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间谍2再生-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甲状腺显著肿大,可见该女孩对传染病和其他外界影响的抵抗力很弱。这样的小孩易于晕倒。受到轻微的震荡就会晕厥。
检查女孩的生*器的结果更是出人意外:阴*和肛门大量出血,把大腿相连衣裤下端全染遍了。两位医生得出结论:此女孩的生*器是被人用某种硬物刺伤。阴*后壁已被戳穿,直透直肠。
这种创伤,可能是用某种工具戳刺的结果。性欲倒错的男人有可能干出这种骇人听闻的卑劣之事。
接着,他们在孩子身上和衣服上寻找精液的痕迹。石英灯能放射紫外线,精斑受紫外线照射会发出淡蓝色的荧光。其他一些物质,如淀粉,受紫外线照射也会有这种反映。所以,对紫外线照射下发出荧光的斑迹还要作进一步的检验。具有决定意义的是在显微镜下发现精子。
谢南和理查兹既使用了石英灯,也使用了显微镜,但是,他们未发现任何类似精液的东西。
这时,匆匆赶来的唐娜想起了几年前发生的一件怪事。有个妇女杀死了一个小女孩,为了掩盖罪行,她把女孩的生*器弄坏了,伪造成被强奸过的模佯,诱使警方在男人中寻找罪犯。
她认为此案也有这种嫌疑。作案者杀死了一个小女孩,把女孩生*器弄坏,伪造成强奸过的模样,实际上,弄伤生*器是为了掩盖杀人罪行,诱使警方在男人中寻找罪犯。
埃琳娜的令人惊异之处在于,她的生*器上的伤具有生前伤的特征,其伤口周围组织有大量出血。谢南认为,这在死后伤中是绝对不可能的。
从另一方面看,此伤是在女孩临死时被凶手造成的。他对伤组织进行了显微镜检查,未发现任何对受伤作出反应的痕迹,从而得出了上面的结论。
因此,谢南推断,女孩在阴*受伤时还是活着的。这里,包含着一个肯定前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如果伤口周围组织大量出血,那就不可能是死后伤;埃琳娜生*器上的伤口周围组织大量出血;所以,埃琳娜生*器上的伤是生前伤,即此处受伤时她还活着。
谢南和理查兹在反复分析检验结果时发现,埃琳娜的连衣裤浸有尿渍。他杀性窒息往往伴有小便失禁现象。埃琳娜的连衣裤仅在被撕破处被掀起的部分有尿渍,阴*伤口流出的血把内裤全染污了,而衬衣上的这个部位却没有血渍。
据此推断,小女孩先因窒息而小便失禁,然后内裤被撕破,生*器被弄伤。这是一个肯定后件式充要条件假言推理:当且仅当小女孩先因窒息而小便失禁,然后内裤被撕破,生*器被弄伤,才会在连衣裤上找到尿渍,在伤口周围造成出血,但却找不到任何对受伤作出反应的痕迹(因为身体活着但却没有知觉);现已查明,死者连衣裤上有尿渍。
伤口周围造成大量出血,但却找不到任何对受伤作出反应的痕迹;所以,小女孩是先因窒息而小便失禁,然后内裤被撕破,生*器被弄伤。
4月23日和24日,谢南和理查兹写了两份鉴定笔录。其结论中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准确地确定了埃琳娜的死亡时间,二是罪犯不一定是男性。
后者是通过下述肯定前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合乎逻辑地推出来的:如果弄伤生殖器仅是为了掩盖其杀人罪行,那么凶手就不一定是男性;所以,杀害埃琳娜的凶手不一定是男性。
赵继统和李维对该楼住户已调查得清清楚楚。楼里被列为嫌疑犯名单的男人一个一个被他们勾掉了,最后只剩下一个男人。
唯有这个男人及其一家,在这段时间里没有露面,也没有参与寻找失踪孩子的事情。他就是理发师亚力山大·唐纳德,他同妻子珍妮和一个十岁的女儿住在一层楼梯右侧的一个单元里。
那天凌晨四点半钟,即装有埃琳娜尸体的麻袋被发现之时,曾有人看见唐纳德家的厨房里有灯光。
亚力山大·唐纳德直到早晨六点半才从屋里出来,立在自家门口,带着一副毫不知情的神态,很随便地向一位警察询问有什么新闻。
警察答道:“他们在一个麻袋里找到了小女孩。”
唐纳德听了,旋又转身进屋,关上屋门,再也没有出来。
唐纳德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平时只顾忙自己的事,但这一点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孤僻的性格常常掩盖着最卑劣的品行。
………………………………
40推理
他的妻子曾在一个饭店当厨师,素有喜怒无常,爱吵爱闹的泼妇名声。有一次,因老板说了她几句,她便把老板的鸡一个个地全拧断了脖子。
她有一双粗壮的手,和丈夫一样孤僻,几乎从不与邻居说话。
赵继统(李维不方便出面)来到唐纳德家,趁他妻子不在家时,对他进行了讯问。
赵继统询问21日至22日那个夜晚唐纳德夫妇到底是否听见楼梯上一片喧哗声。
唐纳德慢吞吞地答道:“哪能没听见呀!”说他们甚至钻进被窝了还听见那一片嘈杂之声。
他的妻子还曾叫他去看看,到底出了什么事,但他不想起来。
这时,他妻子说:“你听,这是乔斯太太的声音,她在嚷嚷她的女儿被人强奸了。”
听了这些话,赵继统不禁产生怀疑。所谓埃琳娜被人强奸的话是当时他和戈登警长站在楼梯上听理查兹博士对他俩低声说的,别的人谁也没有听见这句话。
谁也不会大声嚷嚷:“小姑娘被人强奸了”——事实上,也没有任何人这么嚷嚷过。
唐纳德的妻子怎么知道孩子被人强奸了呢?
这个怀疑不无道理,创造了一个否定后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如果没有特殊原因,唐纳德的妻子是不会知道埃琳娜被人强奸过这件事的;唐纳德的妻子知道埃琳娜被人强奸过这件事;所以,肯定有特殊原因。
4月24日三人小组讨论之后,便怀疑起珍妮·唐纳德来了。他们打电话到唐纳德家里,要和珍妮进行一次普通的谈话。
然而,这次谈话,变成了长达13个小时的讯问。珍妮自终都是一副泰然自若,事不关己的腔调。
她不假思索地说,4月20日上午她到市场上去,在那儿买橙子和鸡蛋,然后到拉希·莫里松女士的布店逛了逛。回家时,在乌克瓦尔德路的一个拐角处看见了几个妇女,其中一个就是哭得两眼红肿的普里斯持利太大。
珍妮没有停下来,问问发生了什么事,自顾回家去了。
回家后,她开始熨衣服,当时大概是下午2点10分至15分。
四点钟,她熨完衣服,才从女儿那里得知埃琳娜失踪了。
5点20分,她领女儿到比奇戏院去排练,在那里,一直呆到晚上11点才回家。
回到家后,马上就上床睡觉了。
李维安排一名当地警官去查验她的全部证言。情况表明,她的证言颇为可疑。
例如,她说的橙子和鸡蛋的价格都不对,4月20日,这两样东西的市场价格都和她说的不一样,她说的是上一周的价格。
莫里松女士的布店,在唐纳德太太说的4月20的那个时间根本就没有开门。
刚哭过的普里斯特利太大同几个女人站在街道的一角,这倒是事实,但不管是普里斯特利太太,还是其他女人,都说不曾见过珍妮从她们旁边走过。
她在家里倒是可能看见她们站在那街道一角的情景,因为从唐纳德的窗户里,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地方。
对珍妮的怀疑是有充分根据的。推理如下:1。否定后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如果珍妮当时确实去了市场,那么鸡蛋、橙子的价格就不可能说错。调查证实,鸡蛋、橙子的价格她都说错了。所以,当时她没有去市场。
2。肯定前件式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如果4月20日那天的那个时间莫里松女士的布店没有开门,那么,珍妮不可能在那天那个时间进入该布店。现已查明,4月20日那天的那个时间莫里松女士的布店没有开门。所以,珍妮不可能在那天的那个时间进入该布店。这就是说,珍妮说的话是假的。
于是,三人决定检查唐纳德的住所。在泄水盆的泄水管下面的地板上铺有一块油布,上面有承放大煤箱留下的箱腿印迹。但是,珍妮说她家没有煤箱。
然而,她女儿的嘴道出了真情,说这个地方一直放着煤箱。由于先前已在埃琳娜尸体上发现有煤渣和煤灰,所以,这件事更加使人怀疑。
此外,在厨房饭桌前的油布上发现有一些可疑的斑迹,便让理查兹大夫当场作了有无血痕的检验,所得的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他声明,最后结论要等到实验室作进一步检验后才能得出。
4月25日午夜12点,赵继统和当地警方逮捕了唐纳德夫妇。4月26日,理查兹在实验室检验了上述可疑斑迹,验明其中没有血。
亚力山大·唐纳德很快就被释放了,因为已经查明,4月20日他一整天都在当班,不可能介入该杀童案。
为了找到珍妮作案的充足证据,FBI派出了西德尼·史密斯教授,请他用医学和其他科学的全部成果作出鉴定,以利于破获此案。史密斯同戈登、谢南及理查兹进行了详谈并复验了显微切片,他同意谢南的意见,即本案谈不上强奸之事。
4月29日,戈登了解到,埃琳娜给珍妮起了个外号——“椰子”,经过唐纳德家门口时,这孩子常以戏弄的口吻,连声大叫“椰子”。
据此,史密斯认为,4月20日中午,小姑娘从面包店回来,经过唐纳德家门口时又喊了声“椰子”,碰巧珍妮站在门口,她跑出来,一把抓住了埃琳娜。
在一般情况下,这本来是出不了大事的,很可能,她不过是抓住孩子的肩膀推搡了几下,如此而已。没想到这个患有甲状腺病的孩子受了惊吓,顿时晕倒。
唐纳德把孩子抱进屋里,以为这孩子已经死了,急中生智:何不伪装成小姑娘被强奸的模样?她掀起孩子的裙子撕破她的短裤,把某个厨具的柄捅入孩子的下*内。
痛觉使孩子恢复了知觉,于是她大声喊叫起来——这就是那个盖房工听到的喊叫声。
她这一喊可把珍妮吓慌了神,她感到除杀了孩子外,别无它途,于是,就用手掐孩子脖子。此事中,尚不明了的是,埃琳娜是因为呕吐物倒灌吸入毛管而窒息的,还是纯系被扼死的。
接着,珍妮把死去的埃琳娜装进了盛煤的箱子里,到了深夜,女儿和丈夫都睡着了,她便把尸体塞进麻袋,瞅个方便机会,把它搬到了楼梯口···
………………………………
41再见
这是一个典型的犯罪过程归纳推理,它提出了珍妮作案过程的假说。这个作案过程的假说是合情合理的,但仍需要确证。
如果能够证明埃琳娜4月20日中午之后的某个时间里确实在唐纳德家中,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为此,得在唐纳德家中找到埃琳娜的某一物品。由于珍妮有足够时间清理现场,并且显然已经收拾过屋子,所以,发现什么东西的希望是很小的。
因此,更重要的,是要找到未被珍妮发现的细小痕迹,如小姑娘的血迹、呕吐物、头发以及衣服上特有的纤维。
或许,装过尸体的麻袋有助于发现它的主人。还有,小姑娘腹股沟所遭受的延及阴*和肛门汇合处的创伤,导致其中的血为细菌所感染,也许会发现某种极其罕见的细菌。
从珍妮是凶手这一推测出发,史密斯相信,她肯定要用抹布擦去从小姑娘身上溅落到地板上的血迹,因此,在唐纳德家的某块抹布上可能留有肠菌。
可是,在唐纳德家没有找到孩子的任何物品,也没有找到任何致伤工具。在炉内的灰渣里找到了一块小纸片,其质地和显微成分与孩子手中的发票相同,纸片上的绿色线条与发票上的吻合,麻袋上有“老板”字样。
据查,它原是加拿大装运粮食的麻袋,最后落在唐纳德太太一个兄弟家附近的某个农民手里,她这位兄弟经常用麻袋给她送土豆。
对麻袋里发现的两把炉渣与整栋楼房各家的炉渣样品进行了显微镜检验和比较,经过x射线检验、光谱分析和显微检验,以验证是否有某化学成分是与唐纳德家所用的煤一样,但这些检验均无结果。
在史密斯的坚决要求下,把麻袋里发现的毛发和在唐纳德家里找到的毛发全部被送到FBI犯罪试验室去请专家检验。
悄悄地取到了珍妮的头发样品,与埃琳娜的头发进行了比对。结果发现,麻袋里的头发不可能是埃琳娜的毛发。这些毛发比孩子的头发粗,其颜色也不相同,其外表不平滑,并有烫过的痕迹。
麻袋里的头发与唐纳德太太的头发完全相同,就连最细微的特征也是一致的。
唐纳德家的墩布大部分是普通的布,墩布上有些毛发和家家户户常见的那些从衣服,毛毯等织物上脱落下来的线头等物。
从墩布上和麻袋上得到的纤维样品有毛线、亚麻、黄麻的各种纤维,总共发现了二百种纤维。将这些东西同唐纳德家中的各类材料进行了对比,
对比了其长度、厚度和形状。还用光谱分析和试剂对其细胞结构、颜色及染料的成分进行了对比。麻袋上有25种纤维被证实同唐纳德家墩布上的纤维同一。
还从其他各家搜集了一些墩布进行了对比,但对比的结果几乎全是百分之百的否定性的结论。
至此,史密斯的推断基本上得到了证实。通过肠菌检验,也取得了重要证据。史密斯把埃琳娜带有血迹的内衣全寄给了细菌学教授迈基。迈基把从这些材料中提取的样品移植到培养基里进行特殊的培养。
试验表明,埃琳娜的血迹里确实含有她的肠菌,而关键性的一点是迈基在其肠菌中果然发现了一个极其罕见的菌种。
以前,他曾出于科研目的,做过150次肠菌培养实验,一次也没有碰到过这种细菌。第二个关键是,在珍妮所有的抹布上也发现有这种细菌,而她的私人物品上却没有这种细菌。
至此,被杀者与杀人现场的联系已得到了无可辩驳的确证。
当且仅当埃琳娜在4月20日中午后确实在唐纳德家中呆过,麻袋里的毛发是唐纳德太太的,麻袋来自唐纳德家,唐纳德太太用过的抹布和这孩子的血迹有直接关系,而唐纳德本人当天全天值班,不可能作案等一系列事实都得到确证,才能说明唐纳德太大是杀害埃琳娜的凶手;上述一系列事实已得到确证;所以,唐纳德太太是杀害埃琳娜的凶手。
此案得以迅速侦破不但是FBI、地方警察和地方检察官的通力合作,是证明现在的法医学已经突破了病理学、毒物学、司法精神病学和社会医学的范围,步入化学、物理学和微生物学的领域,必须广泛利用各学科科技成果。
当然,要正确运用这些科技成果,并使其取得应有的成效,仍然需要正确地进行逻辑推理。后续事宜移交当地警方后,三人回总部整理结案报告,这时才想起原本逛公园的约定。
其实这也是唐娜和李维迟迟没有结婚的主要原因,答应好好的事随时都可能变卦,像前两次的案件侦破时,一消失就是一年半载,谁受得了啊。
再说FBI的工作性质是到处跑,经常长时间乘坐飞机、汽车,饮食也是快餐、油炸类食品,再加上睡眠不规律、身体长时间超负荷运载···所以皮肤、脸色都不会太好,也容易发胖。
而赵继统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