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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明末四公子-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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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而终嘉靖之世,无人敢言改历。    
    万历末年,西学传入中土。利玛窦挟天算之学为有识之士所尊重,推算天象,屡次获得证明,精确胜于古法。至崇祯初年,在徐光启的极力主张,以及思宗的支持之下,修历之议逐渐成为事实。但尊古法者固极力顽抗,思以逞异说而取富贵者,亦颇有人,因此修历共设四局,各搞各的。四局者:大统、回回、东局、西局。西局由徐光启的继承者山东参政李天经主持,成员皆西洋天主教士;东局则别具一说,而多少具有投机性质的历学家魏文魁所领。崇祯十年正月初一日食,四局预推的结果如次:    
    一、大统:食一分六十三秒。    
    二、回回:食三分七十秒。    
    三、东局:游气侵光三十余秒。    
    四、西局:京师见食一分一十秒。应天(南京)及各省分秒各殊。云南、太原不见食。此外初亏、食甚、后圆时刻亦各异。    
    事后证明,惟有西局所推皆验。于是崇祯决定废《大统历》用新法。而遵古者,抗章交谏,并策动太监作内应,反对新法,这样迟延到了崇祯十六年,三月初一日食,又是西局所测独准。这年八月下诏:“西法果密,即改为大统历法通行天下。”可惜“未几国变、竟未施行”。


第三章方以智(4)

    入清则顺治二年即用新历,名为《时宪历》。清史稿《汤若望传》:    
    顺治元年,睿亲王多尔衮定京师。是岁六月,汤若望启言:“臣于明崇祯二年来京,用西洋新法修正旧历,制测量明星晷,定时考验诸器,近遭贼毁,拟重制进呈。先将本年八月初一日日食,照新法推步,京师日食限分秒,并起复方位,与各省所见不同诸数,开列呈览。”王命汤若望修正历法……八月丙辰朔,日有食之,王令大学士冯铨与汤若望率领天监官赴观象测验,惟新法吻合。大统、回回二历时刻俱不协。世祖定鼎京师,十一月,以汤若望掌钦天监事。汤若望疏辞,上不许;又疏请别给敕印,上亦不许,并谕汤若望遵旨,率属精修历法,整顿监视,如有怠玩侵紊,即行参奏。加太仆寺卿,寻改太常寺卿,十年三月,赐号“通玄教师”。    
    汤若望在华已将二十年,深通中国人情世故,“疏辞”及请“别给敕印”,都是为了不愿得罪原来的钦天监官。而“上不许”者再,非冲龄的顺治能赏识汤若望,乃是因为顺治生母孝庄太后,此时已皈依天主教,而以汤若望为教父之故。    
    不久,汤若望又加通政使衔,进秩正一品,使得旧派既妒且恨。于是到了顺治十四年四月,旧派由已革“秋官正”吴明炫发难,对汤若望展开攻击。《汤若望传》:    
    “十四年四月,革职回回科秋官正吴明炫疏言:‘臣祖默沙亦黑等一十八姓,本西域人;自隋开皇己未,抱其历学,重译来朝,授职历官;历一千又五十九载,专管星宿行度。顺治三年,常印汤若望论臣科,凡日月交食,及太阴五星陵犯,天象占验,俱不必奏进。臣察汤若望推水星二、八月皆伏不见,今于二月二十九日仍见东方;又八月二十四日夕见,皆关象占,不敢不据推上闻,乞上复存臣科,庶绝学获传。’……别疏又举汤若望舛谬三事……八月,上命内大臣爱星阿,及各部院大臣登观象台,测验水星不见。议明炫罪,坐‘奏事诈不以实’,律绞,援赦得免。”    
    历官旧派攻新,第一回合败下阵来,第二回合则大获全胜,其事在顺治崩治,康熙即位以后。清史稿《杨光先传》:    
    “杨光先字长公,江南歙县人。在明时,为新安酐千户,崇祯十年上疏劾大学士温体仁、给事中陈启新等,舁棺自随;廷杖戍辽西。清初,命汤若望治历,用新法,颁时宪历,书面题‘依西洋新法’五字。光先上书谓非所宜用。既又论汤若望误以顺治十八年闰十月为闰七月,上所为摘谬,辟邪诸论,攻汤若望甚力,斥酐奉天主教为妄言惑众。圣祖即位,四辅臣执政,颇右光先。”又《汤若望传》:    
    “新安卫官生杨光先,叩阍进所着摘谬论,选择议,斥汤若望新法十谬。并指选择荣亲王葬期,误用洪范五行,下议政王等会同确证。议政王等议:历代旧法,每日十二时,分一百刻,新法改九十六刻,康熙三年……天佑皇上,历祚无疆,汤若望只进二百年历。选择荣亲王葬期,不用正五行,反用洪范五行,山向年月,俱犯忌杀,事犯重大。”以下定罪,计汤若望及钦天监高级官员等七人,凌迟处死,又召五人斩。奏上令复议,结果杀了五个人。汤若望免罪,而“自是废新法不用”。    
    按:荣亲王为世祖第四子,生百日而殇,时在顺治十五年正月。尚未命名,追封荣亲王。其母董鄂妃为世祖所深宠。吴梅村《清凉山礼佛诗》四首,大半为董鄂妃而咏,第一首《王母携双成》;第二首《可怜千里草》,皆切“董”姓。    
    由《杨光先传》“四辅臣执政、颇右光先”一语来看,此案的背景,乃是满清入关后的宫廷第二次大争斗。争斗的双方,一方就是“四辅臣”。“四辅臣”者,即为康熙以冲龄即位,世祖临终遗诏托孤的顾命四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鳖拜。其中鳖拜最跋扈,结遏必隆与苏克萨哈为仇,索尼位高望重而无如之何。四辅臣间虽有矛盾,而护持旧派的立场,却是一致的。    
    另一方就是所谓“孤兄寡妇”了。当世祖驾逝时,康熙只有八岁,行三。皇二子名福全,亦在冲幼。大位不传皇二子而越次传皇三子,是因为顺治的生母孝庄太后定策时,征询汤若望的意见。汤若望只指出一个事实,皇三子已经出痘,皇二子则未。顺治刚以天花不治,现实的教训特别强烈,所以皇三子得承大统。笔者每以为历史的改变,常出于一种偶然的因素,在当时了无足异,而事后考察,关系极大,如汤若望之于满清,真可谓“一言兴邦”。不然者,以福全为帝,满清能否延二百余年的历祚,实在大成疑问。    
    由上所叙,可知杨光先的上书攻击汤若望,纵非有意迎合,而四辅臣的“颇右”杨光先,则无疑地为借此打击孝庄太后及其所领导的新派分子的一种手段。可惜,杨光先很不争气,《清史稿》本传:    
    “康熙四年,议政王等定谳,尽用先光说,谴汤若望,其属官至坐死。遂罢新法,复用大统术。除光先右监副,疏辞不许;即授监正,疏辞复不许。光先编次其所为书,命曰:‘不得已’。持旧说绳汤若望,顾学术自审不逮远甚,既屡辞不获,乃引吴明为监副。明、明炫兄弟行。    
    “五年,光先疏言,今候气法久失传,十二月中气不应,乞许臣延访博学有心计之人,与之测器测候。并饬礼部采宜阳金门山竹管,上党羊头山黍,河内葭荸子备用。”    
    按:所采各物乃作测器之用,且亦曾下诏求畴人,其人未至,而杨光先已经无法干得下去了。本传记:    
    “七年,光先疏言……臣病风痹,未能董理。下礼部,言光先职监正,不当自诿。仍令访求能候气者。是时,朝廷知光先学术不胜任,复用西洋人南怀仁,治理历法。”    
    汤若望是德国人,时已去世。南怀仁是比利时人,为汤若望的学生,其时在康熙七年底,圣祖已经亲政,故知用南怀仁出自御裁。未几,南怀仁疏劾吴明。《汤先生传》:    
    “南怀仁疏劾明,造康熙八年七政民历,于是年十二置闰,应在康熙九年正月。又一岁两春分、两秋分,种种舛误,下议政王等会议。议政王等议:历法精微,难以遽定,请命大臣督同测验。八年,上遣大学士图海等二十人,会监正马佑,测验立春、雨水两节气,及太阴、火木二星缠度,南怀仁言悉应;明言悉不应。议政王等疏请康熙九年历日交南怀仁推算。上问:‘先生前劾汤若望,议政王大臣会议,以光先何者为是;汤若望何者为罪?新法当日议停,今日议复,其故安在?’议政王等疏言……南怀仁历法,上合天象。一日百刻,历代成法,今南怀仁推算九十六刻,既合天象,自康熙九年始,应按九十六刻推行。”    
    按:康照的本意是要明辨是非,而议政王等复奏,显然未搔着痒处。若为庸主,自是不了了之。而康熙有意要根究新旧历法之争在学理上孰是孰非,是者为何,非者为何?因而学天文,习算学,为中国第一个深入西方科学领域的帝王。孟心史先生谓康熙在这方面的造诣,“儒者专门习之,仅与相副”。又谓:“若再假以年,更为国中学人鼓倡,或早与西人科学之进步相提携矣!”此亦极中肯之言。总之新旧历法之争,启发了清圣祖重真理、辨是非的科学精神,影响其人格的形成,关系极大。圣祖之能成为一个杰出的统治者,平三藩、兴文教、重民瘼、察官吏,凡理之所在,笃信力行而不疑,实为其自我训练而具有的科学精神所使然。《清史稿》二百七十三卷附论:    
    “历算之术,愈入则愈深,愈进则愈密。汤若望、南怀仁所述作,与杨光先所攻讦,浅深疏密,今人人能言之。其在当日嫉忌远人,牵涉宗教,引绳批根,诚一时得失之林也。圣祖尝言:‘当历法争议未已,己所未学不能定是非。乃发愤研讨,卒能深造密微,穷极其阃奥。’为天下主,虚己励学如是,呜呼,圣矣!”此亦非溢美之词。


第三章方以智(5)

    历法之争,新派在学理上既已获胜,政治上的冤狱,当然亦能获得平反。议政王等先议:“请将光先夺官,交刑部议罪。上命光先但夺官,免其罪。”    
    就在这时候,十六岁的康熙,做了一件出人意料而确可令人佩服的大事,《清史稿•;圣祖本纪》康熙八年记:    
    “五月……戊申诏逮辅臣鳖拜,交廷鞫。上久悉鳖拜专横乱政,特虑其多力难制。乃选侍卫,拜唐阿年少有力者,为扑击之戏。是日,鳖拜入见,即命侍卫等掊而系之。于是有善扑营之制,以匠臣领之。庚申,王大臣议鳖拜狱上,列陈大罪三十,请族诛。”    
     “拜唐阿”是满洲话,亦为侍卫之一种,扈从时职司前驱。康熙制鳖拜,处心积虑而声色不动,参与机密者只极少数的心腹侍从,颇疑曹雪芹的祖父曹寅亦为其中之一。曹寅以后深得恩眷,盖非无故。康熙自诛鳖拜,始得独揽大权,宫廷中新旧两派之争,至此局面大定。于是南怀仁上疏,为师讼冤。《杨光先传》:    
    “南怀仁等复呈告光先依附鳖拜,将历代所用洪范五行,称为《灭蛮经》,致李祖白等无故被戮。援引吴明诬告汤若望谋叛。下议政王等议:坐光先斩。上以光先老,贷其死,遣回籍,道卒。刑部议,明坐奏事不实,当杖流。上命笞四十,释之。”汤若望则复封号,视原品赐恤,封号原为“通玄教师”,因圣祖名玄烨,避讳改玄为微。    
    这一冤狱的平反,在杨光先、吴明一系的旧派,自有刺骨之恨。随时谋求报复,亦在意中。方氏父子被诬,可能即为旧派对新派的一种报复。    
    按:清初畴人,首称“南王北薛”,南王为吴江王锡阐、北薛为山东薛凤祚,俱通中西之学,与新旧两派皆有交往。纯属旧派者,常州龚士燕,康熙六年应募入京,为旧派钦天监官所引重,康熙八年“定用西法而古历卒不行”,因于后二年“以疾归”,实为锻羽而归。    
    方中通则纯为新派,其学出自穆尼阁、汤若望。穆尼阁其人,不如汤若望、南怀仁知名,非研究天主教史者,不能道其生平,今于刘声木《苌楚斋随笔》卷四中得一条:    
    “顺治间,泰西教士穆尼阁寄寓南京,喜与人谈算学,并不招人入耶稣教。”方中通的算学,得自穆尼阁,而历法则由汤若望所授。汤若望且曾授历法于方以智。两代世交,渊源不浅,有诗为证。    
    方中通《陪集》中《陪诗》卷二,有五律一首,题为《与西洋汤道未先生论历法》。道未即汤若望的别号。诗云:    
    “千年逢午会,百道尽文明。(原注:依邵子元会运世推算,正逢午会,万法当明。)汉法推平子,唐僧重一行。(原注:先生崇祯时,已入中国,所刊历法故名《崇祯历书》。与家君交最善,家君亦精天学,出世后,绝口不谈。)有书何异域,好学总同情。因感先生意,中怀日夕倾。(原注:予所得穆先生火星法最捷,故相质论。)”    
    按:此诗当做于汤若望罢官以后、未死之前,计其当在康熙五年至七年之间。旧派历家方以排去汤若望为快意,而方中通与汤若望有所交游,其为遭忌,亦无足怪。    
    方中通《陪集》,余英时先生亦未得寓目。《方以智晚节考》所刊“重要参考资料”,方中通《题结粤难文至感泣书此》、《论交篇赠侈俨若》两诗,乃转引自《清诗纪事初编》。此书录方中通诗四首,除上述两诗,另两首。一即《与汤道未论历法》,一为《木兰女庙》。细玩余先生所曾引的两诗,于方家“粤难”经过,亦大有可以参悟之处。《题结粤难文》云:    
    “君不见,一门争死称孔氏,弟兄子母垂青史。又不见,西川豪杰附党人,耻不与党先自陈;彼为友朋尚如此,何况俨然为人子?……回忆难作捐我躯,不料此躯存斯须。”又《论交篇》云:“忆昔患难倾门户,不肖捐躯系园土。”两言“捐躯”,又道“耻不与党先自陈”,似乎“粤难”之作,方中通先不在被收的名单内,乃是挺身自任,思为父代死。方以智三子俱孝悌,何以长幼俱无动作,而独中通奋身?此或者祸由中通而起,非如此不足以为人子。再进一步推究,方中通的“自陈”,当然先经过“家庭会议”同意,而同意的缘故,可能非方中通自到公堂,不足辨其父之被诬。至于系狱以后,又有不肯出狱的情形,《题结粤难文》有句:“怜我不肯脱罗网,委屈导我真缠绵”;又云:“非是不遵宛转之深情,乃深痛吾老亲之不测”,其情事如见。盖问官必以案内无方中通之名,宛转开导,劝其自脱罗网,而方中通坚不出狱。所以然者,方以智自裁于惶恐滩,究系畏罪,还是完节,心事不明,必待昭雪,使方以智的本心大白,始肯出狱。明乎此,始知《论交篇》中“感余热血怜余痴”的“痴”字,应作何解。    
    问题是在这里,方中通何以必欲“代父直心直如矢”?《论交篇》中又道,“我父生前受名累,身后患难尤难堪”,何以谓之“身后患难”,又何以较之生前尤为“难堪”?惟一的解释是方以智的被诬,乃是名节被污,其所恶有甚于死者。不愿“对簿虏廷”,下拜于异族衣冠之前,惟有一死,可免此厄。而既死则不独自洗其无端之污。且当时谈及方案,如遇猛虎瘟疫,避之惟恐不速不远,则期望公道自在人心,舆论能为之洗刷,亦不可能。是故方中通“不畏死,血满纸,痛哭陈情详院司”。而方中通妻陈舜英,《粤难作夫子被羁》一诗:“便捐男子血,成就老亲名。君指天为誓,余怀刃是盟”,亦道出底蕴,方中通“指天为誓”者,必是父诬不白,宁死不出狱。此与季辛吉名誉不能洗刷,便当辞职的坚决表示,意思约略相仿。    
    于此,可知方氏仇家所构陷方以智的罪名,必然以智九死所不甘诬服者。论案情,则自为牵涉及于可召族诛巨祸的谋反大逆,但以忠于明室的遗民反清,理所当然,即或被诬,于名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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