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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解毒于丹-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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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逃奔到晋国。 
  但是也有一些“士”地位不断下降,他们失去了“食田”,甚至连最低的社会保障都失去了,只好四处奔走,另谋出路。好在他们学过“六艺”,是知书识礼之人,可以利用自己的知识为新兴的社会上层出谋划策。在动荡不定、风云变幻的春秋战国时代,当时有些卿大夫为扩大影响,巩固地位,也确实有蓄士的需要,于是“蓄士”之风由此兴起。战国时的魏国信陵君魏无忌“仁而下士,士无贤不肖皆谦而礼交之,不敢以其富贵骄士”,士因此多归公子;齐国孟尝君田文待客平等,“食客数千人,无贵贱一与文等”;赵国平原君赵胜“最贤,喜宾客,宾客盖至者数千人”。 
  那些失去了生活保障,“六艺”学得不好,能力又不够的“士”,为解决经济困难,有的去为人办丧事、当赞礼,有的去经营工商业。 
  还有一类“士”,“六艺”学得不错,家道中落后,贫贱落寞,又不愿意去给卿大夫们当门客。这些人往往满怀救国救民的远大理想,但是在争霸和兼并战争剧烈的春秋战国时代,各国之间常常是“邦无定交,士无定主”,他们很难找到理想的统治者来实践自己的社会理想。这些人开始创立学说,聚众讲学,把原来由贵族阶层垄断的文化知识传到了民间,从此中国历史上又出现了一批“藏书策,习谈论,聚徒役,服文学而议说”,专门从事文化活动的士。他们摆脱了旧的宗法的束缚,游学各国,思想活跃,视野开阔,聚徒讲学,互相诘辩,促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在中国的思想史上画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例如孔子,他是宋湣公(前691~前682)的后代,曾祖父防叔奔鲁当了大夫,父叔梁纥孔武有力,是个典型的武士。孔子学习过“六艺”,善长射御,但已“贫且贱”,曾当过鲁国季氏的小吏。退职以后,开始聚众授徒,先后有门徒三千,其中精通六艺的也有七十二人之多。孔子积极传播自己的思想,成为先秦儒家的始祖。 
  由于春秋战国时代剧烈的社会变化,加上有了像孔子这样的老师,一些普通的劳动者,也接受了文化教育,加入了士的行列。 
  秦汉时期,士的内涵又发生了一些变化。用来称呼士大夫的“士”,此时既可以指军队中的将士,也可以泛指在中央和州郡县供职的官吏;士人的内涵则比较丰富,主要是指具有较高的封建文化素养的知识分子,士人可以进一步区分为朝士、白衣士人、隐士、处士等。 
  朝士一般指那些具有较高的学识又在在朝廷当官的人,他们可以一边做官,一边教学生、授弟子。白衣士人、隐士、处士他们之间的共同特点就是头上没有官帽,但他们之间也有区别。白衣一般出生低微,是庶民的子弟。隐士往往终生隐居山林,聚徒讲授。处士涵盖的范围要更大一些,可以包括白衣士人,也包括在太学等官学中研习经典的诸生。 
  由知识分子组成的士人,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价值标准。到汉代,士人特别注重“士名”,强调人格名望、风骨气节和学识才能。为求取“士名”,士人们必须注意提高自身的修养,恪守封建纲常名教,以便得到统治者赏识,在朝堂博取一官半职。当然,也有士人为沽名钓誉,会到处拉帮结派,相互吹嘘。东汉后期,士人之间清议品题人物的风气进一步盛行,这种人物品题属于民间自发行为,标准当然也不一定与官方完全相同。 
  民间的清议品题,多少会触痛封建王朝敏感的神经,魏晋时期,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品评士人之权收归政府,按照官方的标准进行中正品评。那些德行才能高的人,被给予不同品第(乡品),然后授以各种官职;那些没有通过中正品评的人,不能当有品级的官员,只能当普通的办事人员。 
  这个制度看似公正,其实里面有太多的问题。这就好比取消高考,取消 
  公务员考试,然后用一套思想品德规范来给大家打分,分数高的就当大官。我们就是用大腿思考也知道哪些人的分数会比较高,当然是与打分的官员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人可以得高分,比如品评官的姑姑的舅舅的二婶的邻居的小孩的朋友。这种制度只会让权力永远掌握在有权有势的大家族手里,真正有聪明才智的庶民只能永远处于底层。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事实也的确如此,这一时期,九品以上官吏和得到中正品第的人,都成为士,其他人就成了庶人。进入权力中心的所有机会几乎都被士人垄断了,士人和庶人之间的对立越来越尖锐。士族家庭出身的男子,一出生注定要做官,士人代代相传,个个锦衣玉食,荣华享尽,迅速地腐朽堕落。当时有谚云:“上车不落则著作(只要从车上掉不下来的小孩,就可以当著作郎),‘体中如何’则秘书(只要能在信中写几句问候的话,就可以当秘书郎)。”(选自《颜氏家训·勉学篇》)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长期养尊处优的生活,士族子弟从精神到体能都开始全面衰退。梁朝时的建康令王复,出身士族,见到马喷气和跳跃,就吓得要死。他对人说:“这是老虎,为什么叫马呢?” 
  士族自身的腐朽加速了他们的败亡,士族在东晋时达到极盛,到南北朝时开始衰落。隋唐以后,士族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士作为一个特定阶层的观念仍然保留着。有官爵的人,仍称为士;免掉官爵的人,就成为庶人。到宋朝以后,“士”或“士人”才逐渐成为一般读书人的泛称,不再特指品官。 
  于丹告诉我们“士”这个阶层是中国的知识分子阶层,如果她接下来说的是宋朝以后的某部作品,还情有可原;但如果接下来说的是《论语》,那么她的解释就未免太过笼统,太不体谅读者了。   
  “君子喻于义”中的“义”能理解为“   
  适宜”吗 
  文/唐唐 
  《于丹〈论语〉心得》在第59页写道: 
  “但孔子认为谋求个人利益的时候不能不走正路,一心想走捷径,一心想贪小便宜。孔夫子认为,走正路还是走捷径,是君子和小人的区别。 
  他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义’就是‘宜’,也就是说,君子走的始终是一条适宜的正路。而小人则一心看重私利,在一己私利驱使下很容易走上邪路。” 
  孔子的这句“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许多人都耳熟能详,一般将这句话理解为:“君子知道的是义,小人知道的是利”。于丹教授为什么要将这里的“义”解释为“适宜”呢? 
  《中庸》说:“义者,宜也。”《说文》段注:“义之本训谓礼容各得其宜。”在这里“宜”应该与《新华词典》上的解释比较接近:“正确合宜的道理或举动”,而不是于教授解释的“适宜”。 
  网友塞外李悦也对于丹的解释提出了异议: 
  “到了唐代,韩愈在《原道》中给“义”下了定义,他说“行而宜之之谓义”。于教授用“宜”解“义”,显然是从韩愈这儿来的。韩愈的定义很难说能得到孔子的认同。” 
  “义”在《论语》中共出现了75次,但孔子并没有给“义”下过定义。宋代理学集大成者朱熹试图对“义”进行解释:“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朱子所说的“天理”类似于孔子所说的“天道”。《礼记·乐记》中记载,孔子说:“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也就是说天道就是无私。那么朱子的定义可以理解为,符合无私的天道的就是“义”。可见,网友塞外李悦说的,“韩愈的定义很难说能得到孔子的认同”,也有一定的道理。 
  于丹将“义”解释为“宜”,是因为看了《中庸》的解释,还是受到韩愈和朱子的影响,我们不得而知,但只要稍有古汉语常识,就不至于误解该字意义的。在“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句中,“义”和“利”是对文,两个都是名词。在“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一句中,“宜”和“欲”是对文,两个都是动词。怎么能用“适宜”来解释名词“义”呢? 
  既然于丹误读了孔子的“义”,那么“义”的真实含义应该是什么呢? 
  要回答好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到传世文献中去寻找线索,再通过理性的分析寻找答案。 
  春秋战国时,封建生产关系进一步发展,代表奴隶制生产关系的井田制逐渐解体。原有的道德准则、行为规范,也伴随生产关系的解体而土崩瓦解,周天子一统天下的稳定局面已经不复存在,各阶级或阶层原有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他们都迫不及待地利用自己手中的资源,去争夺利益的最大化,于是,诸侯国之间争霸战争不断,奴隶、平民的起义斗争此起彼伏。“强以凌弱,众以暴寡”、“臣弑君,子弑父”等现象层出不穷,西周的政治思想制度固有的平衡被打破,整个社会陷入结构失衡的危机,利益成了人们追逐的目标和选择社会行为的价值尺度。 
  当时整个社会变成了一个“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社会,士农工商都在孜孜求利,“不余力而让财”(《史记·货殖列传》)。对“利”不知厌足的追逐,一方面促进了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社会矛盾。 
  如果一个社会从政的只想着如何不择手段往上爬,连起码的良知都放弃了;从商的只想着如何从消费者手中榨取更多的钱财,甚至不惜坑蒙拐骗、掺水造假;做学问的为一己之私,可以放弃人格、误导舆论;那么我们生活的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到时可能会人人自危,吃饭怕吃到陈化粮,喝酒怕喝到 
  甲醛酒,做生意怕被黑吃黑……这样的社会还适合人类生存吗? 
  就算从新兴的封建地主阶级立场上,社会秩序也应该重建。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儒家创始人孔子凭着悲天悯人的良知和济世救民的历史责任感,在总结、继承西周尊礼文化的基础上,致力于新政治秩序和新道德秩序的重建任务。 
  传统的西周尊礼文化为孔子提供了道德参考坐标,同时结合现实的社会需要,孔子提出了三纲五常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协调社会人伦关系,从而建立起既符合新兴地主阶级需要,又能使天下迅速恢复稳定秩序的新的思想文化体系。 
  “义”在孔子的思想体系礼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概念,在仁、义、礼、智、信的五常中“义”与“仁”有着紧密的联系。 
  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仁”是一切道德的源泉。先来看看《论语》中“仁”的描述: 
  “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悌就是仁的根本。”)《论语》第一章。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颜渊问孔子什么是仁。孔子说:“将自己克制在礼的范围内就是仁。”)《论语》第十二章。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樊迟问孔子什么是仁。孔子说:“爱人就是仁。”)《论语》第十二章。 
  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子张问孔子什么是仁。孔子说:“能将五种美德推行于天下的就算是仁了。”子张问这五种美德都是什么。孔子说:“恭宽信敏惠。恭敬可以不受轻侮,宽容可以赢得人心,守信可以得到人的信任,机敏可以建功,恩惠可以领导众人。”)《论语》第十七章。 
  在论语中“仁”似乎和很多概念有关,孔子认为孝悌是仁的根本,自觉的受礼的制约也称为仁,仁又与爱、恭、宽、信、敏、惠这些美德联系在一起。可见孔子主张的“仁”和“义”都是比较抽象的道德判断标准。 
  正是因为“义”与仁一样是比较抽象的道德判断标准,因而君子的一切具体的品行都要受到“义”的节制。《论语·子罕篇第九》有言: 
  子曰:“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钱穆先生是这样解释的: 
  “智者明道达义,故能不为事物所惑”、“仁者悲天悯人,其心浑然与物同体,常能先天下之忧而忧,然其为忧,恻怛广大,无私虑私忧”、“勇者见义勇为,志道直前”。 
  这里孔子认为智、仁、勇都是君子的优秀品质。但孔子又说: 
  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第十七》) 
  就是说,“勇”要受到“义”的节制才是善的,否则,勇不但不是善的,反而会为乱社会,给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 
  又如,同样是隐居行为,孔子和他的弟子对伯夷、叔齐极为敬佩,因为他们坚持的是大义,但孔子和他的弟子对荷蓧丈人等隐士却并不称赞,因为荷蓧丈人等隐士违反了“义”: 
  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仁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论语·微子第十八》) 
  意思是:不做官是不义的。长幼间的关系不能废弃;君臣间的关系怎能废弃呢?想要自身清白,却破坏了根本的君臣伦理关系。君子做官,只是为了实行君臣之义。“道”的行不通,早就知道了。 
  除了勇,其他的如直、忠、信、操守等也都要受到义的制约,否则就很可能失去正确的价值判断。在孔子的伦理学说中,义是人的行为节制机制,它遏制人的恶,并指引人们向善而行。 
  在孔子之前的《左传》、《国语》中一般把义、利看做是统一的。例如《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载: 
  “德义,利之本也。” 
  《国语·周语》中载: 
  “夫义,所以生利也。” 
  《国语·晋语二》载: 
  “夫义者,利之足也。”“废义则利不立。” 
  其实对于正当的物质利益,孔子也是乐于为之的。他说: 
  “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 
  但他主张物欲应该受到节制:“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义和利有统一的一面,因为符合大义的行为,对整个社会而言总是有利的,但是孔子同时又看到了,对于个人而言,义、利常常有冲突的时候,这时按趋利避害的本能做出选择,常常会损害大义,因此孔子提出,在利和义矛盾的时候,应该“义以为上”、“见利思义”。 
  在他看来,“义”有利于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因而道德的价值要高于物质利益。孔子曾说过:“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意思是,不合乎道义得来的富贵利禄,虽然可以使人得到物质利益的满足,却只如那飘忽即逝的浮云,不值得一顾。 
  还说过:“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也就是说,为了追求高尚的道德价值,即使是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 
  总之,“义”是孔子思想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虽然我们和孔子隔着两千多年的时光,但是理解了“义”的真正含义,就离理解《论语》、理解孔子近了一大步。在我们走近《论语》,走近孔子的过程中,于教授对“义”的解读,多少给我们造成了一些小小的迷惑,如果读了这篇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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