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大儒 编者:舒大刚-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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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以善恶言性,其根据何在?胡宏说:“几天命所有而众人有之者,圣人皆有之。人以情为有累也,圣人不去情;人以才为有害也,圣人不病才;人以欲为不善也,圣人不绝欲,……”(同上)这是说,凡人有情,有才、有欲,圣人也有,这些东西不是圣与凡的区别所在。胡宏认为区别圣与凡的标准,在于对情欲等活动是否适度。他说:“圣人发而中节,而众人不中节也,中节者为是,不中节者为非。挟是而行则为正,挟非而行则为邪。正者为善,邪者为恶。而世儒的以善恶言性,邈乎辽哉!”(同上)这是说,善恶非人性所固有,而是由于对情欲等的意念和要求是否合理来决定。在胡宏看来,世儒以善恶言性,不过是远离实际的迂阔之谈。
“中节”一词,出自儒家经典之一的《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这是说,人的喜怒哀乐之情的发生,有两种情况:未发之前谓之中,无所谓善恶之分;既发之后,应该合于中和之道,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不乖戾,这就是“中节”,就是中和。胡宏说:“诚成天下之性,性立天下之情,情效天下之动,心妙性情之德,诚者命之道乎,中者性之道乎!”(同上)胡宏不以善恶言性,是因为以善恶言性同他的“中者性之道”的人性论相抵触,所以他又说:“凡人之生,粹然天地之心,道义完具,无适无莫,不可以善恶辨,不可以是非分,无过也,无不及也,此中之所以名也。”(朱熹:《知言疑义》,转引自侯外庐等主编《宋明理学史》第八章),在胡宏看来,人性本为中道,无善恶可言,这就是他的基本观点。
胡宏又说:“好恶,性也”(《知言》卷1)。他认为,好恶之情,君子小人皆有,其区别在于:“小人好恶以己,君子好恶以道”,好恶本身无善恶可言,关键是看好恶的内容如何,好之以道是善,好之以己则为不善。他说:“察乎此则天理人欲可知”,合乎天理的好恶谓“天理”,不合乎天理的好恶则是“人欲”,因此,“好恶,性也”的说法同“性无善恶”论不相矛盾。胡宏所讲的好恶,包括人的生理要求和精神追求。他说:“夫人目于五色,耳于五声,口于五味,其性固然,非外来也。”(同上)这同告子的“食色,性也”是同一意思。无论“好恶以己”,还是“好恶以道”,都是人的本性(主要指人的生理要求)所需。需求合理,就是天理,否则就是人欲。
综上所述,胡宏的人性论已经偏离了正宗理学的性善论。不过,他对“性无善恶论”的论证是不够周密的,比如:“君子好恶以道,小人好恶以己”是由什么决定的?对此没作说明。又如,在情欲上,“圣人发而中节,而众人不中节也”,这又是什么原因,他也没作解答,这一点恰好被朱熹抓了辫子,机敏的朱熹把“发而中节”用来作为性善论的根据。况且,胡宏的人性论,仍然离开了人的社会性来讲人性,所以他也不可能真正揭示出人的本质问题。这些都是他在理论思维上的缺陷。
(三)“缘事物而知”和“循道而行”的知行论
理学家一般都讲格物致知,胡宏也不例外。在这个问题上,他的理论也有独到之处。
首先,他提出了“缘事物而知”的命题。胡宏说:“致知在格物,物不格,则知不致”(《知言》卷4,《大学》)。如何格物致知呢?他说:“夫人生非生而知之,则其知皆缘事物而知。……是以节事取物,不厌不弃,必身亲格之,以致其知焉。”(《五峰集》卷3,《复斋记》)可以看出,胡宏的“格物致知”就是缘事物而知。他认为,人非生而知之,知是后天得到的,是通过客观事物的接触和了解得来的。接触和了解客观事物必须用耳目等感觉器官。他说:“夫耳目者,心之所以流通也;若夫图形具而不能见,耳形具而不能闻,则亦奚用夫耳目之官哉!”(《五峰集》卷2,《与吴元忠四首》)“耳目通则事情判矣”(同上)。肯定了只有通过耳目等感官,才能了解和辨别事物的真相,这就肯定了感性经验在致知过程中的基本作用。
与上述观点相应,在名实问题上,胡宏肯定有实而后有名,他说:“有实而后有名者也。实如是,故名如是。实如是,名不如是则名实乱矣。名实乱于上,则下莫之所以,而危之至矣。”(《知言》卷5,《汉文》)这是他在认识论上实事求是和务实精神的表现。从这个思想出发,胡宏反对知识分子“专守方册,日谈仁义”的虚华之见”。他说:“执书册则言之,临事物则弃之,如是者终归于流俗,不可不戒。”(《宋元学案》卷42,《五峰学案》)这种重视实功实事的精神是值得称赞的。
胡宏不仅强调了感性知识的重要性,同时也注意到它的局限性,所以他又认为,致知不能仅仅“安于耳目形器”。他说:“夫事变万端,而物之感人无穷,格之之道,必立志以定其本,而居敬以持其志,志立于事物之表,敬行于事物之内,而知乃可精。”(《五峰集》卷3,《复斋记》)“惟安于耳目形器,不知觉之过也。”(《知言》卷2,《往来》)这段论述虽然没有说明如何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知可精”的高度,但也肯定了感情认识之局限性,认识到必须“立志以定其本,而居敬以持其志”。当然,所谓立志以定其本,就是要求在认识事物之前,必须坚持一个认识事物的指导思想,没有涉及到如何由“表”到“内”,由“粗”到“精”认识过程和方法。不过,他毕竟还是认为不可以把认识停留于感性经验。
在胡宏的认识论中,还提出了“循道而行”即按规律办事的思想。他说:“失事有缓急,势有轻重,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循道而行,则危可安,乱可治;悖道而行,则危遂倾,乱遂亡。”(《五峰集》卷2,《与吴元忠》)胡宏虽讲“天命”,但不主张安于天命,在一定程度上强调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他说:“深于道者富,用物而不盈。”(《宋元学案》卷42,《五峰学案》)又说:“道无不可行之时,时无不可处之事”(《知言》卷1,《修身》)。有人问:“人可胜天乎!”胡宏说:一人而天则胜,人而不天,则天不胜”(《知言》卷3,《纷华》)。这就是说:人如果依赖于天,则天必胜人,若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则天不胜人。其关键在于是否“循道而行”即是否按规律办事。因此,他又说:“人之道,奉天理者也,……得其道者,在身身泰,在国国泰,在天下天下泰;失其道,则否矣。”(《知言》卷5,《汉文》)此处所讲的“天理”或“道”,主要是指规律而言,认为如果按规律办事则泰,违反规律则否。胡宏又指出:“道可述,不可作”。这是说:作为客观规律的道,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可以认识它,但不可以制作和改变它,这就肯定了事物之规律的客观性。
胡宏的认识论虽然不系统、不完备,论证不够严密,甚至也有错误,但其基本观点是唯物的,这在理学阵营中,也表现了他不同于别人的可贵之处。
四、“绍兴诸儒所造 莫出五峰之上”
北宋“五子”或“六先生”所开创的宋代理学曾经显扬于时,但是自程颐去世之后,其声势便日渐下降,虽有门弟子杨时等数人继承师说,但他们基本上只能谨守师传,缺乏创新精神。特别是经过“靖康之乱”的冲击,理学便走入低潮。在南宋王朝处于内忧外患的情势下,不少的理学传人虽然孜孜于其道,但并未出现冒尖人物。胡宏的学术生涯,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开始的。在当时,与胡宏同时从事理学活动的还有李侗和罗从彦等人,但他们的成就都不及胡宏显著,正因为如此,《宋元学案、》的作者之一的全祖望评论说:“绍兴诸儒所造,莫出五峰之上。其所作《知言》,东莱以为过于《正蒙》,卒开湖湘学统。”(《宋元学案》卷42,《五峰学案》)这个评论无疑是公允的。
胡宏终生不仕,潜心于儒学研究,终于建立了在宋代理学中具有独创精神的学派,其学说对嗣后的理学振兴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他的学生,也是南宋大理学家之一的张栻曾指出:“《知言》一书,乃其平日之所自著。其言约,其义精,诚道学之枢要,制治之龟也”(张栻《知言序》)。张栻把胡宏的学说看作是道学之枢要,治理社会之根据,这个评论大体上符合实际。尔后出现的理学名人张栻、朱熹都从胡宏的著作中得到了教益,张栻是胡宏的门弟子,他继承和发扬了胡宏的学说,形成了颇具影响的湖湘学派。朱熹在修正胡宏学说的基础上,也借用和吸取了《知言》中的许多观点和思想资料,将其纳入自己的体系。在《知言疑义》中,人们可以充分地看到这一点。
胡宏的理学渊源主要是从二程门人那里继承而来,但又在许多方面体现了自己的独创精神,因而对二程一脉的正宗理学既有所继承,又有所偏离。其继承是主要的,偏离是次要的,正因为如此,就很容易被朱熹所利用,朱熹写了《知言疑义》,对他的“性体心用”之说,“天理人欲同体异用”之论和“性无善恶”论进行了机智地修正、篡改,并用他的精巧的“理”本体论体系取代了“性本体论”。更由于朱熹的学说在后来受到封建统治者的青睐,使其地位和影响日渐增大,胡宏的学说因而被冷落下来,但无论如何,都不可否认他在儒学成就上的造诣和贡献。
胡宏虽然不是理学的反对派,但他的性体心用之说和性无善恶论及其重视实功实事的思想,对尔后的进步思想家如叶适、陈亮,乃至戴震和龚自珍等人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胡宏的爱国忧民思想也是值得称赞的。
(李刚兴撰)
主要参考书
1.《宋史·儒林传》
2.《宋元学案》卷42《五峰学案》
3.胡宏《知言》
4.侯外庐等主编《宋明理学史》
5.朱熹《朱文公集知言疑义》
6.胡宏《五峰集》
理学大师 朱熹
(1130——1200)
朱熹是先秦以来儒家系统中的著名代表人物之一,也是我国后期封建社会在文化思想领域中影响较大的一位思想家。从学术成就上看,他是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也是宋明理学最突出的代表。从他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影响上看,朱熹在中国古代学者之中,可算是屈指可数的几位伟人之一。
一、自幼勤奋好学 立志要做圣人
朱熹字元晦,又字仲晦,别号晦庵,60岁以后自称晦翁。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婺源县),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出生于福建南剑(今福建南坪)龙溪县,卒于宋宁宗庆元六年(1200年)。卒后葬于建阳塘石里之大林谷。
从朱熹的家世来看,其祖辈世代做官,为“婺源著姓,以儒传家”,其家族在地方上很有名望。据江永编著的《近思录集注·考订朱子世家》记载:“唐末,有朱古寮者,世为婺源镇将,因家焉。”自朱古寮传至朱森为第七代,是朱熹之祖父,“以子赠承事郎,森生松,为朱熹之父。朱松字乔年,号韦斋,官吏部”,不到20岁就中进士,授建州政和尉,后来“因召对,称善,改左宣教郎,除秘书省校书郎”。嗣后在吏部做官,他曾上疏极力反对秦桧与金人议和,最后受任出知饶州(今江西波阳)。未赴任,“得主管台州崇道观。”喜欢研究历史,“取经子史传,考其兴衰治乱,应时合变”。他也是一位理学家,是罗从彦的学生,学习过杨龟山(时)所传的河洛之学,其著作有《韦斋集》12卷,外集10卷。但朱松在朱熹出生的那年就失去官职,只好以教学为生,家境比较困难,更为不幸的是,当朱熹14岁时,其父就去世了。年少的朱熹,只好遵照遗嘱的安排,依靠父亲生前好友刘子羽过日子。
从朱熹的生平事迹来看,他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从事读书、讲学和注释儒家经籍。因此,他在学术上的成就比其他方面更为卓著。虽然多次担任地方官职,但每次的时间都不长。他自24岁开始做官,到71岁去世,共被授官20余次,而由于权臣当道,多次遭受排挤,或辞而不就,真正在地方上做官总计不过10年,在朝做官40天。可见,其仕途坎坷,很不顺意。
朱熹出身于儒学世家,他的父亲朱松对朱熹的教育十分认真。《宋史》本传说:“熹幼颖悟,甫能言,父指天示之曰:‘天也’,嘉问曰:‘天上何物’?”这个传说,说明朱熹自幼就是一个具有强烈求知欲望的人。由于朱松是在二程理学思想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儒生,他对儿子的要求自然是按照儒家学做圣贤的目标去实行。据《朱子年谱》中记载,朱熹在10岁时就“厉志圣贤之学”,每天如痴如迷地攻读《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他自己回忆说:“某十岁时,读《孟子》,至圣人与我同类者,喜不可言”。从此,便立志要做圣人。以后他又教育学生说:“凡人须以圣人为己任”。
朱熹在学习上的勤奋用功,可以从《年谱》的记载中得知一二。据记载,当他十五六岁时,读《中庸》“人一己百,人十己千”一章,“悚然警厉自发”,决心“以铢累寸积而得之”。“人一己百,人十己千”是《中庸》第二十章中的话。其原文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这段话是指导人们做学问的重要途径和方法。所谓“博学之”就是要广泛地汲取各种知识;所谓“审问之”就是学习过程中须详审察问,把不明白的问题弄清楚;所谓“慎思之”就是指思考问题须在慎字上下功夫;所谓“笃行之”,就是要把所学的东西认真付诸实行。《中庸》是儒家经典之一,它讲的学、问、思、辨、行本来是学习和实行圣贤们的学说和道德规范。但作为一般的为学方法来看,上述要求对我们是具有借鉴作用的。朱蕉在学术上之所以能够取得那么巨大的成就,就是因为他能够按照这个途径和方法去实行。他后来深有体会地说:“某自十六七时,下功夫读书,彼时四旁皆无津涯,只自凭地硬著力去做,自今虽不足道,但当时也是吮了多少年苦读书。”(《年谱》卷1)、由于学习上进步很快,他在18岁时就考上建州乡贡,19岁又考中进士。取得进士资格以后,朱熹继续勤奋读书。24岁时,朱熹竞徒步数百里,求学于当时著名理学家、他父亲的同学李侗。公元1160年,正式拜李侗为师。
李侗是程颐再传弟子罗从彦的高足弟子,而罗从彦则是二程著名弟子杨时的学生。朱熹受学于李侗之后,便潜心于理学的研读,很快就成为李侗的得意门生。李侗曾赞扬他:“颖悟绝人,力行可畏,其所诧难,体人切至,自是从游累年,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