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温柔的向我开炮-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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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什么辣?”林秋笙忍笑般问他:“你忘了吗,喝药忌食辛辣。”
原筠一顿,声音颇有点恼羞成怒:“你给不给我做?你不做我让林婶给我做!”
“林婶回来了?”林秋笙蹙眉。
“嗯。”
“我得给林婶发个微信,不然她宠你又惯着你瞎吃瞎喝。”
“谁管我?”原筠冷笑:“我愿做什么做什么。”
林秋笙忙着给林婶发微信,没空理他。
原筠挑衅无果,更加恼怒:“你做不做麻辣香锅。”
“现在做也来不及了。”林秋笙给他顺毛:“我也没买虾,不放虾不好吃。先买点排骨,烧烧给你吃。”?
第九十八章:开始了
原筠还是没有吃上烧排骨。
新闻上简直炸开锅了。酒店砍头案,拉起的警戒线,林秋笙戴上手套,把证件给现场警察看,他神情严肃,省里上一次出这么残忍的案子时,还是几年前的魔女案。
“头被砍下来了,剩下的身体还没有找到。”
来侦查案子的年轻警察,有的刚毕业,第一次上一线就碰上这么刺激的,胃里涌了几下就捂着嘴出去吐去了。
林秋笙半蹲下来,看着床单上的头颅。
很奇怪。
“头儿…”孟正明叫了一声后,看着床上的头颅不禁有点起鸡皮疙瘩,于是改口:“林队,被害人是今天刚才有旅客想要入住酒店才发现的,这的工作人员,酒店老板一直认为这间是空房,没有人入住。”
“嗯…”林秋笙答应了一声,算是回答。
“你问的那个经理说谎了。”原筠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看见床上的头时不由恶心的皱眉:“谁能把那玩意从床上拿走?”
林秋笙没搭理他,用手摸了摸被砍下的头上的头发。
原筠的表情看起来像吃了苍蝇一样,觉得十分恶心。
“原哥,你怎么知道的?难道是那个经理做的?但看着他也不像能杀人的样子,要砍头,犯人必须得强壮吧,毕竟要把人的头砍下来。”说着做了个砍东西的动作。
原筠冷眼旁观:“经理说谎只是为了掩饰他不知道这个房间到底有没有进入过,万能房卡只有经理有。而东区分一张万能房卡,西区分一张。他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本该在上午打扫房间的保洁,和他搞上床了。所以这些空房间根本没人打扫过。”
孟正明诧异:“你怎么知道的,原哥?”
“我不瞎。”原筠语气生硬,皱眉道:“在你询问的时候,经理看了四次那个保洁,保洁身上喷着带有白麝香的香水正好在经理身上也能闻见,你一看那个经理,他就心虚不止的看自己的无名指,而无名指上的婚戒明显不太合适了,应该是中年发福。但他还戴着不合适的戒指,不是因为他爱他的老婆,而是因为这份工作很可能是靠他老婆得来的,综合他上班时间也要戴着,他老婆应该也在这上班并且是他的上司。戒指勒得手指发红,如果是一直戴着戒指,就算是不合适但只要能带进去,也不会红得半根手指都是红色的,只能说明他是匆忙戴上的,而且不超过半个小时。”
第15章节2
而半个小时前,正是这个经理带客人入住而发现尸体的时间,孟正明在心里唾弃,渣男。
“你干脆和他闭眼接个吻好了。”原筠恶毒的朝林秋笙小声说。
“别闹。”林秋笙声音平常。
“头…林队;看出什么来了。”孟正明问他,周谭也忍不住凑过来想听听林秋笙的看法。
林秋笙站起来,把手套摘掉,也许是因为蹲得太久,膝盖有点酸,他捏了捏,说:“我们要找的是一个连环杀手。”
孟正明大吃一惊:“不会吧,我草啊…”他说完,眉头紧皱不松。
周谭也叹气:“这种杀人手法,如果是连环杀手,我们恐怕要加班了。”
“林队,你怎么确定的,真的是连环杀人犯?”孟正明心里抱一线希望。
“这是两个被害人。”林秋笙说,他的语调不显急促,很平常的讲话:“砍下的头,和一个被扒了脸的受害人。如果仔细看,会发现在耳后顺着后脑勺,这个人脸是被缝上去的。”
“靠!这么变态。”孟正明一眼都不愿多看这满脸是血的头颅。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最少有两个被害人。”周谭蹙眉手环在胸前。
“我们要找的,是精神病反社会杀手。砍头是一种示|威,给警察也想给民众造成恐慌,他想让人害怕他。把砍下来的头在没人知情的情况下放到酒店的床上,这是炫耀,他在炫耀自己的能力,以及愚弄酒店和警方,能看出犯人有幻想的倾向,很自恋,杀人能满足他的这种自恋,等什么时候这种感觉消失了,我们就会出现新的受害人。”
林秋笙看着床上的头颅继续说:“同时犯人是反社会人格,能砍下人的头颅,并且剥下被害人的脸,再缝上其他被害人的脸,可以证明有幻想倾向。但手段残忍证明犯人有精神病,可能还有妄想症。但砍头其实是一件很精密的事,尤其是砍得这么整齐,说明犯人很可能是自制了刑具,剥脸和缝上的脸,都显示了犯人对人体有一定的知识,缝针的手法很有经验,我们如果对付的不是一个医生,就会是一个很有经验的连环杀手,有经验的连环杀手,这就不会他的第一个受害人。”
众人心情沉重,呼吸里仿佛还残留着血腥味。
林秋笙转头跟法医说:“我看了下被害人,我觉得死了可能有一段时间了。头颅没有再流血了,我觉得这具尸体曾被整体的冰冻过,或者做了别的防腐处理,应该也放过血。被缝上脸有些针口有愈合的倾向,但最后还是出现了排异反应,很可能这个受害人和这张脸皮的受害人是同一血型。”
法医点了一下头:“我会在报告上写上检测结果的。”
林秋笙又说:“死者头发上有少量的白色结晶,顺带化验一下。”
等林秋笙都布置完,才忽然想起原筠一直一言不发。
回头才发现原筠早就不在案发现场了,正坐在外面大堂里吃林秋笙给他买的点心。出了连环杀手,人们早就成惊弓之鸟了,都惶惶不安的厉害。
林秋笙看原筠倒是心理强大,坐在那不慌不忙的吃点心,喝林秋笙保温杯里的养生茶。
他坐在那,好像什么都不怕。圆眼总像猫儿似明亮且狡黠,你永远不知道原筠在打什么算盘。
他一笑,好像别有用心很坏的一笑,也好像,只是甜甜的朝你一笑。
林秋笙定下心来,朝原筠走过去。?
第九十九章:你们还没分呢
原筠吃了几口点心,就觉得腻得很。太甜…他扫了扫手上的点心渣,林秋笙朝他走过来,站在他面前。
原筠微眨了两下眼,却觉得酒店的灯有点刺眼,他最讨厌这种白炽灯。低头时看见林秋笙穿了一双款式很低调的皮鞋,鞋尖朝着自己,林秋笙自己很可能没意识到,他朝他站的距离,他的肢体动作,都在像众人告知,他们很熟,关系很近。
“我得去开个会。”发生这么大的案子,省里的领导都跟疯了一样想要侦破这起影响恶劣的案子。林秋笙用笔记本敲了敲自己的肩膀:“你先回家吧,筠筠。我让林婶给你煲了汤。”
原筠斜了斜嘴角,长长的睫毛在眼睛闭上的时候显得就像童话里的公主,脆弱而迷茫。闭上眼睛的瞬间好像就像是他再也不会醒过来。可是原筠只是嘲讽的挤出了脸边的酒窝:“蓝芯也在,是不是?”
林秋笙一愣,想不到他会提起这一茬。更没想到原筠这一口无端的陈年老醋能含在嘴里,酸了这么久都不肯咽下。
原筠冷冷暼了他一眼,更像是笑,摆明了是嘲弄:“我讨厌她。”
林秋笙听了,想了想也很释然,跟着点了下头。
看林秋笙如此油盐不进,原筠笑:“你不问我为什么讨厌她吗?”
林秋笙反而笑了:“不如说,你不讨厌谁我更有兴趣知道。”
第16章节2
原筠冷笑,像是气笑似的把眼睛一弯。忽然从口袋里掏出一管东西,林秋笙刚开始还以为是钢笔,直到原筠把它打开,林秋笙一看才知道那是一管大红色的口红。
“你怎么会有这玩意?”林秋笙双手插兜,笑问。
“路上买的,我看那个广告,那女的涂上他老公告诉她,她是世界上最美的人。”原筠语气一顿,转而讥讽怒笑:“我比那女的好看漂亮一万倍,怎么我老公不这么跟我说。”
神经吗这不是,林秋笙笑了,看原筠像只被捏了尾巴的猫,炸开了毛。要是没事他就哄着原筠,当玩了。现在有案子,还有会要开,催他开会的短信像轰炸一样。林秋笙把手放在原筠的头发上。
原筠愣了下,呆呆抬头看林秋笙。
林秋笙嘴角含笑,手掌抚过原筠的头发:“好了,在我眼里,你是最好的。”
“有多好?”原筠不知为何有些呆滞的问。
林秋笙说:“全世界都不如你。”
原筠怔了下,舔了舔牙齿。
他见林秋笙道别,想要离开。
原筠忽然拧开口红,往嘴唇上抹,他从没用过化妆品,不会用,所以涂得很厚,鲜艳的大红色,在林秋笙眼里像一朵花似的绽放开了,让林秋笙想起夏季第一朵盛开的红色月季。
原筠楚楚的朝林秋笙望了一眼,后来,林秋笙想,这一眼可能是自己的脑补。因为下一秒,原筠就用大拇指抹了嘴唇,唇上的色彩减淡,都聚在他的拇指上。
原筠见林秋笙没有防备心,直接往林秋笙T恤上…那一抹白交错的T恤上,涂了一块红,还顺着把这块红拉长…这究竟是一块污渍,还是朱砂痣。
林秋笙茫然了一瞬,勃然大怒:“原筠!”他怎么顶着这块口红去开会,都是他的顶头上司,出了这么大的案子,他这个要追凶手的队长倒是兴致很好,顶着口红印去开会?
原筠被骂了一嗓子,往后缩了缩。他很久没听到林秋笙发火了。
林秋笙的眼神让原筠有点后怕,他一沉默,就越显得凶神恶气的。原筠就委屈的要死,可可怜怜的朝他看。
林秋笙已经不想管这小王八蛋了。在外面35℃的天气里,他外面穿着一件皮夹克去开会,才总算挡住了胸口的那一抹红。
空调房子里林秋笙总算慢慢喘了口气,说是开会,其实也很简单,说起来上边的人也不过把担子推给他们,限期林秋笙他们一个礼拜把案子破了。
蓝芯作为邻省的刑侦队长,对上边的吹毛求疵气得鼻子都歪了,会开完以后跟林秋笙抱怨:“一个礼拜破案,他行他上啊,这案子他妈就是个无头案,他还非想要个鼻子脸的,那小破酒店连门口监控都坏了俩月了没修,上哪一个礼拜给他破案去,他干脆去找福尔摩斯好不好?”
林秋笙一向对这些话是不回应的,除去对原筠,他反而是没什么情绪的,疏离的有些冷漠。他热得厉害了,扯了扯T恤。
蓝芯虽然比他矮,但还是看见了林秋笙扯T恤时露出的一小块肌肤。我lsp了,蓝芯心里想,跟林秋笙又熟,不由就带了点撒娇的语气:“师父,你送我呗,案子没破我就都在这边的小旅馆了,我们全队人马都听你指挥。”
林秋笙听了,想了想:“行,送你到局里门口?我叫人给你们收拾出个办公室。”
蓝芯挺乐呵:“成啊,师父。”
上了车,蓝芯左右打探了两眼,系安全带:“成啊师父,你这私家车吧,局里可不会给配奔驰。”
林秋笙总算能把皮夹克扔到后座上了,闻言道:“筠筠的车,他平时不开,放着也得年审,就让我开了。”
蓝芯听了;被空调风吹得冻了一下;言不由衷:“我还以为你们分了呢。”
林秋笙挺奇怪的转头看她,蓝芯清楚的看见了他T恤的口红印,感觉又被空调冻了一下。
“哪有你这么说话的。”林秋笙蹙眉,有点气笑似的。
蓝芯后知后觉,哦了一声:“师父…你衣服上…有口红。”
林秋笙低头,都是无奈,说起来有点可气:“筠筠闲的,手欠往我衣服上抹的。”小王八蛋。
蓝芯又让空调冻了下。
林秋笙看蓝芯冻得哆嗦,把空调调高了几度:“冷得很?”他一向很烂好人,除去办案,身边的人都不去琢磨。因此惹了很多债,原筠与他正相反,心眼跟蜂窝煤似的,就想着往哪戳刀子了;人情世故在原筠眼里是一张白纸,他处理它;只是为了用到的时候好办事。
林秋笙则待人真诚多了。因此两眼空空,眼盲心瞎,他能跟原筠搞上,实在是原筠道行太高,只一眼就把林秋笙从苦海捞上来,从此对他念念不忘。
“还冷吗?”林秋笙看人时总显得很真诚,很温柔,他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还冷我就把空调关了。”
蓝芯忽然就觉得很难过,她想,想什么呢?电台里突然放了一首歌,叫someone like you。她就更难过了,她比她想象中的更喜欢林秋笙,原本没觉得的,有这么喜欢。但喜欢,也只能到喜欢了。
林秋笙见她情绪不对,以为真冻着了。默不作声把空调关了,后座上有一条羊绒的薄毯子,他没问蓝芯要不要用,因为那是给原筠准备的,像原筠这种后脑勺都长眼睛的,绝对能知道别人用过他的毯子。
如果原筠知道了。
林秋笙笑了一下,反正他也不会给别人用。?
第一百章:保留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杨慈站在角落,靠着墙问。
“做什么?”被问的人笑了笑,他戴着一副眼镜,手指正栖着一只枯叶蝶,杨慈看见蝴蝶在他手指上翅膀微动,又看向对方:“你为什么砍掉他的头。”
“你知道枯叶蝶是食腐蝴蝶吗?”
“不知道。”
“哈…”对方笑了笑:“你总是看不见问题的关键点,我亲爱的。”他用镊子夹起蝴蝶,对杨慈说:“砍头,砍头只是为了夺取。”蝴蝶被镊子夹住身体,那人用手术刀慢慢割去蝴蝶的翅膀:“很残忍是吗?可是它还活着,但失去翅膀的蝴蝶和蛆虫没有什么区别,但我拿走它的翅膀,是一种给予,我亲爱的,我给了它自由。肉|体的绚烂只是短暂的,只有灵魂的自由才是高尚的。”
“你和魔女越来越像。”杨慈透过镜片冷冷的看着他:“都一样变态。”
对方听了,也不过笑笑:“魔女只是一个称呼,本质都是人类,我们像是一定的,有共同点也是一定的。”
“你找到魔女了吗?”
“嗯…有点线索。”他说:“但有点小障碍,亲爱的。你或许听过林秋笙这个名字?他一直追着魔女不放,很难缠。找人把他清理了好吗?否则他会打草惊蛇。”
“林秋笙…”杨慈慢慢说:“我记得他没有再查过魔女的案子。”
“亲爱的,你是在质疑吗?”
杨慈看向对方:“我只是询问。”
…
一个白色纸球从半空被抛下来,顺着林秋笙的视线,比林秋笙的反应要更快,原筠得逞般的笑容要更加一目了然,如同慢动作般,林秋笙看见他的笑,后而自己也笑了,纸球砸在他身上,又落在地上。
林秋笙抬头看着站在二楼随手置物,恶作剧得逞的原筠。弯腰把纸球捡起来。原筠正朝他笑,似乎没有把嘴上的口红擦得很干净,他的嘴唇像熟透的李子因过分饱受阳光温暖而自身破裂的小口,血红色的肉,充斥着新鲜。你能想象到,他的吸引力。蜜蜂,鸟儿,蝴蝶,昆虫都会被他吸引。
致命的甜美,从裂开的缝隙中滑落的汁液,不自知的未发觉自己已成熟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