开始接吻。这是他第一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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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里女人接吻。他显得很笨拙,像一棵芥菜,叶子和梗都硬硬的。她咬起来大概很费劲。但似乎正是这种费劲,反而让她欲罢不能。她的吻密不透风,几乎让他窒息。他被镶嵌在那里似的不得动弹。和城里女人接吻真的很奇妙。她的嘴巴里仿佛有许多卷舌音,韭菜似的在那里起伏,散发出一股清香。她的舌头和牙齿是那么的灵活,像一条大鱼带着一群小鱼在那里游来游去,或不停地啄向水底石上它们的影子。它们浪花翻滚,柔软而有力,热烈而又清凉。他惊呆了。惊讶加重了他的笨拙,也更加刺激了她的活泼。他在她的吻里细细寻找。以前,他跟村里先初木匠的女儿小菊接过吻。他们那里把接吻叫做斗嘴。小菊对他好,总在他一个人的时候出现。这时小菊的胆很大,会像一条风梢蛇似的呼地蹿出来,盘在他的腰上。她用手捂住他的眼睛,等他把她的手掰开,她的手就赖在他的手里不肯走。他转过脸去找她,她就在他背后扭来扭去。有一次,小菊在嘴唇上涂满了糖汁,叫他猜她嘴唇上的味道。还有一次,她把手绢藏在胸口,还故意露出一只角,叫他去寻找。他的手在她拥挤得似乎喘不过气来的胸口前犹豫着,却不敢伸进去,仿佛那里是一个陷阱。她的嘴唇毛茸茸的,像刚摘下来的桃子。如果他把桃子咬破,就会有股很甜的汁水射出来,他想多甜它就有多甜。但它并不主动来咬他。和小菊在一起,是主人,她是一只桃子。而现在和卜梅在一起,他成了一棵芥菜。卜梅何止在咬他,简直要把他吞到肚子里去。他的手在小菊的胸前猛然止步,是因为他觉得这个动作的深入和他的理想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如果他娶了小菊,那他以后的命运和他的爹娘有什么区别呢?最多不过像许多做手艺的人一样,自己在外面漂泊做事,把老婆孩子扔在乡下。不,这不是他需要的,而是他正要逃避的。所以他的目光从小菊高耸的胸脯上越过去,有些茫然地望着她身后的远方。她奇怪了,转过身,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却什么也没看到。小菊问,你怎么啦?她正要为自己骄傲的奉献而得意洋洋呢。他忽然严肃起来,说,小菊,你是一个好姑娘,我喜欢你,可是我们不能再在一起了。我们不能在一起。他看到,花瓣忽然从小菊脸上掉了下来。他没有去管,继续说道,我们是一个村子里的,我昨天看了书,上面说,有一个村子里的人因为大多是与本村的人通婚,结果造成整个村子里的人的智力逐渐下降。如果我们结了婚,我怕将来生下一个孬包孩子,那就完了。我们虽然出了五服,可同一个村子的,毕竟不好。书上还说,结婚最好是南方人和北方人,黑种人和白种人。他还想说,城里人和乡下人。可他没说出口,只是对小菊笑了笑,说,大概人就跟水稻差不多,要杂交才好,杂优杂优,杂才能优嘛。他惊讶自己忽然找到了这么一个理由,而且还借题发挥,说得那么流畅。花瓣从小菊脸上掉光之后,就结了一个暗色的果子。她站起来,把探头探脑埋在胸口的手绢拉出来,丢在地上,头也不回地走了。不久她就嫁给了村后一个做裁缝的。 
  他的手颤抖着从卜梅的胸口滑了进去。就像他第一次站在省城的航空大厦下面,望着高不可攀的屋顶,忙闭上眼睛。他已经从她的唇齿间闻出了一股他从未有过的气息,他的手就是奔这种气息而去的。他要到达它的底部,或者说,让他的手落到实处。他们村子的前面有一座山,山脚下有个洞,黑咕隆咚的,常年有水,听说通到了地下河,小时候他经常往里面扔石子,想看看它到底有多深。洞口发出的叹息,让他害怕又好奇。现在,他已经完全把这个城里女人抱在怀里。她是那么丰满,又是那么轻盈,他的掌心里流淌着一种新鲜的压抑着的喜悦。她一下子使他对这座城市亲切起来,好像找到了一条进入它内部的巷口,不再像航空大厦那么坚硬和陌生,让他找不到边。他曾经像个小偷似的,围着矗立在立交桥旁边的航空大厦转来转去,想找到它的大门和出口,因为它几乎四面是玻璃,都好像是门。现在,她使得城市迅速缩小,在他面前矮了许多。她的身体也在颤抖,这种颤抖像电流一样,迅速蹿遍他的全身。他和她都不能自持。 
  她忽然推开他,去了一趟卫生间。然后她问他要不要去,他完全不懂,说不去。她摇摇头笑了一下,去把房门的保险扣上。她重新回到跟前,站在那里仰起脸,望着他。在这种目光的鼓舞下,他一下子把她抱了起来。真的,比小菊轻盈多了,他可以天天这样抱着她,即使不放下,也是一点儿都不累的。他可以抱着她上楼下楼,一口气冲上又一口气跑下。他就这样把她一直抱着。他觉得他已经很满足了。除了把她抱着,他不知道还需要干什么。余下的动作,是她引导他完成的。她似乎十分乐意做他的老师。 
  这天,再回到出租屋的时候,他不由得哼起一首什么歌曲来。其实刚才一路上他都在若有若无地哼着歌,只是他自己没意识到。面对房东狐疑的目光,他径直向楼上自己的房间走去。那个老太婆的目光像一条癞皮狗似的(这样的狗是断然不能叫做匹的),贼立起来把他从上闻到下,再耷拉着眼皮紧紧跟在他身后,赶都赶不走。每次他从外面回来,女房东不是看他的脸,而是看他的手。看他的手再看他的脸,带有某种核实的意思。他在用水龙头的时候,也常有一双眼睛从耷拉的眼皮下盯着他。所以他反而把龙头放到最大。他认为这是对那双眼睛最好的反抗。其实他是很爱惜自来水的。他每次用自来水的时候都好像是在用银河里的水。后来不知男房东用了一个什么法子,控制了自来水的流速和流量,怎么弄都是那副死不断气的样子。他便在房东不知道的情况下再狠狠往墙上踹了几脚,反正他住不了多久又要搬房的。当然,城里人的怜悯也同样叫人难受。有一次,他到街口的一家铺子买早点。他每天早上吃两个包子。先是吃肉包子。后来吃多了,才知道肉包子真不好吃,以至他一闻那气味就反胃。他也转而吃蔬菜或咸菜包子了。他想他是不是快变成城里人了?你看,他的胃居然对肉包子产生反感了!他很高兴,为了奖励他的胃,他还多买了一个玉米馒头。他对这种生活简直满意极了。那个慈眉善目的城里大妈关心地说,你们民工很辛苦啊,然后把蒸笼里剩下的三个包子全给了他。他只要两个,多余的,坚决不要。民工怎么啦?民工就该受人施舍吗?有时候,过分的关心也是一种歧视。他不喜欢一些人经常把民工这个词挂在嘴上,就像把一些政策性的话语老挂在嘴上一样。在一些城里人的嘴里,民工不仅仅是名词,还是形容词和代词。如果形容一个人穿戴不整齐,有人会说,“他穿得像个民工”。好像民工就是和肮脏、犯罪联系在一起似的,成为了一种低人一等的身份。当然,如果他捡到了一个钱包把它交到派出所,大概报纸上也会有“一民工拾金不昧”之类的标题,甚至还有好心人感动得热泪盈眶,说社会风气好,民工素质在提高。在城里人看来,他没有姓名,只有一个象征性的称呼:民工。 
  刘手拿着毛巾和脸盆下楼。他换了一双拖鞋,走得踢踢踏踏的。他也不去管女房东阴毒的目光是否还在咬他的脚跟了。这样的目光,在出租区的每一栋楼房里几乎都有。在不到十年前,那些人其实也是农民,郊区的农民,后来摇身一变成了城里人,便也开始瞧不起做农民比他们长久一些的人了。如果说,城中心的那些人在打量他,有如鼻子红红皮毛雪白的哈巴狗在养尊处优地打量两耳尖尖浑身灰黄或漆黑的土狗的话,那么这些人在打量他们的时候则像嘶嘶冒着冷气的蛇。在城乡结合地带的每一栋楼房里,几乎都冷幽幽地盘踞着这样一条蛇。一看到来租房的乡下人,就马上蹿了出去。刘手抬起脚,用力朝地下跺了一下,好像把那条蛇狠狠踩了一下。有一次,她居然问他收没收她的那条又肥又大、像一截卤猪肠似的花裤衩,弄得他差点吐了。可以说,他比他们更懂得美,更加爱美。他可是个手艺顶呱呱的装修工啊。他装修的房子还没有人不满意。现在,他怀着那种新鲜的喜悦,它像荷叶上的露珠一样,在他心里珠圆玉润地滚来滚去。他在放自来水的时候,女房东又在唠唠叨叨。如果是以前,他要故意和她作对,反正她也不敢赶他出去,他已经交了房租嘛,而且还要继续赚他的钱呢。不过现在,他也懒得跟她计较了。他想,他已经和这座城市发生了最根本性的关系,这个女房东,完全不值一提了。那么好的城里女人,别说房东,就是他们的儿子也没有见过(房东的儿媳妇简直丑得要命),而那个女人的身体已经被他占领了。一个那么漂亮的城里女人的身体被他占领了。这比他租住了这间房子要重要得多。他脱得只剩了短裤,站在那里洗澡。他的肌肤在月光和灯光的交映下散发出结实的光芒。他觉得自己很美,他还故意拿毛巾在自己的腿间骄傲地擦了又擦,好像在给它鼓励和奖赏似的。他在心里对它说,你已经失去贞操,我也不再是处男了,可这样很好。他从楼房的夹缝里望着有一两颗星星在闪的天空,动作笨拙,内心虔诚。 
  他已经和立交桥下的一伙人很熟了。都是一样来路的人,熟起来自然很容易。他们有时候在一起吃快餐,喝啤酒,互相交流信息介绍业务。从他们的言语间,他知道他们大多去过城里的按摩店。他们说,城里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嘴唇那么甜,皮肤拧得出水来。他们说,比搞自己的老婆或其他乡下妹子有劲多了。他们以为那样,就进入了城市,而且不要好多钱,轻而易举似的。他不大喜欢这类话题。他们问他去没去过,他笑了笑。他是不会去那种地方的。那和花钱买车票从一座城市里穿过有什么区别呢?难道这样,你就能说你在那座城市里呆过、对它很熟悉了?并且,恰恰相反,那些女孩子不是城里人而是乡下人。很多村子里都有女孩子在外面做这种事。 
  在余下的几天里,他清早从租房里动身,很晚才回来。霓虹灯照在他身上,他渐渐感觉自己已经完全融入了这座城市。他曾经无数次地站在霓虹灯下打量过路的人和自己。因为他发现霓虹灯有一种特殊的效果,那就是,不管是什么衣服,好的差的,城里的乡下的,一到霓虹灯下,都没什么很大的区别了。到了夜晚,你很难在大街上分清楚哪是城里人哪是乡下人。这使他十分喜欢它,一到夜晚就到那里去散步。现在,他不用到那里去,也不太分得清自己是什么人了。他对自己的角色迷惘起来。他是那套房子里的装修工,然而他又和它漂亮的女主人做爱。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她是房子的主人(一直是),他是她的主人(做爱时),但他又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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