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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们都寂寞-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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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并不是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的,十七岁之前的岁月,和每个小孩子一样,父母还在为我的学习发愁,我还在喜欢着一个女孩子,她叫纯。    
    那个时候老师和家长都像警察一样盯着我们,我和纯也总能在种种高度的监控之下找到机会偷偷见面,每一次我们都像历经苦难一样,在学校里的小角落里彼此安慰。我从不在纯的面前落泪,尽管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是那么无力,但是我知道如果我在她面前不装作坚强,纯将失去她惟一的依傍。    
    二    
    我习惯在傍晚坐269路公交车去市里,它走过整座城市里最长的线路,有时,我会在市中心的广场下车,看那些被各种颜色装扮起来的街道,看下班回家或匆忙赴宴的人潮,看夜空中马路上金色的银色的各种形状的线条。我想,曾经,我也像那个缠着爸爸要买气球的小孩,红着脸;我也像那个牵着女生的手低头走路的小孩,红着脸;我也像那个负气出走却在寒风中左右徘徊的小孩,红着脸。    
    天气晴好的日子,我可以坐在广场的木椅上,看每天在这里固定上演的欢乐与悲情,直到很晚,直到所有的演员和看客都匆匆散场。那个时候,只有一块五毛钱的延点车,我对开车的司机叔叔说,我只剩一块钱了,如果不坐这班车回去,就只能在广场上坐一宿。司机说,上来吧,我孩子跟你差不多大的,不回去,爹妈会着急的。    
    我喜欢坐车,我觉得在深夜里穿梭在城市里的公交车,温暖无比,不管车上人多人少,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一个独立思考的空间,思维不用再考虑身体的运动,而从躯体中逃逸出来,分裂成许多个碎片,四处游荡,悬浮在路人的身旁,或者落在高处的建筑上,俯瞰这繁华而苍凉的世界。熟悉的街景在我眼前一一出现又匆匆闪过,那种逝去的感觉,提醒着我又一步步地远离曾经的岁月。我的眼前,浮现出年轻的我们在街角相遇,浮现出明亮的落地窗里我们喜悦的眼神,浮现出那时我们将手中惟一一个苹果递给衣衫褴褛的乞讨者。    
    十几岁的时候,我和纯一直计划着私奔,只是一个简单但是坚定的想法,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该去哪儿。两个小孩子,其实哪儿都去不了,只是一味地想要摆脱,想要逃离。而我们身上的钱,常常是只够我们俩吃一碗拉面,然后坐公交车回家。    
    纯是个好心肠的女生,她总是拉着我的袖子把我们俩的双人座让给老人或者孩子,然后我抓着栏杆,她一直搂着我的胳膊。有的时候,她的小手会突然紧一下,我的心也会提上一下,然后很担心地低头看她,问道,怎么了?她露出一抹微笑,摇着头,不说话,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不可言说的东西,是猜测,是怀疑,或者是幻想。    
    终于有一次,我和纯决定开始存钱,存到一定数目,我们就逃跑。我们放学回家不再坐公交车,而是牵着手顺着临街的店面走回家去;我们不再每天为对方准备糖果饼干之类的小礼物,而代之以轻轻一吻。那一个下午,我们都没有准备,我忽然提议数一数我们口袋里的钱,居然有了一百块,我对纯说:“今晚我们不要回去了。”纯点点头。于是,我们还没放学就一起离开了学校。


第二部分路口(2)

    三    
    我裹紧身上的衣服,盘腿坐在广场的木椅上,等着连续剧的最后一集。我坐在这里面对着“购物天堂”大楼外面的巨型电视看一部连续剧已经整整三十三天了,晚上看完电视再坐车回家已经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我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每天和我一起看电视的人都不同,我却一直都坐在同样的位子。    
    这一天,我等了好久都没有等到连续剧的剧终,大大的屏幕上播放着杂乱而无逻辑的画面,洗发水的广告,新闻,合唱,名胜山水……每一个都只是一些不完整的片断,声音也一点点变得嘈杂,那样的混乱持续了十几分钟,我都快要不耐烦想离去的时候,电视里开始播出一些年代久远的歌曲,我像忘了时间一样一首首地听,看着那些很老的MTV中笨拙但是让人怀念的镜头。那一晚,王菲的歌声在广场上回荡了很久:“黄像雨后黄昏,蓝像世上男人,携同着前尘一起远行,红灯,绿灯,红灯……”    
    等我想起来自己身在无人的广场的时候,已经有些许寒意了,但是我早就错过了最后一班回家的公交车。我环顾四周,灯火通明,可是,没有我可以去的地方,于是,我躺下来,想念多年前的那个狼狈的晚上。    
    我和纯离开了学校,像往常那样牵着手沿着街道走,不过不是回家的方向,我们走了很久,却一直都没有说话,两个被囚禁太久的人似乎就变得不会使用手中的自由,或者,那暂时的逃离根本不叫自由。    
    我们不知道要去那里,每到一个路口就随意转弯,在街角转弯时,我和纯会相视一笑,的确,那种不确定的感觉与冒险的前进会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快感。这样,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一条条对于我们来说完全陌生的街道,这时,天已经黑透了,我们在灯红酒绿的城市里没有方向地游荡着。当时,我心里其实有一点害怕,也有一点后悔,但是我不敢告诉纯,便强打精神,表现出一副勇敢的样子。    
    在一个街心公园,我们停下来休息,深秋十分,草木枯黄了,公园里看不见一个人,我们俩并排坐在一个看上去已经废弃了的喷水池边上,掏出书包里没有吃的苹果和桔子喂到对方嘴里。突然间,一阵轻快的音乐响起,周围亮起了黄融融的灯,身后的水池开始了错落有致的喷泉。我和纯为那番场景惊呆了。    
    四    
    月底的时候,我算了算还剩一点钱,就会在回家之前去超市里买一小罐啤酒带回去。在深夜里我睡不着,就关掉灯,打开收音机,晚上吃过泡面,这会儿又饿了。我小口小口地抿着啤酒,听一个叫做“午夜咖啡”的广播节目,主持人是一个叫做茉莉的姑娘,每天晚上的这个时候,她都在安慰着别人,那些因丈夫有外遇而痛不欲生的中年妇女,那些来到这座大城市谋生的民工,那些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那些政途坎坷情场失意的男子都在午夜的这个时间,说出自己心底最为私密的故事。    
    有时,电台在很深很深的夜里会播放一段段妖冶的音乐,连街灯都会黄融融地混浊起来。长久以来,我拒绝着这样的音乐,拒绝着,糜烂的生活。五年前我戒了烟就再也没抽过;一年前再度回到这座城市没有再和从前的那帮狐朋狗友联系过,也就再没有人找我喝酒;家里没有了彩电,我就只看广场上适合大众娱乐的连续剧;身上没有多余的钱,我也就渐渐忘记了酒吧到底是什么样子;现在我见到站在马路边上穿著暴露笑脸逢迎的女子我就恶心得想吐。我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需要过这样的生活,是的,现在我所习惯的一切已经成为我存活下去的必需。每天我只吃速食面和素菜,可以净化一下曾经因腐烂的生活而变得肮脏的灵魂;我每天面对市郊简单的风景并呼吸干净而清新的空气,可以让我因落魄而不停奔波的身体得到安静的修养。    
    日子一长,我便可以在时间的流驶中渐渐忘记过去,以至于那段日子我每天早上醒来,看见那些将田里的蔬菜运往市里的菜农,竟然以为自己跟他们一样可以理所应当地过这样朴素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晚上,收音机中那段熟悉的旋律将我不可挽回地拉回记忆深处,它恰到好处地提醒着我,告诉我不可以忘记曾经的一切。    
    那略带忧伤的文字是我在五年前的一个冬天写下的,发表在诗刊上,后来被音像公司的老板看中,找了顶有名气的音乐人写了曲子,唱片大卖特卖,我得到的酬劳,也是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也就是那一次的成功,让我那狂妄而叛逆的心蠢蠢欲动,第一次开始远离主流意识形态所操控的规规矩矩。    
    是的,那个年纪的我,迷恋着音乐;女孩子,迷恋着我,可我只对纯一个人好。那个我们俩私奔的晚上,我记得,我给她唱了好久的歌,我和纯两人都醉在里面不愿出来。但是夜越来越深了,我们不知道该去哪里,纯开始跟我讲,她冷。我们不敢去酒店开房,怕老板把我们俩当作坏小孩抓起来送到公安局,就沿着路边走,想找一家通宵营业的饭馆,但仿佛那些饭馆在这时候都偷偷藏起来了,一家都找不到。后来,我们遇到了小流氓,我根本不让他们靠近纯,他们几个人上来拉拉扯扯,有一个人竟撕破了纯的衣服,我跟他们拼了,转头叫喊着让纯赶快跑,但那时她早就吓傻了,只是缩着身体站在一边看着我,脸上是惊恐万分的神色。有人用啤酒瓶砸我的头,其实不疼,一点都不疼,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我耳旁爆炸了,然后我的头像是着了火一样,顾不得什么就开始和他们厮杀。我想,如果那样打下去,我很有可能活不到天亮。但巡警的到来让我幸运地脱身了,但是免不了他们要带我回公安局,纯也跟着来了。    
    我们俩刚进去,就发现了前来寻人的我们各自的父母,劈天盖地的责骂,让我们没有机会抬头。在办理了种种手续之后,我和纯被各自的父母带回家了,离开警察局之前,我和纯又偷偷地对望了一眼,为我们第一次狼狈的私奔划上了句号。


第二部分路口(3)

    五    
    人民广场旁边有一家较大的超级市场,我每天要进去两次,都是为了在里面大大的镜子面前用手梳理梳理头发。有时因为超市里放的那盘歌曲特别好听,我也会在里面逗留很久,迈着小小的步子一圈圈地转,也没有人管我,反正我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有时间。一想到这儿,我就有些悲哀,但很快又恢复了常态,现在的我,很容易就会难过,也很容易就会开心起来。    
    除了在公交车上观光,在街道上散步,在广场上休息,我还花大块大块的时间来逛豪华的商场,以前的我是这里的顾客,而现在,我只是看客而已。可尽管如此,我仍然热爱着音乐,出入各种场所,我都留心记下各种音乐甚至日常声音中音乐性的东西。我的生活里,不能没有音乐,但现在,想要音乐这种奢侈品留在我的世界里,真是越来越难了。    
    想起曾经花钱时那样的大手大脚无所顾忌,真是有些害怕。纯不止一次地劝我不要太狂妄,不要太奢侈,但我没有听她的话。父亲每个月给我一笔足以用作生活费的零用钱,音像公司给我的五位数的酬劳也是我的私房钱。我给纯买她喜欢的头花,长裙,我们牵着手出入高档的西餐厅,后来,我甚至用自己买的摩托车早晚接送纯上学放学,可以看出来,虽然纯对我物欲横流的生活表示担忧,但她还是很喜欢我,很喜欢我对她的溺爱。    
    后来纯跟我讲,如果知道现在要面对你的这些种种的不幸与苦难,还不如当时在你蜂蜜一样浓稠甜腻的爱里窒息。    
    音像公司打电话找到我,说如果我能创作更多更好的歌词,将有更为丰厚的酬劳,有他们公司的实力在撑腰,我要想在娱乐圈里站住脚一点都不是问题。于是,我终于为自己找到一个理由彻彻底底地拒绝学校里那些令人生厌的课程,开始专心地写歌词了。    
    本来父母对我的成绩就十分的不满,现在看到我彻底地撂了摊子,更是气得火冒三丈,零用钱相比从前简直少得可怜,老师和父母对我的监控和管理更加的严苛了。但我仍然坚持在那些文字里宣泄我所有的情感,我将一张张手稿小心的收好,藏在不易被发现的角落,它们,是我的支柱。    
    六    
    在中午的时候,我喜欢去广场附近的高中,看十几岁的小孩子放学回家,我看着他们微笑的面容,意识到自己再也不可能那样素面朝天,那样简单纯净了。我发现现在的小孩子越长越漂亮,男孩女孩都身着明丽的色彩走在正午的太阳底下,或者让细碎的太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洒在素色的衬衣上,将所有的青春活力尽情地展现,刺激着像我这样的失意者,我妒忌着他们,也热爱着他们。    
    我会悄悄地走进他们的校园,在足球场边上的一块草坪上坐下来,看那些大汗淋漓仍然狂奔不止的男孩子,还有一些踢累了或者受伤了就坐在场边,脱掉球衣,随意地搭在脖子上,露出带着汗水一跳一跳的肌肉。嗯,他们的字一定都很丑,因为他们每一个都是那么地骁勇善战,在场边上为他们加油的女生都喜欢这些高大威猛并且字写得奇丑的男孩,她们手里捧着为男生们准备的水,小心地看守着男生们的书包,时不时的还要低头去发送短信,我心想,真是一帮幸福的小孩。    
    我不能总拿这些年轻的男生女生和自己作比,也许,每人都有自己的威风时刻,我的那一刻已经过去,这个世界,是他们的。    
    正当我的歌词文稿一张张增多的时候,家里出了一件大事,爸爸的生意栽了跟头,不但忙碌一年分文未收,我们家的房子也作为抵押赔了出去。父亲从此就一蹶不振了,常常喝酒,彻夜不归。先是家里的彩电、冰箱和一些值钱的东西一样样地被搬走,然后我们全家不得不离开那套曾经令我们洋洋得意的住房,而搬进一间不足三十平米的小屋,三口人就这样蜗居在一起,房间只有一张朝北的窗子,屋内终年不见阳光。    
    我不得不停止继续写歌词,学习更是没有可能的事,从豪华优越的环境落魄到如此境地,生活上处处不便,从来不干家务活的我,也开始操持不少日常的家务。爸爸在这样的情况下,几乎是彻底放弃了所有生意上的事,酒喝得更厉害了,我眼看着很便宜的劣质酒一瓶瓶地灌进爸爸的肚子,我又是心疼又是憎恨。常常是爸爸喝得烂醉回到家里,对着妈妈就破口大骂,然后开始摔东西,锅碗瓢盆,瓶瓶罐罐,那些都是我们聊以生存的东西。    
    后来,在那一段时间,我没有见过爸爸清醒的样子,当时我害怕,哪怕爸爸再也不喝酒都不会醒过来了。有时,我看见喝醉酒的爸爸在妈妈不在的时候一个人哭泣,那哭声,悲惨得很。有一次,爸爸已经喝得快要垮掉了,竟递给我一瓶酒,含混不清地说:“儿子,来,儿子,喝!”我看着父亲变得混浊的眼睛,凌乱油腻的头发,还有日渐憔悴的面容,我的心也在滴血,我清楚,爸爸喝酒,是因为他想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家里的存款一点点地接近赤字,妈妈整日整日地以泪洗面,那一天晚上,爸爸在妈妈的泪水中醉醺醺地回来,两人很快又陷入争吵,爸爸在打了妈妈一巴掌之后,吐出了一滩黑红色的血。    
    那一晚,母亲在所有人都熟睡的时候从顶楼跳了下去,留下了一张空空的存折和她一生诉说不尽的哀怨。


第二部分路口(4)

    七    
    不想出去的日子我可以一整天地躲在狭小的房中,透过那扇朝北的窗看窗外早已熟悉的风景。在一个下雨的日子里,我拾起了那支被墨水渍坏了笔尖的钢笔,一阵摆弄过后,终于又能写字了。我打开窗,敞开门,让湿润的空气一遍遍地漂洗这屋子里的每一样器物,一寸一寸地带走这寒酸的小屋中死灰般无力的晦气,很多个那样的时刻,我想我应该可以重新做人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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