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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大明墨客-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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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心中这些书,可比一个仆役丫头要重要。
    可是看着李秀英和郑长生都不责怪小七,他也不好插嘴说话,毕竟人家才是主家,他在是身份贵重,可也是一个外人。
    他心里非常的不满,这郑家媳妇和生哥儿也太惯着这丫头了,一个奴婢而已。
    突然他脑子里想到一点,村中前阵子盛传,郑家媳妇把小七这丫头当成童养媳来养。
    莫非这是真的?看样子是真的了。
    不行,生哥儿神仙样的人儿,如此的神童,怎么能娶一个贱婢丫鬟呢?这事儿郑家的列祖列宗都不会答应的。
    稍后一定要给郑家媳妇好好的唠扯唠扯。。。。。。
    现在书的事情他已经抛到爪哇国去了,什么事情也没有生哥儿的婚事来的重要,很显然他的潜意思里,门当户对是极当紧的。
    他又扫了一眼小七,此刻她脏兮兮的小手,正在郑长生手里握着,貌似有点烫伤,这是从火里抢书所致,尽管毛都没抢出来。
    郑长生正在往小七烫伤的部位,吹着气,还说得用獾子油抹上才行。
    老族长心里一咯噔,不行,不能在等了,这丫头在生哥儿的心里怎的如此的紧要,得赶紧的跟郑家媳妇唠唠。
    要是生哥儿实在喜欢这丫头的紧,那打个商量,做个妾好了,怎么着也得把正妻的位置留出来。
    他一溜烟的找李秀英商谈去了。。。。。。这事儿可是天大的,耽搁不得。。。。。。
    夫子陆繁和方克勤不禁扼腕叹息,真是太可惜了。
    尤其是陆繁老爷子,他顿足捶胸,嘴里大呼天道不公。
    好好的就遭了火神,老天爷真是太过分了,一点都不顾惜读书人的念想。
    多好的书啊,就这么的没了,都是该死的老鼠,要不然现在都看上了。
    “嗟夫,硕鼠之可恶甚矣!予欲一观郑氏立说而不可得,此皆为鼠之祸患矣!当灭之,灭之!”
    他气的吹胡子瞪眼睛的,以至于面目有些狰狞,老鼠在他心中此刻堪比挖他祖坟的大敌一般。
    可是他是干着急生气,却没有办法,老鼠之祸谁人能预料,谁人又能挡?
    突然他想起自己的那些读书笔记来,不行,得赶紧给家里去信,防鼠、防火为要啊。
    要是自己的一辈子心血如郑家一般,那他能心疼死。
    夫子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叫上方克勤急匆匆的离去,郑长生看着他们离去的身影,长出了一口气。
    嘿嘿!这下好了,以后自己再有什么惊世骇俗的言论和发明,都可以以郑家先人所遗之书推却之。
    要说书呢?遭火神矣!
    有老族长和当世两位大儒替自己背书,谁还能在怀疑自己?哈哈,这幸福来的不要太浓烈好不好呀,这感觉简直是太酸爽了。
    小七心里是幸福的,少爷好暖心,自己的手在他手中握着,不停的给自己受伤的部位吹着凉气。
    痒痒的,暖暖的,她非常的希望这一刻能永远的定格下来。
    她的脸突然之间一阵的发烧,她想起来少爷念书的时候,提到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来,呀!好羞涩哟!
    老族长满面红光的出现在郑长生和小七面前,志得意满,郑家媳妇信誓旦旦的保证过,小七绝不会是正妻。
    没想到李秀英和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生哥儿将来定是出将入相的大人,那是要跟皇帝老爷子说上话的,怎么能娶一个贱婢丫头为正妻?说出去都让人家笑话不是。
    不说是一个官宦人家的小姐,那也得是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才能配得上生哥儿。
    郑长生还不知道,他老娘和老族长已经为他的将来娶媳妇的事儿忧心了。
    俗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也就是说从三岁的孩子的心理特点,个性倾向,就能看到这个孩子青少年时期的心理与个性的雏形。
    从七岁的孩子身上,可以看出他中年以后的成就和功业。
    这并非空穴来风的一句话,要知道民间俗语都是几千年来,人民智慧的结晶。
    李秀英看着儿子很心疼的握着小七的手,心理感慨道:“这点的孩子就知道疼惜女人,将来的媳妇有福气咯!”
    

第26章 洗心革面的大黄狗
    郑家村目前有两件大事,一件是夫子要归乡养老,另一件是生哥儿要上学堂了,就连徭役筑路、修桥都延后了,反正刚下过雨,村外泥泞路滑的也开不了工。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夫子陆繁年愈七十,在郑家村草堂内独居授课,远离家人,这是非常的难得的。
    他家在离郑家村十里之外的陆家集,紧挨着金宁县城,人家子孝孙贤,愣是大老远的来到郑家村学堂授课。
    你说人家图个啥?难道就为了那点束脩?怎么可能,人家家道殷实不缺这点钱财。
    郑家村和方家村一千多口人,哪一个不对夫子感激涕零?
    这年月能识文断字的人太少太少了,能愿意到这荒僻的山村授课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况且人家还不是拍拍屁股就走,在走之前邀请了旧时友人接替于他。
    这份对孩子们负责的态度,简直是让两村之人感恩戴德。
    前来接夫子的骡车上,装的满满堂堂,山货特产可着劲儿的往上装,这都是山里汉子们进山打来的。
    搞的郑长生眼窝都有点发热,想要流泪的赶脚。
    这场面都有十送红军的壮怀了,一街两旁站满了人,不断的挥手告别。
    老族长跟着骡车走出三里地,回来之时眼眶红红的。
    学堂有人授课,学童们一改往日的悲切,之前只听说夫子要走,他们感觉天都要塌了。再也不能读书识字,再也没人教他们念书了。
    可是现在有了方先生,这突然之喜后的学堂氛围,那是大不相同。
    老远的就能听到草堂内,书声郎朗,童音绕梁。
    方克勤很满意,最让他满意的是收下了郑长生这个孩子。
    拜师礼很简单,祭孔上香,然后给他磕头奉茶。
    他是不拘小节的,不在乎那个形式,他在乎的是郑长生这个孩子。
    现在郑长生天天的一大早就被母亲从被窝里给拎出来。
    天气是干冷干冷的,被窝可真暖和,暖和的让人不想出来。
    好吧,他真的是很想懒床,可是看到母亲严厉的眼神,还是乖乖地吧,免得屁股吃“铁砂掌”。
    别的什么,李秀英可以惯着郑长生,可以说是要星星不给月亮,只要是她能办到的,尽量的满足儿子,现在她手里不缺钱,二十几贯的财富呢。
    可是唯独在郑长生上学这一点上,那是丝毫的不含糊。
    想睡懒觉,那是想都不用想,也不知道她怎么那么好的精力,就像是一个上满了发条的闹钟。
    只要每天到了那个点儿,准时的出现在郑长生面前,叫起。
    早上的膳食很丰盛,两个煎蛋,一碗白米粥,一个白面馒头,外加一碟小咸菜。
    不要质疑“丰盛”这个词,这月年能有一口饱饭吃那就阿弥陀佛了,可着方圆十里八村的打听打听,谁家的早餐是这样的?
    挑挑拣拣的也找不出来几家,尤其是还有鸡蛋吃,这能是一般家庭消费的起的?
    郑长生的胃口很好,这一点对于李秀英来说很欣慰。
    不管什么,只要是能入口的东西,他都吃的香甜的很。
    尤其是那一碟小咸菜腌萝卜,儿子吃的咯吱,咯吱响,每到这个时候她都是开心的。
    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都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现在家里的用度足够满足儿子的。
    可以说就是天天大鱼大肉的也无不可,可是儿子并不挑嘴。
    无论是青菜萝卜还是别的什么,只要端上桌,他就迈着小短腿拉过一把椅子,乖乖的坐在餐桌前开吃。
    郑长生经历过后世食品安全的事情,可以说是被地沟油、苏丹红培育出来的“有毒”青年。
    这个时代餐桌上的东西,那可都是纯天然无公害的绿色食品,后世你想吃都吃不来,哪里还能挑食呢。
    吃完饭,也到了上学的时候了。
    郑长生身上背着书包,呼朋唤友的集结小伙伴,然后一起向学堂走去,而大黄狗每到这个时候都摇着尾巴在后面跟着,直到小主人进了学堂,它就趴在草堂门口等待着。
    它或许真的是有灵性的,之前郑长生被拐子带走,它是目睹主母发疯癫狂的状态的。
    大黄狗当时并不在场,而是看上了村里的一条母狗,在人家屁股后面奉承讨欢。
    回来之后被李秀英好一顿揍,数落的它脸上没皮。
    狗是人最忠诚的伙伴,或许它真的是通灵性,也或许是真的听懂了主母的数落。
    它再也不跟母狗厮混了,狗要脸树要皮嘛,小主人再出了事,它还怎么继续在狗界混?
    主家每天好吃好喝的待它,再怎么也不能让歹人接近小主人了,不然真的是很丢脸的事情,别说村里别的母狗会嘲笑它,就连它看上的那条母狗也会鄙视它的。
    所以,还是充当好保护神的角色才是。
    学堂里的书声很好听,大黄狗在附近来回的巡逻,偶尔碰到陌生人就狂吠几声,惊走了事。
    如若不听警告,那一个虎扑按倒是免不了的,往往这个时候,其他的狗狗也都会闻讯出动。
    郑家村的治安,为此好了许多,这年头缺吃少喝的,之前村里老有小偷小摸的事情发生。
    自从大黄狗洗心革面,重新做狗以来是另一番景象,可以说是小偷都不敢来郑家村,路过郑家村都绕道走。
    他们都知道,郑家村的神童生哥儿家有一条“金甲大将军”,村里所有的狗都听它的话。
    只要是它一个召唤,那独有的嗓音一阵狂吠,村中所有的狗闻讯集结,乖乖来,这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喔!
    这他娘的,谁敢去郑家村偷东西?
    都说狗仗人势,这一点都不假,郑长生家是郑家村的头号富裕之家,就连他家的大黄狗也成了村中的狗王了。
    狗王这个称号是老族长封的,自从大黄狗抓到一个偷鸡贼之后,老族长逢人就夸郑长生家的大黄狗,说它是郑家村的大功臣。
    要知道那可是一个很下蛋的老母鸡哦,每天一个蛋,日积月累的那能下多少?要是进了偷鸡贼的肚子,那什么都白瞎了。
    

第27章 小蝴蝶
    “小呀嘛小二郎,背着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不怕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呀,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这首儿歌是村中学童们都会唱的。
    对于小孩子来说,你给他讲什么大道理,远没有一首脍炙人口的儿歌来的有意义。
    老族长每当听到这首童谣儿歌,就捋着胡子频频点头,开心的嘴都合不上。
    这首童谣可是出自生哥儿之口,就连夫子方克勤都夸赞连连。
    郑长生无意之间随口唱出来的这首后世儿歌,可以说开辟了对幼儿学童劝学的一个先河。
    虽然四六不成句,对仗也不工整,但是很押韵,而且朗朗上口易学好记。
    初听到的时候,可是把方克勤惊讶的不轻,劝学诗古之以来,名士大儒所作甚多。
    流传至今最为广泛的有颜真卿的七言律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立志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这首诗前两句通过对学习环境的的描写,来表达年少读书应该勤奋;
    后两句劝勉青少年要珍惜少壮年华,勤奋学习,要有所作为。
    还有宋真宗赵恒的:“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这可以说红果果的讲述了读书的各种好处,用以激发学子勤奋向学。
    但是这些对于青少年或许有激励之作用,但是对于幼稚孩童来说就未必了。
    还不如郑长生的这首童谣来的直接,虽然没什么华丽的语言,也没有什么骊四骈六的对偶,可是却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激发、鞭策孩童向学。
    这就是一首简单的童谣儿歌,郑长生的本意可没那么高深。
    但是经过夫子方克勤的分析和升华,把这首童谣上升到了劝学的高度,这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
    村中的徭役工程一如既往的开工,黄土铺设其上,几百斤重的石夯,在五六个虬状有力的汉子手中,如同玩偶一般轻松写意,高高的抛起,又重重的砸下。
    豁牙子郑老六用他那漏风的嘴戏谑的喊着号子:“都说孩他姨的腿白呀!”
    其他抬夯的汉子们齐声的:“夯嘿!”
    “过两天她就来呀!”
    “夯嘿!”
    “心里起了火呀!”
    “夯嘿!”
    “忍不住下手摸呀!”
    “夯嘿!”
    “她给了我一脚呀!”
    “夯嘿!”。。。。。。
    粗鄙的乡村汉子用戏谑自污的方式,为繁重的活计添加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尽管此刻是严冬时节,可是郑家村的人们热情高涨的干着手里的活,有的都脱下了棉袄,只穿一身单薄的麻衣。
    寒冷是挡不住热情、激情的。
    这是多少年来都没有的事,现在生活好多了,就算是贫困之家,现在也能填饱肚子了,况且服徭役就在自己家门口,这好事上哪里找去。
    之前都是一帮穷苦哈哈,裹腹都难,脸上是整天的愁眉苦脸的。
    可是现在,大家脸上都见了笑模样了。
    笑,人们这一抒发内心感情的方式,有多久没有见到了,郑家村的人心里自然有数。
    日子越过越好,谁还能阻挡开心的笑颜?
    糕点、面偶、野菊村中的人跟着生哥儿家,着实是赚了不少钱。
    仓里有了粮,心就不慌;腰里有了钱,那胆气就状。
    谁还没个吃肉的时候啊,郑家村的人走亲访友的当口都敢吹嘘一番了。
    这一切都是郑长生这只小蝴蝶,不经意间煽动小翅膀带来的改变。
    下了学堂的郑长生和一帮小伙伴,飞也似的赶赴工地伙房。
    他们在比赛,看谁先跑到地方,这也算是他一个耍子的方式吧。
    家大人都在赶工修路,无人给孩子做饭,过几天县太爷要来视察呢。
    所以孩子们也跟着吃生哥儿家提供的大锅饭。
    香喷喷的肉片子,还有蛋花汤喝,想想都流口水呢。
    郑长生迈着小短腿,跑的飞快,每次都是他第一个先到。
    把书包往小七手里一扔,每到这个时候,小七的母性就泛滥。
    拿来热毛巾板,给少爷擦洗干净小手和小脸,在端来蛋花汤伺候少爷用餐。
    郑长生自己吃饭都不行,必须得是小七亲手喂才行。
    不然小七就不高兴,伺候少爷吃饭这是她的专利,谁都别想剥夺。
    郑长生都感觉这日子过的有点腐败了,有手有脚的要别人伺候,这是极为不习惯的。
    可是架不住小七甩脸子,她还哭。
    额,这让他有点扛不住,他最大的弱点就是见不得女人掉眼泪。
    好吧,那就过一过有钱人家少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腐败生活吧。
    这碗蛋花汤是小七精心准备的,飘着满满的一碗蛋花,滴了几滴胡麻油,还撒了点碎蒜苗。
    卖相很好,入口的味道也很到位,可以说色香味俱全。
    少爷是个嘴刁的,尽管不挑食,但是却要求一定要品相好,味道好。
    所以小七很忠实的履行郑长生关于美食的要求。
    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蛋花汤下肚,郑长生脑门冒汗了。
    小七把准备好的肉骨头捞了出来,把肉用小刀切下来,方进盘子里,然后蘸了调好的酱汁送进少爷小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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