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温柔的向我开炮-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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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座白色的房子,说是医院……靳森然愣住,这和他想象中的精神医院,疗养院差太多了,他们家很富有,如果原筠真的生病了,应该能得到很好的照顾。
怎么会?疑问在他心里生起。同时更多的是一种他自己也不了解的恐慌。那座白灰色的房子,周边好像撒多了除草剂,使土地像生了皮肤病一样,到处都是一块一块恶心的斑点。
汗水像是要融化靳森然一样,他胆战心惊的往里走,人群都在大厅里,病人无论男女,都穿着白色的睡袍,神情麻木的,统一的看向靳森然。
大厅里有三十多个病人,他们面色枯黄,形如朽木。脸颊上一点肉也没有,突出了圆圆的眼球,眼睛像要掉出来一样盯着靳森然看。
靳森然躲避的离开了,他的呼吸快了点,被人领到一间铁门前,上面涂着红色的油漆:502
他还没做好准备,去推开面前的这扇门。他还没有……
身边的护士直接把门打开了,像是叫一只动物:“1014,有人找你。”
靳森然不敢相信自己看见了什么,逼仄的屋子里……不能说是屋子,那只是个盒子!储物箱,他们像对待要被屠宰的动物一样,关押人类,不止尊严,连同名字都一同夺走。
满是臭味,靳森然从没闻过这么恶心的味道,生理性的捂着嘴干呕起来,他看见,一张破烂的小床上,坐着很瘦的……人,如同槁木,分不清男女。
长长的头发,黑色的……一看就知道好久没有洗了,脏得上面好像还长了毛。
地上到处爬着蟑螂。
靳森然无法呼吸了,那个瘦得,皮包骨头,像骷髅一样的人,迟钝的,慢慢转过身来,嘴干涩的裂开了无数的口子,眼睛里没有一点光的人是原筠。
他那个,像太阳一样刺眼的弟弟。
“筠筠……”靳森然开口,他不敢叫出这个名字,他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弟弟。靳森然脚像踩了湿泥土,几乎摔到原筠面前,他半跪下了,浑身颤抖,看着原筠那双如同石头般无光的眼睛,就痛哭出声,靳森然握着原筠的手,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他不敢想,原筠是怎么在这种地方生活了四年。这种暗无天日的日子……墙上满是粪便,地上都是蟑螂,吃的饭里都有蛆虫。
那是他最疼爱的弟弟,以前,因为鱼有刺,原筠嫌麻烦,他都会挑好刺把鱼肉放到他碗里的弟弟。
“你……”
“什么?!什么……”靳森然紧紧握住原筠的手,期盼而焦急的去听:“筠筠你说什么?别怕,哥在这呢。”
“里……”太久没有出声了,大量的精神药物,让原筠的嘴角不停抽搐,他的控制不了自己的舌头,但他在努力。
“立……里……气……吸”
“什么?”靳森然紧紧握着原筠的手,殷切的安慰他:“别着急,别着急,慢慢来,别怕,筠筠不怕……”
原筠的眼睛里只流出一滴泪水,很慢很慢的流。像个僵尸,或者怪物,嗓子里发出啊呜啊呜悲痛欲绝的呜咽。
可双眼里,红得像是要爆裂开的只有恨意,肝胆欲裂的绝望,和一丝对生的渴望。
原筠那天,只流了一滴泪水。
而那是,从小到大,靳森然头一次见原筠哭。
后来,靳森然想了很久,才慢慢把原筠那天说的话拼凑起来,那句话不是责怪,也不是欣喜。
原筠那么着急,翻来覆去念的不过是三个字,一个名字。
林秋笙。
即使口齿不清,神情混沌,被折磨的不成人形,像被关畜生一样的关在笼子里,他靠着舍弃自己的尊严,念着那个人的名字,活了下来。
靳森然让人拿了条干净的毯子,裹在原筠身上,背着他,一遍一遍【鬼 姐姐 鬼 故事】|gui JJ。 N e t|的说:“别怕,哥带你回家。别怕,哥带你回家……”他背着原筠,往出走。
护士正在给其他病人冲澡,拿着洗车的长管子,接上水,往站在一排的人身上冲,冲得瘦弱的人摔倒在地,也不会关水。
靳森然看见护士的嘴角向上,对方在笑,所有的护士都在笑。
这是活着的炼狱,这是没有人性的怪物。
靳森然把头转过来,背着原筠一步一步的走出去,门口有一株野生的向日葵,朝着太阳的方向开,光愈烈,花愈艳。烤焦了在花瓣上逗留的蜻蜓。
“但现在,小靳总已经能正常生活了。”阚月辰拿了杯子漱了漱口,对靳森然说。
打断了靳森然回忆的思绪。
靳森然紧紧握着沙发扶手,恨得咬牙切齿,冷笑:“筠筠花了一年的时间复健,你知道……他吃了多少苦?”
第三十六章正面上我
第三十六章:正面上我
原筠是不知道他哥哥大抵是很爱他的,可就算原筠知道,原筠也不会在乎。
他很偏执,眼睛里只能装进去林秋笙一个人。至于别人,他连对方的脸都记不住,也许靳森然应该庆幸,原筠还能记得他的脸。
林秋笙搞了点吃的,煮了面条。原筠做出嫌弃的表情,吃了两口就做出恶心反胃的动作,来告诉林秋笙自己的不满。
林秋笙是拿他一点脾气都没有的。只能无奈的把原筠剩下的面条吃掉。
“真不敢相信。”原筠用手背托着下巴,眼睛泛着冷冷的光,却清澈的像泉水。他显出点天真的态度,语气倒是很恶劣:“你竟然能把这么恶心的东西,吃得津津有味。”
实际上,林秋笙不喜欢听到有人说食物的不好,他受到的教育很传统,食物是宝贵的。但面对原筠,他是没信心能和他讲通的,倒是原筠开口,叫林秋笙想起来一件事,于是他拿纸巾擦擦嘴角,问:“我的手机呢?”
“切。”原筠把脸撇到一边,骂了句该死,又面无表情的转头看他。试图很冷漠的对林秋笙。
“你得把手机给我。”林秋笙皱眉:“我没有跟林啾说我今晚不回去。他没见到我,一定吓坏了……”
“那就吓坏吧。”原筠用格外空洞而事不关己的语气说。
外边刮了很大的风,在屋子里都能听见树叶被刮得呜呜作响,林秋笙也很冷静的对原筠说:“那是你和我的亲生儿子。”
“哦……”原筠拖着漫长的调子,冷冰冰的说:“我才想起来,对了,我有个儿子。”说着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手机,拨给林婶,他抬了下巴:“你有五分钟的时间。”
“我的手机呢?”林秋笙有种不好的预感,蹙眉问他:“你……”
原筠挑了下眉毛。如果林秋笙没睡这么长时间的觉,他就可以看见,原筠如何从他大衣兜里拿出手机,一脸不屑的把他的手机丢进湖里,然后歪着头看着手机下沉,直到湖面重新恢复平静。
原筠拍了两下手,转身离开。
……
“我的电话卡……”林秋笙意识到什么:“电话卡能不能补办?”
“电话接通了。”原筠挑眉,同时大声道:“嘿,叫林啾接电话。”
电话里林啾的声音很大,童音稚嫩,雏鸟一样的相当依恋林秋笙:“爸爸!!你去哪了!你答应我晚上要哄我睡觉的!”
林秋笙心都化了,声音不自觉很柔软:“爸爸……和爹地有点事,我们”他本来想说明天就回去,但有个原筠,一切等于未知。只好糊弄的说:“很快,尽量很快就回去。”
“哒可,哒可……”原筠用手指敲着自己的手腕,嘴里发出钟表的声音。他眼睛一眨不眨,直勾勾的看着林秋笙。
林秋笙皱着看原筠,意思是你认真的?说五分钟就真的只有五分钟?!他不理原筠,继续安慰林啾。
他说了很多,大概嘱咐林啾要听话。
“砰!!”林秋笙下意识的躲开,一根银色金属的棒球棍砸到手机上,林秋笙不敢置信,差一点他的鼻子就没有了。
手机的质量相当好,屏幕已经四分五裂了,但居然还在通话中。
原筠耸了下肩膀,露出笑容,对着电话说:“爹地有点事要和爸爸处理一下。”他把棒球棍举得和肩膀同高,狠狠的砸下去,手机的一部分,顺着林秋笙的头发飞过去。
林秋笙几乎惊呆了。
原筠发出很夸张的笑声,他是真的很快乐:“酷,我打了个好球。”他眯了下眼睛,对林秋笙说:“你觉得我在开玩笑是吗?说五分钟就是五分钟。除了在床上不限制你的时长,剩下的时间,你还是做个乖小孩,听我的比较好。”
“顺便说一句。”原筠把棒球棍扛在肩膀上:“我从来不开玩笑,老公。”
林秋笙处于深深的震惊中。以前原筠的性格就很糟糕了,但现在来看,今天的原筠已经完全是恶魔了。
尽管他这样想,想原筠的不通情达理,想原筠的神经质。但不妨碍他与原筠在床上打滚,都说饮食男女,他们是“饮食男男”。
原筠的腰总能让林秋笙一只手就掐住。
从早到晚,从晚到早,直到天边镀金,泛了一点橘黄,像一条金鱼,翻了个身就露出自己火红色的鳞片。
原筠趴在床上睡着了,林秋笙却精神很好,神清气爽。他与他睡,倒是脑子越来越清醒,连丢了工作的事在一场和谐愉快的性|爱下,显得微不足道。
原筠确实是会拿捏他的,不一定是原筠多喜欢上|床的,只不过他知道,林秋笙喜欢。
林秋笙在狭小的浴室里冲了澡,水不是很热,但还是冲出了雾气,他穿着内|裤就出来了,原筠已经醒了,托着下巴在床上抽烟。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过两天吧。”原筠神态餍足的说,往地上抖了点烟灰,轻描淡写的看了林秋笙一眼:“我已经叫靳森然和局长说好了,下礼拜一你就去报道。”
“……报道什么?”林秋笙皱起眉。
“去警局上班,你还是队长,幸好你过去的履历还不错,破案效率很高。不然就算走后门,都不太好走进去。”原筠说着,桀桀的笑了,用手指刮了下鼻尖:“不过,就算不好走,只有我想,你总会进去的。”
“我已经说了。”林秋笙口干舌燥,生出了无力感,他是原筠的……他的人生自己已经无法做主了,全部是原筠说了算。
“我不想去当警察,不想再看那些触目惊心的案子,不想再见受害人的家属,我很累……”
原筠把身子滑下床,头朝着地板,腰和屁|股躺在床上,双腿翘着。他眨了眨眼睛,说:“你想的。那才是你,人都有趋光性,而你是怪胎,喜欢追逐黑暗。光看你选择和我结婚,就能看出你的受虐倾向。”
林秋笙被气得一时无言。
“对我而言。”原筠淡淡说,他把烟放在嘴里吸了一口,慢慢吐出来:“我只是喜欢,你穿制服正面上我。”
第三十七章你说了不算
第三十七章:你说了不算
林秋笙听得浑身一热。脑子又像刚烧开的水,咕嘟嘟的冒泡。乱了套了。坐在椅子上,拿了一瓶矿泉水喝了半瓶下去,才说:“真的不了,原筠。
“你说了不算。”原筠瞥他一眼。就这样定了结局。
他这样笃定,林秋笙却说不出反驳的话,破案……吗?他是有一点犹豫的,那些时光,对他来说,确确实实是最好的时光。他是一个好刑警,因为他总是能破案。
他做警察时,是优秀的,总会受到表彰。
现在呢?他还回得去?不晚吗?已经五年了,他还能果断的为救人,而不怕失去自己的命吗?他还能面对肝肠寸断失去受害人的家属们吗?
那些一个又一个无眠的夜。
这个决定是正确的,还是错的呢。
原筠不叫他婆婆妈妈的思考,只带着他上了崭新的白色快艇,珍珠白的漆,新的发亮。一拉发动机,出了声音。就只留下船后的涟漪,跑得很快。
林秋笙不知道原筠还会开快艇。
原筠笑了笑,显得很轻蔑:“不是什么难事。”他开船,对林秋笙说:“不说这些,我们这边去吃鱼。拐角有一家店,开在湖边的,专门做酥鱼。”
“你不是吃不了鱼?”林秋笙担心的问他。
“没什么。”原筠冷冷的笑,风吹得他的头发全部向后,他停了船,让林秋笙跟着他,两人进了一栋白色房子,是一间私人餐馆。
原筠找了桌子坐下,要了一壶大麦茶,一碟蒜香的花生米。点了卤味拼盘,是焦溜肥肠和猪蹄。
店虽然小,味道却很不错。卤味味道不是雷同的咸味,而有自己的特色。
原筠用筷子夹着花生米吃,老板把酥鱼上来了。都是湖里的鱼,新鲜。闷得骨头都烂了。
“你朋友哇?”老板胖墩墩的,笑容慈祥,像一尊佛。手上戴着沉香手串,虽然做菜,身上却没有油烟的呛人味,只是饭菜的香味。
他自来熟的坐在原筠身边,开始吃桌子上的花生米。
老板看林秋笙,原本很和善的笑停下来,眼神是害怕的,手里的花生米掉在桌子上,骨碌碌的滚到地上,掉了下去。他睁大了眼睛,颤巍巍的叫:“林队?”
林秋笙正在吃菜,听到这个称呼。一愣,他抬头,见老板害怕得像是姑娘见到蟑螂。突然一激灵,这张富态的脸,五官依稀清秀……:“你是姚锐东?!”
要说林秋笙为什么这么惊讶。任谁也没用想到,他会随便吃顿饭,就见到“魔女”一案的幸存人。
林秋笙基本再也没见过像魔女一样,臭名昭著,而心理变态,手段狠辣的连环杀手。
那也他五年前的最后一个案子,警方全力侦破的。他们手里的证据,显示魔女杀了最少得有三十个人,何况还有那些……并没有让他们发现的受害人。
魔女是实实在在的杀人狂。
姚锐东是幸存者,当时他们找到他时,姚锐东的后腰已经被割开,血流不止,能清楚的看见身体里好像要顺着口子滑出来的肾脏。
林秋笙亲眼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人类,像被要宰割的猪一样。躺在一大块塑料布上,赤身裸体。
但姚锐东幸运的没有死,只是失血过多,也没有丢失他的肾脏。
当时开会讨论,为什么魔女没有摘下姚锐东的肾脏,也没有杀了他,只是割开他的身体,然后让他自生自灭。
林秋笙坐在角落,抱着双臂。看着屏幕上那些血腥的图片,他眼睛没什么神采,暗沉的如同墨水,他是凝望深渊的人,没人比他们这些人更加清楚,人间这炼狱里,关着什么样的魔鬼。
他说:“因为不好吃。”
“你说什么?!”当时他说的这句话引起了轩然大|波,众人愤怒的情绪要把他淹没了,林秋笙很明白,魔女一天抓不到,他的这些同事就一天在受着煎熬。
“魔女犯案的标志性,就是拿走受害人的身体器官。”林秋笙没什么表情的说:“她是食人狂。也是经验丰富的屠夫,只要打开人的身体,她就能知道什么样的内脏是最美味的。”
“姚锐东……”林秋笙看屏幕上的受害人,强迫自己冷静,无动于衷的说:“对她而言,是失了保质期,不新鲜,不美味的食材。”
虽然当时林秋笙因为这番言论得到了警告。
但是后来证明,魔女确实是食人的。
林秋笙越接触她的“作品”,越看这些受害人,就越明白,魔女是个冷血的精神变态,是没有正常人的同理心的。
人类,在她看来,只是可以随意宰杀的动物。比起食用,她只是更喜欢玩弄。
林秋笙神情复杂的看着姚锐东,姚锐东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显然看见林秋笙让他想起了魔女。姚锐东眼球要翻过去一样,露出一大截眼白。惊恐的尖声叫着,手指抽筋了,三个指头紧紧并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