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温柔的向我开炮-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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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
原筠挂掉电话,他忽然有些不耐烦,躺倒在沙发上,地上是他的呕吐物。原筠笑了,觉得好笑。
白鸟试探的跟他说话,原筠一个字都不想听。
白鸟说的对,总有他无法掌控的时候,他会虚弱,虚弱的时候,白鸟就出来,他迫切的想出来,因为林秋笙。
也是因为林秋笙,原筠才变得虚弱。
或许有一天,这具身体会变成白鸟的。
但不是现在,不会是现在。
原筠和白鸟,古怪的畸形儿,灵魂上的连体人。
却都以为自己才是身体的主人。
二分之一,残忍恶毒的诅咒。
白鸟说:本该是我的,留在林秋笙身边的,本该是我的,那双手抚摸的应该是我的头发,亲吻的是我的嘴唇,梦里呼唤的是我的名字。
其实他们很少交谈,多半时间白鸟都是沉睡的,如同那五年,林秋笙怨恨的那五年,沉睡的是原筠一样,生孩子的痛苦撕裂了原筠,因为这些事,他昏沉过去,像做梦一样,那时候,多半是白鸟占据着身体。
原筠厌倦和白鸟辩驳,像所有日子里的尘埃,积蓄成灰,呛出咳嗽,缓慢的撕心裂肺。但原筠还是说:林秋笙不会爱你,他是很懦弱的人,他会爱我,我是他麻烦的源泉,因为我,他才会有勇气活下去。
第七十六章永远美丽
第七十六章:永远美丽
包瑞打电话通知林秋笙要给警院尖子生上一周的课,林秋笙沉默了一会,包瑞没让气氛安静下来:上面的人决定的,会有其他省的小组队长也来上课,你知道,现在都在提升破案率,林队,你是我手上最好的警员。
林秋笙笑了笑,给林啾把早餐放在桌子上,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戴着身上的围裙坐在椅子上,他没有拒绝,可能是因为包瑞是他的上司,也可能因为他休了太久的假。
也许是他想找个理由,名正言顺的从家里出去,好不必忍受林啾每天问他原筠去哪了,他爱的原筠爸爸…林秋笙好几次尝试开口,林啾却仿佛有预感般,用那双清澈的圆眼盯着他,像漩涡一样从原筠那继承的眼睛,林秋笙头晕目眩,只好笑笑,他无法跟林啾说,他和原筠要离婚。
“早,爸爸。”林啾个子又高了,他愈长大,林秋笙就愈能从中看到原筠的影子。又开始了…林秋笙自我厌弃,如同几年前,他每天透过林啾去想念原筠。
糟糕透了。
“早,宝贝。”林秋笙对林啾笑笑。他试探的对孩子说:“我可能要出差,不会太久,一个礼拜…这段时间拜托之前在原筠爸爸家的林婶照顾你好吗?”
林啾不符合年龄的沉默着,问他:“原筠爸爸呢,原筠爸爸可以照顾我…”
“宝贝…”
“我想要原筠爸爸,我只想要原筠爸爸!!”林啾眼睛里满是泪水,他问林秋笙:“为什么他不来看我?为什么…”
林秋笙无法回答,他尝试的给原筠打过几个电话,无法接通。儿子的情绪,逼问让林秋笙焦头烂额,他双手合在一起放在桌子上:“冷静一点好吗?”
“我不…”
“林啾!”林秋笙低声呵斥,声音严肃:“我知道你想原筠爸爸了,但不要在餐桌上大叫。”
林啾小声啜泣起来。
林秋笙看他哭,心都碎了。他走过去把林啾抱在怀里,吻他的头发:“你想去博物馆对么?这次我出差回来咱们就去,我带着你咱们去见原筠爸爸好吗?”
“他会一起去博物馆吗?”林啾在林秋笙怀里抽泣。
“你当面问问他,好吗?”
“好的,爸爸。”林啾不再哭了,只是鼻头因刚才哭泣哭得有点红了。
坐上局里给安排的大巴,林秋笙还在想林啾,他拜托林婶多照顾他一点。林秋笙知道,如果要和原筠分手,他最好不要和原筠身边的人见面,但是一个人带孩子…况且林啾也是原筠的孩子,林秋笙要对林啾负责,他总不能随便找个保姆就把林啾扔过去,他身边也没什么朋友,萧柚…他不想再给萧柚添麻烦。
早餐没怎么吃,林秋笙现在胃里有点难受。孟正明这次和他同去,食欲倒是很好,锅巴吃得很香,他比林秋笙小五六岁,还是大男孩模样。“头儿,喝咖啡呗?”孟正明嘬了嘬拿锅巴的手指,眼神明亮:“我拿着一次性纸杯呢,还有速溶咖啡,你看…”他献宝的拿出背包里的大水壶:“我还带了这么大的保温杯,用热水很方便的。”
“给我来一杯吧,谢谢你。”林秋笙难掩眉眼间疲惫,斯文儒雅中带着一种衰老,面容没受多少摧残,依然俊美,只是眼神,神情都是带着受过伤的味道,有种想让人垂怜的落寞美感。青中年男人,更增添了这种受伤的味道。他抽出一张纸巾,垫着纸杯,手指骨节分明,一双男人的手,拇指蜷曲,指甲修剪的整齐。
他是重案组的队长,身上却没有那种凌厉感,多半人见到他,可能更觉得他像个教书的老师,写一手好看的行书。而不是整日与人皮野兽打交道。
林秋笙啜着速溶咖啡,大脑这匹疯马,越想控制,得到片刻安宁,他就越乱,陷入囹圄,扬蹄嘶吼…炸弹密封的不严,装炸|药的钢管没能产生足够的压力…林秋笙看着杯子里的咖啡,想起那天酒店的爆炸,和拆弹小组的队长跟他说的,如果压力足够,整座酒店都能掀翻了,而不是只掀翻了一个林秋笙,脑震荡住了几天的院。
炸弹,巴掌大的东西,却能把比自己大出几倍,十几倍…炸到天上去。
你真是够幸运的了,拆弹小组的队长拍拍他的肩膀。
幸运?林秋笙哑然苦笑,更是不屑。跟那么多连环杀手打过交道,林秋笙唯一明确的不能再明确的就是,连环杀手没有感情的,他们是畸形的诞生物。所以没有幸运这一说,如果下手的人是魔女…林秋笙看着窗外一闪而过的大楼,树木,只不过是魔女不打算让他现在死。
一杯咖啡喝完,林秋笙还是有点昏昏沉沉,学生已经在教室了,他们主要是讲犯罪心理学,如何追捕连环杀人犯。
林秋笙每次讲,都会有一种梗住喉咙的感觉。站着大脑空空一会,才能开始讲,罪恶好像是抓不完的,如果只把这份工作当成工作,就很难和那群杀人者对抗。有时候,你必须用他们的思想思考,甚至想要快他们一步时,要更疯狂。因此很多警察都牺牲了不少东西,有的是假日时间,有的是因这份工作无法继续下去的婚约,更有的是自己的生命。
但这些要怎么和这群学生说,怎么对这一双双天真热血的眼睛说。
就像以前他的前辈告诉他一样,他也只能说:做得很好,今天或明天会有一个人因你而获救。
他们把东西放到宿舍,去教室也就是先和学生打个招呼。
教室在阳面,阳光透过玻璃窗照下来,空气里带着暖洋洋的味道。照亮了趴在桌子上睡觉的原筠的侧脸,他洁白无垢的脸上,睫毛像是细细的松叶,带着冷清如雪的味道。阳光照亮他的脸,绒毛…好像无血色般的脸颊,淡淡粉白色的嘴唇。
他那么美,就好像死了一样,像一具尸体一样,有着残酷而再无一息生气的美,他就像…死去的蝴蝶,躯体经过防腐,永远美丽。
第七十七章满足的了你吗
第七十七章:满足的了你吗
原筠从来浅眠,听到动静,眼皮微动,睫毛轻眨,就睁开眼朝林秋笙望过去。
林秋笙心不可抑制的泛酸,青涩的李子,杏儿的酸,倒牙发了软。眼睛眨了几下,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是否难堪,还是从一双眼睛里透露了心思。
原筠就这样定定看着他,不喜不闹,近半个月他又瘦了,瘦得有些可怜,清臞的脸上唯有那双眼睛看起来还有点生气,他转着无名指上的婚戒…林秋笙眼睛发胀,他以为他早丢了。
原筠双手向前伸…嘴唇微微张开,没有闭合。
林秋笙不可控制的想起在浴室,他们那时结婚不久,都很年轻。原筠看起来经验丰富,但林秋笙确实是他的第一个情人。浴室花洒下的水,温热的水滑过林秋笙的皮肤也滑过原筠的,原筠就像现在…
嘴唇半张半闭。
林秋笙禁锢住原筠腰的那只手往上抚|摸着,嘴唇饥渴的贴在原筠的皮肤上,原筠颤抖的呼吸声,像雪慢慢融化散出来的甜,原筠的脖颈,嵌下的红痕,甜蜜的果实由此诞生。林秋笙粘稠而积蓄的欲望稍显青涩,而又迷茫,罪恶的想要找到一条归路。
原筠,是他的鞭下的绵羊。
苦笑…转为一种蔓延的痛,很轻,而应该觉得耻辱。昏了脑子,林秋笙用手压住嘴擦了下脸颊,他在做什么?对离婚对象意淫吗?
停止,停止不下来。
大脑总这么诚实。
欲望,伴随着原筠,他美丽的身体,少年气的身体,白衬衫下的身体,林秋笙曾一览无遗,他的手曾掌控,曾揉捏,他是他的阿佛洛狄忒。
原筠不知道林秋笙在想什么,正如林秋笙不知道为什么原筠会在这里。
自我介绍,有资历的警官上台,幽默风趣自信的介绍。
林秋笙这才知道,坐在底下的学生不是还没毕业的警校生,而是早有经验,各省从底层挑上来的,无论哪种,林秋笙都不明白原筠为什么在这。
他上台,习惯性的不露声色,只说了名字,讲了几句寒暄。
孟正明是跟过来上课的,不是老师。因此早坐到原筠身边,他不知道原筠和林秋笙闹了不愉快,照常和原筠开玩笑,打招呼。
原筠反应平淡,微笑。但他的微笑是足够迷人,给人留下印象的。他翘着腿,双手抱着膝头,好看的膝头…林秋笙知道,那膝盖上的皮肤娇柔得可怜,微微的粉色…只有他在看原筠,原筠没有看他。
原筠只是抱着一只腿,孩子似的。眼神朦胧,对谁都只有一个微笑。因为他长相太美,笑起来有些粉面气。带着脂粉的柔,脂粉的香,他的手指,惯常的冰凉,浅色的指甲轻轻擦过嘴唇,他是一个男人,却更是一个美人。
太美了些,太魅惑了些。
坐在那,不与他人说话就足够美好了。
今天只是大家认识一下,明天才开课。一下课,原筠就双手放进兜里,他不朝林秋笙笑,冷冷的,是他平常的冷漠,他头发长了很多,懒懒的搭在肩膀上,因为有些近视,戴了银色的镜框。他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修身的裤子,一双手工的皮鞋。
他还是不与林秋笙说话,即使林秋笙望眼欲穿,他还是不和他说话。
他把林秋笙当成一个陌生人,他是谁,他是原筠,没有人可以拒绝他。
或许他张狂,疯癫,但他是原筠,有的是资本随他高兴。
林秋笙见他走了,只是望着原筠的背影,他想和他说说话,他想问问他是否吃饱,穿暖。但那都不是一个前夫该说的话。
…
酒吧里橘黄色的光照得墙壁发红,空气里是月季的香,放的古典音乐。原筠修着一盆月季,手里的花剪修掉干枝,他侧着脸,神情专注。
“我来这是要和你哥讲话。”马参脸上斜着挂着一道疤,眼神不善撇着原筠:“小弟弟回家吃糖,省得打脸。”见原筠不答,马参倒也恼得不厉害,走近勾起原筠一缕发,低头嗅了嗅:“你可真香,你到底靳森然的弟弟?还是他的情儿?”
马参把手摸上原筠的脸:“他满足的了你么?你这水蛇似的腰,哪个男人不想死在你床上,嗯,乖乖?”
原筠听闻,想起林秋笙总叫他乖乖。愣了半响,痴痴的一笑,眼睛慢慢朝马参移过去,他把下巴枕在手背上:“靳森然是眼睛瞎了的,养条狗都养得叫人烦。”
马参一听,气极反笑:“我|操|你成母狗。”
原筠微微歪头,眯起点眼:“捆起来。”
身后五个人把马参的胳膊折断,听着骨头断裂的声音,原筠露出点笑,含着笑,继续修剪花。
“c|ao…你…你到底想干什么?靳森然跟我是合作关系…现在是什么年代?你以为你这么对我…”
原筠抬头,笑了出来:“剪了他的小指。”
身后的人立马照办,小指飞出去半米,血溅出来,慢慢又变成滴滴拉拉往下流,马参惨叫一声,脸色惨白。
“要不是因为老公不允许,我就把你弄成几段去喂狗了,真可惜…”原筠脸色照常,继续微笑,面容带着一丝病态的绯红,他可能又有点发烧了。
疯子。马参忍着断指的痛,快速的动着脑子:“靳森然想要那块地?我签,我什么都签…”
“那是你和他的事,我不管的。”原筠自认好心的解释。
“那你想要什么?”
原筠手停在半空,天真烂漫的看着他修剪的花,笑了一声,直接把月季花剪下来,放在鼻尖嗅着:“我想要老公。可他不理我。我寂寞,好寂寞…”原筠往后仰着身体,把剪下的月季别在耳上,月季花红,原筠比花更娇美几分,他闭上眼,笑着:“我寂寞,想要血,想尝尝他人血的味道…”
“你有病…”
“我是有病。”原筠睁开眼,冷漠的目光刺过去,对着马参:“为什么都来招惹我?”
“我只是以为靳森然想找我的茬,因为那块地…”马参艰难的辩解着:“大家都听说靳森然的弟弟来了,以为要给我们一个下马威。我只是过来想要先发制人,你放了我…你已经断了我一根手指,够了吧。”
原筠觉得厌烦,厌烦所有的事:“把他扔给王蛇。”
第七十八章吻
第七十八章:吻
王蛇是这一片的地头蛇。
马参才听到这个名字,脸色惨白,双腿打着颤:“这么点事不用惊动王哥了吧…”
原筠修长的手指拆着软糖包装,他闻言眯眼笑了:“你怕他?却不怕我?”软糖塞进嘴里,原筠用红色的舌一卷,牙齿嚼着。
“我不是怕…”马参讨好的笑:“是没有必要…”
原筠玩着包装纸,听得有点累,他就像是个应付上课的学生,双手托腮,笑眯眯的,看不出他有什么打算。
“小靳先生,您的同学朝这边来了…”
原筠满不在乎的笑着。
“林秋笙先生也在。”
原筠咬牙,不耐的嗤笑,眯着眼睛:“把他扔到酒库,嘴堵严点,别让我听见任何声音…”原筠的手指指尖在对方【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西服上缓缓往下滑:“要不然,你就去做一个器官捐献者,好吗?”
对方身体颤抖,低声回答:“我明白您的意思,小靳先生。”
原筠冷笑一声收回手指,朝另一人抬了下巴:“正常营业吧,别给我惹事。”
“好的,小靳先生。”
原筠不在乎他们叫他什么,名字只是一个称呼,不是在意的人叫什么都无所谓。
酒吧的门被推开了,这是一个喝酒的小酒馆,提供精致的小菜和酒。靳森然好久以前买下的,干什么用原筠不清楚,他从没在乎过这些,他有的是钱,只怕花不出去,花不完。
…
孟正明和这群学生早就玩到一块去了,勾肩搭背说出去吃饭,又拍拍林秋笙肩膀:“这是林队,林队跟我们一起吃吧,在屋吃泡面多难受啊!”学生跟着起哄,都藏着心思愿意跟这次教课也是有名的警察林秋笙打好关系。
林秋笙因为原筠…他心里那些见不得光的念头,愚蠢的有些致命的欲望,太花里胡哨,他迫切逼走这些,没有一口答应下来,也没拒绝,经不住孟正明说这边的菜好吃,就跟着去了。
酒吧的门一被推开。
林秋笙就注意到坐在高位,楼上的原筠,原筠脸上戴着黑色的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