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8-李敖这个人-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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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以为支持。
但对国民党官方来说,以胡适为代表的自由主义文人是一党专制的敌人,阻止胡适思想的流传,正是官方的心愿。如今,能够借胡夫人之刀,来个釜底抽薪式的解决,简直是上上之策。于是,朝野双方,声应气求,轰动一时的《胡适选集》案,便在1966年12月25日江冬秀的按铃申告下,如火如荼地出现了。12月30日,国民党的文宣大将胡秋原在“立法院”里提出质询,其中说:
第四部分《胡适选集》案(5)
盗印胡适先生著作一事,非一单纯侵害人民权益问题,而实若辈一贯祸国阴谋之一种烟幕,亦即若辈过去五年来假借胡适先生名义,进行卖国匪谍活动阴谋之重新使用。最近……一个反“中华民国”的攻势已由四面八方开始。所谓“中国问题小组”、所谓“复国运动同盟”、所谓“新台湾独立运动”、所谓“保护殷海光运动”已在华盛顿、东京、香港等地开始……适于此时盗印胡适选集,既非尊敬胡适(因若辈早已诽谤之),亦非借以图利(因若辈不缺乏金钱),而系借盗印胡适选集,以散乱胡适著作之整个精神,并假借胡适博士之名,一面对抗复兴中华文化运动,一面进行进一步的卖国匪谍活动……①
上述怪说与谬解,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国民党官方的基本态度。
国民党官方介入这一借刀杀人讼案的具体手法是:一、违反胡适遗嘱,由台湾大学把权利转赠中央研究院后,再化公为私,由中央研究院转赠胡夫人,使胡夫人有了证明书;二、胡夫人凭这证明书向“内政部”申请著作权;三、再由“内政部”违反不得申请注册的规定,硬在1967年2月23日发给胡夫人25年的权利执照;四、最后由胡夫人拿执照告人。在这一系列“先上车,后买票”式的违反法律原则的赶造证据下,在胡夫人吵着“要见‘总统’”的配合下,法院亦给予积极响应和密切配合,1971年,台湾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宣判将《胡适选集》一书没收、销毁。
国民党当局和江冬秀终于借着所谓法律,达到了封杀《胡适选集》的目的。
第四部分退出《文星》朝野双杀(1)
题记
苦难当前,我们正置身废墟之中。在废墟中,我们开始盖一些小建筑,寄一些小希望。这当然是一件困难的工作,但已没有更好的路通向未来了。我们要迂回前进,要爬过层层障碍,不管天翻也好、地覆也罢,我们还是要活……
——李敖译自《查泰莱夫人的情人》
一、退出《文星》,朝野双杀
《文星》的“星沉海底”并不等于李敖的“星沉海底”,因为国民党对李敖的秋前算账和秋后算账一直没有停止。李敖十分清楚,现代的专制统治者在消灭异端之前,必须有一个先将其“涂黑”的工序,为了使这些叛逆者“死得卑微、死得丑恶、死得有话不能讲,有血流不出”,就必须“先用秘密而卑鄙的方法,毁掉‘烈士’的历史、毁掉‘烈士’的信用、毁掉‘烈士’演说的自由、毁掉‘烈士’出书的自由、毁掉‘烈士’通信的自由、毁掉‘烈士’登报的自由”,“使愚昧的小百姓们觉得:原来‘烈士’并不烈!原来‘烈士’历史不清白!原来‘烈士’没有信用!原来‘烈士’不敢说话!原来‘烈士’在骗我们!”于是,百姓对他们的偶像失望了,他们会“用看杀强盗一般的眼光,去参观行刑了”!①李敖太了解自己所面对的这个政党的卑劣伎俩了,他知道,自己的沉没还在进行时。
1967年7月18日,“文星”出版的殷海光、李敖、陆啸钊、李声庭、于熙俭等人的著作11种被警总查禁。其中李敖作品有《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历史与人像》、《文化论战丹火录》、《上下古今谈》、《传统下的独白》等六种。
此时,李敖已经32岁,眼看前路茫茫,荆棘密布,许多朋友背他而去、离他而去、敬而远之、避之唯恐不及,他的心情是难以平静的。50年前,梁启超在台湾岛上曾写过两句小诗:“历劫此身成落瓠,浮天无岸有虚舟。”如今,他感到自己也如同那无人摆渡的“虚舟”一样,孤独无靠,飘忽无定。他不由想起在初中时就已背会的那首小诗:
人生如美酒,易醒复易醉。
微醉亦难醒,醒来都是泪。
第四部分退出《文星》朝野双杀(2)
就李敖所宣传的社会改革思想而言,他并没有步出一个自由主义文人的轨道,是一个淑世的改良主义者。他曾公开表示:“一般不了解我的人,很少知道我是一个憎恨暴力的人,我憎恨以暴易暴,憎恨不关心小百姓怎么生活而高谈美丽的乌托邦。我是实际的人,是淑世的改良主义者,我主张和平而渐进的转移或改革。”他还说:“我的目的就在鼓吹和平而渐进的转移或改革,并且我相信,这种转移或改革的基本动力是孙中山所说的‘思想的变化’”。①但李敖并没有想到,一切专制统治者决不会主动地接受来自外界的批评,更何况这种批评触及到了它的政治利益。因此,他那激进的“全盘西化”和否定传统文化的观点,最终还是难以被保守势力和反动势力所容,尤其是他批评国民党一党专制的文字,与国民党当局的根本利益发生了冲突。事至今日,亦实在预料之中。
还是在《文星》杂志被封时,他就有了某种预感,翻读殷海光五年前写下的《我看雷震与新党》,其中有一段话,李敖此时此刻感同身受:“虽然,我置身于这小书室中,我正神驰于古今的兴亡历史,可是我毕竟与这样的一群人处在同一个时代和同一个岛上。我底身体,正像一切讲思想自由和议论自由的人之身体一样,毫无掩蔽地暴露在一个没有约束的权力之下。”①他在给殷海光的信中说:“夜色真深,在深暗的夜色里写这封信,真凄厉。”他在自己居住的四楼书房里,每天晚上通宵不睡,“看书、写书、思考、思‘过’、走来走去、像动物园里那头熊。”他不是沮丧,而是在调整。他并没有因自己的失败而灰心。他认为,自己失去的只是一种“幻”,而“真理”会永存。他对自己要走的路并没有因此而稍有改变,他已认同了自己的孤独,他在给女友的信中说:“梁实秋先生说我的智慧成熟过早,我颇不谦虚地认为他这看法不错。再过三天,我就是31岁的人,我自认在31岁的‘男孩子’中,我是一名‘老狐狸’,而为那些傻小子们所不及。但是做了‘老狐狸’,并不值得得意,因为那很孤独。——当你把人生看破,把许多误认为有价值的价值摧毁,你难免会有一种‘无可无不可’的虚无情绪。对人间,在许多方面,你不再是一名熟客,而是卡缪笔下的‘异乡人’。”②
面对一党独大,身单力薄的李敖并没有因此失掉斗争的勇气,“艰难岂足道,一弃若敝屣。”梁任公的诗鼓励着他的斗志,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我是一个很少休息的妖怪,半夜三更,活得比谁都起劲。”他要爬起来继续干,在环境险恶的情况下“有限度的做做看”,他准备再办杂志、开书店,自己单枪匹马地去干,但这种愿望已不像他当初谋教职那么简单了。他已经成为官方注意的目标,单是手续一关就不可能通过。
靠笔杆维生已不可能,走文化商人之路显然亦无希望,1966年8月底到9月初,李敖先后在《中央日报》、《联合报》、《征信新闻报》、《民族晚报》、《自立晚报》等登出广告,宣布出版《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得款做本钱,改行去卖牛肉面,并特备签名簿一册,请“为数不多的我佩服的至少不算讨厌的人士”签名以示赞助。
当时,柏杨正在《自立晚报》社走红,他见李敖来登广告,跑过来说:“李敖哇,你自杀算了!这个岛上没有你的活路!”李敖笑而不答。
第四部分退出《文星》朝野双杀(3)
广告一出,社会哗然。谁都明白,这是一个走投无路的文人作出的最后抗议,许多文化界人士纷纷撰文表示同情和支持,热衷于李敖的读者亦来信、寄款预约订书。李敖在9月13日给同学的信中说:“我这阵子收到的读者来信也不知有多少,几乎封封都提到牛肉面如何如何,几乎投资或帮忙我卖面的人,比要买我的书的人还多。真令人啼笑皆非,惊喜交集也!”在《文星》时代与李敖来往甚多的著名作家余光中亦在信中给李敖打气:
近日读报,知道李敖先生有意告别文坛,改行卖牛肉面。果然如此,倒不失为文坛佳话。今之司马相如,不去唐人街洗盘子,却愿留在台湾摆牛肉面摊,逆流而泳,分外可喜。惟李敖先生为了卖牛肉面而告别文坛,仍是一件憾事。李先生才气横溢,笔锋常带情感而咄咄逼人,竟而才未尽而笔欲停。我们赞助他卖牛肉面,但同时又不赞助他卖牛肉面。赞助,是因为他收笔市隐之后,潜心思索,来日解牛之刀,更合桑林之舞;不赞助,是因为我们相信,以他之才,即使操用牛刀,效司马与文君之当炉,也恐怕该是一时的现象。是为赞助。”①
李敖的《告别文坛十书》自然又引起了官方的注意。新上任的《文星》总编胡汝森(军方人物)与“警总政战部”副主任段春理少将、政三处副处长伍一心上校、政战部第二处文化组主任李国瑾中校多次会面磋商对策。
在广告登出后,接着就是印刷出书。印刷“十书”的装订厂不断遭到警方的干扰,装订好和未装订好的书籍相继被警方查禁、抢走,眼看“十书”无望,1966年11月15日,李敖在悲愤之中向约订读者发出“敬启”:
敬启者:
“李敖告别文坛十书”出版经过,奉陈如下:
第一号“乌鸦又叫了”
第七号“孙悟空和我”
两书已被查禁并扣留,不能发行。
第二号“两性问题及其他”
第四号“李敖写的信”
第五号“也有情书”
第一○号“不要叫罢”
第四部分退出《文星》朝野双杀(4)
四书仍在处理中(发此信后,旋遭查扣,不能发行)。
第三号“妈离不了你”
第六号“传统下的独白”
第八号“大学后期日记甲集”
第九号“大学后期日记乙集”
四书已经发行(但受警察干扰)。
四书中有割页部分,并非装订错误,恕无法调换。
未出各书正依法处理中,一俟解决,即行奉上。总之,此次出书一再好事多磨,皆因情非得已。凡不细昧实际困难,而遽以“不准时”、“不守信”责怪李敖者,非知我者也。
李敖 敬上 1966年11月15日
就在四面楚歌、前路维艰之时,也有人想利用李敖的才气发财,依然向李敖拉稿,并要他化名写文章,李敖为之动气。他认为,这些人实在太不了解自己了。五年来,自己什么时候化名写过文章?大丈夫是从来“坐不更名,立不改姓”的,自己反共也好,反法西斯也罢,乃至反义和团也行,从来不藏在后头放冷箭。自然,他拒而不应。
也就是在这时,他过去的论敌们依然未忘记他,胡秋原等人利用他们取得的李敖给胡适的一封信,开始对李敖进一步围剿。
第四部分退出《文星》朝野双杀(5)
1966年11月7日,胡秋原等邀约国、青、民三党人士和若干文化界的朋友30人,在台北妇女之家举行声讨李敖大会。李敖故友徐高阮因过去对李敖的一些做法不满,与李敖疏远,此次会议,他也参加了,并当场油印公布了李敖在新店山居时给胡适的信。因信中谈到了李敖与共党分子严侨的关系,徐高阮称李敖是“对敌人投降的叛逆分子”。
原来,李敖在给胡适的那封信中,透露了他与严侨的交往。由于信中还有评论胡适的文字,与严侨的信也写得非常感人,胡适便经常把信拿给别人看。当他把这信拿给“中央研究院”的徐高阮看时,徐高阮却将信扣在自己的手中。不久,胡适去世,此信遂归徐高阮所有。
徐高阮的这种做法后来受到许多朋友的谴责,说他“卖友求荣”、“借刀杀人”、手段“卑鄙”。但李敖的反应却很冷静,他说:“徐高阮等公布我的信,我一点也不在乎,因为信是我写的,我当然大丈夫敢做敢当。总之,我不怪他们公布我的信,我只是对他们公布的动机和目的,感到要吐口水而已。”“徐高阮等是变节的共产党,变节的共产党是全世界最可怕的人类……”①
不料,此信引起了政治嗅觉灵敏的胡秋原的重视。11月16日,声讨会后的第九天,胡秋原即在《中华》杂志第4卷第11号(总第40号)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徐高阮先生公布的胡适先生收到的一封信》,指控李敖是共产党的“间谍”,给李敖送上了一顶红帽子。于是,李敖致胡适的信,从论敌手中公之于世。
第四部分退出《文星》朝野双杀(6)
警方和“司法机关”秉承当局的旨意借此机会迫害李敖。1966年底,由保安处魏宜智组长主持,警务机关开始约谈李敖,重点追查他18岁时想和老师严侨一起偷渡回大陆的事。严侨再度被捕,被关了30天,调查他同李敖的关系。不久,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指令侦办李敖,并以“妨害公务”罪名提起公诉。李敖被警备总部约谈,俨然一“匪谍”。约谈后由特务陪同,让李敖去找保,李敖想:“这种政治性的案子,谁敢保我?看样子只好找一位德高望重的有名气的大人物保一保,方不致连累他。”想来想去,他想到了梁实秋。应该说,老牌的自由主义文人梁实秋对李敖是厚爱的。李敖的《胡适评传》出版后,梁实秋写有《读〈胡适评传〉第一册》,对他十分捧场。文中说,“李敖的《胡适评传》不是属于亲切细腻的一类,而是属于证件充足(highly documented)的一类……像这样旁征博引的句句有来历的传记,可以说是空前的创作”。②当时李敖在“文星”威风八面,文星势力如日中天,文坛中人,包括余光中、梁实秋无不称颂,多有文章在《文星》发表。与胡秋原论战时,梁曾以金门名酒两瓶赠送李敖。李敖也善解人意,特请萧孟能买了当时艺坛走红的柳腰明星华怡宝的专场入场券送梁,老先生欣然前往。谁知“文星”被封后,梁怯于官威,也与李敖划清了界限。当李敖找到梁实秋谈及作保之事时,梁实秋当着特务的面婉为谢绝,说:“你还是找别人保吧,实在找不到别人,我再保你。”最后,李敖在无奈之中又找到了他父亲的同学、“立委”王兆民,这位过去数次未帮上李敖“大忙”的善保“晚节”的前辈,终于有了一次“怀直气”的行动,他保了李敖。
当天晚上,梁实秋给余光中打电话,说未能保李敖感到很难过。李敖得知后,只是笑笑。他想,在自己身处逆境时,让正人君子援之以手,只是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