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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克斯玛帝国-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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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空地上疯狂的舞动着身体,发泄着情绪。即使面对面都很难看清对方面孔的“舞池”中,一个个男女卸掉了白天的伪装,尽情的放纵着自己的青春和即将逝去的青春。
  一些女孩甚至早已赤果着上身,尖叫着,甩动着脑袋,眯着眼睛,就像是置身于云端之中。男人们或许会伸手在女孩们的身上揩油,不过谁在乎呢?天亮之后谁也不认识谁,这恰恰是热带丛林真正的精髓所在。
  发泄、放纵,所有一切负面的情绪进入这里之后立刻就被蒸发。
  莫里斯大笑着也挤入了舞池中,尽情的和这些年轻的男男女女们挤在一起,尽情的宣泄。
  远处黑洞洞的一个个通道中,不时传来令人面赤耳红的声音被巨大的音乐所驱散,这里对于这些人们来说,就是天堂!
  在舞池中晃荡了好一会的莫里斯一直没有找到下手的目标,那些太奔放的他不喜欢,或许这与他没有文化,同时对文化和上流社会的敬畏有关系。他非常喜欢那些有文化的人,以及将有文化的人骑在身下的那一刻,在那一刻他感觉自己似乎变得无所不能。他会用自己的技术狠狠的撕碎那些女孩的学历、文化、社会地位,就像他能够征服整个世界一样。
  突然间无意的一瞥,他看见了在舞池的边缘有一个女孩静静的坐着,带着一副眼镜,有一个长马尾,非常的知性。莫里斯并不知道什么叫做知性,他只知道,这个女孩吸引了自己。
  “一个人?”,他挤了过去,直接坐在了女孩的身边。女孩望了他一眼,向一边挪了挪,与他保持着距离。
  女孩拒绝的非常果断,指了指看不清谁是谁的舞池,“不,还有我的朋友。”
  莫里斯也挪了过去,再一次和女孩贴在一起坐着,“那么我呢?我有幸能够成为你的朋友吗?女士?”
  不得不说莫里斯的确有一些资本,还算不错的行头加上他有些张扬的表情,的确能够让一些追求刺激的女孩产生一些兴趣,特别是那些乖乖女。平日里那些女孩被压抑的越狠,在这里也就放纵越狠。
  女孩再一次向一边挪了挪,“我不喜欢和陌生人交朋友。”
  女孩越是躲避,莫里斯越是觉得有趣,心里也就越痒痒。要不说人骨子里都有贱人因子,舞池里那些送上门的莫里斯一个都看不上眼,反倒是这样不愿意和他深入交流的,他反而越是希望能够得手,这不是贱是什么?当然啦,如果说好听一点,那就是属于男人的征服欲,男人们对于不具有难度的东西不感兴趣,只有难以逾越的东西,征服起来才有快感。
  “我叫莫里斯,人们都认识我!”,莫里斯再次挪了过去,“瞧,你知道了我的名字,那么我们现在就是朋友了!”
  女孩冷笑了一声,“我可不认识你,还有,麻烦你离我远一些,我不喜欢你这样的。”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同一个女孩冷言冷语的拒绝,就算是莫里斯都有些挂不住脸。他脸皮厚没错,可这种态度太伤人了!就在他考虑要不要使用其他手段的时候,女孩的朋友们可能是跳累了,回来了。
  一共三个人,两个女孩,一个男孩。三个人都满身的汗,其中一个女孩还穿着紧身的衣服,胸口两个激凸随着摇晃让人有些眼晕。莫里斯看了一眼,舔了舔嘴角,把目光挪到了三人的脸上。
  都是很年轻的年轻人,一脸没有走进社会的书卷气,天主最美好的青春都画在了他们的脸上,让莫里斯心里泛起了嫉妒的情绪。
  他也年轻过,但现在已经不年轻了。
  男孩有些讶异的看了一眼莫里斯,对女孩问道:“你朋友吗?”
  不等女孩回答,莫里斯就站了起来,还伸出了手,“对,我们是朋友,很高兴见到你们。”
  男孩楞了一下,似乎还不太熟悉这样成年人之间的礼节,稍显迟钝的伸出手和莫里斯握了握。可能是突然间使用成年人的礼节给他一种自己长大了的错觉,他很友好的坐在了莫里斯的身边。
  “我从来没有听纳莎说过她有一个你这样的朋友,你叫什么?”,男孩毫无心机的样子让莫里斯感觉到很有趣,这就是有学历有文化的人!
  莫里斯对着身后勾了勾手指,回头吩咐了一句,才说道:“我叫莫里斯,在特耐尔还有一点脸面,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随时来找我。”,说话间莫里斯的跟班送来了一瓶酒,男孩和女孩们看见那瓶酒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起来。
  他就像是炫耀一般把就捧在了手中,有些得意炫耀的说道:“金典,有些地方卖到十八一瓶!”,十八块钱在特耐尔城已经足够达到中产阶级的最低收入水准,换句话来说,这瓶酒等于一个中产阶级,两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薪水!他流利的打开盖子,笑着问道:“要来一杯吗?”


第29章 软了
  与此同时,特耐尔城国王大道上城中最豪华的酒店中,杜林正和凯文坐在一起聊着天,大多数时间都是他在听,凯文在说。
  “我们用轻微量……”,说到这个词的时候凯文停了下来,他笑着眨了两下眼睛,继续说道:“我们把犯罪行为大致的分成两种,一种是引起了恶性后果的,一种是没有严重后果的。”
  “一般来说没有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大多数破获之后,会在每周六的上午九点到下午三点,在城市法庭由法官直接决定处理方式和量刑标准,大多数都是几个月的劳役,最多不会超过十八个月。”
  “而那些引发了恶性后果,对社会带来巨大影响并且造成了人员重伤和死亡,或是使某些个人和企业,甚至是政府蒙受了巨大损失的案件,则会由双方律师选定一个日期,然后进行庭审,最终是否有罪则是交给公民审判团来决定,大法官只能够负责量刑的标准。”
  “如果败诉的一方不服城市法庭的判决,可以向上一级州立法庭进行申诉……抱歉,你们将州称之为行省,你可以理解为某个行省的高级法院。”,在瓜尔特王国中,他们将州称之为行省,法院也是从大法院(城立),高级法院(行省级),最高法院(国家级)来排列。在耀星帝国和自由联邦,在行省这个行政级别上他们采用的是州。
  不过对于爱好缅怀过去的瓜尔特人,他们依然把州称为行省。
  杜林表示并不在意这个小问题,并且让杜林继续说下去,他还为凯文倒了一杯清水。作为特耐尔城中最豪华的酒店,别说高度酒了,想要什么东西没有?不过凯文说他从来不喝酒,是因为喝酒容易让自己的大脑变得迟钝,对于一个律师来说大脑迟钝了就等于他的职业生涯进入了倒计时。
  抿了一口清水之后凯文继续说道,“州立法院会参考双方律师的建议,进行最少三场庭审,最后由最少二十人的公民审判团决定最后罪名是否能够成立。如果案件本身不具备特殊的意义话,州立法院的审判结果就会作为终审结果进行执行,如果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或是引发了其他一系列的问题,那么案件就会交由帝国最高法庭进行审理。”
  “一件小小的防卫过当,而且死掉的还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帮派份子,连州立法庭都不愿意被这种案件骚扰,就算有人申诉,也只有被驳回的可能。”,凯文的眼中完全都是笑意,这笔钱赚的真是太轻松了。
  如果不是考虑到他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好,而他还没有赚够在大都市购买房子的钱,两年前他就离开了特耐尔城。随着他为教师性侵未成年女学生翻案,在律师行业中已经有了自己的地位和声望,不断有人邀请他参加一些案件的诉讼和辩护,让他赚了不少钱。
  当然,从他第一次站在法庭上并且没有感觉到任何的紧张,随意的几句话就让对方的律师说不出话来,一直到今时今日,都没有任何一次雇佣行为所带来的利润,超过了杜林这一单。
  整整一千块,就算像那些被害者家属所说的“他已经把灵魂卖给了魔鬼”又如何?如果一个人善良正值,就绝对不会选择当律师这个行业。当一个人决定成为一个律师的时候,就注定他早已失去圣洁的心。
  《天主经》:第三卷 、受难,第十九句:他耍弄口舌,将黑夜谎称为成白昼,每多说一句,罪就多一重。 
  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凯文突然间好奇的问道:“杜林先生,您读过法律书籍吗?或是神权法?”
  这个疑问已经藏在凯文心里三天时间了,当杜林说出“自首”,“未成年”这样的特殊的具有司法性质的词汇时,凯文就有一种感觉,杜林绝对没有他自己说的,没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么简单。如果没有读过法律方面的材料,很难在讨论一件杀人案的时候说出这样非常重要的前缀词汇。
  帝国的法律有相当一部分是直接从神权法中抄过来的,当然这一点所有的律师都很清楚。在帝国皇室推翻了神权统治之后,一群并不具备司法知识的贵族成为了司法部门中的主要人员。面对空白一片的白纸,他们绞尽脑汁都不知道该如何编写一套适用于国家的法律。
  不知道是哪位大人物突发奇想,于是他们翻开了神权法,借鉴了不少神权法中的解释,而且有相当一部分一直沿用至今。
  比如说对于未成人犯罪应该从轻发落的解释,就来自神权法中“幼童尚在蒙昧,天主还未赐予他们灵智,纵然有错,错在天主”,那些贵族老爷们可能也觉得这么直接抄袭过来不太合适,又想不出太完美的句子,于是他们就在第十三页第一行,写下了“未成年人犯罪应从轻发落,教育告诫他们对待别人的正确方式,并且稍加惩戒”
  凯文略显探究的眼神并没有让杜林露出丝毫的波动,他把玩着手中的酒杯摇了摇头,“虽然很不想承认,直到前几天我才掌握了大约五十个词汇的书写方法。”
  凯文一惊,这几天他大多数时间都和杜林在一起商量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他一直以为杜林接受过很好的教育,毕竟杜林所表现出的礼仪和风度,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瓜尔特人能够表现出来的。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杜林所说的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几天前他还是一个“文盲”。
  凯文简直不敢相信自己所听见的,文盲?
  怎么可能!
  “我终于相信那些神棍们所说的,天主是万能的了!”
  面对凯文的一声长叹,杜林只能耸了耸肩膀,他总不能说自己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他亲眼看着一个呱呱坠地的婴儿一步步成为一个大人物,并且死在一次翻盘中,被一颗子弹带走了生命。所以这个时候,他只能保持沉默。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在门口有节奏的敲了敲门,杜林和凯文都是一怔,两人同时走到了落地的玻璃窗前,望着酒店大门外刚刚停下的一辆车。
  莫里斯搀扶着纳莎,他一只手从纳莎的腋下穿过,将纳莎的体重都压在了自己的身上。金典之所以是经典,那是因为它的度数足够高,高到很多第一次喝高度酒的年轻人们轻而易举的喝多,喝到不省人事。
  “需要我帮忙吗?”,纳沙的“男同学”醉醺醺的走了过来,对这个家伙莫里斯还是很有好感的。如果不是他劝,那么刚才这个叫做纳沙的姑娘很有可能拒绝饮酒。正是因为他和他另外两个女伴的劝说和亲自品尝,才让纳莎好奇的喝了一杯。
  度数越高的酒,喝下肚的最初阶段反而并不会感觉到任何的醉意,当莫里斯又打开了一瓶金典之后,纳莎这个姑娘显然喝的有点多了。可能是她觉得她的同伴们会照顾她,而且第一次碰到金典这样的高度高档酒,所以难免与自己较劲,不服气的贪杯了一些。
  也导致现在的情况出现。
  “房间我已经开好了,预祝你们有一个愉快的夜晚。”,莫里斯拍了拍男孩的胳膊,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然后带着纳莎先一步走进了酒店里。
  他是这里的熟客,一个标准间一夜只要三块九,对于他来说并不值多少钱。
  莫里斯有一种奇怪的情节,当他和自己所中意的女孩上床的时候,他都觉得这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他从来不会像那些年轻的男孩和女孩那样随便找个没有人的地方就能解决掉荷尔蒙泛滥成灾的麻烦。上床,就像是一个仪式,只有完成了仪式的每一个步骤,他才能感觉到发自内心的快乐。
  搀扶着醉到不省人事的女孩到了自己预定的房间里,他打开了所有的灯,把女孩放在床上,然后温柔小心的脱掉女孩身上所有的衣服,并且为她盖上了杯子。他还很贴心的在床头柜上放了一杯清水,以备女孩突然醒过来因为饮酒过量而口干舌燥需要喝水。
  然后,他脱掉了自己的衣服,整整齐齐的用衣架撑好,放在了衣柜中。他穿上了浴袍走进了浴室里,脱掉浴袍,挂在浴室的衣服架上。他面对着一面镜子,双手攥住了胸口一枚三角形的吊坠,默默的祷告。那是天主教会的徽章,在三角形中还有一只眼睛,神秘而令人畏惧。
  过了片刻,他才走到花洒下,开始认真的清洗自己身体上的每一个地方。或许是之前喝的酒有些多,他也有些熏然,每当他眨眼时闭上眼睛的那一刻,仿佛整个世界都在旋转。他喜欢这种感觉,喜欢那种仿佛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整个世界都围绕着自己旋转的感觉。
  大约持续了十分钟,他精神稍微振作了一点,穿上了浴袍,从浴室中走出去。瞥了一眼卧室,他随手拿起桌子上装水的瓶子为自己倒了一杯,呷了一口。
  看着卧室中床上的女孩安静祥和的闭着眼睛,他的心跳开始微微加速,就在他准备去卧室享用大餐的时候,一个冰凉并且带着尖刺的东西,抵在了他的腰上。
  一瞬间,他清醒了过来。


第30章 钱爸爸
  莫里斯是一个顽固的帮派份子,从他十四岁开始,就参加了帮派。在这二十多年里他已经坐过三次牢,最前面两次是因为逞凶斗狠,为了向上爬,因伤害罪被关了两年和三年。第三次,帮派内部出现了一些问题,在处理叛徒的时候不小心被普通的市民目击并且报警,他为帮派的大boss顶罪,关了六年。可以说从他加入帮派以来,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是在监狱中度过。
  这让他累积了很老的资格,同时也奠定了自己在帮会中的地位,特别是他帮大boss顶罪那一次。当时一共死了四个人,按照帝国法律莫里斯应该被判以绞刑明正典刑。不过当时正好处在战争即将爆发的阶段,整个社会都在关注战争,而不是某个乡下城市的帮派份子内讧,死了多少人。
  帮派的大boss不管是出于维护自己的手下,还是因莫里斯为他顶替罪名而感动,他都必须做出一个boss该做的事情。他前前后后花了大约两万块,买通了特耐尔城市法庭的法官,买通了检察官,还买通了州检察官,最终莫里斯被判“正当防卫”和“过失杀人”,加上律师的巧舌和金元攻势,莫里斯被判了十年的有期徒刑。
  在他服刑的第六年最后一天,他被允许保释。
  离开了监狱之后boss决定给他安排一个不错的工作,那就是为帮派筹集资金。这样的工作在帮派中叫做渔夫,对此莫里斯也非常的感激。在没有出来之前,他以为自己差不多应该被帮派放弃了,等出来之后给了三五千块,就要找个地方自生自灭。没想到的是大boss居然还记着他,不仅把他提前捞出来,还给了他一份不错的工作。
  莫里斯的上进心都在长达十一年的牢狱中消磨殆尽,能够获得这样一份养老的工作,他已经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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