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95-在路上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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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正是我要去的地方!”我脱口喊道。“你让我坐在你旁边,我非常高兴,我非常孤独,我旅行的时间太长太长了。”我们坐好后,介绍各自的情况。她的情况是这样的:她有丈夫和一个男孩。住在弗雷斯诺南面的萨比纳尔。丈夫揍她。她便离开了他,去洛杉矶的姐姐家住一段时候。她把她的小男孩寄养在娘家,娘家人是摘葡萄的,住在葡萄园的棚屋里。她没事可做,整天胡思乱想,几乎要发神经病了。我当场就想搂住她。我们谈个没完。她说她喜欢和我谈话。没过多久,她说她希望也能去纽约。“也许我们真能一起去!”我笑着说。公共汽车呻吟着爬上葡萄藤山口,然后到了阳光普照的地方。我们开始默契地互相握着手,心照不宣地、美妙地决定当我住进洛杉矶的旅馆时,她会和我在一起。我全身心地渴望得到她;我的头靠在她美丽的头发上。她娇小的肩膀使我爱得发狂;我使劲搂着她。她喜欢这样。
“我喜欢爱情,”她闭上眼睛说。我答应给她美好的爱情。我贪婪地望着她。我们谈了各自的情况;沉默下来,怀着甜蜜的期许。事情就那么简单。你可以拥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皮奇、贝蒂、玛丽卢、丽塔、卡米尔和伊内兹们;这一个却是我的姑娘,我喜爱的那种类型,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她。她坦白说她在公共汽车站注意到我在看她。“我以为你是大学生呢。”
《在路上》 第三部分《在路上》 第十一节(2)
“哦,我是大学生呀!”我向她保证。公共汽车到了好莱坞。破晓时天空灰蒙蒙、脏兮兮,就像《沙利文的旅行》那部电影里乔尔·麦克雷吃饭时遇见韦罗尼卡·莱克的那个黎明一样,她伏在我的膝头睡着了。我贪婪地望着窗外:拉毛粉饰的房屋、棕榈树和免下车的路旁快餐店,整个疯狂的世界,破烂的应许之地,荒诞的美洲尽头。我们在大街下车,那地方同你在堪萨斯市、芝加哥或者波士顿下公共汽车的地方没有什么区别——红砖建筑、垃圾、流浪汉、灰暗的黎明进站时发出刺耳声音的无轨电车、大城市的淫荡的气息。
我的思想混乱不堪,我不明白什么原因。我开始产生愚蠢的偏执狂的想法,似乎看到特雷萨,或者特雷——那姑娘的名字——是个在公共汽车上找些钱花的平常的小骗子,她像同我约会一样同人家相约在洛杉矶见面,到了洛杉矶后,她先把那个冤大头带到一个吃早餐的地方,那里有她的相好在等她,然后去某一家旅馆,她的相好在那里可以取得枪或者什么东西。我从没有把这种话告诉她。我们吃早餐时,有个男人一直盯着我们;我幻想特雷偷偷地对他使眼色。我疲倦,有一种异样的感觉,仿佛迷失在一个遥远的讨厌的地方。我心中愚蠢可笑的恐惧使我变得卑鄙。“你认识那个家伙吗?”我说。
“你指的是哪个家伙呀,亲爱的?”我没有接下文。她干什么都很慢;吃东西磨磨蹭蹭,细嚼慢咽,眼睛望着空处,抽了一支烟,不断地说话,我则像一个发狂似的瞪着眼睛的幽灵,怀疑她的每一个动作,认为她在故意拖延时间。这一切都像是发病。我们手拉手走在街上时我浑身冒汗。我们找到的第一家旅馆有空房间,我迫不及待地锁上门,她坐在床上脱鞋。我温顺地吻她。最好她永远不会知道我这么紧张。为了松弛一下神经,我知道我们需要威士忌,尤其是我。我奔出去,像掐掉头的苍蝇似的跑了十二个街口,终于在一个报摊上买到一品脱威士忌。我劲头十足地跑回来。特雷在浴室里打理她的脸。我用玻璃杯倒了一大杯,你一口我一口地喝个痛快。哦,那太有趣、太美妙了,我一路辛苦,单凭这一点就值。我站在她背后,对着镜子,我们就在浴室里跳舞。我开始谈我在东部的朋友。
我说:“你应该见见我认识的一个名叫多丽的了不起的姑娘。她身高六英尺,红头发。你如果去纽约,她可以告诉你在哪儿能找到工作。”
“这个六英尺高的红头发是谁呀?”她猜疑地追问。“你为什么同我谈她的事情?”她头脑简单,不可能理解我那种神经质的欢快的谈话。我只得作罢。她在浴室里开始有了醉意。“上床呀!”我一再催促。
“六英尺高的红头发,呃?我原以为你是个正派的大学生,我见你穿着那件可爱的套衫时我对自己说,唔,那小伙子不坏吧?不!不!不!你同那些家伙一模一样,也是个该死的男妓!”
“你在说什么呀?”
“别站在那里说那个六英尺高的红头发不是鸨母,我一听就知道谁是鸨母了,而你,你同我见过的所有男妓一样,是个十足的男妓,都是男妓。”
“听我说,特雷,我可不是什么男妓。我凭《圣经》对你发誓。我为什么要当男妓?我中意的只有你。”
“我还以为我碰到了一个好小伙子。我高兴得不得了。我搂着自己说,唔,我碰到了一个真正的好小伙子,不是什么男妓。”
“特雷,”我诚心诚意地恳求她说。“听我说,你要明白,我不是男妓。”一小时前,我以为她是个骗子。多么可悲。我们的头脑里装满了疯狂的想法,偏离了方向。啊,可怕的生活,我呻吟、恳求,结果我发火了,发现我恳求的是个全无良心的墨西哥小婊子,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她;我拣起她的红便鞋,扔到浴室门口,吩咐她出去。“赶紧,走吧!”我要睡觉,把这一切抛到脑后;我有我自己的生活,我自己永远可悲、倒霉的生活。浴室里没有任何动静。我脱掉衣服,上床睡觉。
特雷从浴室里出来,眼睛含着抱歉的泪水。她那简单的小脑袋里得出了结论,认为男妓是不可能把女人的鞋子扔到门口,不可能叫她出去的。她怀着恭敬的心情默默地脱光了衣服,她那瘦小的身体钻进被单里,同我睡在一起。她的身体是葡萄那样的棕色。我看到她可怜的肚皮上有一道剖腹产的疤痕;她的髋部太狭窄了,不可能不划破就生孩子的。她的腿像小棍子。她身高只有四英尺十英寸。我在沉闷而甜蜜的早晨同她做爱。接着,我们两人像困在洛杉矶的疲惫的天使,一起发现了生活中最密切最美妙的东西,一起睡熟了,一直睡到下午很晚。
《在路上》 第三部分《在路上》 第十二节(1)
此后的十五天里,我们凑合着待在一起。我们醒来后决定一路搭免费车去纽约;到纽约后,她将以我的女朋友身份出现。我在想象中已经可以看到迪安、玛丽卢和所有人的错综复杂的惊讶表情——活跃季节,一个新的活跃季节开始了。我们首先要干活,挣到足够的钱,以备一路上的花费。我剩下二十块钱,特雷迫不及待地想立刻开始。我却不喜欢那么做。我像傻瓜似的,把这个问题足足考虑了两天,我们在从未见过的洛杉矶的五花八门的报纸上翻看招聘广告,在自助餐馆和酒吧打听有没有机会,直到我身上的二十块慢慢缩成了十块出头。我们待在小旅馆房间里十分快活。半夜里,我睡不着时就起身,把毯子拉上来盖住特雷光裸的褐色肩膀,观看洛杉矶的夜景。这里的夜景太没有理性、太闷热、太多的警报器声响!街对面出了什么事故。一幢老旧的东倒西歪的寄宿所是发生某种悲剧的现场。警察的巡逻车停在下面,警察在询问一个灰白头发的老头。屋子里还传出啜泣。我听到各种声息,包括我所住的旅馆招牌的霓虹灯镇流器的嗡嗡声。我生平从未感到这么悲哀。洛杉矶是美国最凄凉、最没有理性的城市;纽约的冬天冷得让人伤心,但是某些街道的某些地方却有一种古怪的友好情谊感。洛杉矶却像是蛮荒丛林。
特雷和我一面吃红肠面包,一面在南大街上闲逛,南大街简直是难以想象的灯光和嘈杂的嘉年华会。几乎每个街角上都有穿长靴的警察在搜查行人。全国最蓬头垢面的人都拥挤在人行道上——这一切都发生在南加利福尼亚星辰之下,然而,洛杉矶其实是个庞大的沙漠宿营地,升腾起来的棕色光环使那些柔和的加利福尼亚星辰都黯然失色。空气中飘荡着茶、大麻、辣椒煮豆子和啤酒的气味。在美国的夜晚,啤酒屋里传出震耳欲聋的、狂野的博普爵士音乐,它同各种各样的牛仔音乐和布基伍基音乐混在一起。人人看上去都像是哈塞尔。戴着苹果酒帽①、留着山羊胡子的狂放的黑人嘻嘻哈哈地来到;接着是来自纽约的、直接从六十六号线下来的、蓄着长发的、赶时髦的人;之后是背着背包、直奔广场想找一张公园长椅落脚的沙漠耗子;还有袖管丝丝缕缕的循道宗的牧师,偶尔还能碰上一个大胡子、穿凉鞋的“自然之子”派的圣徒。我想同他们见面,同他们一个个交谈,但是特雷和我忙于挣一笔钱,没有空余的时间。
①bop cap,黑人青年和波多黎各人喜欢戴的一种便帽,顶有小球,檐宽,色鲜。
我们去好莱坞,想在日落大道和葡萄藤街拐角的药房里找份工作。这个拐角真是好地方!常常有一家老小乘了破旧的汽车从偏僻地区开来,站在人行道上,张着嘴想看电影明星,而电影明星却从不露面。当一辆高级豪华汽车驶过时,他们急切地跑到马路牙子那儿去张望:里面坐着一个戴黑眼镜的男人,身边有个珠光宝气的金发女人。“堂阿米奇!堂阿米奇!”“不,是乔治·墨菲!乔治·墨菲!”人群毫无目的地乱转,东张西望。帅气的小伙子来好莱坞想演牛仔,神气活现地走来走去。世界上最美丽迷人的姑娘穿着宽松长裤招摇过市;她们希望一炮走红,当上明星;最后落得在路旁自助快餐店打工。特雷和我也想在快餐店找工作。哪儿都不容易找钱。好莱坞大道上的汽车风驰电掣,疯狂地尖叫;每分钟至少发生一桩小事故;大家都朝最远的一株棕榈树奔去——那前面却什么都没有,只有沙漠。好莱坞的山姆们站在时髦的饭店门口争论,正如百老汇的山姆们站在纽约雅各海滩争论一样,只不过他们的衣服单薄一些,他们的话题粗野一些。身材高大、瘦骨嶙峋的牧师颤颤巍巍地走过。肥胖的妇女尖叫怪嚷地穿过大道,去排队参加智力竞赛。我看见杰里·科隆纳在别克汽车公司买了一辆汽车;他在巨大的玻璃橱窗里面,捻着八字须。特雷和我在市中心一家自助餐馆吃饭,餐馆布置得像岩洞似的,内壁到处都鼓出金属的乳房和属于诸神和油滑的海神尼普顿的石质臀部。人们忧郁地在瀑布周围进餐,脸上绿得泛出海洋的悲哀。洛杉矶所有的警察都漂亮得像是女人包养的情夫;他们的初衷显然是来洛杉矶拍电影的。人人都想进电影界,甚至包括我。特雷和我每况愈下,最后只能试着在南大街找工作,混迹于那些店员和女侍者之间,他们自甘堕落,并对此无动于衷。可是就算在那里也一无所获。我们还有十块钱。
“哥们,我打算去我姐姐那里拿衣服,然后我们搭车去纽约,”特雷说。“来吧,哥们。我们干吧。‘假如你不会跳摇摆舞,我来跳给你看。’”最后两句是她经常哼唱的歌词。我们匆匆赶到阿拉梅达大道那头墨西哥人棚屋区她姐姐的住处。我等在墨西哥人厨房后面一条幽暗的小巷子里,因为我不能让她姐姐看到。狗到处乱窜。小巷子里灯光很暗。我听到特雷和她姐姐在柔和暖热的夜里争论。我准备好应付任何情况。
特雷出来,牵着我的手,来到洛杉矶有色人种集居的中央大道。那个地方太寒碜了,鸡舍似的棚屋小得连一台自动唱机都搁不下,唱机放的都是布鲁斯、博普和强节奏的爵士音乐。我们爬上肮脏的经济公寓的楼梯,到了特雷的朋友玛格丽娜的住处,玛格丽娜这里有特雷的一件衬衫和一双鞋子。玛格丽娜是个可爱的黑白混血儿;她的丈夫肤色黑得像纸牌里的黑桃,人很和气。他出去买了一品脱威士忌招待我。我要分担一部分钱,但他不同意。他们有两个小孩,孩子在床上蹦跳;这里是他们的游乐场。他们搂着我,好奇地望着我。外面是中央大道晚上狂野的嗡嗡声——汉普①的《坍塌的中央大道》之夜。人们毫无顾忌地在门道里、在窗口唱歌。特雷取了衣服,同他们告别。我们到一个小棚屋,放自动唱机消遣。两个黑人悄悄在我耳边说什么茶叶的事。只要一块钱。我说行,拿来吧。毒品贩子过来,做手势让我去地下室的厕所,我傻乎乎地站着,那人说:“拣起来,老兄,拣起来。”
①Hamp,即Lionel Hampton(1908—2002),美国黑人爵士乐大师。
“拣什么?”我说。
他早已收了我一块钱。他不敢指地板。其实地下室也没有地板。地下有一样像是小粪块似的褐色的东西。他谨慎得有些荒唐。“我得多加小心,上星期情况不很太平。”我拣起那个小粪块:一支棕色纸卷的香烟,我回到特雷那里,我们一起去旅馆房间过过瘾。结果毫无飘飘然的反应。那只是布尔·达勒姆牌子的香烟。我的钱花得太冤。
特雷和我绝对必须一次头就打定今后怎么办的主意。我们决定带着现剩的钱搭免费车去纽约。那晚她从她姐姐那儿要了五块钱。我们一共有十三块左右。在旅馆日租金到期之前,我们收拾好行李,搭上一辆红色的汽车到了加利福尼亚的阿卡迪亚,圣阿妮塔赛马场就在那里白雪覆盖的山顶下面。天色已晚。我们面向美洲大陆,手牵着手,走了好几英里,离开人口密集的地区。那天是星期六。我们站在路灯下,竖起大拇指,做出希望搭车的手势,突然间,好几辆满载着挥舞三角旗的孩子的汽车轰隆隆地开过。孩子们大喊:“耶!耶!我们赢了!我们赢了!”他们看到路上有个男人和一个姑娘,特别高兴,便哇哇地招呼我们。这样的车子陆陆续续开过几十辆,车上全是稚气的面孔和变嗓的声音。我恨他们每一个人。这些中学里的小流氓,父母有几个臭钱,星期日下午吃吃烤牛肉,朝路上的人吆五喝六,他们自以为是什么人?他们取笑一个落魄的姑娘和一个想得到爱的男人,他们自以为是什么人?我们没有招谁惹谁。想搭便车也搭不上。我们不得不步行回去,更倒霉的是我们想喝咖啡,走进了惟一一家还在营业的场所:一家中学的冷饮店,路上遇见的孩子都在里面,并且还记得我们。他们发现特雷是墨西哥人,是只游荡的野猫;而她的男朋友更不如她。
《在路上》 第三部分《在路上》 第十二节(2)
她把头仰得高高的走了出来,我们在暗地里沿着公路旁边的明沟漫无目的地行走。我们两人的帆布包都由我拿着。我们呼吸的是夜晚带有寒意的雾气。我最后决定同她一起再逃避一次,天大的事明天再说。我们进了一家汽车旅馆的院子,花四块来钱租了一个舒适的小套间——有淋浴、洗浴毛巾、嵌在墙壁里的收音机等等。我们紧抱着,长时间严肃地谈话,洗了淋浴,先开着灯,然后又熄了灯,讨论问题。我们证明了某些事情,我让她相信了某些事情,她接受了,我们在暗中达成协议,气都喘不过来,然后像羊羔似的很满意。
早晨,我们大胆地按照我们的新计划采取行动。我们乘公共汽车到贝克斯菲尔德,去干摘葡萄的活儿。干了几星期后,我们就按正常途径去纽约,也就是乘公共汽车去。那天下午天气好极了,和特雷一起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