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城 作者:西里尔塔塔(晋江2014-04-27完结)-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轻轻地抱着她放到卧室的床上,这间卧室是他第二次走进来,感觉还是无比的熟悉。他帮她脱了鞋子,解开外套,盖上被子,转身去厨房泡了杯蜂蜜水给她解酒,宿醉醒来会头疼的。
他扶起她的腰,让她的上半身靠在床头,以往安夕醉酒后的反应很平淡,倒头就睡,睡的不省人事,但第二天醒来很痛苦很痛苦,头疼欲裂,所以今晚他必须给她灌下一杯蜂蜜水,缓解头疼。
但安夕很不乖,不肯醒来,无论他怎么摇她,一直哼哼唧唧地不愿醒来。他没办法开始挠她腰肢,这是一贯以来对付她的最好的办法。
安夕睡梦中有双大手在不停地闹她,她被弄得又哭又笑的,拼命地扭动腰肢想阻止他。那人的样子极像他,她摇摇头又否定了这个念头,怎么可能是他呢?他早就已经离开她了。
秦维城看她恢复了些意识,便将水杯送到她嘴边,好声哄着:“夕夕,夕夕,把水喝下去,慢点喝,不然要头疼了。”
安夕仿佛听到了他的声音,很温柔,很低沉,下意识地抓着他的衣角,不愿放他离开。她记得小时候自己生病了,爸爸也是这么哄她的,总是一声一声地叫着夕夕宝贝,夕夕宝贝,要乖乖喝药,快快痊愈,那时总以为自己是爸妈的唯一。
她闭着眼睛慢慢地喝下蜂蜜水,秦维城用纸巾擦了擦她的嘴角,转身去厨房洗杯子时,脚步停顿了,因为他的衣服被抓住了,她的嘴巴一开一合像是在呢喃着什么。
他凑近她,听她一遍又一遍不停重复着一句话:“城子,不要走,不要离开我。城子,不要走,不要离开我……”
眼角滑落的不是眼泪是什么,秦维城想既然不想让我离开当初为什么还要和我分手呢?这个女人,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他看着她微皱着的小脸,晕黄的灯光照在脸上,让眉目间都透露着淡淡地哀伤,心里一片柔软,这样的她,不就是当初触动自己的那个模样吗?
他低下头亲吻着她的眼角,吮走那晶莹的泪水,再是双眼,眉心,鼻尖,嘴角,最后落到双唇,辗转研磨,由轻到重地慢慢吮着,睡梦中的安夕分明闻到了他的气息。
忍不住地想要再靠近些再靠近些。
就连亲吻的方式都和他一样,她慢慢地微启红唇回应着他,他感受到她的回应,吻得更是深入了,情至深处,只剩下了最原始最古老的肢体语言。
客厅里灯火通明,卧室门关的很紧,床头的两人的衣服均已凌乱,他温柔地吻着她光滑的脖颈和瘦削的肩胛骨,一路向下,她的皮肤很白很滑嫩。
这点这些年来一直都没有变,看来岁月还是有优待她的。
安夕被剥的一干二净,嘴角溢出如猫咪般的哼哼声,双手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秦维城抚摸着她温软的身体,专心致志地磨蹭着身下的女人,嘴角的笑容从未消失过,他拉过被子遮着两个人的身体,身下动作不止,他想属于我们的夜还很漫长……
是夜,过后,他为她洗净身子后上床,抚摸着她光滑的背脊,一夜好眠,她头抵着他的胸膛,呼吸均匀,他们以最温暖的方式相拥而眠。
作者有话要说:
41、磨合
安夕醒来时,全身酸痛,头有些晕晕的,被子下赤裸的自己以及横在腰间强硬地手臂着实把她吓得不轻,她睁开朦胧的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放大的无比熟悉的面孔。
秦维城杵着一只手抵着脑袋,唇角微勾地看着她,性感的模样惊艳了微黄的晨曦。
她刚醒时有些迷蒙,样子很呆愣,他捋了捋她鸡窝般凌乱的头发,在她眼角亲昵地落下一枚早安吻,低沉的嗓音还带着初醒时的沙哑,说:“夕夕,早安。”
等安夕完全清醒过来时,脸红的不像话,只想钻回被窝装睡,但他却不愿让她如意,用自己的脖子磨蹭着她的,这是他以前最喜欢的赖床时撒娇方式。
在她耳边吐气如兰,浅浅地呼吸着,热气骚的她全身痒痒的,他说:“你再睡十分钟,我去做早饭,等会儿囡囡该回来了。”
显然某人昨晚酒足饭饱后的心情很是明媚,转身起床,留下她一个人纠结。
安夕对于昨晚,隐隐约约还是有些记忆的,没有醉的不省人事,她想,酒,的确是个好东西,能乱性。
身上那些鲜艳欲滴的小草莓的始作俑者不是他又是谁呢?害她在这温度不低的日子里还要欲盖弥章地围丝巾。
他们之间的关系因为这场出乎意料的性爱而改善了,但她还是窘迫的,不敢与他四目相对。他眼中的不怀好意着实让她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
安夕在洗手间刷牙时,他进来,自身后搂着她的腰,对她咬耳朵:“今天中午,公司门口等我,一起吃午饭,知道吗?要是你不说话就是同意了。”
她想他一定是故意的,此时她的嘴巴里满是泡沫的嘴巴,说不出一句话。
秦维城的还是有些害怕的,他担心她会拒绝,担心昨晚的一切只是幻影,她很好,而他再也不舍得放手了。
早上早早去上学的囡囡小朋友能明显感觉到叔叔与妈妈之间的关系改善了,因为她看到平时不苟言笑的叔叔一直偷偷地笑,还时不时地转过头去看妈妈,而妈妈则红着脸,看窗外。
大家都开心,小姑娘自然也很开心,一直拍着手唱着昨天老师新教的童谣,小模小样地学的挺像。
安夕从不知道秦维城对自己究竟是怎样的感觉,直到今天早上下车前,他说的这番触动心弦的话语。
他在安夕即将打开车门之际,拉住了她的手,眼中的深情如一汪深潭,深不见底,嘴巴开开合合说了很多。
他说,夕夕,我们不闹了好不好?和好,好不好?
他说,这次再也不会放手了。他说,是我不好,让你辛苦了这么多年。
他说,我愿意用自己的后半辈子来好好爱你。
他说他说了很多很多
但此刻安夕的脑子里却闪过一阵魔音,是那天在会所的洗手间里无意中听到的一段谈话,声音她认得,那天在阿木的婚礼上有听到过的。
甲问:“今天秦少怎么自己一个人来的啊?那天婚礼上那位大美女呢?
乙答:“估计分了吧,我在商场里看到她和一个男人手挽手很亲昵的样子在买东西。
“劈腿?”
“十有八九是,那个男的看样子可丝毫不逊色于秦少啊”
“难怪孤家寡人坐着喝酒,看来心情不好啊”
“听说美女和秦少可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起长大的,秦少对她一往情深,大学毕业了还追到国外去找她。”
“估计这次被情伤的不轻啊,两人毕竟这么多年了。”
“恩,看样子像”
安夕忽视他的眼神,落荒而逃。
秦维城,原来一直以来,你都只把我当做你的备胎,对吗?
作者有话要说:
42、懂得
他们之间的感情总让人有种看不透的感觉,他们之间存在着的那些所谓的阻碍一天没有清除,两人的关系便难以升级。
是真相,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安夕想,昨晚的欢愉或许只是成年男女之间的一场一夜情般可笑,它并不能代表什么,幸好那天是自己的安全期。
她千万遍地告诉自己那个刚好出现可以结婚的人不是他也会是别人,自己已经不爱他了,就像一个中毒已深的人信誓旦旦地对大家说,我会戒掉毒瘾的,那般有趣,那她的这些年的单身又是为何呢?
曾经总是那么的美好,那段安夕还不知道有“她”存在的时光,那段即使知道“她”的存在也始终未放弃的时光,最后还是输给了他的一举一动和那些一直被忽略的差距。
人总是爱尝试挑战旧事物,只为证明新事物的生命力远远强于旧事物。
那时的安夕很是执着,总以为自己可以帮助他走出那段恋情的阴影,他们的以后会很美好,但当她看到路录的照片时,自己的惊讶以及他的反应。
她就知道,我们注定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了,试问谁能容忍一个男人和你做爱时脑子里想的却是另一个女人。
那场景,这辈子,她都会印象深刻,安夕知道他和她是青梅出马,他以前很喜欢她的,但两人的感情因为她的出国而无疾而终了,这也只是据说,他不会跟她说,她也无从知道真相。
那天是安夕的黑色星期三,她正好在房间里休息,准备毕业论文。
他急匆匆地从公司回来,打开门便奔进卧室翻箱倒柜地找着什么东西,弄得她一头雾水,也尾随他走进卧室。
他的床头柜一直以来都是上锁的,也没见他打开过,直到今天,安夕一度以为那个柜子是个死锁,钥匙已经丢了。
他翻着柜子里的纸张中间飘落了一张照片,他只顾找着,并未发现,她从地上捡起那张彩色照片,照片里的主角是一对俊男靓女的组合,是青涩时期的他与路录,他们站在一起,那么自然,那么温暖。
她看着镜头,他看着她,眼中尽是宠溺,迷人的眼角微勾,脸上满溢着笑容,他的手在她腰间虚搂着,似保护,似占有,任谁看到或许都会微笑地祝福,他们俩简直比天仙配还要配。
阳光很明媚,光丝打散在她的身上,她眯了眯眼,弯成了两道月牙。
以前阿木曾说,安夕的眼睛和某人很像,她不以为意,总以为那是男生的口头禅,谁和谁很像。现在想来确实有几分意味。
秦维城以前最爱做的事便是摸她的眼睛,吻她的眼角,那双眼睛是不是能让他想起某人。
如果说安夕的一切只是猜想的话,她还可以一直安慰自己,那是假的。
但他的行动却证明了一切,当他看到她手中拿着那张照片时,他一脸冷然的怒意,大手死死地紧抓着她的手腕。
她的手腕很细很瘦,那种疼渗入了骨髓,她的神经麻木了,骨头的咯咯声在安静的屋子里显得格外“清脆动听”。
直到她手指无力地放开那张照片,照片飘落到了地板上,他很快地甩开她的手,捡起那张照片心疼地擦拭着,眼中的珍惜狠狠地凌迟着她。
她低头苦涩一笑。垂在身侧的手腕一动便刺痛着全身,尤其是心脏。初遇的那天,他扣着她的手腕时,便是使劲全力,她一直都知道他的手劲很大,大到轻而易举便可以让她的手腕骨折。
他一句话都没说,就连解释都不屑于给。
那天,无声地宣告着路录在他心中的地位,那天以后,安夕知道自己一直以来是有多么地可笑。
那天以后,她再没回过那个房间,那天以后,他疯狂地找着她,直到看到她裹得像猪蹄般的右手,左手拿着勺子艰难地吃着饭,他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离谱。
作者有话要说:
43、时间
哀莫大于心死,他年少轻狂时所给予她的一切伤痛,历久弥新,现在的一幕幕无非是告诉她要对他敬而远之。
犹记得当初他站在他面前看着她,眼神中带着一丝丝心疼与一些她看不懂的情绪,她转过头不看他。
这是她第一次对他发这么大的脾气,她甚至一句话都没有说就让他有种已经失去她的预感,爱他,她失去了自我。
是谁说过,爱情,应该是能让双方都变得焕然一新的神奇良药。
她累了,一直得不到回应的爱情,到头来发现自己不过是他爱的人的影子的爱情,阻隔重重的爱情,如果没有对方的支持与鼓励,这条路走得太辛苦太累了。
她不会忘记甚至不愿刻意想起,一年前他即将毕业之际,他的导师苦口婆心的百般劝勉,希望他到自己曾求学的母校去深造,说他是个不可多得的建筑行业的人才。
这件事持续时间之久,以至于她的自私成为学校里人人鄙夷之对象,她都顶住压力,仍旧不愿他离开。
那时的他也愿随她的意,他一直都对任何事很随意,他想,实干比理论学到的不会少,况且他也不愿离开她。
那位贵妇人的出现,有些撼动了安夕的心,他们之间的交往,出了大学,就得被许多因素束之高阁,她明明很清楚的记得自己的局促与小心翼翼。
对面的妇人体态微微发福,举止端庄,面容平和,气质浑然天成。
白皙的左手手腕戴着一只颜色通透的玉镯子,黑发中掺着几根隐藏着的银丝,一齐梳得一丝不苟盘在脑后,上身身着短款貂皮大衣,下身是黑色皮短裙与一双五公分高的黑色高跟鞋,脸上是淡淡的笑容,似是打量,浑身散发的气场很强。
对面坐着是秦维城的妈妈,安夕心里很紧张,两只手紧紧地交握着,希望自己更淡定些,妇人浅浅的笑着,用手势示意请安夕坐下。
“安小姐,你好,我是城子的妈妈,今天我约你出来,只是想在这十分钟内与你简单聊聊,可以吗?”语气不卑不亢,张弛有度,就连每一个字的音调都把握的刚好。
“好,伯母,您想聊些什么?”
“聊聊我儿子”
“好的”
“他快要毕业了,之前的那些年我们夫妻一直是比较纵容他的,不加约束,但今天他出国一事闹得这么凶,让我不得不出面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了,他大学毕业出国的事也是我们夫妻早已计划好的,让他以后能走的更远,飞的更高,难道不应该吗?安小姐,你怎么看?”
安夕略微沉吟道:“伯母,我认为,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城子现在在国内能学到的并不会比国外少。”
“好,那你觉得你们在一起,你是他的阻碍还是助力呢?”妇人有些直白地问着,眼睛看着安夕。
“那不是我说了算的,得看城子的感觉”她一直不温不火,四两拨千斤地答着。
此时的她,早已豁出一切,心里只剩一个念头,不管怎样都会与他永不分离。
“我一直觉得门当户对是很重要的,安小姐你怎么看?”
“城子告诉我,伯父与伯母都是接受过新式教育的人,有着民主开放的思想,当年也是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所以我想门当户对并不足以成为我们的爱情的最大阻碍。”
“好,安小姐,你们之间的感情我也不会多加干涉,我希望你和城子都没有找错人,他出国一事我们也随他的意愿,但他以后的工作我们也绝不会给予帮助,一切都得靠你们自己。”
安夕喜出望外,一个劲地说着:“谢谢伯母。”
安夕四两拨千斤的回答并不是打动秦母的关键,她每次回答问题时的沉吟后的抬头眼神中透露出的坚定的光芒让秦母想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坚持。
那时的安夕真的在为他们之间的感情做着一点一点的坚持不懈的努力。
她可以变身无敌金刚打败一切外在因素,却在真相揭露时不堪一击。原本的他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