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天堂的歌声-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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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我登上了台北“巴黎俱乐部夜总会”的舞台。不久之后,许多报纸都出现关于我的消息:“邓丽君小姐献唱巴黎夜总会盛况空前!”,“邓丽君小姐歌甜人靓,巴黎夜总会场场爆满”,“邓丽君小姐登场巴黎夜总会红足七十天”。是的,整整七十天,天天爆满,在台湾,还是第一次。从那时候,我的生活开始改变,而我也开始意识到这一点。最能够说明这种变化的,是那些充满我房间各个地方的衣服,长裙,短裙,洋装,中装,丝绸的,锻子的,它们像一种不断增长、由潜伏变为公开的命运,阴诡地在我的生活中出现,并且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每天晚上登台之前,我都在衣服之中打转,“那件白色的有花边的洋装”,“红的长裙子”,“后背太松,找个别针”,“配那双白颜色的鞋子”,“走台子先不要穿那件衣服嘛”,这些对白,开始充斥我的生活。啊,我终于舍弃一切,成为这个行当之中的一员,对此,我应该心满意足,不能有什么怨言。不是吗?有一天,我在后台遇见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她告诉我,她将来也要在舞台上唱歌。为什么?因为唱歌可以有好多衣服穿,很多很多衣服。我笑了,我告诉她,即便不做歌手,也一样可以有很多衣服穿啊。她说,那不一样,有些衣服,是只能在舞台上穿的,只有在舞台上,你才能彻彻底底变成你想要的样子。 15岁,我终于变得美丽起来,原先那种与年龄不符的、老气横秋的神色在我脸上一扫而空,犹豫,退让,因为贫穷而来的寒缩,也都一扫而空。在我身上深藏的,某种快乐的天性被激发出来,我成为一个著名的爱笑的少女,在演出或者面对记者的时候,我不断叫着:“叔叔,伯伯,老师。”我开始明白一个真理,某种不断增长的赞美,回响,可以使人变得美丽,而这个过程,有时极为漫长,有时极为短暂。 我要告诉你,那一年,我的报酬是2500元台币。 夜总会的掌声也波及到了其它的地方。在那一年,我出现在台湾中国电视台的《每周一星》的节目里,我成了那个节目的主持,那是当年为数不多的,介绍流行歌曲和歌手的电视节目。我出现在那里,在导播的示意之后,我开始讲下去:“各位好,我是邓丽君……”,有时候,我会稍稍偏离原定的主题和话语,讲些别的事情,那时候,我会注意到其他人的神情开始变化,变得焦急和担忧,要知道,那是直接播出的啊。我笑了,重新回到原来的话语上。 接下来,是1967年的秋天,宇宙唱片,在他们出版的唱片合辑中,选用了我所唱的歌。那是我告别夜总会的开始,尽管,那时候,我更多地还是在夜总会演唱。 我在改变自己的生活。在某个清晨醒来的时候,我看着秋天的天空,远处山上金黄的芒草,我知道这是今天,这是1967年,我内心深处的那个女孩子,暂时停止了哀哭。 逐渐有关于我的宣传文章在四处出现。 “邓丽君,原籍河北省,中学毕业,现在于专科学校攻读英语专业,年轻貌美,具有优秀的演唱天才,自幼擅长唱歌,中学时代荣获“中华电台”主办的通俗歌曲大奖赛的第一名。此次参加了演唱俱乐部,成为第一期毕业生。此外,她还参加了金马唱片公司主办的演唱比赛,以优异的成绩荣获金奖。她接收了梁乐英教授三个月的正规训练。邓丽君聪明勤奋,能熟练演唱中、英文各种歌曲,她不但擅长演唱通俗歌曲,而且对民歌、黄梅戏也颇有造诣,其嗓音柔美,抑扬顿挫鲜明,演唱表现能力极强,并能准确地把握歌曲之内涵、充分表现歌曲的意境,感动人心……”。这是1968年台湾唱片公司出版的日文宣传品中关于我的介绍,真是奇文共赏,我每次看到它都会笑出声来。类似的宣传文字还有:“邓丽君念小学的时候,学习成绩比较差,她做的作业,总有一些不合格。为此,她不仅生自己的气,还常常扪心自问:不是不努力呀,可为什么拿不到好分数?正当她苦恼的时候,一串充满疼爱和谅解的声音像春风一样飘到她耳边来:‘你不是喜欢唱歌吗?那不如就向这方面发展吧!’眼望着一脸慈祥地站在跟前的好父亲,她感动得不知说些怎样的话才好。他不愧是个‘家庭的伯乐’,因为他不但能透彻了解女儿的性格、兴趣、志向,而且能够因势利导,使她在失望中找到前途;而这个前途,后来竟是无可限量的。在父亲的关怀、鼓励下,加上自己的勤学苦练,邓丽君到小学毕业时就已唱得很不错了,甚至被台湾报纸称赞为‘神童歌女’”。 还有:“邓丽君有三兄一弟,她排行第四,既是家中独女,又聪明伶俐,甚得家人喜爱。她最大的嗜好是骑马,开快车,还热衷于艺术,关注时装潮流,看电影,阅读书报及听音乐”。 这是那时候的宣传。 由此,我知道人心相隔,没有人能够真正互相了解,在许多年里,人们总是按照他们的意愿塑造我,在他们看来,我是个稳妥、温和、成功、顺利的女子,我的经历充满温馨与爱。没有人愿意知道真相,人们总是喜欢那些使自己感觉安全、温暖的事物,有意无意回避着所有令人不快的事情。真的,人心相隔,没有谁能够真正被人了解,而我,就更不应该有这样的奢望。 在很多年里,我一直不明白,是我成全了那个时代,还是那个时代为着成全我,为了终于能给我提供一个恰当的舞台,而发生战乱、流离。是的,60年代,没有人能够为台湾人的将来做出保证,人们可感知,可以确定的,只有眼前的一刻,军事对峙,军事管制戒严,人们对政治终于灰了心,快乐成为惟一的政治。我就在那个时候登上舞台,沉湎在自己营造的小小的桃花源里,全然不顾外面是清寒的,炯炯的秋天。但是,敲门声终于来了,是谁在敲门?打开门看一看,四处都是荒野。 1968年,新加坡总统夫人游莎芙邀请我为当地的慈善演出演唱,地点,是新加坡的国立剧场,时间,是1969年的春天。那是我第一次接到国际性音乐会的邀请。可以想到,我是怎样充满成就感,几乎在接到邀请的同时,尽管离演出举行还有那么长时间,我已经在筹划这次演出的曲目,服装,还有,出境申请。 就是出境申请。是的,我永生难忘。 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对个人,对家庭,对那些依然留在大陆的亲戚,对这一切进行审查。然后,是交换条件。和一个15岁少女的交换,真是羞耻的,让人愤怒的,不容抗拒的。我以为,这一次,也和多年以来,在酒吧,在饭店应付那些醉酒的,或者不怀好意的客人一样,只需要敷衍,或者借助他人的势力,就足够应付,就足够驱散阴影,我没有想到,这一次,我面对的不是醉汉,而是醉醺醺的、不怀好意的命运。我答应他们了吗?我答应了。我得到出境许可。我交出我的一生。 70年代在某个早晨来到,尽管远处山上的芒草依然在阳光下闪着亮光,河水依然缓缓地流动,并且在某个地方转弯,尽管“70年代”只是人们赋予那原本没有刻度的时间的,但是,总有些什么不一样了。 “民歌运动”在这个时候出现。开始,我只是观望。尽管我满心都是投身其中的热情,但我始终没能成为其中一员。 但是,歌,是没有罪的,它不会因为人的疏远,无法了解和互相信任而变得面目不清,它是一直在那里的,听任每个人走近,诠释。黄昏,夜晚,无论什么时候,我怀着一种不被允许的喜悦接近了民歌,“钟声响了我依然凝望着那白纱窗……”,“琴声疏疏注不盈清冷的下午……”,就是这样容易,它们击中我的心,猝不及防, 尽管我和创造它们的人如此疏远,不相协和。 这种微妙的敌意一直持续到许多年后,张艾嘉,席静婷,也许还有别的人,将高谈阔论,关于我,关于我这个在他们心目中过气的人物,我对此充耳不闻。我因为他们的歌而尊敬他们,即使这种尊敬从来不被接受。 这是70年代,事物越来越多地呈现,没有预谋,没有先兆,对事物的纷繁印象充斥着我的生活,虚妄借此也终于变成真实,我也观察到属于“真实”的那一切,树叶的暗影,花朵在一天之中的变化,有时候,这种观察只在我生活中占据了一刹那,我只是俯下身,把脸向它们靠近,但却觉出不可抗拒的踏实,我也觉得惊奇:我触手可及的事物竟然并没有消失。 1970年,在我的日程表上排上了拍电影。第一个角色,是没有什么困难的,我在电影《谢谢总经理》中,扮演一个和我的性格、年龄接近的角色,我只需要比较真实地显现真实的我面对剧本中那些情节时应有的反映就可以,这真的没什么难的,我只需要对着镜头天真地笑,露出牙齿,并且停留几秒钟,接下来再对着男主角笑,并且掠动头发,不断重复这一套。在回答记者提问的时候,我只需要回答:“拍电影其实也很辛苦……我晒黑很多……从别人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就能够体面过关。我的衣服在这时候也统统派上用场,它们为电影公司省下一笔置装费,并且将电影装点得轻俏美丽。但是,很快,就有人说:“拍电影不是你该干的。”但是我还是继续拍下去,后来还有《歌迷小姐》,《天下一大笑》,都是那样的电影,简单的轻喜剧,发生在客厅、海边,以及有风吹着头发的地方,结局往往是皆大欢喜,所有的误会都得到澄清,小奸小坏的人也终于良心发现,就是这样。没有人会深究的,生活经不起深究。 这一年的秋天,我第一次踏上香港的土地。飞机在启德机场降落的时候,一种奇怪的感觉出现,告诉我我将和这个地方生息与共。为什么,我不知道。 一个小小的欢迎队伍出现在机场的餐厅前面,他们打出精心制作的条幅“欢迎凯声综合艺术团”。他们和今天的歌迷全不一样,他们穿着体面,表情严肃,谈吐雅致,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为他们所喜爱的歌手打气,就是他们,将生育出下一代歌迷,那些疯狂的、喜欢尖叫的、成份复杂的孩子,那将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那时候在台湾和香港的歌手有多少人?500人。刚开始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我几乎被吓了一跳。我将和500个人一起竞争,我的头脑中立刻浮现出一片混乱的画面:几百个人拥挤在一间难以透气的房间,争抢着发出自己的声音,再美妙的歌声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变得像侯车室的噪声。他们当中,有紫薇,文夏,美黛,欧阳菲菲,谭咏麟,还有来自台湾的凤飞飞,姚苏蓉,青山,杨燕,每一个名字都是落地有声的啊。 但是,几场演出之后,报纸上的评论这样说:“我们这些接收了西方欧美音乐教育的人,不但崇拜西方欧美文化,而且处处效仿西方欧美文化,久而久之,甚至连思维方式都完全欧美化了。在听了邓丽君富有个性的演唱之后,特别是她用普通话演唱的歌曲,使我们感到了一种失落感,一种失落了根本的惭愧。” 还有:“邓丽君对现代中国通俗音乐的贡献,在于她向人们展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美感,证实了中国的通俗音乐并不弱于西方欧美通俗音乐的巨大潜力。” 姚莉阿姨此时居住在香港,在台湾的时候,出道之初,我曾经和母亲一起拜访过她,小小的客厅,纤尘不染,家具全部深色,她穿着石青底子的旗袍,上面浮现出暗暗的灰白色花朵,头发簪着,偶然一转头,看得见别针的光沉沉地一闪。那是真正的美,非常靠得住的、经得起的美。我问她,是否真的像传说中所说,她取的名字是“要利”的谐音,她笑了,是的啊,她回答,有点不经心,大约是这样问的人太多了。 再次见到她,她的哥哥已经去世三年,但她的穿着依然很素淡,在酒会中间,她偶然会出现,总是谈笑风生的。她也去看我的每一场演出,算做鼓励,有时还会买票子邀朋友一起去,被她这样提携的新人不知有多少。看完了,还会有电话打来,细细地告诉你这一场演出的得失。她,是已经能在世故人情之中得到快乐的少数人中的一个。 距离她唱《玫瑰玫瑰我爱你》,已经过去很多年,很多很多年,当时我就希望我像她这个年纪的时候,能够像她这样美丽。我没能做到这一点。 1971年,台湾乐风唱片以20万元台币的代价作为转会金,从宇宙唱片那里获得了我的艺术活动支配权,从此,我开始涉足东南亚。 我们全家已经搬进了台北的北投花园,在敦化南路和仁爱路有了两处公寓。我的生活中,越来越多地充满着不断涌现出来的物质,没有什么能够舍弃。是的,这种生活本身就是一个圈套,让你一旦知道还可以这样生活就再也无法脱身,你从此必须这样生活下去。我早已回不去。 就像灰姑娘害怕十二点的到来一样,我总是害怕自己会被打回原形,重新回到那种没有选择,没有告白的生活中去。因此,我努力的初衷,也含着这种由恐惧组成的杂质,然而,不自然的开端走向了自然的结果,不纯洁的起因因为努力而被忽略,我歌唱的黄金时代从此来到。
她比烟花寂寞:一个虚拟的邓丽君自传第二章 黄金时代
在那些传奇人物的故事里,人们津津乐道的往往是他们生活中属于奇迹那一类的事,因为人们需要传奇来寄托自己,所以,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