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乃路易十四-第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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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人世间也只有一枚熠熠生辉的明日。
那么这位维埃诺瓦王太子还有什么会让路易十四不满意的呢?想到这里,邦唐也不免有点忧心,他决定了不娶,也不会接受任何人的爱情,也不会没有任何后代,他是决心要将这短暂的一生全都奉献给法兰西王室的。
路易十四与特蕾莎王后直到今日,也只有大公主和王太子,但邦唐也知道,一个不受国王喜爱的王太子,也一样会如不得宠的臣子那样受苦和受折磨。
“你还记得你来到我身边没多久,”路易完全不知道邦唐的心中已经在出演《哈姆雷特》的序幕了,他之所以想到要和邦唐谈谈,因为在凡尔赛里,邦唐身为第一侍从,也可以说是半个宫廷内相,王太子如何,他是有权发言的,所以他的想法,邦唐必须知道:“大概就是几个月后,就是第一次投石党暴乱。”
“我记得,陛下,”邦唐说,他是男爵的幺子,本来他的父亲把他送到马扎然主教身边,希望他成为一个教士,他也努力服侍马扎然主教了,谁知道马扎然主教觉得他在这方面有着超越常人的天赋……就把他送到了国王身边,因为在行过“吊裤礼”后,男孩的身边就应该有自己的贴身仆从,而不是女官和女仆了:“那天晚上,我被塞到了仆人的车队里,满心忧虑,我以为我之后会被送到其他地方去,再也见不到您了。”
“幸而我们很快就在圣日耳曼昂莱见面了,”路易说,“然后我们几乎没有再分离过,我信任你,邦唐,你就像是我的另一个兄弟。”
邦唐心潮起伏,他再次微微一躬,感谢国王对他的赞誉,这比所有的钻石别针都要来的珍贵。
“那么您记得,直到我们回到巴黎,直到我亲政,从主教先生,从王太后,从加斯东公爵,从大臣和将领手中取回我的权力,又用了多长时间吗?”
“十年,陛下,整整十年。”
“这十年可不太好过,”路易感叹道:“而且之后的十年,我依然要与许多敌人作战,他们一些甚至曾经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
“他们纯属咎由自取,陛下,您的仁慈如同普照大地的阳光。”
“太阳也会在夜晚隐匿光芒,邦唐,我也有过邪恶的念头。”
“人们需要光明,也需要黑暗。能够得到永远的安宁也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恩赏。”
“但小路易,”路易说:“你发觉了吗?”
邦唐沉默了一会,很明显,他在国王的提醒下,也已经意识到,王太子小路易所遇到的最大的问题。
人人赞颂王太子小路易温和有礼,那么什么样的人才能时时刻刻如此呢?而且这并非是一些善于伪装之人玩弄的把戏,王太子的宽和与慈悲是发自于内心的,这让他得到了很多人的喜欢。如果他是一个爵爷的儿子,又或是一个商人的孩子,当然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但他不是,不仅不是,他身份崇高,仅次于他的父亲与叔叔……
整个法兰西,以及法兰西的殖民地,附庸国都会是他的。
小路易无疑是幸运的,他的母亲是西班牙公主,父亲是法兰西国王,而且他诞生的时候国家已经初步平定,没有太大的波澜,他的母亲与父亲虽然是政治婚姻,但理性永远胜于感性的路易十四绝对不会因为大臣或是王室夫人给王后难堪,他是在父亲与母亲的爱中长成的,国王最爱的女人玛利·曼奇尼夫人,与他们的头生子,他的兄长卢西安诺因为已经有了科隆纳公爵的封号,以及严苛的继承法,永远无法威胁到他——路易十四也不会允许。
之后的两个弟弟,一个远在佛兰德尔,一个想必也会被封到本土之外,他们不可能如加斯东公爵或是孔代亲王对待路易十四那样动摇他的王位,反而将会成为他的臂助之一。他的妻子也已经被确定为葡萄牙的长公主,她会是他最大也是最有力的一个盟友,他的姐姐与堂姐妹的婚姻也是如此。
依照现在的情形,路易十四还会将一个无比富足与繁荣的法兰西交给他——法兰西的呢绒已经超越了英国、玻璃和镜子超越了威尼斯人、染料超越了意大利人,还有从荷兰人这里夺取的商路航线,金融体系等等——他尽可以坐享其成。
他可以说是在花团锦簇中长大的一个孩子,温和宽容是必然的,因为他几乎没有什么必须去争去抢的。
“嗯,看来你也意识到了。”路易十四说,这也是来到卡姆尼可后他才发现的。
小路易不是不好,而是太好了,想想吧,这样一个大好人,他会得到尊敬与爱戴吗?不,不会,不但是法兰西以外的敌人,也不但是敌人,一旦人们发觉,他是一个真好人,那么就算是他最信任的亲人,最亲密的朋友,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背叛他,谁让他拥有这样大的一笔产业呢?
得到了他,就得到了半个欧罗巴。
“但陛下,这些鞑靼人会教会他什么呢?”邦唐疑惑地问:“他们是不会背叛他的,因为有您。”
“他们当然不会背叛小路易,”路易说:“我之所以成为现在的样子,是因为我知道,如果我继续无知与无能下去,将会面对多么可怕的结局——或许还不如伦敦塔里的两名王子,邦唐,就在那一晚,我离开巴黎的路上,如果没有玛利,早在三十年前,我就已经成为狼人的粪便了,甚至之后,只要我稍稍踏错一步,等待我的就是死亡甚至更为不堪的结局。”
“因为我看到过那些暴民和流民,”路易说:“所以我能始终保持警惕与谨慎。”
“但小路易没有看到过,他以前接触到的最底层的人,也不过是王宫里的仆人,或是学院的建筑工人。他不知道人类可以做出多坏的事情。”
第三百一十七章 大战之前(5)
王太子小路易确实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就如路易所说,他见过最糟糕的人也已经是常人无法企及的阶层了——不是说那些侍从或是仆人都有爵位,他们在凡尔赛或是卢浮宫工作,就能够碰触到一般人根本无法接近的大人物,像是卢瓦斯侯爵,像是大臣柯尔贝尔,像是孔蒂亲王,有时候他们只是说了几个字,甚至只是笑了笑,或是神色不愉,这样的情报都是可以卖出一大笔钱的。宫中最底层的壁炉仆从——也就是负责给每个房间点燃壁炉的人,每月也能从外面拿到上百个里弗尔的钱,别以为这种人就没什么可值得收买的地方——卢浮宫与凡尔赛的房间壁炉何时点燃,一个套间中被允许点燃几座,用什么样的木炭,都能很好地体现出国王对这个房间的客人是否看重以及爱护。
一个月上百个里弗尔的收入,换算成真金白银就是每年有一千法郎的收入,也许有人还无法对此有个具体的理解,这样说吧,在英格兰,划分勋贵阶层的依据就是每年的收入必须达到一千五百英镑,而一个富裕的农民,他一年的收入最多也不过二十英镑——这些鞑靼人呢,即便来人也是一个鞑靼人的首领,狡猾而机敏,但他最贵重的财产可能还是他的马匹与那几把短柄火枪。
至于其他的享受,鞑靼人并不怎么在乎,甚至不必与路易的军官相比,他连一个军队中的仆人都无法相比,他和他的兄弟,子女族人,首要寻求的还是生存,马匹和枪支从来就被放在首位。
所以当鞑靼人首领依照传统,承诺将自己和自己的妻子儿女,放在国王的膝下,如同一个奴隶发誓忠诚于自己的主人后,路易十四向他索要孩子,他还以为国王是想要一些人质呢——谁知道国王竟然愿意让他们做自己继承人的仆从……他和自己的兄弟站在一处阴影里,看着迥然不同的两种人从他们面前离开,他的兄弟就忍不住咂舌:“你看到了吧。”
“我看到了。”鞑靼人首领说,王太子与他的随从再朴素也是身着绫罗,从外套里翻出来的衣领就像是层叠的花朵那样漂亮,鞑靼人的孩子,就算是首领的孩子,他们也只是套着一件羊皮袍子,至于里面有没有什么,天晓得!他们的尊贵体现在他们穿着靴子,还有的就是系着皮带,皮带上挂着匕首和火枪。
“我说的不是那个,”他兄弟说:“那孩子多漂亮啊,如果拿到伊斯坦布尔,苏丹的黑宦官会用一整箱子的珍珠或是宝石来交换。”
鞑靼人首领想也不想地就冲着他兄弟的后脑勺来了一巴掌,“你就是个蠢货!”他低声道,但不是因为他兄弟有这样的想法——他们虽然为波兰的大贵族效力,但在没有眼睛看着的时候,他们也会劫掠白皮肤的女人和孩子,有时候直接卖给商人,有时候亲自去一次伊斯坦布尔——孩子的价格多半还要超过女人,但:“别傻了,”他舔着嘴唇说:“想想吧,就算是奴隶,如果可以成为国王的奴隶……”
“他还不是国王呢。”
“总有一天会是的,”鞑靼人的首领说:“法兰西人的传统与我们不同,他们非常看重长子,我是说,他们在天主的见证下娶的妻子生下的第一个儿子,就算是个白痴,他也一定要将自己的产业交给他。”
“你是想让安沃成为王子的侍从么?”
“还有梅朵呢,”鞑靼人首领说:“他们不能有很多妻子,但他们可以有很多女人,其中最得宠爱的女人会成为国王最亲近的人——她们的孩子也会成为公爵或是亲王,我听说我们的国王就有两个不是妻子生的儿子,现在都是公爵,而且有一大片领地,大儿子还与一个大公的女儿有婚约。”
“天啊,天啊,真神啊,耶稣基督啊。”他兄弟眼睛顿时就亮了,他伸出手指,在身上胡乱比划了两下,“这是真的吗?”
“千真万确,”鞑靼人首领说:“所以别说那种愚蠢的话了,那孩子要比你以为的有价值多了。”
“但我总觉得有点奇怪,”他兄弟说:“这位国王有着这样多勇武的士兵,精良的武器,忠诚的侍从,他为什么还会留下我们呢?”
“我也不是很清楚,”鞑靼人首领说:“但他一定有他的用意在,别以为这些高贵富有的人就会无端端地大方,他们可精细着呢。”
……
王太子小路易只觉得好奇,他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怎么说呢,这些鞑靼人的子女最令人诟病的就是他们的粗野,这种粗野不但体现在他们红褐色的粗糙皮肤上,油亮打结的羊皮衣,又或是镶嵌着铜头的靴子,就算是烈日炎炎也没有拿下来的平顶帽,还有他们敏捷的身姿,轻巧的脚步,和那双一看就知道是猎人才会有的明亮的黑眼睛。
他们无论男女,都将长发编成辫子,戴着耳环,鞑靼人和奥斯曼人与波兰人那样认为有一蓬大胡子才能显出男子气概,所以一些年轻人早早就急不可待地蓄留起胡子,但鞑靼人首领送来的几个孩子,他的幺子安沃与女儿梅朵,年纪都与王太子差不多,安沃还没有来得及长出胡子,但他说起话,做出事情来已经很有成人的气势。
他们之所以从马厩跑到内广场来,是因为王太子许诺他们可以拿到他赠与的火枪与刺剑。
一群大孩子跑到库房,王太子这里当然有路易的手令,安沃看了一眼兴高采烈试着武器的同伴,指着那些正打开着检点的箱子问道:“我们能不能有那样的衣服?”
小路易一看,那是近卫军的制服,他立刻摇了摇头:“不行,”他说:“那是服从与忠诚与我父亲与国王的士兵与军官们才有的制服。”
“但我们现在不正是您父亲的士兵吗?”安沃问道。
“不一样,”小路易耐心地说:“他们都是跟随着我父亲打过一次仗或是两次仗的人,”他简单地解释了一下制服上的肩章和标识等等。安沃听了,就点了点头,“我明白了,”他拔出别在腰间的短斧在空中挥动了一下:“如果我也在战场上斩下了敌人的头,一个或是两个,我就应该有资格穿上这样的衣服了。”
“是的,”小路易说:“火枪和刺剑是我个人所有,所以我可以把它们赠送给你们,但制服是公产,就算是我的父亲,也不能毫无缘由地允许毫无功绩之人身着军服,另外,”他认真地说:“就算是你们上了战场,也一定要记得去找你们的长官,这样你们的战功才能被记录在册。”
“长官?我们是鞑靼人,应该会被单独成军。”安沃说,一边不动声色地与梅朵交换了一个眼神,看来他们父亲最先的打算是不行了,法兰西人的王太子固然单纯,但法兰西的军队里已经有了极其严密的规章制度,他们不可能凭借着王太子的喜欢在一夜之间就迁越原先的阶层。
“我听说鞑靼人从来就是一个勇武的民族。”小路易说:“你们必定可以立下赫赫功勋。”
“这正是我们渴望并且期待的,为了您和您的父亲与国王,我们最仁慈和慷慨的主人。”安沃说,同时抚胸一礼。
王太子小路易发现,他越是了解这些鞑靼人,就越是难以理解他们对于战争的狂热——他不知道应该怎样描述,他的父亲有世界上最勇敢的士兵,但他们也会畏惧死亡与痛苦,这些鞑靼人呢,不管他们年纪有多小,是男人,或是女人,他们迎接战争就像是在迎接一场盛宴,他们忘我地投入其中,说是作战,更像是在享乐。
路易没有马上回答他这个问题,他只说,让小路易继续去看,去听,去思考:“也许答案明天就会放在你面前了呢。”这个有些时候相当不负责任的父亲说。
次日,卢瓦斯侯爵就看到王太子和那些鞑靼人跑出了卡姆尼可,到邻近的丘陵与林地里去狩猎了。
要说安全,这里应该是绝对安全的,不说高地驻扎着十几万人的军队,这座有着一个皇帝与三个国王的城市附近也早已被细细地篦过一边,小路易身边也不只有鞑靼人,他也有属于自己的火枪手与侍卫,但卢瓦斯侯爵还是坚持提醒国王陛下,这样的事情还是只可一,不可二。
“您有没有觉得……陛下,”卢瓦斯侯爵委婉地劝谏到:“王太子殿下最近变得有点……直率了?”
“您是想说,他变得粗鲁了吧,”路易也坦率地回答道:“让你们感到烦恼的是,他不再是那个愿意遵从成规旧俗的王太子殿下了,”他向后一靠,露出奇妙的表情:“但我的孩子,法兰西将来的国王,什么时候要去遵守别人制定的规矩和法律了呢?”
……
卢瓦斯侯爵直到回房,才发现自己的衬衫都已经紧贴在了脊背上。
……
这也是邦唐不再劝说路易的原因,自从王太子和那些鞑靼人在一起,邦唐才觉出,与路易十四相比,王太子小路易就像是一朵养在宫廷里的玫瑰花,虽然开得漂亮,却难以脱离人们给他设定的种种规矩和藩篱——卢浮宫与凡尔赛宫的传统,一些无伤大雅,但另外一些就会成为国王的掣肘,这点从襁褓起就万事顺遂的小路易是无从分辨的。等他长大了,继承了路易十四的位置,连接几代法兰西国王好不容易巩固与集中的王权,很有可能就因为这点小小的瑕疵而功亏一篑,法兰西又会回到那些诸侯群起,混乱不堪的状态,路易十四所建立的军队,夺取的领地与新的教育、军事与政治体系也会如同空中楼阁般悄然崩溃。
小路易自己也应该察觉到了,不然他就不会有意地疏远一些原本十分亲近的侍从了。
要知道,如果不是路易把王太子带在身边,那些人或许敢对王太子指手画脚——那些鞑靼人虽然野蛮,但他们十分清楚自己的身份,知道应当怎样侍奉自己的小主人——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态度与其他的侍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