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钟书--爱智者的逍遥-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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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一改清冯班以降对严羽“诗禅”说之偏见这一方面(45),而忽略了钱钟书借助《沧浪诗话》“阐发”西方浪漫主义及象征主义诗论这一方面。其实,后者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前者。而受论述框架所限,笔者在此仅仅从研究模式也即方法论的层面对后者作了初步解析,从而肯定了其开风气之先的意义、揭示了其“归化”外来理论的功效,但却未能在此基础上对中国“神韵派”诗论与西方浪漫主义及象征主义诗论的关联性作出全面总结,笔者以为,这是比较诗学领域内一个有待深入挖掘的重要课题。
第四章 “如带风骚道未亡”:钱钟书的古典文学研究第20节 “博证”之法与中西互证(1)
互证”等命题,其中的“中西”二字,作为二元对立的概念,仅指中国与欧美(耶稣之“西”或“泰西”之“西”)。此外,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学术论著中广采“二西之书”,除了需要突破语言这道难关,还须超越传统学术中的夷/夏之辨、儒/释之争,因此,这是看似平常却意义不凡、貌似简单却难度不小的学术举措。
翻阅《谈艺录》,以英、法、德语为主的西文引文固然俯拾皆是,出自传统文献的引文,也同样繁若星辰。据统计,该书援引的中外文学资料多达“1千多种”,其中征引历代各家诗话达“130种”,中国诗话史上的代表作“无一遗漏”(48)。这种博征中西的作法,是钱钟书一贯的治学风格。大到五卷本的《管锥编》,小到单篇论文如《诗可以怨》,都体现了这种风格。据统计,《管锥编》征引了“四千多位”作者的“上万种”著作,其中涉及的西方作家和学者在“千人以上”,西方著作约“1800种”(49)。而在《诗可以怨》这篇被称为“《管锥编》缩影”的不足万言的论文中,引文约有60则之多,涉及中外人名约60个,书名和篇名约40种,其中颇有一些为人们所“不熟悉”的书目或“不屑一顾”的小人物(50)。
具体来看,钱钟书的目收中西,广求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某一观点的论证,或是对某一现象的说明。
例如,《谈艺录》第四则为了论证“以文为诗”乃文章“革故鼎新”之道这一观点,首先征引了唐司空图《诗赋》、南宋刘辰翁《赵仲仁诗序》、金赵闲闲《与李孟英书》及清末黄公度《人境庐诗草•;自序》等文中的论述,又以“西方文学中,此例甚繁”一语为引子,罗列了华茨华斯、T。S。艾略特、雨果、希来格尔(今通译施莱格尔)、许克洛夫斯基(今通译什克洛夫斯基)以及不甚知名的John Bailey等人的看法。
又如,《谈艺录》第三一则为了说明以“圆”论艺这一现象,于“泰西”之书中,引用了蒂克、李浮侬、哥德、缪赛(今通译缪塞)、丁尼生及斯密史等人的诗作或文评,并以“求之汉藉……此类语意数见”为引子,历举了从晋谢眺到清曾国藩等约19人分别见诸诗歌、传记、家书、序言、墓志铭及专论等各类文体中的诗文评语。此外,钱钟书又通过“补订”的形式,于“西书”中,增引了雪莱、柯尔律治等人的作品,于“汉籍”中,则以“珠、弹久成吾国评诗文惯例,复益数例”为引子,又摘引了包括梁刘勰《文心雕龙》、宋梅圣俞《宛陵集》和近人况颐周《蕙风词话》在内的8部著作中的约14个例证。
再如,《管锥编•;毛诗正义》第二十六则为了论证“文词有虚而非伪,诚而非实”这一观点,称引所及,于中国历代学人,则有孟子、王充、刘勰、杨慎、汪中、章学诚、刘师培诸人,于西方古今学者,则有亚里斯多德。锡德尼、勃鲁诺、维果(今通译维科)及瑞恰慈等人。此外,为了与杨慎以还“数有虚实之辨”这一对应于“文词有虚而非伪”的论点相印证,钱钟书又在脚注中引了从古罗马诗句到“近世西语”等六个实例,以为“邻壁余明”。
再看《管锥编•;全上古秦汉三国六朝文》第一八八则。在这一则里,钱钟书为了揭示“景色以无玩赏者而滋生寂寞之怨嗟”这一“意境”,引用了中国文学史上从王勃到蒋春霖等约25人的31首诗词(含一篇序文及汤显祖《牡丹亭》第十出中的名句:“却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残垣”),其中有两首诗出自《太平广记》卷三二六中的一则传奇故事。又于“西方赋咏”中,引了原文分别为英、法、德文的六个片断,并在正文的脚注中,补充了三则。
又如,《管锥编•;太平广记》第一四四则为了说明李贺“漆炬迎新人,幽旷萤扰扰”、“鬼灯如漆点松花”等诗句“非言漆烛之灿明,乃言鬼火之昏昧,微弱如萤,沉黯如墨”,而“漆炬”、“如漆”等语则“非谓烧漆取明,乃谓只如漆之黑而发光”,分别援引了沈德潜《国朝别裁集》卷二五徐兰《磷火》:“别有火光黑比漆,埋伏山坳语啾唧”、王嘉《拾遗记》卷四“此珠色黑如漆”、粱元帝《金楼子•;箴戒》“黑光遍天”、邓汉仪《诗观》所录“平沙落日光如漆”等语作为对照,又列举了西人如高乃依写星光曰“幽明”、密尔敦(通译弥尔顿)写余烬“作光仿效昏黯”复言“地狱中火无光辉,仅吐黑焰”、雨果诗文言“黑太阳放射夜色”、波德莱亚(通译波德莱尔)诗以“黑太阳”喻黑肤美人等例,既“资比勘”,又足见中西诗人之“会心不远”。
笔者以为,以上诸例应当可以具体地说明钱著中的中西互证或中西比较,往往是以“博证”为特征的。换句话说,“博征中西”乃钱著的基本风格之一。而明眼人不难看出,钱钟书的“博征中西”,不但体现出了对中/西界限的超越,还内含着对古/今、 雅/俗及文体界限的突破。从以上四例来看,钱钟书的征引范围,远至亚里斯多德、孟子,近至T•;S•;艾略特、况颐周,“雅”有诗文,“俗”有小说、戏曲,所涉文体,由诗歌而至墓志铭,几乎无所不包。笔者以为,征引中西例证之广、之多,固然是“博征中西”之“博”的体现,而征引范围之不受国界、时代、雅俗、文体等种种藩篱的限制,又何尝不是“博征中西”之“博”的另一种体现,并且是更深一层的体现。钱钟书曾讥嘲刘师培“知博征之多多益善,而不解旁通之头头是道”(51),这是针对刘氏在论证“古籍多虚数”这一命题时,囿于“量沙擢发、海滴山斤”,而未能如汪中、章学诚之论数,一则兼及文学修辞中的“曲”与“形容” ,一则通“古今语、雅俗语之邮”,也就是说,刘氏征引之例证固然繁多,但征引之范围,却未能超越“古/今”、“雅/俗”及文体等限制,因此,刘氏固堪当“博征”之名,却未有“旁通”之识。而从钱钟书自身“博征中西”的风格来看,可谓于“博征”之“多多益善”中,兼有“旁通”之“头头是道”。此外,我们看到,钱钟书一再言及“广大教化”,显然,“博征”而兼“旁通”,才是“广大教化”之博大境界的真正体现。
不过,钱钟书动辄旁征博引的风格,也引来不少质疑。有人以为这是“炫博”、“掉书袋”(52),甚至有所谓“知名人士”对钱钟书的这种作法表示“愤慨”,认为这是“卖弄学问拿书卷子来吓唬人”(53)。笔者以为,对“博征”或“博证”之法的得与失,应在学理层面作客观分析,感情用事地扣以“炫博”或“卖弄学问”的帽子,实属诛心之论,且无补于学术方法论的建设性思考。事实上,钱钟书对其中西比较研究中的“博证”之法,有着明确的理论自觉。譬如,钱钟书曾指出,他所追求的学术境界是:“网罗理董,俾求全征献”(54),也就是说,在阐明某个问题时,力求将有关证据“一网打尽”。这一“俾求全征献”的学术目标与其具体操作中的“博证”之法若合符节,因此,完全可以移作后者的注脚。
进而言之,“博证”之法又可区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言必有征;一是证必多例。郑朝宗先生在介绍《管锥编》、《诗可以怨》等钱著时说,“例证多于议论”是钱钟书方法论上的一个显著特点,他接着描述说,钱钟书“不喜欢抽象空洞的文艺理论著作,认为那里面装的‘好多是陈言加空话’,因此他谈艺衡文总是从具体的例子出发,经过仔细的分析和比较,得出结论,……。”(55) 所谓“从具体的例子出发”,所谓“例证多于议论”,正涵盖了“博证”之法所内含的“言必有征”与“证必多例”这两个层面。
2、“博证”之法的学术渊源
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钱钟书以“博证”为特征的中西比较研究,可以说是“朴学”“博证”之法在中西文化相碰撞的历史背景下的合理延伸。这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朴学”“实证”精神的传承(“言必有征”);一是广求证据之法的发扬光大(“证必多例”)。
皮锡瑞总结朴学特点为“说经皆主实证,不空谈义理”(56)。而钱钟书称:“我有兴趣的是具体的文艺鉴赏与批评”(57);又如前所述,他将“抽象”的文艺理论著作老实不客气地讥为“陈言加空话”。可见,在注重具体经验、反对驰鹜于空洞概念这一点上,钱钟书与清代朴学家堪称异代知己,心意相通。但这并不妨碍前者屡屡指摘后者以“经生”身份谈艺说诗时的穿凿附会,“头巾气”十足。
“言必有征”、“言必有据”,向为“主实证”的清代朴学家所标榜。其具体表现是:不以论带证,不移的就矢,重视一手材料的收集,即朴学鼻祖顾炎武所谓“采铜于山”,且强调对证据的审察和别择。以顾氏名著《日知录》为例,全书之“引用语”占去过半篇幅,所下“断语”反占少数,且经“严密别择和审察”,材料都有明确依归,此外,全书“出处都严谨标注,一不掠美、二革杜撰不根之弊。”(58)。钱穆先生在论及该书时指出:“然则清儒所重视于《日知录》者何在?曰,亦在其成书之法,而不在其旨义。所谓《日知录》成书方法者,其最显著之面目,厥为纂辑。”(59)显然,《管锥编》、《谈艺录》亦如《日知录》,“成书”时采用了以重视一手材料之收集与别择为特征的“纂辑”之法,只不过,钱氏“纂辑”所及的范围比顾氏更广,且以探究诗艺、抉发“文心”为内核。此外,《管锥编》、《谈艺录》和《日知录》相似,都没有采取许多西方哲学家所惯用的“逻辑演绎的体系构造方式”,而是通过“撑肠万卷”、博贯古今的广泛阅读,将散见群藉中的材料“非历史性地提置一处”,予以“通训解诂、推源溯流,交互印照”(60)。可见,无论是《日知录》还是《管锥编》、《谈艺录》的“纂辑”。均以博览为前提。钱穆在《师友杂忆》中称钱钟书”宋集部以下殆无不过目”,而顾氏自称曾阅志书一千部。至于“体系构造”与“纂辑”体或札记体的长短得失,本论文第五章将详加讨论,兹不赘。
钱大昕指出:“未可执单词以为口实”(61)。戴震也以“出空言以定其论,据于孤证以信其通”为“未至十分之见”(62)。此种以“执单词”与“据孤证”为非的观念,乃清代朴学家们的共识。钱钟书在其《管锥编》中,也屡屡批评“单词孤证”的缺乏说服力。而梁启超在总结顾炎武的“研究方法”时则明确指出,顾氏学术的基本特征之一即是“博证”。他说:
“《四库全书》‘日知录提要’云:‘炎武学有本原,博赡而能贯通。每一事必详其始末,参以佐证,而后笔之于书,故引据浩繁,而抵牾者少。’此语最能传炎武治学法门。……盖炎武研学之要诀在是,论一事必举证,尤不以孤证自足,必取之甚博,证备然后自表自所信。……此所用者,皆近世科学的研究法。乾嘉以还,学者固所共习,在当时则固炎武所自创也。”(63)
具体来看,顾炎武及此后的朴学家们在研究过程中,往往遍稽群藉,广求证据,乃至达到了“千百言以明一字一音”的地步。如顾炎武之证“行”字古音“杭”、“家”字古音“姑”;钱大昕之证古无轻唇音,就分别以六十个至数百个例子以证成。(64)由此反观钱钟书在论证“以文为诗乃文章革故鼎新之道”等文艺观点及说明“景色以无玩赏者而滋生寂寞之怨嗟”等文学现象时,所引证据之博之富,就不值得惊异了。
不过,钱钟书的“博证”之法较之清代朴学家有了较大发展。首先,钱钟书广引佛经,超越了“儒释之别”这一传统学术的藩篱。(65)而朴学作为反对心学的经学,“严儒、释之限”几乎是它的旗帜,所谓“一轨之正,不参老、佛功利之言”。至清末章太炎始能破此“门户之见”,于经学研究中参以释典。(66)钱钟书则承其余绪而另辟门径。其次,钱钟书博采欧美原著,以为他山之石与邻壁之光,又超越了“夷夏之辨”的囿限。据统计,仅《管锥编》就大约摘引了2000多部希腊文的、拉丁文的、意大利文的、西班牙文的、英文的、德文的和法文的文献,而且引的都是原文并附有中文译文,同时,“与此相对照的中文引语往往出人意料,时断时续地摘自各个历史时期、表现各种心境,与其说是为了比较,莫若说是为了建立联系。”(67)另据统计,《谈艺录》共“引及西方哲学、美学、文学大师从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到康德、黑格尔,直至歌德、尼采、海德格尔、英伽顿等500余人的著作。”(68)
除了引用书目众多之外,钱著对欧美著作的征引,尚有两个明显特点:广泛性和超前性。而“广泛性”又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时代的广,钱著所涉“西学”,既包括西方“先进时髦”的文艺理论,如精神分析、形式主义、结构主义、新批评和较新起的流派如超现实主义、接受美学、解构主义等等,又包括西方古典知识与学理;二是作者的广,钱著所引西书作者,既有大家名家如柏拉图、康德、海德格尔等,也有不少连其本国人都感到陌生的无名小辈,这充分表明钱钟书在学术上“不存势利之见”。“超前性”则体现在钱著所征引的不少西学名家,直到十数年或数十年后才成为大陆学界的热点人物,如1948年初版的《谈艺录》所征引的俄国形式主义宗师什克洛夫斯基(Victor Shklovsky)、捷克结构主义代表人物穆卡洛夫斯基(Jan Mukarovsky)等,即是显例。
第四章 “如带风骚道未亡”:钱钟书的古典文学研究第21节 “博证”之法与中西互证(2)
注 释:
(1)参见上一章介绍钱钟书“比较文学”论一节。
(2)陈寅恪评价近代学术大师王国维说:“先生之学博矣,精矣,几若无涯岸之可望,辙迹之可寻。然详绎遗书,其学术内容及治学方法,殆可举三目以概括之者。”而“三目”之一即是“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相参证”。(《王静安先生遗书序》)事实上,注重中西方“观念”与“材料”的互证与会通,乃是近代以来许多中国学者的治学特征,就古典文学研究领域而言,闻一多的神话研究、朱自清的“诗多义”论及王国维本人的《〈红楼梦〉评论》,均是显例。
(3) 我们知道,钱钟书的主要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