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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谁要嫁给病秧子-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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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江楚刚来到兴远县时,他还曾异想天开过这小子会不会是女扮男装,不然没法解释为什么早就心灰意冷的他爹会突然振作起来。
  而现在,眼前这少女比江楚更加符合他的猜测与想象!
  那么倘若她当真就是小郡主,那被她亲昵叫着“阿楚”,说是指腹为婚的江楚的……岂不就是——
  陈远的眼眸倏然睁大,他略带惊恐地望向那个三年来朝夕相对,早就很熟悉模样但突然就变得无比陌生起来的少年。
  萧楚静静地负手站在那儿,微微仰着脸,平静地看着他。
  明明是仰视的视角,但他只是站在,却也给人一种无形的威压与气势,仿佛与生俱来,刻在骨子里。
  这一刻,他不需要说任何话,也不用任何东西来证明,就只是站在那儿平静望过来,陈远便完完全全地相信了他的身份。
  腰侧佩剑与刀鞘摩擦发出一声轻响,陈远猛地后退半步,单膝跪地,低下头:
  “卑职陈远,参见殿下,殿下千岁!”
  “拜见郡主!”
  刚刚颤抖着爬起来的小胖子元宵被陈远突然提高的大声给吓得双腿一软,差点也跟着跪了下去,阿耶拎住他后脖领,他才勉强站住,只茫然无措地看着眼前场景,颇有种我是谁我在哪儿这是怎么回事的迷茫感。
  “嚯!”
  林之南一个跳步让开了陈远正对的方向,拍拍胸口,“大哥,不要突然行这么大礼啊,怪吓人的!”
  萧楚弯腰扶了扶陈远的手臂,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平淡:“我早就不是殿下了,我叫江楚,起来吧兄长。”
  “殿下万莫要再唤兄长了!卑职担不起——”
  陈远惶恐的话说了半截,肩膀被林之南狠狠拍了一巴掌,拍得他还跪着上身就往前栽,差点一头扑到萧楚怀里去。
  “这么客气干什么啊,都说了是自己人了。”
  林之南笑嘻嘻说,“招呼都打完了就该干正事了,在这么拜见来拜见去的,天都要黑了。”
  陈远一时无言,萧楚笑着朝他点了点头,他这才略带拘谨地站起身,然后试探问:“殿下,那接下去我们——”
  “兄长同南儿一样叫我名字即可,”
  萧楚看了林之南一眼,忽的沉默了一下,偏过脸说道,“目前看来,受害者大多都是流民,我们可以先去附近流民聚集处查找相关线索。”
  “我倒是有更方便快捷的法子。”
  林之南笑容明媚地说。
  陈远正要问什么法子,就听到萧楚突然严厉地一句:“不准。”
  他从未听过萧楚这种语气,吓了一跳。
  林之南也愣了下,她看着萧楚突然苍白的脸色,感觉到被他死死抓住的手,她眨眨眼,突然明白萧楚为什么这么激动。
  他是想起三年前,他们分别那一天,林之南为了追踪母蛊救萧楚,而在自己的手上一刀刀割出口子吸收子蛊时血淋淋的场景了。
  “别怕别怕,我不割自己手。”
  林之南赶紧抱了抱他,轻轻拍着他清瘦背脊,低声道,“不会再吓你了,阿楚别怕。”
  感觉到他略微急促的呼吸终于渐渐平稳下来,林之南这才松开他,萧楚情绪虽然有了平复,但手仍旧死死抓着她的手,仿佛生怕她一时兴起又要往自己手心割刀子。
  虽然手腕被抓得有点疼,但为了萧楚的情绪考虑,林之南并未挣开,她转头对一头雾水的陈远道:“便捷方法就是直接找蛊虫。毕竟蛊虫才是一切源头。”
  陈远迟疑地看了看萧楚,他通过萧楚的反应,猜测到了使用这种方法很可能会对林之南有伤害,于是便不打算追问。
  但林之南却笑了笑,自己说了下去,“安心,不用我找。使用蛊虫这种事情,巫族的人最擅长。”
  说着,她用自由的那只手朝阿耶招了招。
  阿耶因为不理解他们的对话且对这些事没有太大兴趣,不知何时已经蹲在桥洞底下,正面无表情地拿着林之南之前丢开的树枝试图把桥洞深处的小灰猫给引出来,听到林之南喊他,他扭头望来。
  “你会追踪同源蛊虫吗?”
  林之南问。
  阿耶点了点头:“可以,但要有,蛊血。”
  “那就好办了。”
  林之南看向萧楚,挠挠脸,“阿楚——”
  萧楚抿唇看她。
  “我不割刀子,”
  林之南眨眼,小心翼翼问,“就从刚才那个伤口里挤两滴血,可以吗?”
  萧楚闭了闭眼,又睁开,看着她说:“可以,我来。”
  林之南还在发愣,手已经被萧楚握着抬起,少年浓黑眼睫垂着,静静翻过她的手心,动作轻柔地一点点解开之前亲手给她缠上去的一圈圈纱布。
  最里层的纱布与伤口有所黏连,撕开会扯到皮肉,他的动作非常轻。
  林之南忍不住笑:“我不疼,你别皱眉。”
  萧楚没理会她,但他揭开最后一层纱布之后,却愣了下,抬眼看向林之南。
  林之南眨眨眼:“没骗你吧,我说过很快就会好的,你看这点小伤口,都快愈合了。”
  她甩了甩手。
  她说得一点没错,之前徒手接飞镖割出来的那道深深口子,一炷香的时间都没到,此刻已经恢复到了好像只是被划破了表皮的程度,别人也许看不真切,但亲手帮她包扎伤口的萧楚是最清楚的。
  他垂在身侧的手指微微蜷曲了一下,望着林之南的脸色却是更难看了几分。
  林之南趁着那道伤口还在,捏拢了手心,拿过阿耶递来的一个小陶罐,掀开盖子,让掌心流出的血液落入了陶罐中。
  拿回陶罐的阿耶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罐子,冰山一样的脸上,透出明显的疑惑。
  林之南由着萧楚帮她重新把绷带缠回去,并不怎么在意地对阿耶解释道:“昨天遇上两个赤眼魔人,所以顺手‘吃’掉了他们身上的蛊。”
  她顿了顿,看了眼阿耶手里的陶罐:“我的血里可能还有些不好消化的东西,你最好先看看。”
  阿耶一怔,与此同时,他也感觉到了手中那个小小陶罐里头,好像正有东西在不停地四处乱撞,撞得还没他掌心大的小陶罐差点翻倒。
  巫族中人除了与生俱来的本命蛊之外,身上总也会带着其他各种用途的蛊虫,阿耶陶罐里的便是一种能吞吃其他蛊虫血肉来进行追踪的蛊,名为金蝉蛊,小金蝉在消化完主人喂给的蛊血之后,身上就会蜕一层外壳,同时长大一些,主人只要打开陶罐,金蝉就会飞出来引路,为主人找到相应的同源蛊虫所在。
  但此时,阿耶看着掌心里不断发出咚咚咚撞击声的陶罐,瞳孔地震中。
  显然,他喂养的小金蝉是不应该有这么大力气的。
  “快打开吧,不然罐子要裂了。”
  林之南好心提醒了一句。
  阿耶轻轻吸了口气,手指微有颤抖地打开了盖子。


第三十四章 (一更)
  随着阿耶的手拿起陶罐盖子;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那里,就连曾经见识过相似场面的林之南都没忍住好奇心地看了过去。
  然后,一只暗金色小虫子跌跌撞撞地从罐子里飞了出来。
  它和普通蜜蜂差不多大小; 摇摇晃晃地扇动着翅膀,东飞一下西飞一下; 仿佛喝醉了酒。
  阿耶摊开手,小虫子就晃晃悠悠落到了他的掌心; 跟着一个翻身; 翅膀一摊,顶着个几乎发光的圆滚滚的肚皮八脚朝天地躺平在了他掌心。
  “这是什么情况?”
  陈远疑惑问了一句。
  “……”
  阿耶盯着手心里的小虫子看了会儿,总结,“吃撑,了。”
  他看向林之南,眼神复杂地说; “两个; 时辰,以后。”
  “还行,”
  林之南歪头打量那只小虫子; 还用指头戳了戳虫子那小小的肚皮,然后笑着比了个大拇指,“至少没直接撑破肚子,你的小虫子有前途。”
  阿耶面孔虽还是冷淡淡的; 看她的眼神中却充满了一言难尽:“你的血里; 有什么?”
  只是两滴血; 竟然就差点让一只金蝉蛊撑破了肚子。
  “那说来可就复杂了。”
  林之南发现萧楚转开了脸似是在出神; 就走过去挽住了他胳膊,笑眯眯道; “阿楚,我饿了,我们先去吃午饭吧,说好的要吃鱼皮蒸饺!”
  萧楚收起了之前的表情,弯起眼睛笑:“好。”
  于是明明还处在被官兵追捕中的几个年轻人,就这么堂而皇之,光明正大地进了酒楼点餐吃起饭来。
  元宵是最懵逼的,他总有种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是不是忘记睁开眼睛的错觉,不然为什么从早上开始,发生的这一切他都完全没看懂呢?
  突然冒出来的红衣姑娘,性情大变的他家少爷,还有他们怎么就莫名其妙地查起了县衙里的案子,还要去追踪什么蛊虫尸体?这些不都是衙门的事情吗?
  还有大少爷竟然还给少爷下跪行礼,叫他殿下,哪个殿下,少爷怎么就变成殿下了?
  元宵稀里糊涂跟着众人坐在雅间包厢里,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
  鱼皮蒸饺自然吃不饱,况且知晓了萧楚和林之南的身份,陈远也不愿怠慢了他们,他抓着店小二把酒楼里最出名最贵菜品都点了个遍,大有要把过去三年缺失的佳肴一次性给他们补足了的架势。
  元宵扒着桌沿,瞪圆了眼睛,看陈远的目光很有种“难道我们真的要被砍头了这难道是最后一餐”的惊恐感。
  阿耶坐在角落里盯着手心里的小虫子,因为盯得时间太久,眼睛已经有逐渐变成斗鸡眼的趋势。
  林之南倒了杯热茶塞到萧楚手里让他暖手,看他略略发白的脸色,没忍住双手往他脸上搓了搓,看他面颊染上了血气,这才笑眯眯的松开手。
  但她的手刚一离开,就被萧楚握住了。
  “怎么了?”
  她问。
  萧楚看了她一会儿,摇摇头,又松开了她的手,转而拿起筷子夹了一个刚送上来的蒸饺进她碗里,笑道:“尝尝吧。”
  林之南于是也笑眯眯地夹了一个蒸饺给他,抬了抬眉梢:“你吃多少,我吃多少。”
  萧楚就笑了,少年人眼中又有了亮晶晶的碎光:“好。”
  几人吃饱喝足,就连误把这顿当做了最后一餐的元宵,也化悲伤为食欲,一边抹眼睛一边风卷残云,最后吃得跟阿耶的小金蝉一样四脚朝天顶着个圆滚滚肚皮打起了嗝儿。
  林之南监督萧楚吃饭,还给他盛了汤,然后就撑着脸看他。
  他用餐时的模样还同从前一样斯斯文文,堪称礼仪典范。林之南知道这都是他自出生时就养成的习惯,他的一言一行,行为举止,从幼年开始就是以未来帝王的标准进行塑造培养,是早已融入了骨血之中的,所以哪怕外表看来弱不禁风,但站在人群之中,他总是鹤立鸡群的那个。
  林之南又想起了柳雯儿的话,她说三年前,萧楚刚来到兴远县时,差点饿死在街头,还说他当时全身是伤。
  林之南想起了上京皇城里那只娇气矜贵的雪团儿,还有桥洞里伤了爪子,灰扑扑的小脏猫。
  “南儿在想什么?”
  萧楚放下汤勺,用帕子擦了擦嘴。
  林之南回过神,撑着脸晃了晃食指说:“我在想,江楚这个名字还挺好听的。”
  萧楚弯起眼睛:“南儿也喜欢这个名字?”
  “当然喜欢。”
  林之南用指头戳了戳他唇畔的小小酒窝,嘿嘿笑道,“我一听这个名字,就知道你取它的时候肯定是在想我。”
  萧楚笑容越加明显:“嗯,我一直在想你。”
  “咳。”
  陈远清喉咙的声音打断了他们对话,林之南和萧楚就一起看他,就见这年轻人面皮微微发红,眼神正四处游移。
  她语气带着稀奇:“大哥你在害羞什么呀?”
  陈远抽了抽嘴角,眼神颇有些一言难尽,然后才又清了清嗓子:“郡主,还请不要这么称呼卑职……”
  “兄长,”
  萧楚道,“我同南儿并不打算公开身份,故而暂时依旧需要依托陈副将的名义以江楚的名字行动,因而还要劳烦你再忍耐一段时日。”
  “殿下这是哪里的话,能为您和郡主效劳,卑职在所不辞。”
  陈远下意识又要跪,被林之南一下扯出了胳膊。
  林之南撇嘴:“大哥可真见外,我瞧着小陵子也没你这么一板一眼的。”
  那怎么一样,金陵是平南王养子,在名份上本就是郡主的兄长,也就是太子殿下将来的小舅子,自家人自然不会那么计较君臣尊卑的问题。
  陈远在内心反驳,但这一日相处下来,已大致了解郡主性格的他知道郡主根本不在意这些,她都能光明正大地在众目睽睽中与太子殿下牵手并肩,举止亲昵,完全不在意旁人目光,更别说这些称呼上的条框计较了。
  她的性情倒确实与普通姑娘不大一样,很有从前平南王的风范。
  又休息了一阵,阿耶掌心的小金蝉终于抖着翅膀又“活”了过来,它拖着沉甸甸的肚子落到了饭桌上,在酒足饭饱正昏昏欲睡的众人注视下,身体裂开了。
  裂开了?!
  元宵眼睛瞪得老大,指着小金蝉颤抖:“它它它是死了吗?”
  “是要蜕壳了。”
  陈远往他后脑勺来了一下。
  元宵捂着后脑勺继续看,果然没一会儿,小金蝉裂开的身体缝隙里,钻出了一具新的身体,新身体的颜色比之前要更浅更偏金黄,整体大了足足一圈,翅膀是最后从壳里拽出来的,轻轻一抖展开,透明又漂亮,在明亮的午后光线中仿佛反着光。
  它的身体抖动两下,翅膀一扇,立刻轻盈飞起,绕着阿耶转了一圈,最后轻巧落到了他的指节上。
  与之前那仿佛喝了假酒沉甸甸东撞西撞的迷糊样子简直是判若两虫。
  “小东西还挺漂亮的。”
  林之南兴致勃勃地想摸摸,结果还没靠近,小金蝉嗖一下飞到了旁边萧楚肩膀上。
  她眯了眯眼,调转方向一下扑过去,小金蝉没扑到,倒是差点直接把萧楚给扑倒了。
  小金蝉轻盈飞回了阿耶那儿,阿耶朝他们点头:“可以,了。”
  “那走吧。”
  还抱着萧楚腰没撒手的林之南挥舞了一下胳膊。
  计划是美好的,现实却还是有不少波折,他们跟着小金蝉的指引一路穿街过巷,竟是到了城门口,而看小金蝉那架势,目的地似乎还在城外。
  于是陈远去附近找了三匹马来,如他所料,林之南骑马很是熟练,她利落地先上了马,然后又把萧楚拽了上去,两人共乘一骑,陈远带着发抖的元宵,而阿耶独自一匹马。
  “抱紧我哦。”
  林之南抖了抖缰绳让马跑起来,冲身后的萧楚叮嘱了一句。
  “嗯。”
  萧楚声音带笑,“我记得南儿骑术绝佳,一直没机会见识。”
  “那是,”
  林之南得意地挺直了背脊,“当年我可是连我爹爹那匹赛龙雀都给降服了的,嘿,那暴脾气,一般人可驾驭不了。”
  “小郡主竟然能驯服那匹赛龙雀!?”
  陈远在旁听到,忍不住诧异出声,随即又充满怀念地说道,“那马性情十分暴戾,寻常人根本无法靠近,那时我和金陵还年少,又自视甚高,天天跑去王爷的马棚里看它,可从没能摸到过它一根毛。”
  他想起那时的事,脸上带出了笑,摇摇头:“那时王爷还逗我们,说谁能降服它,就能把它牵走,军营里长大的男孩儿,谁不想有匹威风的宝马,更何况是赛龙雀那样的绝世良驹,那段时日,我们可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想要去讨好它。”
  林之南听得认真,元宵也好奇地竖起耳朵,追问:“后来呢?”
  陈远揉了揉额头,一副往事不堪回首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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