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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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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蓄那么多年的精华,这也是野山参的珍贵之处,太难的了。
  这几天下来,吕律也跟陈秀清说过不少他所知道的关于放山的规矩,抬棒槌的事情,他不敢下手,只能由吕律亲自来。
  抬棒槌,之所以叫抬,那也是寄托希望找到的棒槌大的愿望,所以用抬这个字,通常动手,在棒槌周边较远的地方松土。
  吕律用木头削成的签子开始拨土,细细地分清是草根、树根还是棒槌根,一边清理着泥巴,一边慢慢朝着棒槌茎秆靠近。
  这个过程,花了吕律两个多小时,手中的木头签子都重新削过几次,终于让棒槌显露出来。
  也亏得昨天下过雨,这棕黑色的土壤潮气大软了不少,泥土拨动不是特别费力,主要还是分辨起那些根须麻烦,还有,没有快当剪,只能侵刀小心翼翼地将围着棒槌交错纵横的杂根一点点割掉。
  吕律直接就是连跪带爬的来完成这件事情,如此专注,是相当耗精神的事情。就这两个小时,比骑上一整天马还累人。
  看着眼前这个骑在腐木腐朽的小树根上,细细小小,有着十数根长长根须,估计不会超过四两的棒槌,吕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终于取出来了!”
  相对于四品叶的野山参,这已经算是很不错的收获了。
  俗话常说,七两为参,八两为宝,这是以前的计量方法,半斤八两!
  吕律这里所说的四两,是按现在的计量方式来说的,不到200克。
  但就是这点重量,也需要好几十年的生长。
  这还是在没有被兽类踩踏进入休眠的情况,若是被踩踏进入休眠,还得内耗自身营养慢慢孕育芽点重新生长,棒槌还会更小,这也是棒槌“会跑”的真正原因。
  眼前的这四品叶棒槌,吕律一看就知道是竹节芦,年头久了,茎痕还没长平,间隔出环节状突起,再加上芦碗,芦纹,吕律细细一数,也能数出六十来年的年份。
  整棵棒槌,有那小树根隔开,分裆挺自然匀称,还真有了人形,看上去充满灵性。
  无论份量还是品相,都很不错,带回去一出手,所得的钱不会少。
  这真是撞了大运了!
  稍微喘口气,吕律提了侵刀,就近选了一棵桦树,选了光滑处,横竖各两刀,刀尖一挑,慢慢地剥下一块桦树皮。
  然后让陈秀清找来鲜苔藓铺在桦树披上,撒了些新刨出的细腻泥土,将棒槌放在上面,再盖上些苔藓,小心地将桦树皮卷起来,用尼龙袋上编织细线缠绕捆好成封包子,这才切掉茎叶,将参籽收起。
  原本按照规矩,要把参籽搓掉红色果肉,就种在附近的,不过,这些东西,吕律想带回去种,也就小心地藏了起来。
  接下来,两人将木棍拔起来,相距丈许,开始拨草弄叶,细细找寻,看看周围还有没有别的棒槌。
  两人连中午饭都没吃,剩下的时间,全耗在这片地方,别说,还真又找到两颗二甲子,也被小心地抬出来,打了封包子。
  不过,也正是这寻找,让吕律看到了有人在更高的山坡上看到抬棒槌留下的几个原坑,距离得比较远,还看到了在树上留下的标记,标记上显示的,抬到的是棵五品叶。
  这标记看样子是去年留下的,都差不多愈合了。
  这样的一棵棒槌,多少年下来,产出的参籽,新生的棒槌都散落成片了。
  若是六品叶,那更不得了,新生的棒槌都能用堆了衡量。
  这可是一个族群了。
  所以,又有了以五为首称片,以六为首称堆的说法。
  虽然被人搜寻过,但还能有这样的收获,吕律已经相当满意了。
  这一找,直到天黑。
  晚上吃过饭,安睡一夜后,第二天早上,两人又搜了一早上,见实在找不出啥来,只能结束。
  简单弄点东西,填饱肚子,两人继续骑着马,朝着赵团青的乌力楞迁徙的方向赶去。
  只希望,这短短的两天时间,他们驻扎后没有再变动过。


第272章 一人,一马,一枪,一狗!
  不像冬季,大地白雪皑皑,爬犁更方便在山里雪地上行走,到了夏季,用的就是架子车了。
  看车辙印,赵团青家用的还是木轮,又刚刚下过雨,因此,车辙压得很清晰。
  接下来的路,吕律和陈秀清只要顺着车辙走就行。
  在这样的山林里,五条猎狗跑起来也更为轻松,所以,行进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
  一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眼睛警惕地观察着两侧,注意着周围的异动。
  这一走就走了近四个小时,也是七八十里地了,直到元宝突然出声,吕律才一勒缰绳,警觉地停了下来。
  吕律看了下元宝,朝着它看的方向看了过去。
  陈秀清跟了上来,压低声音问道:“律哥,咋了?”
  “有人!”吕律眼睛依旧盯着元宝观望的地方看着:“追了那么远,在这山林里有人的话,应该就是我师傅他们了……走,过去看看!”
  吕律一甩缰绳,朝着缓坡林木间走了进去。
  不一会儿,一条体型瘦长的皮毛呈铁包金色泽的土狗从林子间蹿了出来。
  元宝它们立马迎上前,呜呜地凶着,那条土狗一下子面对五条猎狗,赶忙停了下来。
  这是一条鄂伦春猎狗,北山野人的家传珍宝,是神州大地上稀有猎犬,三五成群,就能猎杀野狼和大型棕熊的存在。
  其凶悍,不比大笨狗差,是鄂伦春人经过千百年筛选出来的顶级猎犬。
  它们嗅觉灵敏,有超强的追踪能力。
  猎性之强,甚至比所谓的猎犬之王杜高犬更加强悍。
  看到这条鄂伦春猎狗的时候,吕律微微皱了下眉头,赵团青带着的那条猎犬,吕律见过,并不是这一条。
  难道不是赵团青?
  这条鄂伦春猎犬,明显也是一条半大崽子,还未成年。
  听着元宝它们的凶声越来越大,吕律赶忙出声,生怕它们一拥而上,万一把那条半大狗崽给咬伤了,可不好说话。
  等了没一会儿,一人骑着一匹马小跑着从山林里钻了出来。
  吕律看着那人,神情微微一愣,来人还真是赵团青。
  赵团青在看到吕律的时候,也猛然僵住。
  “赵老爹!”
  “小吕!”
  两人哈哈大笑着,翻身从马上跃下,迎面走了过去,相互握着手拥抱一下,伸手拍着彼此的后背。
  赵团青经常在外面走动,吕律也不是鄂伦春人,两人见面打招呼,也就没用鄂伦春人的礼节,都用的是在燕窝岛农场分场时见面,已经熟悉的称呼。
  “很长时间没见了,你看上去很好啊!”
  赵团青上下打量着吕律,笑道。
  吕律也在打量着赵团青,时隔几年不见,赵团青倒是苍老了许多,但那双细长的眼睛里,依旧精光闪闪:“我这次可是专门来找赵老爹的。你还好吗?”
  “好,我很好!你呢?”
  “我也很好,我现在也住在这山里了,前段时间刚结婚。”
  “哈哈,你小子,都结婚了……到了山里也不马上来找我。唉……还是山里好,我前段时间,到乌拉嘎住了些日子,很不习惯,动不动就生病,浑身都不舒服,反倒是回到山里,感觉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
  赵团青哈哈笑着,目光看向在一旁傻傻站着的陈秀清:“这位是……”
  “这是我的大舅哥,名叫陈秀清!”吕律介绍道。
  赵团青上下打量着陈秀清:“是个结实的好小伙。”
  陈秀清挠挠头,也随着吕律的叫法,叫了声:“赵老爹好!”
  随后,赵团青的目光落到元宝它们身上。
  似乎是看到彼此的主人很友好,刚刚还剑拔弩张的几条狗,也都恢复安静,凑在一起,互相熟悉着对方。
  “五条大笨狗,都很不错……”
  常年在山里游荡,没少碰到外边的猎人,赵团青在这方面,也有很独到的眼光。
  何况,元宝它们,本就是好狗。
  随后,赵团青的目光又落到追风身上,赞道:“好马……小吕,你怎么到这山里来了?我后面去过燕窝岛一次,雷场长说你回城了。”
  “是回城了,不过,我还是想着这大山,所以就又回来了……”
  “回来好,以后就能经常碰碰面,省得相互惦念,走,跟我回我的罗撮子!”
  “好!”
  赵团青矫健地翻身上马,骑着上前领路,那条鄂伦春猎犬见主人一动,也立马跟在赵团青身侧护卫着,朝前小跑。
  赵团青所骑的,是一匹青毛鄂伦春马。
  这也是鄂伦春人培育出来的马匹。
  鄂伦春马性情温顺,步伐稳健,行动敏捷。
  大概是长时间生活在严寒山区,对山里的适应性能很强,在山地的乘驮能力很好,持久力强。
  尤其擅长登山、能迅速攀登陡坡,穿林越沟,很是灵敏。
  在农场的时候,赵团青骑的就是这匹鄂伦春马。
  马也跟狗一样,越上年纪越有灵性,跟主人越处越亲。
  吕律甚至见过赵团青骑着这匹马跳踏塔头——沼泽中生长的草墩子,轻松而过,还见过赵团青骑着它走独木桥。
  他还听过赵团青说过,他这匹马,在冬天雪深下陡坡的时候,还能像狗蹲坐一样,顺着雪坡往下滑。冬天雪天放养,能自己趴雪采草,吃雪解渴。
  别看着个头不大,却是在这山林里行走的好马。
  种种好处说下来,似乎并不比吕律的追风差,早在买马的时候,吕律也曾想过,自己是不是也买一匹鄂伦春马。
  可惜,这些马也是鄂伦春人自己常年培育出来的,区上的集市上可不容易看到。
  鄂伦春人一开始的时候,那是以驯鹿为驭使工具的,只是到了兴安岭,这地方没驯鹿,就即使弄来驯鹿,在这里也不太适应,而且,到了这年头,驯鹿也已经越来越少,他们才选择培养了鄂伦春马作为替代,却也成就一个极好的品种。
  那怕在后世,用于穿山护林,也是极好的帮手。
  当然了,吕律现在的三河马追风,也不比鄂伦春马差,速度上更具优势。
  重新回到有车辙的地方,三人骑着马一路奔行。
  吕律看着在前边的赵团青,心中也是感慨万千。
  这是个已经完全适应山里生活的人,就像他自己说的,找个地方安顿,反倒觉得浑身不舒服,回到山林,全身自在。
  一人,一马,一枪,一狗!
  很简单的配制,却也是心里的所有,那是一种融入这山林的自由味道。
  看着赵团青,吕律忽然明白,为什么鄂伦春人既被称作北山野人,又被叫做森林之神的意思。
  因为,活跃在这山里,他们就是野性和人性的结合,就是这山的魂。
  大半个小时后,三人翻过几道山梁,在一条小河边平坦的河滩草地上,看到了两个仙人柱。
  有个年轻的鄂伦春女人,正在河边洗着采回来的蘑菇和山野菜,还有两个小孩在草地上追逐着翩翩飞舞的蝴蝶。
  听到林中响动,女人警觉地起身回望,就连两个小孩也停下脚步。
  “阿玛!”
  女人在看到赵团青的时候,迎了过来。
  阿玛是他们对父辈的称呼,这点跟满族人差不多。
  赵团青冲她笑着点点头,翻身下马,将马放到草地上吃草,冲着女人介绍紧跟着下马的吕律和陈秀清:“这两位是我尊贵的客人,吕律和陈秀清,吕律,就是我在燕窝岛受伤那一次,照顾我的小兄弟,我们是最好的朋友。”
  说完后,他又转身对着吕律介绍这女人:“这是我的儿媳乌娜堪!”
  吕律打量着女人,看上去相貌平平,但给人一种很温和的感觉。在赵团青介绍后,吕律笑着冲他打招呼:“嫂子好!”
  陈秀清也赶忙跟着问了声好。
  乌娜堪冲着两人微微行礼,转头看着吕律:“阿玛经常跟我们说起你,还一直想着,什么时候再去一次燕窝岛,看看有没可能再看到你,他总跟我们说,希望再见你一次。”
  这种话,由乌娜堪说出来,吕律才知道,赵团青也在一直惦记着自己,一伸手,又给了赵团青一个拥抱:“老爹,咱们终于再见面了。”
  “是啊,终于见上了!”赵团青也满是感慨。
  在两人松开后,赵团青又将在一旁好奇看着吕律和陈秀清的两个小孩拉了过来:“这是我的孙子突母哈,汉名叫赵逸,这个是我的孙女依摸线,汉名叫赵茹,快叫两位叔叔。”
  两小孩乖巧地冲着两人叫叔叔。
  吕律笑着伸手揉了揉两个小孩的脑袋:“叔叔这次来的匆忙,下次再来的时候,给你们带好吃的糖果。”
  两个小孩一听,更是高兴了,叫得更欢了。
  鄂伦春人取名字比较随意,不论取什么名字,都不带姓氏,即只有名字不冠姓。
  在鄂伦春人看来,名和姓没什么必然联系,姓属于氏族,名字才是自己的。
  就比如,他们会根据孩子的某一个特征取名字,赵逸就是这样,突母哈的意思就是后脑勺、脑门大。
  还会在名字中寄托美好祝愿,赵茹的鄂伦春名依摸线,意思是油汪汪、美好生活的意思。
  两人的名字,赵团青早在几年前和吕律熟识,唠嗑的时候跟吕律说过。那时候,他们才一两岁的样子。
  不过,尽管如此,赵团青和他儿子赵永柯,以及两个小孩,都用上了汉名,还是有很大程度的汉化了。
  却听赵团青转身问乌娜堪:“永柯呢,还没回来?”
  “回来过一次,又出去了,说是家里缺肉,去打只狍子!”乌娜堪微笑道。
  一听这话,找屯亲顿时笑了起来:“狍子好,正好招待我的好朋友,小吕,晚上咱们好好喝上一杯!”
  吕律当即笑着点头:“好!”


第273章 炸毛
  赵团青的话语中很笃定自己的儿子赵永柯能打来狍子。
  狍子是鄂伦春人的主要食物来源,对于鄂伦春人而言,是非常容易获取的。
  他有这份自信。
  三人坐在草地上烤着西斜的暖阳,聊着这几年彼此间的过往。
  赵逸和赵茹两个小孩也凑在一旁,认真的听着。
  林中传来响动,几人纷纷回头看去。
  吕律和陈秀清看到,林中走出的是个骑马小跑着赶来的精壮男人,年纪比吕律看上去要大一些,他有着一双和赵团青很像的细长眼睛,也充满着野性,脸颊有些黑红粗糙,这是常年山林生活,风餐露宿所形成的肤色。
  不用说,吕律也能知道,来的这人就是赵团青的儿子,赵永柯。
  他着手提着五六式半自动,右手拉着缰绳,在面前摆放着的是一只软哒哒的狍子。
  看到自家乌力楞来了客人,赵永柯愣了一下,停下马后轻松纵跃下来,朝着紧跟着站起来的三人走来。
  “阿玛,这两位是……”赵永柯打量着吕律和陈秀清,直接出声询问。
  赵团青一拍吕律肩膀:“这就是我跟你说起过的小吕。这位是小吕的大舅哥陈秀清,小吕现在也已经到这山里来住了,以后你们可要好好亲近亲近。”
  赵永柯转身面朝吕律行了一礼:“谢谢你在燕窝岛的时候照顾我阿玛。”
  “赵大哥客气了,赵老爹也教了我很多东西,不然,我都没法在这山里站稳脚跟……以后大家都是兄弟了!”吕律笑道。
  “对,兄弟,咱们以后就是兄弟。”
  赵永柯似乎很喜欢吕律这句话,笑得很是爽朗。
  马背上放着的狍子,自有乌娜堪拖下来,直接取了刀子,开始剥皮割肉。
  鄂伦春女人在山里,主要负责采集,也时常赶着车子进山帮男人们拉打到的猎物,这些事情,她们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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