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大明墨客 >

第121章

大明墨客-第121章

小说: 大明墨客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给于凤娘施以针灸后,于凤娘悠悠醒转过来。
    这一身的病还是当年她带着儿子逃跑的时候,十冬腊月天跳进河里躲避追捕的时候落下的。
    当时躲过追捕后,娘俩是大病一场,差点去阎王殿报道,如果不是周广义收留他们娘俩,估计早就化作枯骨黄土了。
    这么多年了,被冻伤的肺部一只是不曾大好,每到阴天下雨或者剧烈运动的时候,就会胸闷气短。
    现在病的比以前更加厉害了,肺部损伤的厉害,动不动的就咳血,她都感觉自己要去见自己的死鬼男人张黑虎了。
    尽管曾经听说过他的消息,可是查无可查,找无可找。
    她心里的想法是张黑虎是死了的,或许是谁冒用自己男人的名头罢了。
    在重兵押送下的人,怎么可能逃的出来?
    不过她内心深处还是希望自己男人逃出来的,这就造成了矛盾的心理。
    一个人待着的时候,这两种念头在她心中反复的斗争。
    这也是在马三宝眼里母亲经常郁郁寡欢的原因之所在。
    当然马三宝是不知道母亲内心的想法的。
    李秀英手里端着一碗药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于凤娘:“大妹子,赶紧把这碗药给喝了,你这病啊,实在是不宜奔波,要静养的。
    看你们一家三口的行囊,连被子都带着,应该是没有落脚的地方吧?
    如果不嫌弃,就在我们郑家庄园安顿下来,先养好病在图其他如何?”
    于凤娘混沌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光明之色。
    这么多年来,何曾有过一个安稳的时候?带着孩子东奔西走的打听自己死鬼男人的消息,还连累了周广义大哥。
    人家又不欠自己的,可是他却不管不顾、心甘情愿的陪着自己奔波。
    苦了孩子,苦了自己倒是没什么,主要是苦了他啊。
    周广义对她的情意,她怎会不懂?
    可是一天得不到自己男人确切的死信,她都不能开口,她都不能迈出最后的一步。
    热泪流过脸颊,滴落在汤药里,溅起水花,泛起一股药香味,她大口大口的吞咽着比黄连还要苦的汤药。
    但是心里却比蜜糖还要甜。。。。。。
    看着面前的女主人一脸慈悲像,她喝完药放下手中的药碗,起身拜倒在李秀英的面前:“小妇人于凤娘,感谢夫人的大恩大德。。。。。。”
    言至此,她已泣不成声。
    小七知道夫人动了恻隐之心,如此苦难的妇人,也实在是太可怜了,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就算是少爷知道了,也绝对的会伸出援手的。
    再说了,郑家庄园空置已久,老管家年事已高,也不能经常照拂,给他们一家三口一个栖身之地也是好的。
    就权当给家里看宅子了,这是两全其美的好方法啊。
    “大婶儿,我家夫人都说了,您尽管放心大胆的在我们家住下来,这么多房子空闲着,就当是帮我们家看房子了。
    闲来无事帮着清扫一下庭院,打扫一下卫生即可。
    另外您完全不用担心治病的事情,汤药什么的都不会收您一个钱的,还有帮我们家干活是有工钱的。
    我家少爷从不亏待任何一个郑家做工的人,一个月五十枚铜钱,这是成例。”
    啊?于凤娘傻眼了,白吃白住还给工钱,就是帮忙看房子和打扫一下卫生就有五十个铜钱的收入。
    这条件也太优厚了吧?
    她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大妹子,小七说的没错,所以放心的住下来吧。”李秀英微笑着肯定了小七的说法。
    “夫人,谢您的大恩大德,小妇人无以为报,请受我一拜。”
    咣咣咣的磕头,于凤娘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漂泊了这么多年,吃了这么多年的苦,直到今天总算是苦尽甘来了。
    这是上苍的垂爱吧或许?
    她拖着沉重的身子,病入躯体也没有放弃过寻找自家男人。
    可是就在她刚才晕过去之前的那一刻,她想了很多,她释怀了,对于一个生死未知的人,或许早就死了多少年的人,如此的执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这个执念,苦了三个人。
    珍惜眼前人才是自己应该做的,如果自己还能活过来的话,她一定放下所有的虚妄之念,重新来过。
    守着儿子,守着周大哥,这就足够了。
    不能再继续苦下去了,不值得自己这样,相信,就算是他在天有灵的话,也一定不希望自己这么苦的。
    现在郑家的主母给她提供了一个安身立命之所,还救了她的命,给了她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她是相信这一切都是上天安排的,一定是这样的。
    “娘亲,您醒了,吓死儿子了。”马三宝跌跌撞撞的从外面跑了进来,一下子跪在地上,抱着母亲就不松开了。
    哇哇的哭。
    周广义这个粗糙的汉子,在旁边陪着抹眼泪,此情此景真是感人肺腑,李秀英偷偷的抹了一把眼泪。
    心中默诵:“阿弥陀佛!”
    马三宝母子在郑家庄园落了脚,暂且不提。此刻的郑长生安排好了一应之事后,看天色已经接近中午了,宫廷大宴也差不多该开始了。
    他拿出自己的腰牌交给了石老九:“记住了,有什么事情立刻去找我,这是我的腰牌,交给守卫皇城的卫士即可,他们会带你去见我的。”
    石老九心中激动的一批,跟老大混就是舒服啊。
    待遇什么的都不说了,这能够随时进出皇城就这一点,就够让人心生澎湃的了。
    皇上家的地盘可不是谁都能进的哦,那是大明的中枢,是国家的心脏,要是有生之年能够进去看一看的话,死了也值得了。
    “指挥使大人,您放心,有消息卑职保证第一时间把消息传送到您的面前,耽误了大事儿,您拿卑职的人头说话。”
    

第290章 圣寿日(十三)
    郑长生赶到皇城的时候,大宴还未开始。
    老朱今日是谈性大发,拉着李善长的手,左一个善长兄,又一个老哥哥的,完全是话家常式的拉话。
    不过可着实把李善长惊出李一身的冷汗。
    别看表面上他嘻嘻哈哈的,可是心中的惊涛骇浪是一波接着一波。
    他知道老朱表面上是给自己说话,实则这些话都是说给胡惟庸听的。
    他夸赞自己急流勇退,识大体顾大局,把机会让给年轻人,而且还说他不结党营私,一心为大明是兢兢业业。
    这很明显是在说他很识相的意思,自己致士也有好几年了,别以为他想这么做。
    当时他高居中书省扛把子,说是呼风唤雨一点都不夸张。
    但是高处不胜寒啊,他了解老朱多过所有人。
    老朱的手腕和心中的忌惮,他是一清二楚。
    他致士也是无奈之选啊,当时所有的淮西勋贵们以他马首是瞻。
    谁不遵称他一声李大哥,就是年轻一辈的人也都遵称一声李相。
    事业正事如日中天的时候,选择致士,这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的事情。
    不过他还是有后手的,把相国之位给胡惟庸就是他最得意之作。
    犹记得当初皇上故意说错他的年龄,说他已经是个老朽了,看似玩笑,实则暗藏深意啊。
    于是第二天他就选择告老还乡。
    果不其然,皇上是再三挽留后,批准了他致士的折子。
    谁都不是傻逼,尤其是李善长跟在老朱的身边几十年了,什么是虚情假意的挽留他还是听的出来的。
    这更加坚定了他致士的决心。
    皇上多疑的毛病他也是心中清楚,所以当初皇上问他致士后相国之位留给谁?
    他是大力的推荐汪广洋,而一点都不提胡惟庸的名字。
    这也造就了老朱选的相国之人是胡惟庸的主要原因。
    反其道而行之,这是李擅长留给胡惟庸的一个最后的关照。
    果不其然最后老朱选择的是胡惟庸而不是他极力推荐的汪广洋。
    玩心眼子,这些人谁都不差啊。
    胡惟庸一直是笑呵呵的听着,他眼角余光扫到李善长面皮稍微的跳动了一下。
    额,李大哥肯定有之的想法,等事后一定要讨教一番。
    徐大、汤和等老臣们,老朱也是嘘寒问暖,偶尔忆起当年事的时候哈哈大笑。
    皇极殿内是一片欢声笑语。
    当郑长生到了皇极殿的时候,老朱这会子谈性正浓,心情看样子是极好的。
    看到郑长生,老朱的大手一点:“雨浓来来,过来给各位长辈见礼。”
    李善长多年不问朝政,也不想过于关心政事,对于郑长生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胡惟庸则不同了,鹅考,见过长辈?而不是以官职论称?
    这里面的深意可大了去了。
    皇上竟然如此的看重这小子,以子侄辈看待他,还给他引荐朝堂中的重臣,这份恩典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啊。
    陪在皇上身边的事太子朱标,其他的皇子一个都没有召见,就连四皇子朱棣这个很受皇上器重的儿子都么有来见礼。
    偏偏让一个外人过来执子侄辈的礼节见他们这些朝堂的重臣,要说皇上不喜欢这个小子,打死他都不相信。
    这也就正好说明了当初为什么,这小子敢下令射杀那些闹事的亲军了。
    还有上次他竟然敢不顾惜自己的面子,把吾儿金鹏给抓起来还揍了一顿。
    也幸亏自己留了一手啊,要是直接跟这小子冲突的话,看样子得罪的可不是一两个人哦。
    最起码太子和皇上是站在他这边的。
    没看到皇上见到这小子的时候眉毛都乐开花了,还有太子朱标也是微笑着颔首示意,这表示他们只见很是熟络啊。
    郑长生并没有见过李善长,不过他但从年纪来推断的话,坐在老朱下垂手第一个位置的必定是他无疑了。
    李善长并没有穿官服,他现在是致士之人,并无官身是以没有官服,但是无官却又勋爵啊,所以他穿的是勋服。
    很是好认,公爵服大明还真没几个,是以郑长生不用猜,一定是李善长无疑了。
    别看他没有官身,一袭公爵服的,他的身份在这放着,又是皇上亲自召见,谁也不敢拦阻他进入皇城。
    要不然的话,如此重要的大事,不穿官服,想咋地?立马就给你关进大牢蹲笆篱子去。
    这是藐视皇上,君前失仪乃大不敬之罪。
    李善长笑呵呵的看着郑长生给他施礼,心中疑惑不已。
    这小子就是锦衣卫的指挥使?这么一个毛娃娃,毛都没有扎齐全呢,就被皇上委以重任,日后的前途不可限量啊。
    等会儿一定要好好的给胡惟庸问问咋回事,能够被皇上当做子侄辈的淮西子弟究竟是谁家的孩子啊?
    他想了好半天也没有猜出有哪一个姓郑的淮西勋贵。
    以子字辈见过长辈是要磕头的,这一圈子头磕下来,郑长生都有点晕头转向了。
    等到刘伯温面前的时候,他头晕的厉害,不过还是硬撑着完成任务。
    考,老朱给的这个差事貌似不是啥好事儿啊,这一圈头磕下来差点没要了他的半条命。
    都成了磕头虫了,见人就磕头,逢人就下跪。
    不过这头磕的还是有成果的,徐达把他扶了起来:“你这个皮猴子,是不是你给四皇子朱棣出的馊主意,没事就翻我家的院墙玩?”
    啊?鹅考,朱小四这货咋啥都说啊,自己教他泡妞这样的事情他都说出来,这也太没原则没成色了吧?
    心里汗的一批,不过脸上还是不敢表露出来。
    “魏国公您老大人不计小人过,小子们玩闹或许有点不按规矩,千万莫要生气。”
    徐达当着老朱的面既然敢这么说,那就说明朱小四和徐妙云的事情定下来了。
    这屋里没有一个是外人的,都是当年跟着老朱打江山的老臣了。
    徐达这么放松的说,明显也没拿这些人当外人,要不然皇子溜墙头泡他闺女,这可不是什么好名声。
    当然这些人也不会把这事儿传出去的。
    徐达看郑长生紧张的样子,大手在他肩膀捶了一下:“哈哈,好小子,老子喜欢你。墨守成规之人,老子不喜,出其不意方为用兵之道。
    有前途,不过就是身子有点单薄,得练练,皇上臣看这小子就是一个鬼灵精,要不把他发到臣的军营里磨一磨如何?
    等打磨顺手了,在还给皇上咋样?”
    日了,郑长生心里惊得一批。
    他可不想去什么劳什子军营,徐达的北伐军正在筹备之中,这是要给北元决死一战的架势。
    闹不好可是要丢小命的哦,战场上可是刀枪无眼的,箭矢可不认识你是不是锦衣卫的指挥使。
    老子还没结婚呢,两个如花似玉的小美妞在等着老子去疼去爱呢,一不小心见了阎王爷,那婉儿和小七还不得哭死啊。。。。。。
    

第291章 圣寿日(十四)
    混官场的人哪一个不是猴精猴精的,绕是徐达这个看似老粗之人,实则心里也精明着呢。
    别人或许不了解郑长生,但是他可是知道的。
    无他,他有一个好女儿啊。
    朱小四在徐妙云面前是毫无秘密可言的,什么话都给心爱的人说。
    尤其是钻了被窝之后,这家伙在心爱的女人面前几乎是不设防的。
    初尝云雨,识得个中乐趣的朱小四,在床头闲聊之际就把郑长生给卖了个底儿掉。
    徐妙云也是在父亲面前提及此事,朝堂中厮混的人,哪有不划分自己人范围呢?
    这郑长生很明显徐达已经把他化作自己人范畴了。
    未来女婿的至交好友,从小一起厮混大的人,现在又颇得皇上的喜爱,让其执掌锦衣卫。
    这多大的恩典啊。
    现在又让其用子侄礼节参拜他们这些老家伙们,这里面所包含的深意,就不言而喻了。
    他向来是以粗人自居,不过他跟刘伯温的私交却很好。
    这正是他的精明之处。
    给人以军伍糙汉子的印象示人,却心思敏捷,运筹帷幄,在战场上屡战屡胜,你能说他是个粗人吗?
    文官治国,武将安邦,这是老朱定下的基调,可是又偏偏让他出任右相国牵制文官。
    这是老朱的平衡术,他是懂得。
    徐达虽然挂着右相国的职衔,却从不问朝政,这更是他的精明之处。
    是以,老朱很是喜欢徐达。
    现在他拉着郑长生的手这一番说辞,看似很是大大咧咧的,不惜以调笑的口吻,说自己女儿和老朱儿子的事情。
    顺带着说郑长生进军营的事情,这是为何?
    你要以为他缺心眼儿傻老帽那你可错了。
    老朱的儿子偷摸的把闺女给睡了,这事儿是瞒不过府上人的,他一回来就得到消息了。
    时间也不短了,一两个月了都,万一孩子要是未婚先孕,那可真是丢大人了。
    现在他接着说郑长生的事情,一股脑的把这事儿当着老兄弟们的面跟老朱摊牌,就是要老朱给个说法。
    郑长生吓得一批,其实完全跟他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果然,老朱听了徐达的话后,哈哈大笑:“徐达啊,你可别把孩子吓着,就他这副身子骨能扛得过你的练军之法?
    咱好不容易寻个聪明伶俐的崽子给咱办差,所以啊,你还是省省吧。
    等以后有机会了,在说让雨浓入军营之事儿。
    咱们还是说说为那不争气的四小子和你家大丫头妙云的事情吧。
    朱棣这孩子和你家的妙云也是情投意合,虽然有些不守规矩,但是作为长辈可不能不守规矩。
    今天当着所有老兄弟们的面,咱拉下脸来求你个原谅,孩子做错来事情,家大人可不能不坑不哈的。
    按照咱们淮西的规矩,孩子都走到这一步了,那也应该成人之美不是?
    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