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误会-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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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椋俊 �
那年我读大四。
那天我只顾忙着在宿舍里写论文,忘记了开饭的时间,等我匆匆赶到食堂时,几个卖饭的窗口前已排起长龙。我四处寻找机会加个塞儿。当我找到最里边的那条长龙时,见离窗口处不远一个陌生的女孩在朝我的方向打招呼:“嗨,是你吗?”
女孩长得不算很漂亮,但脸上那乖巧而又甜甜的微笑却很惹人眼。我不由扭头朝后看,想看看是谁有那么大的魅力能招得这乖巧女孩的青睐,“往哪儿瞅啊?跟你说话呢,是你吗?”女孩带些嗔怪的目光明明是在盯着我,我就随口答了一句:“是我呀。”女孩就招手让我过去。她不让人察觉地抢过我的饭盆,小声命令我:“去,占个桌子等我。”
这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我真有点茫然,想不出这个陌生女孩是怎么回事。我甚至异想天开地想这女孩莫非是对我一见钟情?那一瞬间我很得意。直到那女孩很能耐地捧着三个饭盆来到桌前,我也没能想出个所以然来。
管她呢,先吃饱了再说。
我狼吞虎咽地大吃大嚼,直到两个馒头下肚才腾出嘴来问道:“同学,小姐,谢谢你,你是……”女孩就格格笑出声来:“你真的不认识我了?我是黄小芳呀!”“黄小芳?”“是呀,你忘了,你还在我们家杀过一次鸡呢!你杀鸡的本领着实不怎么样,一刀下去没砍在鸡脖子上,倒砍在了鸡嘴巴上,痛得那只鸡从二楼一下子飞到了一楼,害得我们全家满世界追那没了嘴巴的老母鸡。笑死人了。”
女孩一串连珠炮崩得我晕头转向。我搜寻了我的记忆的所有贮存,也没想起过一次杀鸡的壮举,更想不起这个黄小芳是何方神圣。可眼前的黄小芳说得那么言之凿凿,我不得不怀疑自己的记忆力是否真的出了问题,再说我一个大男人无功受禄白白得了一个乖巧女孩一顿饭的恩惠,还说不认识人家是一个很伤人感情的事。于是我就点点头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噢,真是女大十八变,我都认不出来了。”黄小芳说:“真是我,我入学一年多了都没见到你,刚才要不是我眼疾嘴快,就又错过了。”说着就显得挺得意。我们又说了会儿各自在学校的情况,我想起还没给黄小芳饭票,黄小芳一挥手:“算了,你是我师哥呢,就别寒碜我了。”
隔了两天黄小芳来宿舍找我,同宿舍几个哥们在黄小芳面前替我大吹大擂,什么阿涛是系里的才子阿涛是班里的尖子阿涛是书虫子……说得我都脸红了,等他们都溜出去,我再和黄小芳相对就有些不好意思,黄小芳也有些不自然,全无了那天在食堂里的活泼和洒脱。忽然问了我一句:“你周末回家吗?”我说:“不回,来回坐车得四五个小时,太耽误时间。”我很怕黄小芳再提起诸如杀鸡之类的事儿,就拼命把我喜欢的书一本一本地推荐给她,黄小芳很专注地听着,最后拿走了一套《论语别裁》。
黄小芳就这样走进了我的心田,她的活泼她的洒脱她那乖巧而又甜甜的微笑成了我生命中亮丽的风景。只是我依旧想不起她是谁。
毕业离校前我邀黄小芳出来散步,我对黄小芳说:“小芳,自打我们食堂相遇那一刻起我就有一句话想问问你,可一直没有勇气提出来……”小芳调皮地说:“该不是问我说什么从遇见我那一刻起就喜欢上了我那类的俗话吧?”我说:“这类俗话我一会儿再说,我现在是想问问你,我什么时候到你家杀过鸡?还有你……我真的一点都记不起来了。”黄小芳瞅了我一刻就哈哈大笑起来,好一会儿才止住笑:“实话告诉你吧,那天是我认错人了。”
黄小芳说她爸是个中学老师,那次在食堂遇见我时,她迷迷糊糊地把我当成了她爸过去的一个学生。黄小芳说她两天后到我宿舍去听人们叫我阿涛,她就觉得不对劲儿了,她就故意问我周末回不回家,由此知道我家根本就不在本市,才知道是彻底认错人了。
“你不知道当时我有多难堪。”黄小芳说:“我心想你肯定把我当成了大傻瓜,白吃我一顿还落了个师哥当,心里多得意呢。我当时心里特别扭,真想摔门而去。”黄小芳说着轻轻捶了我一下。我恍然大悟,我问:“那你怎么没摔门而去,后来还和我来往?”黄小芳的声音就变得很是轻柔:“就因为你什么也没问,还那样真心对我。如果你一个劲儿地问我是谁,或者干脆地说根本就不认识我,那我多没面子呀,我早就不理你了。要知道,善解人意也是一种美德,不是谁都能做到的。我就想干脆将错就错吧。”一朵红云飘在黄小芳脸上。
好一个美丽的误会,好一个美丽的将错就错。幸亏黄小芳的虚荣心没有让她知错就改,要不然此刻黄小芳脸上这一朵红云就不知为谁而飘了。
几年后黄小芳成了我的妻子,我告诫她以后千万别再迷迷糊糊地犯这类认错人的错误,黄小芳格格笑着:“是,师哥。”
第二部分:我那浮动的初恋感觉我那浮动的初恋感觉
是谁说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我一直爱着的就是这个人,就是这个在盛夏的傍晚和我在院子里乘凉的人、就是这个敲着我的脑袋勒令我不许抄作业的人、就是这个全心呵护我的人。
我收到一个邮包,一打12双白线袜整整齐齐摆在里面。我知道那袜筒里一定有一张纸条,我一只只打开来。第一张:一月,想你;第二张:二月,想你;第三张:三月,依然想你……
在我上大学以前,有一个很要好的男朋友。我这个人最大的爱好就是吃,他用自行车带着我,从我的女同学面前招摇而过,然后去吃一条街的小吃;我的第二大爱好是白线袜,他是最善于投我所好的,每月送我一双,里面放张小纸条,上面写着“祝你开心”、“愿你快乐”之类土里土气的话,对此类小把戏,我一向不屑一顾,不过袜子很漂亮,我笑而受之。
也许那句俗话说得对,“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报考了相同的大学,却因为几分之差被两个不同的大学录取了。我往南方,而他将去西北。离家的时候,他去送我,我第一次离家去这么远的地方,心里既紧张又兴奋,一路上叽叽喳喳说个没完,他也不停地嘱咐这,嘱咐那,婆婆妈妈的,要不是我直催他下车,他肯定要被火车带走。
在南方,我收到的第一封信是他的:
飞儿:
你好吗?看着你兴冲冲地上了火车,很多想说的话,我都没有说,也许你现在真的还什么都不懂,包括爱情。不过,我会等的。我知道,以前你的身边只有我,我们彼此都习惯了生活中对方的存在。当你懂得爱,懂得生活时,我不在你的身边,也许你会有更慎重的选择。我多么希望那个人是我,但是我不想让过去给你未来的生活有什么影响,一年之内,我不会再给你写信了,假期我不回家。你别找我了,我要让你清醒地不受任何影响地选择,如果一年以后你的男朋友还是我,那么我要马上知道……
是的,也许我真的还不懂,我只知道他呵护我,心疼我,竟没有想到过他是在爱着我,匆匆地收起了这封信,匆匆地开始了新的生活。
大学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一年也很快就要过去了,陪我走过一个人不敢走的黑路去上晚自习的男生也换了几个,后来我干脆不去上晚自习了。以这种关系和他们在一起,我只觉得别扭。第二个七月来了,一年很快就要过去了,我开始心神不宁。
有一天晚上我洗脚的时候,发现袜子破了,打开箱子,几双白线袜洗得干干净净,叠得平平整整放在那里,什么时候我开始舍不得穿它的,什么时候我那么用心的把它们放起来的,我自己也不能解释自己。但是我知道了,我一直都是在思念他,一种很深的思念。我知道了为什么每次拿到稿费,总想第一个让他分享;为什么倒在床上大哭,无以诉说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他;为什么上课走神,写满了笔记本的全是他的名字。
是谁说初恋时我们不懂爱情,我一直爱着的就是这个人,就是这个在盛夏的傍晚和我在院子里乘凉的人、就是这个敲着我的脑袋勒令我不许抄作业的人、就是这个全心呵护我的人。在第365天,我发了一份加急电报,只有四个字:“永远是你”。不在乎电报员诧异的目光。七月的南方我心里有动人的感觉在浮动。
一个星期以后,我收到了一个邮包,一打12双白袜整整齐齐摆在里面,我知道那袜筒里一定有一张纸条,我一只只打开来。第一张:一月,想你。第二张:二月,想你。第三张:三月,依然想你……
我流泪了,是幸福的泪。
第三部分:爱情契约初恋我俩擦身而过
他英俊、活泼、聪明,尤其是他经常阳光灿烂的笑脸让我心动,有时他也会偶尔掠过一丝别人不易察觉的忧郁。
从初中起,安冬就是我的同桌,他爱玩爱闹,成绩却很好。中考时,安冬的分数大大超过了他所报考的那所中专,然而最终却被拒之门外,原因是他有先天性心脏病。
但在我们眼里,他骑车,游泳,爱唱爱笑,比“健康人”还健康。
高中时我和安冬竟然又分在同一班,这令我们开心不已,自作主张搬到一起做起了同桌。平时我话不多,可是跟安冬在一起却滔滔不绝,又笑又闹。他常常约我们几个好友去长江边散步,走在暖洋洋、白茫茫的河滩上看芦苇随风轻舞,碧水依山低唱,安冬会无比兴奋高歌几曲。
那时我是个爱做梦的小姑娘,在我心里,安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了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他英俊、活泼、聪明,尤其是他经常阳光灿烂的笑脸让我心动,有时他也会偶尔掠过一丝别人不易察觉的忧郁。他如此望我一眼时,我居然会有种凄美而心痛的感觉。当然是心里最深最深的秘密。
高二时的一天,我无意中翻安冬的笔记本,最后一面居然写着:“爱她,所以离开她。”我一想,莫非安冬对哪个女孩倾心了?我装作好奇、活泼的样子对他嚷:“快快从实招来,是哪位!”不料安冬却沉下脸很烦躁地说:“你干嘛乱翻我的东西!我抄的一句歌词,关你什么事!”同学们都诧异地望着我们,我第一次被安冬如此冷落,又恼又气,不再理他。第二天一早到学校,却发现安冬自作主张和别人换了位置,少女的矜持与自尊,使我装作对他的举动无动于衷,跟我的新同桌很快打得火热,其实我的心里很难过。我有时想,那句话是不是对我而言呢?可很快就骂自己自作多情。我们也慢慢疏远了。
不久,一向成绩优异的安冬却突然宣布退学了,他说:“我早就想赚钱了。赚钱,是一种责任,懂不懂?我要接管我哥的小百货店,以后各位读大学缺钱,找我就是!”安冬经营那家小百货商店后,还真的赚了不少钱,他出资把家里,尤其是父母的房间装修得很豪华,被我们县许多人称为有出息的孝子。
后来我考上大学,偶尔想起以前的那个白马王子的梦想,感到十分可笑。安冬偶尔会给我打次电话,我庆幸从没提起过曾暗恋他,要不多尴尬!
大学三年级的一个雨天,安冬的姐姐居然出现在我眼前,显得很憔悴。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弟弟有种先天性心脏病,治愈率只有千分之二,医生曾说他很难活过20岁,这一点弟弟十三四岁便知道,但他一直很坚强,一直是最合格的好儿子、好弟弟。他曾经告诉我他非常喜欢同桌的一个好女孩,当然这不能告诉她,她是一个那么脆弱的女孩。”
我无比惊讶地望着她。她却开始流泪:“弟弟两个月前已经去世了,他曾经记过一本日记,扉页上写满你的名字。弟弟独自忍受了太多的痛苦,我希望当他在另一个世界时,他的内心能让他的好朋友知道并理解一点点,所以我想把这本日记送给你。”我接过日记,下意识地一翻,突然我看见了大大的我的名字,后面是一句话:“爱她,所以离开她。”
我的初恋,就这样擦身而过。
第三部分:爱情契约蒜苔情人
我为他如此的薄情由伤心而生怨,也更加恨那种叫蒜苔的东西。怎能让我置信,竟是它,结束了我的初恋。
没有人知道我与小兵的分手,是为一个简单到几乎无法提及的原因:蒜苔。
第一次同小兵一起吃饭,在学校对过的餐厅,小兵最后要的一个菜是“蒜苔炒肉”,说:“你吃肉,我吃蒜苔。”我笑笑,没在意。然后第二次、第三次,直至每次一同吃饭,小兵都无例外地点这道菜。
在恋爱中,像我们这样刚刚过了20岁的年纪,诸如吃饭之类的事原本占据不了感情的空间或精力。只是蒜苔这种东西,我实实在在地不爱吃,除了有蔬菜的绿色,完完全全的大蒜味道,吃过后口中很长时间都留有异味,很令人讨厌的。
起初是轻描淡写地说,时间长了,却难免认了真。而小兵每次总是笑笑作答,却照样我行我素。以后,每次在一起,到了吃饭时间,我心里的感觉就暗起来,最后的一次,在他对服务生说“蒜苔”两个字后,我忍无可忍地站起来大叫:“周小兵,即便是你真的喜欢,至少也该顾及一次我的感受吧!”话音未落,我便摔了门冲出去。
小兵没有追我,甚至没有任何一句解释和抱歉。之后,每天两人踩着同一道楼阶在同一个时间出去,然后一左一右拐向同一楼层的两个方向,那个男孩子固执的个性,即便是在爱情上也丝毫不减。
对所有人的询问,我都保持沉默。怎么说我和他也是别人眼中的一对金童玉女,可从相爱到分开,不过半年多的时间。
不再是恋人了。
三个月后小兵毕业离校,我听他一个室友说他已应聘去了本城的一家外企。
我为他如此的薄情由伤心而生怨,也更加恨那种叫蒜苔的东西。怎能让我置信,竟是它,结束了我的初恋。
再开学回校,寝室的桌上平平地放着一封写了名字的信。小兵大而圆的字迹,让我怦然地心动。
他写道:
宁子,让我讲个故事给你听。
那是在1987年5月末吧,不会错的,当时的很多报刊报道过。但是我们不会记得了,因为小。你知道我的家乡,山东省的那个县,是著名的大蒜之乡。那儿的农民,许多年来以种植大蒜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那时候没有什么蔬菜可以储存到冬天,除了蒜苔,那一年的蒜苔收购,却因为种植太多而导致价格由往年近一元钱一斤跌至三分钱一斤,那天下午在放学途中的一个路口,一个年迈的农民把整整一车新鲜的蒜苔一把一把抛洒在街心……后来他蹲下来,抱着头呜呜地哭了,我站在他的身边,看到那浑浊的泪滑过他黝黑的、遍布皱纹的脸……那是我的爷爷。
以后,在冬天慢慢地也有各种蔬菜上市,城市里很少有人再吃蒜苔:而我的家乡,农民仍然年复一年地种植大蒜,种植他们日渐渺茫的希望,十年过去,我怎么都无法忘记爷爷那张沧桑的脸和那些绝望的泪。
一颗泪落下来,在薄薄的纸上湿了一个小小圆点又慢慢扩散,小兵说:“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是因为如果我讲了,你也必定会为此接受蒜苔,而那样就会在无形中委屈了你自己。爱情,这是容不得一点点委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