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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克斯玛帝国-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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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的工作。
  莫里斯的上进心都在长达十一年的牢狱中消磨殆尽,能够获得这样一份养老的工作,他已经非常的满意了。
  正是因为这份工作养老,他就把自己的爱好从获得更高的地位和权力,转移到如何让自己满足快乐上去。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句,莫里斯之所以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加入了帮派,原因是他冒失的喜欢上了一个姑娘,然后被狠狠的羞辱了。那个姑娘是从大城市来的,家世不错,还受过良好的教育。她之所以到特耐尔来,不过是因为暑期不知道去哪玩好,才和同学一起来到了特耐尔。
  当女孩傲慢的抬着头,用充满了轻蔑的眼神不断打量着莫里斯略显肮脏的衣服,那带着灰尘的脸颊,然后用满不在乎的语气把他嘲笑了一番之后,莫里斯觉得自己应该改变什么了,而不是在女孩充满了攻击性的眼神下怯懦的向后倒退。
  他告诉自己其实他并没有错,他只是喜欢美,喜欢并不是错。
  所以,也才有了今天的莫里斯,喜欢用自己的方式来征服那些看上去有文化的女孩,来填补少年时期心中留下的阴影。
  他也很理智,因为他从来不会碰那些看上去有钱的人,因为他知道,自己得罪不起有钱人。
  此时他缓缓的举起了双手,眼睛滴溜溜的乱转,想要从周围房间的墙壁上找到一些能够反光的东西,看一看背后到底是谁,他一边寻找机会,一边放缓了语气,这样的情况他不是第一次经历,几年前他喝多了一个人走回家的时候,在一个巷子里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而他今天还能够站在这里,就说明当时他并没有出什么事。
  “这位朋友,如果我曾经无意间冒犯过你,我为我的过失向你道歉。如果你只是想要改善一下生活,在衣架上有我的衣服,里面还有差不多一百多块,你可以都拿去……”,他说着话慢慢的想要回头,就在这个时候,嗡的一声风响,一个钝器狠狠的砸在了他的头上。
  人的后脑非常的脆弱,不像前脑那样坚硬,被砸了一下之后莫里斯顿时感觉到有两股热流顺着鼻腔就往外面钻。而他自己,也被打的向前一个踉跄,弯着腰低着头,半蹲在地上。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放在眼前一看,不是血,而是一种透明的液体。他感觉到有些莫名其妙,其实他不知道,流鼻血远远要比流这种透明的液体好。
  因为,那个东西叫做脑脊液。
  短暂的紧张过去之后,脑后传来了一阵阵剧烈的疼痛,大脑也一胀一胀的抽痛着。他刚准备站起来,一股巨大的力量就踹在了他的屁股上,将他踹的扑倒在地上。
  摔跤并不舒服,特别是这个时候的莫里斯还光着身子,刚刚洗过澡的皮肤就像最有效的刹车皮,摩擦着发出了吱吱吱的响声。身后传来一个沉重的脚步声,紧接着一只他之前连看都懒得多看一眼的肮脏的靴子就狠狠的踩在了他的手背上,他刚要喊出来,眼角的余光就看见了一个黑影,然后整个脑袋都被踢的甩起来。
  当他意识已经有些开始模糊的时候,有人把他翻了过来,他眼睛顿时瞪得老大,在他面前不远处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少年。三天前他见过这个少年,在那家叫做金水晶的酒吧中,他还记得自己是怎样拒绝对方的好意,并且把对方逼到了绝地。
  现在,局面反过来了。
  可能是莫里斯觉得自己毕竟是帮派份子,而且也有大boss照顾着自己,在特耐尔城中多少有些名望,之前的软弱顿时变得刚强起来,他一边抽着凉气,一边嘶吼道:“你疯了吗?为了一千多块钱,你疯了吗?”
  “疯?”,杜林耸了耸肩膀,“也许吧。当有人阻挡了我的财路之后,我就已经疯了。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瓜尔特人的谚语——当你斩断了别人获取金钱的财路时,就如同你亲手杀死了他的父母。”
  踩着莫里斯手掌的格拉夫愕然的忘了杜林一眼,然后用他充满了肌肉的脑袋回忆起来,好像的确在哪听说过这句话,只是一时间想不起来了。
  莫里斯听完之后气都气笑了,“一千多块钱的土地也是财路吗?”
  杜林摇了摇头,“是十万块!”,就在莫里斯惊愕的时候,杜林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莫里斯身边,拍了拍莫里斯经过精心保养的脸蛋,“再见!”
  说完这句话的那一瞬间,他随手拿起桌边还有空空如也的酒瓶,狠狠的砸在了莫里斯的头上。嘣的一声闷响,就像弓弦被拉动的声音,酒瓶碎开,然后杜林拿着带尖的一端,狠狠的刺进莫里斯的脖子里。
  鲜血并没有他梦境中所见过的影视作品里的那样飞溅出来,最初的时候并没有流血,当他将碎酒瓶抽出了的那一刻,莫里斯开始疯狂的扭动身体,或许正是因为他剧烈的动作,伤口中的血开始快速的外涌,就像打开了一半的水龙头那样,咕嘟咕嘟的有节奏的往外挤压。
  如果说碎了的酒瓶是凶器,那么莫里斯的心脏就是帮凶,毕竟鲜血都是他的心脏挤出来的,而不是其他什么人。
  只维持了不到一分钟,他的动作就变得有气无力起来,最后举起手想要抓住什么的时候,动作戛然而止。
  杜林将酒瓶放下,这时从玄关处又走进来一个人,凯文。
  他脸色并没有任何的不妥,对于律师来说凶杀案是他们最喜欢的案件,因为凶手为了活下去不会吝啬自己的金钱,看过许多卷宗的凯文对尸体什么的早已没有了最初的感觉。
  杜林站起来了,噘了噘嘴,“你来还是我来?”
  凯文望了一眼卧室里依旧不省人事的女孩,想了想,“还是你来吧!”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在这个没有办法提取检测DNA的时代,或许是所有变态和杀人狂最喜爱的时代,因为他们不需要考虑自己会不会留下什么证据。只要是肉眼看不见的,那就都不存在。
  十几分钟后,杜林从房间里出来,带着格拉夫和凯文一起离开了。
  当他们离开了这座酒店最多三分钟的时间,两辆警车呼啸而至,根据他们之前接到的举报,酒店中可能出现了凶杀案。


第31章 饶过谁?
  一大早报童将报纸丢在了皇后大道117号的门外时候,门开了一条缝,一只带着过多体毛显得有些黑乎乎的手从门缝里伸了出来,抓住报纸收回去的同时关上了大门。报纸在男人手里经过走廊和一个门之后被摆放在了有些陈旧的餐桌上。餐桌边沿的底部还带着一层黑乎乎的油灰,散发着一种怪味。
  约莫十分钟的时间,一名年轻的少年走进了餐厅,他坐在了餐桌边的椅子上,随手拿起卷成一根棍的报纸展开,报纸第一页用了加黑加粗的字体,将昨天特耐尔城中最吸引眼球的事情报道了出来。
  《色魔之死》
  很惊悚的标题,如果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一定是电影或是小说,而不是报纸。杜林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这份报纸写的很准确,他在说了一声谢谢之后才从都佛的身上收回目光,端起温热的牛奶喝了一口气。没有经过处理和脱脂的牛奶经过加热,蒸发掉一些水分,稍微浓缩了一些之后,那种香醇的味道让人着迷。
  他的目光开始逐行阅读起来。
  “昨天深夜在本市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但是令人无法预测的是死者才是真正的‘凶手’,而凶手,却是被害人。经过记者的跟踪和对警员的采访,才弄清楚这起凶杀案的真相。被人们称作为‘皮裤莫里斯’的帮派成员莫里斯,死在了某酒店的客房内。而在他死亡之前,他还残暴的侵犯了一名女学生……”
  整篇报道都围绕着莫里斯之死展开了猜想和材料上的搜集,包括了那名叫做纳莎的女孩的资料都被人拔出来。她并不是特耐尔人,只是在这里上学。她的家在帝国的首都,父亲经商,母亲患病,无人照料的纳莎被送到了特耐尔的乡下。读到这里的时候如果莫里斯灵魂还没有消散的话,或许他会感叹一下,这就是一个轮回。
  总之,纳莎杀人了,莫里斯死了。
  更重要的是,错漏百出的凶杀案现场一点也不像纳莎在报纸中主动袒露的那样,她什么都不记得。特耐尔城市检察官多米尔也在报纸的第二版简单的讨论了一下这桩凶杀案,在他看来纳莎显然隐藏了什么东西,因为从凶杀案现场所采集到的证据,以及现场的情况来看,当时房间里应该有三个人,而不是两个人。
  而且多米尔检察官还表示,就算是受激创伤也不可能让一个人完全的失去一段时间里的记忆,同时从莫里斯死亡的方式来看,这也不像是一个刚刚被强暴过的女孩可以做出来的。
  所以多米尔检察官认为纳莎在这件事上说谎了,她隐藏了最为关键的证据,并且认为这可能是有预谋的谋杀案。
  杜林随手将报纸丢到了桌子上,他不得不佩服凯文,名律师这个称呼果然不是胡乱叫的。连多米尔检察官会有怎样的反应和想法,他都摸得一清二楚,难怪在特耐尔城中没有他打不赢的案件。
  当时凯文说出他的计划时杜林还觉得有一定的风险,可从现在来看,这家伙差不多应该是妖怪变的吧?
  当然,一千块花出去是为了省心,接下来的事情就看凯文自己去操作了。如果他失败了,他整个人生就会全部完蛋,这也是杜林放心的原因。
  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八点了,按照计划现在属于他的三万瓶酒已经进入了车站的临时仓库内。按照他和供货商们的约定,他需要把订金先付掉,两千多块钱一瞬间就见底。对于只给百分之十的订金三大供货商也没有多少怨言,毕竟是他们求着杜林来购买他们的东西,哪怕就算说卖掉一半给一半,他们也不会有什么话说。
  再者说这样大批量的供应,只给订金也是正常的事情。
  就这样,三万瓶酒默默的进入了车站的临时仓库里,或许十天之前的杜林都没有想过只需要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就能把生意做的这么大。
  那可是十万块钱的买卖!
  “对,好好好,再稍微抬一些……好,别动!”,在杜林的指挥下,少年们将一个个大型蒸馏器的配件吊起来,一件件的安装。这些东西他们未必知道是什么,也不需要知道是什么,只要知道这个东西是好东西就足够了。
  在金弹攻势下仓库很快就盖好了,这种仓库并不需要有什么奢华上档次的装修,只要求不漏雨,不进风,地板离开地有一尺就足够了。如此简单的要求在大家齐心合力之下很快就盖好,组装好这些蒸馏器之后,就可以分批次的将低度酒拉进来,蒸馏成高度酒之后进行售卖。
  数不清的金钱就在眼前,让杜林浑身都是干劲。
  带着同乡会的少年们组装好了两台蒸馏器之后,一直在门外看着的都佛才走进来,他走到杜林耳边低声说了两句话,杜林拿着毛巾擦了擦手上的灰尘,吩咐大家按照刚才那两台装配的方式,把其他蒸馏器都装配好,说完转身就离开了货仓。
  两人一边走,都佛一边说,“我们的人去客站查到了胡恩一家人的去向,到了当地后就把人抓住了,刚刚已经回来了,现在人就在十号。”,他说的十号是最后一个货仓,昨天才建好,还没有刷清漆。
  杜林点了点头,说了一句做得好,一路上就不在说话。
  当初他给胡恩一千八百块,是因为他心中还留了慈悲,毕竟他觉得做人心中应该留下一点底线和善良。他完全可以等胡恩彻底绝望之后才买下这处牧场,不仅不需要一千八百块,还不需要他另外付出了一千块咨询费。他当时的想法很简单,一千八百块,加上他家里应该还有一点值钱的东西,凑个两百块应该不难,这样就有两千块了。
  有了两千块,无论是找亲戚借,还是找朋友借,一人十块二十的,再凑两百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给这一家人留了一条后路,给了他们最后的希望,因为他不是梦中的那个人,不能一下子做到彻底的狠绝果断。但是他从来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自己的那份善良,居然给他带来了如此大的麻烦。
  所以即将再次见到这一家人的时候,杜林的心理动态是很复杂的,说不上来是一种什么感觉。有一点尴尬,有一点痛恨,也有一点茫然。
  推开了仓库的大门,一股子木头特有的味道从仓库内散发出来,明亮的光线缓缓照射进仓库中,让杜林看见了被捆在一起的胡恩一家人。他此时背对着阳光,整个面部都藏在阴影中,仓库里的人也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


第32章 鱼池
  杜林从阳光中走进了仓库的黑暗世界中,这下子胡恩一家人终于看清楚进来的人是谁,胡恩显然松了一口气,他的妻女也像是放松了起来。
  剧本不对?
  其实剧本很对,在胡恩刚回到老家那个破旧的小房子的时候,一群少年就如狼似虎的扑了上来,他们手里拿着尖刀,将他们制服并且拴住了手脚,还给他们套了一个黑头套。在黑色不透光的头套落下来遮住他视线的那一刻,他想到了过去,想到了现在,也幻想着未来,因为他觉得自己可能活不长了。
  胡恩的年纪比较大,阅历也很丰富,他很了解只有两种人会使用这些黑色不透光的头套。第一种是法警,他们会为犯人带上这样的头套,戴上沉重的脚镣,然后将绞索挂在他们的脖子上,最后推动把手。据说人在死亡之前还能够听见自己脖子断裂的声音,然后才会缓缓的进入到死亡中。
  另外一种人,则是帮派份子。当帮派份子将一个黑色的头套套在了某个人的头上,就意味着这个人被帮派判处了死刑。
  官方给犯人用黑色的头套是因为在天主经中所说,当一个人死去之后他的灵魂会附着在最后一个看见,并且让他带有强烈仇恨的人的身上,挥之不去。被这样的恶鬼游魂附身,不仅会让身体出现疾病,还会带来霉运。所以在官方执行死刑的时候,都会为死刑犯戴上头套,这样他们就无法以鬼混的身份纠缠着某个无辜的人。
  而帮派用黑头套,是为了让对手死的更加的耻辱,更加的不名誉。帮派份子比人们想象中的更加注重个人的名誉和荣耀,任何不名誉的死法都是对帮派份子莫大的羞辱。带上黑头套这种“连是谁杀的你,你都不知道”的死法,显然也是非常不名誉的。
  所以胡恩认为这群少年,应该是莫里斯的手下,他们来抓自己,也是受了莫里斯的指使。
  杜林笑着摇了摇头,这或许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吧?!如果现在出现的人是莫里斯,胡恩应该痛哭流涕的忏悔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且恳求莫里斯的饶恕,因为他知道莫里斯很有可能会对他,以及他的家人动手。可出现的是他杜林的时候,胡恩居然松了一口气,难道是因为他觉得杜林是一个好人?
  或者一个好相处的人?
  杜林蹲了下来,为自己点了一根烟。自从来到城市之后他很快就学会了吸烟,实际上他现在还没有什么烟瘾。他吸烟,一部分是受到了克斯玛先生的影响,还有一部分,则是受到了梦境中那个家伙的影响。
  烟头被点燃,散发着亮眼的火光,杜林吸了一口,经过肺部的循环之后再从嘴巴里吐出来,他舔了舔略微有些发干的嘴唇,“我不喜欢麻烦。”,说着他笑了起来,一边打量着十号货仓的内部结构,一边说道,“从很小的时候,我就不喜欢麻烦。我不喜欢给别人添麻烦,也不喜欢别人给我添麻烦。”
  “胡恩先生,你为我惹了一个大麻烦。”
  胡恩嘴巴蠕动了片刻,才吐出一句抱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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