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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费伦的刀客-第2章

小说: 费伦的刀客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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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廉是一个呆呆的大个子,一个单纯可爱的阿甘式傻子,天生智力低下。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是他比诺姆村里的所有人都要高大,威廉有着堪比洛斯兽的巨力,天生不惧怕普通火焰,有人说如果威廉不是傻子,那他一定会成为一个强大的战士或者术士。
  威廉有一个十四岁的弟弟和十一岁的妹妹,在他七岁时父母把他兄妹三人托付给村里的一个瘸腿的老头,从此他再也没见过父母。三年后,老人病死,自幼体力堪比成人的威廉,十岁就成为了一个伐木工,跟着村里的男人们一起干活养家,虽然脑袋不好使,但善良的小村子仍然给了他们生活下去的希望。
  伐木工并不是一个好工作,这种破坏树木的行为会被德鲁伊所敌视,当然有时候威廉还会跟着村里的人,给过路冒险者当苦力。
  丛林里危险重重,许多人因此丧命,但威廉却总是幸运的活了下来,因为他拥有着不同寻常的知觉,能够聆听到别人难以察觉的异动。很多时候他还会顺手救回同伴,当然不是靠战斗,而是靠他超绝的体力和一对跑得飞快的大长腿。
  瘸腿老人在世时,曾经对威廉进行过战士训练,但是不久老人就放弃了,威廉有成为强者的潜质,但是心智不全太容易被人利用,他担心威廉会因此而丧命。
  既然代替威廉活了下来,威廉的责任也就是陈进阳的责任——陈进阳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威廉一家兄妹三人相依为命,日子过的极为艰苦,若是弃之不顾,他自己离开倒是轻松,两个孩子以后的日子可就难过了,若是由此心存缺憾,甚至可能成为他武道上的心魔。
  诺姆村位于米拉尔河南岸,峭崖岗下靠近潜藏森林的长路附近。作为米拉巴和长鞍镇之间长路上的落脚点,与其说是个村子,倒不如说是家客栈,村子里三十几个人,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围绕着这一原则,为路过的的商旅提供饮食和住宿。
  威廉的弟弟,十四岁的阿洛斯就在村里唯一的赛鲁酒馆里做侍应。
  不过此时的阿洛斯却双眼红肿,神情低落的靠在酒馆的门口发呆,原本火红的卷发乱糟糟的,暗淡无光,因为昨天两个逃回来的冒险者告诉他,他的哥哥威廉被食人魔杀死了,阿洛斯简直不能相信。
  傍晚,同威廉一起出去的村民活着回来后,也宣称他亲眼看到,威廉跑去了食人魔部落的方向,想来必然难以幸免。阿洛斯彻底绝望了,晚上和妹妹两个人在家里哭了一夜。
  现在已经是中午时分,昨天的两个冒险者,今天早上天不亮就偷偷离开了,酒馆里冷冷清清,只有几个无事的村民在喝酒闲聊。
  “阿洛斯!不要伤心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每天都会有人死去,愿洛山达保佑可怜的威廉。”
  “哦!可怜的阿洛斯!来喝一杯吧!香醇的朗姆酒能让你忘记烦恼!”
  “对不起,先生们!我还要赶回家给米莎儿送午饭,再见!”回过神的阿洛斯擦擦眼睛,跑回厨房拿了些冻菜和几片面包,揣在怀里跑出酒馆。
  “阿洛斯,你这个小坏蛋!面包我会从你工钱里扣的!送过去赶紧回来干活!别忘了替我向小米莎儿问好!”酒馆老板恶狠狠追着阿洛斯大声叫喊。
  “谢谢您,赛鲁先生!您是个好人!”阿洛斯头也不回笑嘻嘻的跑掉了。
  “我当然是个好人,好人赛鲁!”酒馆老板赛鲁自言自语的嘟囔,一脸的落寞与无奈。
  “可怜的小兄妹,哥哥是个傻子,妹妹又卧床不起,如今威廉死了,阿洛斯以后的日子可就更难过了,不知道小米莎儿还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酒馆里的几个人唏嘁不已,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残酷,谁也无法改变,至少他们没有这个能力。
  陈进阳一边赶路,一边考虑着如何面对威廉的家人,明说肯定不行,语言不通也说不明白,不说的话就这个形象一看就不对劲。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那只有一条路可走了——装傻。
  “威廉本来就是个傻子,到时候别人问什么我就装傻不吱声,他们也没辙。”
  “不过该怎么装傻,吐舌头、流口水、翻白眼,太没水平了,一眼就能看出不对,让我堂堂一个武学宗师做这种没品的动作,传出去太丢人了。傻笑、呆笑,对!平时威廉也只是傻兮兮的笑而已,说话也结巴不清。到时候光傻笑不吱声,说话时就结结巴巴的‘哼哼’几声。”陈进阳总结前世电影中的傻子形象,时而“嘿嘿”时而“哈哈”的练习了一阵,为未来的傻子生活做准备准备。
  就在陈进阳沉浸在‘学习傻子’的实践之中时,一群不速之客从四周的丛林里围了上来。
  陈进阳神色一凝,停下脚步,站在原地四处打量了一下,风水宝地呀!这里绝对是个易于躲藏,适合打埋伏的好地方。林深树密,地形复杂,巨大的树根矮墙一般,横七竖八突出地面。若是一个团队落在这里,极易被分割包围;但对于一个单枪匹马的高手来说,却又是一个适合以寡敌众,不用担心被围攻的绝佳地势。
  陈进阳选了个位置,放下木桶和大背包,腰插匕首右手倒提木矛,专心等着不速之客现身。
  很快他就看清了拦路者,数十个肮脏落魄的人型生物。只见它们(姑且用它们)双脚直立不过四五尺高,手臂下垂直到膝盖,肤色浅红带黄;脸面宽阔,鼻子扁平,尖耳大嘴前额后倾,眼睛晦暗发黄;小部分穿着样式各异的皮甲,手持木柄石锤和木盾,大部分只披着小块兽皮或破麻布,武器更是五花八门,木枪、短木棒、兽骨、石块乱七八糟什么都有。
  其中最高大的一个家伙头戴牛角盔,身穿黄褐色皮甲,手中拿着一把锈迹斑斑的二尺铁剑,看样子应该是头领。
  这些怪物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又脏又臭,在威廉的记忆里没少被它们骚扰。
  地精,一种邪恶狡猾但又天性懦弱的群体类人生物,依靠劫掠和偷窃维生。它们会趁着夜色溜进巢穴、村落甚至城市里,拿走它们想要的一切东西。
  它们也会在路边或丛林里伏击旅行者,扒光对方身上的所有物品(包括你的小裤裤)。
  ……
  注:火之血脉:继承来自远古的先祖火巨灵、火龙、火精灵或其他强大的火领域存在的血脉力量,他们能够更轻易地控制火焰的力量,成为一名强大而又暴躁的施法者。


第三章 兄妹
  地精们盯着地上的大帆布包裹,暗黄的小眼中充满了贪婪,地精头领“咕嘎”一声铁剑一挥,所有的地精全部乱哄哄的冲了上来。
  地精这种矮小的生物,陈进阳在前世小说和游戏中也经常看到。不管是小说中描写的,还是眼前看到的,怎么着都是当炮灰的命,陈进阳当然丝毫不惧,手中木矛一扎一摆,冲在最前面的一头地精被刺穿喉咙挑飞,矛头借势弹射,撕裂旁边的另一头地精的脑袋,旋即跨步转身回枪连刺,接连刺中三头地精脸面。虽然很多招式动作限于身体都没法做,陈进阳仍然一照面连挑五人,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五头地精四死一脑袋开瓢,那脑袋开瓢的地精趴在地上直哼哼,离死也不远了。陈进阳站的地方背靠大树,两旁是一米多高的树根突起,整个接触面只够四五头地精并排向前。地精可没有天朝革命先辈前仆后继的传统,前面的地精一倒下,后头的顿时慌了神,立马停住脚步畏缩不前,惹得地精头领又是吆喝又是跳脚。
  陈进阳见机大喝一声,挺矛冲入地精群中,脚下步伐不停,手中木矛前扎后刺,左抽右扫,一口气连伤地精十几头,骇得剩下的地精魂都散了,地精头领更是呆住了。它们何曾见过如此变态的人物,以前不是没见过强大的战士,可再强大的战士那也是挥一剑砍一下,顶天给他砍上三四个,大部分都能保住性命逃掉;哪像这位,不过眨眼间的功夫,来的总共不到三十头地精已经倒下大半多,跑都来不及跑。
  剩下的地精一窝蜂四散逃入密林,陈进阳也懒得追,倒是这个地精头领还有点意思,别的地精都跑了,它还勇敢的站在这里,木矛指着鼻子也一动不动。待到地精头领回过神来,一只血肉模糊的木矛尖正戳在了眼前,屁眼儿一紧,险些吓的大小便失禁。
  (地精头领大哭:我也不想啊!我是被吓呆了忘了跑,要不早跑了。现在被长矛指着脑袋,谁敢动呀!看看矛头上的血肉,那可都是血的教训!就是想动也动不了啊,腿肚子不听使唤了。)
  陈进阳抄着木矛指着地精头领,准备结果了它,地精头领突然扔掉手中的剑跪在地上,双手摘下牛角盔捧着“咕咕嘎嘎”似乎是在说什么,那表情诚挚的犹如向美丽公主献上玫瑰花的发情骑士,那动作熟练的像是经过几百次排练一样。地精头领这一手倒把陈进阳吓了一跳,敢情这里的怪物智商还挺高,还兴投降这一套。上一次那头食人魔被他几个呼吸间解决了,看不出有什么智慧,这一次倒是长了见识。
  饶有兴趣的拾起地精头领手中的牛角盔,看起来还挺别致,就是有股臭味,拿回去洗干净送给小米莎儿当见面礼也不错。正想着陈进阳忽然觉得脚下一凉,低头一看地精头领正抱着他的大脚丫子猛舔。
  “我操!这是什么破德行?”心中一阵咯咛的陈进阳抬脚把地精头领踹飞。
  飞出数米远的地精头领可怜兮兮的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咕咕”的哼哼。陈进阳觉得老大没趣,也不管地上或伤或死的地精,蹭干净木矛上附着的血肉,捡起地精头领丢掉的铁剑,回到树下塞进包裹背上,牛角盔搁木桶里提在左手,右手执矛转身离开。
  陈进阳刚走不远,回头却见地精头领跟在屁股后面。“滚蛋!小心我抽你!”陈进阳说着作势挥矛做抽打状。
  地精头领虽然听不懂他说什么,那抽打的动作可明白,“滋溜”一下连蹦带窜的躲到树后边去了。待到陈进阳走远了才敢露头,蹑手蹑脚的跟了上去。
  一直走到太阳西斜,陈进阳终于看到了诺姆村。粗大的原木建造的高大围墙将整个诺姆村保护起来,只露出高高的木制瞭望塔和半截屋顶;村子和丛林之间隔着一条宽大的土路,围墙上两个手持长矛的民兵正在巡逻,随时警惕着来自潜藏森林的威胁。
  陈进阳朝身后斜了一眼微微一笑,想想身上还有没有什么遗漏:嗯!大包裹可以说是捡得,不过逃脱大难的傻子身上太干净了,带血迹的木矛和牛角盔也不该出现。
  把木矛使劲插在树后面的地上,陈进阳把牛角盔也塞进包裹,他们应该不至于要打开包裹查看;往身上洒了些泥土,脸和脑门上更是狠狠抹了几把,几番折腾之后,陈进阳直接变成了一个逃难的非洲难民,还是刚从土拨鼠窝里钻出来,被人轮了大米的那种。
  非洲难民!哦不,是陈进阳拖着半人多高的包裹,抱着个木桶朝着村子大门跑去。巡逻的民兵远远的看到一个逃难的旅人从森林里出来,提着个大包裹拼命往这里跑,顿时心中一紧,紧紧地盯着森林出口,其中一个拿起旁边的的木槌随时准备敲响警钟。
  一直到外面的陈进阳跑到大门前,除了有一只地精在丛林边缘露了下头,森林里也没有什么大动静。感到纳闷的民兵站在围墙上开口向下边灰头土脸的大个子问道:
  “来自远方的朋友,发生了什么……”
  “哦!坦帕斯在上!威廉!是威廉!你还活着!”
  “哦!可怜的小威廉!看你这一身脏的,你的头发呢,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两个民兵一眼就认出了威廉,即便是威廉没有了眉毛和头发,脸上满是泥土,只看那熟悉的傻笑,两个民兵就立即认出了他——村子里的傻大个威廉。
  “也只有威廉才能干出这种被一头地精追的落荒而逃的丢脸事来,等晚上去酒馆里喝酒的时候又有新的话题可讲了。”两个村民心中明了。
  陈进阳以最纯真最甜美的笑容抬起头看向两个守卫,看着两个人又是激动又是兴奋,叽里咕噜的大喊大叫,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终于过了第一关了。
  两个民兵慌手忙脚的下了围墙,打开铁皮包木的大门,拍打着几乎比自己高出一头的陈进阳,极其热情的把他迎进村子。看着两个“热心过度”的民兵,陈进阳美滋滋的心里想:看来自己这个傻子在村里还挺有地位。不过如果他知道两人如此热心的真正原因和想法,陈进阳肯定会用最大的力气一巴掌拍死他们。
  陈进阳傻笑着离开两个看门的,抱着木桶提起包裹往威廉家的小木屋跑去。
  诺姆村大概有足球场那么大,中间靠近大门是一栋两层的大木屋——赛鲁酒馆,酒馆前面是停放货车的空地和马厩,酒馆后面一溜排村民住的小木屋,最边上的那座木屋就是威廉的家。陈进阳来到木屋前放下木桶和帆布包,轻轻推开虚掩的木门,木屋中靠墙摆着一张木板床,垫着厚厚的干草,上面铺着破旧的羊毛毯,床上跪坐着一个火红卷发的小女孩,双手抱在胸前,闭着眼睛正默默祈祷。小女孩身上宽大的灰色亚麻片上衣,几乎可以当被子盖,白皙的皮肤下几乎可以看到青色的血管和骨头,消瘦的让人心疼,苍白精致的小脸儿,一副虔诚认真的模样,可爱的让人心酸,想来这就是威廉的小妹妹米莎儿了。
  看着瘦弱的米莎儿,陈进阳鼻子一酸,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我怎么流泪了,唏!一个大老爷们儿!唏!太丢人了!”陈进阳简直要疯了,小姑娘虽然看起来让人心疼,可也不至于到让他一见面就泪流满面得地步,眼泪怎么也止不住的哗哗的。
  小女孩并没有听见陈进阳的推门声,听到陈进阳抽鼻涕声才觉察到屋里多了个人,睁开红肿的眼睛先见到一个泪流满面的大花脸,把她给吓的一惊,小嘴儿一撇就要哭的样子,仔细看了几眼倒把他认了出来:
  “威廉!呜呜呜呜……”
  “威廉!呜呜……小米莎儿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威廉!哥哥!我好害怕!呜呜呜……”小米莎儿哭着扑跌下来,陈进阳赶紧冲过去一把抱住,搂着小米莎儿灯芯草般轻盈的身体,眼泪流的更狠了,跟人家小姑娘飚着劲的哭。几乎抓狂的陈进阳一手搂着小米莎儿,一手直拍大腿。
  “我这是怎么了我!呃呃呃……”一个大老爷们儿哭成这样,陈进阳觉得这辈子从来没这么尴尬过。
  即便是生命不再,即便是魂飞魄散,流淌在血脉中的亲情,刻入骨子里的疼爱,我依然无法忘记。——逝去的亡魂威廉。
  陈进阳觉得小米莎儿的哭声越来越小,最终消逝不见,低头一看,小米莎儿闭着眼蜷缩在怀里睡着了,泪痕依稀可见的小脸挂着微笑,是那么的安详,恬静。
  陈进阳抱起睡着的小精灵放在床上,摸了摸她冰凉的小手,拉过毛毯准备给她盖上,直觉毛毯硬的扎手。心中悲凉的的陈进阳脱下身上的兽皮,将小米莎儿整个裹起来,从外面拖进帆布包,拽出一条睡袋塞进去放到床上。没有了衣服遮羞的陈进阳毫无愧色的巡视了一下屋子,整座木屋大约十五英尺长,十英尺宽,一张木板床、一张三尺木桌、一口破旧木箱,墙脚用干草铺着两个地铺,在旧木箱子里找到条破裤子穿上,陈进阳总算没有再继续坦荡荡。
  他把帆布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羊毛毯和四条睡袋叠放在地铺的干草上,铁剑、匕首和便携背包连同帆布帐篷都塞到床底下。他提着木桶到马厩里提水,准备清洗一下牛角盔,至于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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