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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趁南风-第26章

小说: 趁南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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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如珩无奈地看了眼姐姐,“你觉得我会那么没原则吗?”
  她耸耸肩,不置可否,不是所有问题都有答案,得看他愿不愿意为之舍弃所谓原则。
  秦明荃独自忙碌,她去帮丈夫了。
  桌上的手机响了,是向楠的。
  程如珩叫她,她正乐不思蜀,看小猫喝羊奶,头也不回,“谁啊?”
  “你弟弟。”
  要不是见她接过他的电话,也不知道那个备注“臭没良心的”的是向桐的号码。
  向楠说:“你帮我接一下吧,估计他也没啥正事。”
  她为了和程如珩作配,手机壳都是白色的,硅胶所制,手感很好。他按下接听,“喂”了声。
  对面默了两秒,不确定:“姐夫?”
  主要是向楠老给他洗脑,总是说“你姐夫”、“你姐夫”的,下意识脱口而出了。
  程如珩顿了顿,这个称呼并不陌生,但未习惯别人这么叫自己,但还是应了:“你姐姐让我替她接,有什么事吗?”
  向桐说:“哦,也没啥,想晚上来找她吃饭。”
  “她晚上不回家吃,你来我这儿吧。”
  挂断后,他将地址编辑发送过去。
  程娴约好了一位邻居,要将猫送给对方。她联系程娴,说待会儿上门来看猫。
  是做自媒体的女生,独居,平时天天待在家,有空有闲,还有爱心,家里已经养有几只猫,她打包票说会好好养它。
  向楠和思思四只眼睛流露的不舍极其一致。
  向楠说:“还没来得及给它取名字呢。”
  思思说:“是啊,它才在我们家待了两天,还不认识我们呢。”
  “程老师。”
  “舅舅。”
  她们眼巴巴地看着程如珩,做着最后的努力,试图触动他的恻隐之心。
  程如珩当真无奈至极,一个就算了,一来来俩,“我要是不答应……”
  向楠抢白:“你会得到你美丽的女朋友和可爱的小外甥女破碎的心,而且很难将它们修复,思思,是不是?”
  思思不太懂,但她知道要和向楠姐姐站在统一战线,于是脆生生地应:“是!”
  程如珩看向程娴,后者立马撇清自己:“你们三个人的事,别带上我。”
  最终他还是妥协了,权当是哄他美丽的女朋友和可爱的小外甥女开心了。
  向楠对思思说:“give me five!”
  两人击掌,庆祝这场拉锯战的胜利。
  卖萌无敌。
  程娴在一旁忍俊不禁。她就说嘛。
  作者有话说:
  一群可爱鬼,可恶


第41章 第四十一阵风
  ◎想让你戴着眼镜和我做。◎
  对于临时反悔; 不将猫送出这件事,女生表示谅解,并说如果养猫有什么问题; 可以问她。
  而程如珩已经没有机会后悔了,因为向楠已经收拾好猫咪的东西; 据为己有地把它抱进怀里了; 还说:“这就是girls help girls。”
  之前有一次逛超市,她便说过; 她想养一只; 无奈各种条件不允许。
  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大馅饼,她接了个盆满钵满。
  坐在车里,向楠兴冲冲地问程如珩:“程老师; 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好哇?”
  “听你的。”
  同样是“随你”的意思,可这句听起来就格外顺耳。
  向楠拍板道:“来来吧,来钱来好运。”
  程如珩却瞟她一眼,“你再说一遍。”
  “来……哎呀,”她嗔怒地拍他; “嘲笑我nl不分是不是。”
  同样是南方人的程如珩; 却没有一点口音; 大抵是学中文的; 又当中文系老师; 普通话要求不一般的高。
  于是她又问:“你普通话有到一乙吗?”
  程如珩说:“没有,差一点儿,不过我也没有费心去练,二甲已经够用了。”
  既然决定养猫; 他们去宠物店购置猫砂、猫砂盆、猫粮、猫玩具等物品; 向楠还去网上下单了猫爬架。
  完了一看两人的账单; 她深深叹气:“真是费钱啊,比我一个月生活费还高。”
  到程如珩家,两人把来来安置好。小女孩比较胆小,初来乍到,不敢到处跑,就缩那儿。
  程如珩问向楠:“今天晚上想吃什么?”
  “我不挑,我可好养活了,你做啥我都爱吃,程老师您自由发挥就好。”
  在他走前,向楠踮脚在他嘴上“啵唧”一口,“谢谢程老师。”
  答应她的无理要求,还这么任劳任怨,好得无与伦比。
  亲完,门铃刚好响了,程如珩说:“你弟弟来了,去开门吧,鞋柜里有拖鞋。”
  “向桐?”打开门一看,果然是他,“你怎么来了啊?”
  “程老师叫我来的。”
  向楠熟门熟路地打开鞋柜,拿了双灰色的棉拖给他。
  向桐的目光越过她,往屋里扫视,小声问:“你不会搬过来了吧?”
  “没呢。”
  厨房传来剁骨头的声音,排骨是早上就拿出来解冻的。
  向桐趿着鞋,走到厨房去,打招呼:“程老师,你做饭啊?”大概是这么面对面的,不好意思再叫姐夫。
  “嗯,”程如珩手起刀落,回头看他一眼,“你有什么忌口的吗?”
  “没有。”
  “你随意,不用客气,有什么问题找你姐姐。”
  向桐回到客厅,向楠才懒得招待他,半坐半躺地靠在沙发上玩手机,他看了一圈,“程老师这么多书啊。”
  “是啊。人家是知识分子,不像你,整天只知道打游戏。”
  向桐说:“大哥不说二哥,我们俩半斤八两。”
  “我也觉得我配不上程老师,那没办法啊,他喜欢我。”向楠语气极其欠揍,端的就是一个“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程如珩做了三菜一汤,加一道向楠喜欢的凉拌花甲,上次她吃过,就说还想再吃,放香菜、柠檬、小米椒,辣得特别够劲。
  他也不会说什么诸如“做得简陋,随便吃吃”这样的客套话,只招呼向桐坐。
  “程老师,有酒吗,我们俩男人喝一杯?”
  向楠忙说:“程老师酒量不好,你别搞事啊。”又对程如珩说,“程老师,你别理他。”
  向桐用“瞧你那点出息”的眼神看她,“你懂什么,男人之间,以酒和游戏来交流,是最简单直接的。”
  之前的米酒还有剩没开封的,程如珩开了一瓶,倒了两杯,“这次算我们正式见面,是该喝一杯。”
  度数不高,只能将就一下。
  向桐和他碰杯,正色道:“程老师,我姐这个人吧,以往都挺没个正形的,她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当然,你很优秀,所以你们之间存在着一些难以跨越的差距,但是……”
  程如珩不得不打断他:“我明白你的意思,但优秀是相对的,你姐姐身上存在着我无法企及的天赋,所以我不认为我们有差距。”
  向桐定定地看着他,“行,那也不用多说什么了,我们直接喝吧。”
  一杯下去,向楠便有些担心,“程老师,他酒量很好的,你别喝多了。”
  程如珩笑笑说:“以免到时出洋相,点到即止吧。”
  姐姐护人护得不行,要是把程如珩灌醉,她估计能现场跟他干一架,向桐只得作罢。
  不过来这一趟,向桐也算是看出来了,程如珩呢,待人接物总是淡淡,既不热络也不冷漠,大抵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他对向楠的也不是摆在明面上的,一些细节之处,不仔细观察,外人很难察觉。
  向楠坐在靠墙那侧的座位,她要起身时,程如珩伸手在她身前挡了一下,是怕她碰翻东西,或是怕她撞到桌沿。
  向桐想着,她毛毛躁躁的,估计没少在他面前犯蠢。
  程如珩也从不会冷着脸,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他这样的人,估计也惹不起别人的愤怒。
  向楠她纵是有再多的异性朋友,她也是女生,看男人的视角总是不一样的。搞不好她的恋爱脑,自动美化了他的形象。但向桐深刻领悟到了,程如珩人就是很好,好到令他自惭形秽。
  他谦逊低调,细心体贴,温和耐心,学识亦是渊博。
  至少在两个小时的接触里,向桐没发现程如珩的缺点——如果酒量差不算的话。
  就这一点,向桐发表了他的意见:“程老师,要是你去我们家的话,你第一杯就会被我爸干趴下。”
  程如珩苦笑:“那只能期望令尊手下留情了。”
  向楠说:“没关系,我会帮你挡回去。我们俩酒量就是遗传他的,一打三,他打不过的。”
  向桐不知不觉就被她划分到他们的阵营里,在她眼里,他已经完全接受了程如珩。好吧,事已至此,他也没什么可挑剔的了。
  中国人最爱在饭桌上聊天,程家也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桌上的菜吃到凉透,他们才罢休。
  向桐也该告辞了,一直看着向楠,她莫名:“你不回学校,这是干吗?等我啊?”
  “你不回去吗?我们正好顺路。”
  向楠能说她不想回吗?开玩笑,有这么个如花似玉的男朋友,喝得微醺,她还能一走了之?是向桐傻还是她傻?
  程如珩没醉,但也不能开车,他说:“我叫车送你们吧。”
  “向桐你先回吧,我……”向楠指指猫笼,“我再逗逗猫。”
  向桐一时五味杂陈,他走了之后,她还会走?他又不是三岁小孩,这么容易糊弄。
  他隐晦地说:“行吧,你注意安全。”
  都是成年人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别随便搞大肚子就行了。他是这个意思,她听得懂。
  反正,在向桐走后,向楠直接抱住程如珩,伸出一根手指,挠着他的下巴,“程老师,我今天不走了吧?”
  跟他做|爱,不比做操什么的有意思?
  大抵是残留的酒精扰乱了向来自恃的程如珩的神经,他居然没拒绝,“我明天早上送你回家换衣服。”
  “嗯……好。”
  他低头,啄了啄她的额头,鼻头,下巴,然后,手臂横过她的腰后,拉她贴近自己,彼此的口腔里都带有淡淡的酒气。
  相似的,湿热的气息彻底地融合。
  来来睁着溜圆的眼珠子,看着那两只对她来说堪比巨物的人类。
  不过显然,他们没有威胁性,硬要说有的话,那就是对彼此而言,互相咬着对方的嘴巴,是要吃掉吗?
  她年纪还小,没到发情期,自然也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抱着抱着,就开始动手了。
  不过,还没看明白他们要做什么,他们已经离开了。
  还传来一道关门声,把本就害怕的她,又吓得往里缩了缩。
  向楠伸手摘掉程如珩的眼镜,他不戴也不影响生活,但一般情况下,他还是会戴。毫不夸张地说,她从未见过戴眼镜比他更好看的男人,无论现实还是网络。
  一瞬间的视线模糊,让他的目光飘忽了一下。
  又重新聚焦,盯着她的脸。
  常人言,灯月之下看佳人,比白曰更胜十倍。
  一躺一坐,不过躺的是程如珩,被看的也是他。他扶着她的腰,没有作声。
  向楠拎着眼镜腿儿,又给他戴上,在他耳边轻轻地说:“程老师,待会儿别取了吧,想让你戴着眼镜和我做。”
  衬衫,金丝眼镜,因为用力,额角、手臂爆起青筋,肩胛肌肉鼓起,组合起来,就是“斯文败类”。
  想想就很刺激。
  她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的癖好。还得感谢程如珩,开发了她的潜力。
  不过倒也正常得很,谁没有点不能言说的,也许有些变态的小嗜好呢。
  在运动上,向楠有着不错的天赋,这一项运动也不例外。
  即便是第一次尝试,她也凭借着柔韧的腰力,以及极强的领悟力,令彼此都得到了超凡的快乐。
  向楠坐着还不想下来,出了一身汗,体内的火和初冬的空气对冲着,像刚跑完八百,急促的心跳需要得到缓冲,她仰着下巴,微微喘息。
  好爽啊,真是赛过活神仙。
  程如珩的衣衫不见凌乱,只是敞开,她将手按在他的心口,又向下滑动,感受他蓬勃的生命力,轻声细语:“程老师,喜欢吗?”
  他闭了闭眼,“我看你是只顾自己舒服了。”
  向楠翻身,腿成八字形,“那换我接待你呀。”
  作者有话说:
  灯月之下看佳人,比白曰更胜十倍。——《封神演义》


第42章 第四十二阵风
  ◎衣服之下,任我造作,是吧?◎
  程如珩摘下用过的这一个; 手握住,用平时的节奏上上下下,再换上新的; 缓缓地推入。
  目光透过薄薄的镜片,凝住她的眼。
  他看见她眼里两簇狂乱的小火苗; 随着动作飘忽着; 叫她:“向楠。”
  她攀着他的肩,他们后脖颈都出了汗; 还有脊背; 一触,满手的滑,几乎抓不住; 像下雨后的泥潭,捉泥鳅,捉也捉不到。
  伸手摸着他的眉心,他鼻头上的小痣,本陷在情欢之中的脸; 因此多了几分俏皮; “嗯?”
  “和我谈恋爱这段时间; 你开心吗?”
  他声音沉沉; 染着几分喑哑之色; 像一段音符在空腔里的嗡鸣。
  感情不是做学术研究,方向错了,还可以即时调整。他们没那么多试错的机会。
  受着向楠的推动,发展得太快; 他心里始终没底。好比一篇论文; 仓促写就; 交上去审查,总疑心是否漏洞百出。
  主观情感上,他是想和她这么一直谈下去的,一切稳定的时候,顺理成章走向婚姻。客观现实呢?
  “开心啊。”向楠笑着,看了他的表情,说,“程老师,你是不是没有安全感啊?”
  程如珩以沉默作答。
  她又问:“你是不是受向桐的影响了?”
  “我生活很单调,几乎是学校家里两点一线,我只有书,也许你会觉得无聊。”
  晚上在餐桌上,向桐讲了很多向楠过去的事,那些程如珩不为所知的,丰富多彩的经历。
  高中毕业,她就和几个朋友去西藏旅行,她去过酒吧、迪厅,去攀岩馆,去射击场,甚至还尝试过蹦极,尽管那次她被吓得脸都白了。
  在学校里,她经常和男生一块儿打球,她一米七二的个子,不比那些男生矮多少。
  后来大三课少,她偶尔还会去短途旅行,去徒步爬山,去骑行。
  得亏家里经济条件过得去,不然真经不起她这么造。
  向桐说,要不是她这么好玩,也不至于考个那么普通的本科,一次奖学金都没拿过,哦,还连个男朋友都没有。
  向楠觉得他是揭她的短,程如珩却觉得,她所处的那个世界,是五光十色,是生机勃勃的。
  他们之间像有一道泾渭分明的界限,好似西王母拿金簪划的那一道天河。本该是全然没有交集的两个人,因她的主动,有了他们如今这么紧密相连的关系。
  太过相似的人不适合在一起,太过迥异的人也同样不适合在一起。
  “说归说,程老师,你别停啊。”
  向楠扭着腰胯,急促地喘了几下,“谁说你无聊的?你这里,”她点点他的心口,“这里,”到了太阳穴,“有的是乾坤,精彩着呢,我羡慕还来不及,怎么会嫌你无聊?”
  “我没你那么会说大道理,但是我知道的是,我很喜欢你,如果‘喜欢’这个词不够有力度,那就是我爱你。”
  对于情绪的表达,向楠很大方,她的喜怒哀乐,总是愿意和人分享。
  她又说:“向阳处的老板和老板娘,也不是一挂人啊,他们俩感情就好极了。”
  她知道,程如珩就是会在想多,她神经粗,可他是敏感的人。
  不应该是她想东想西,然后他安慰她吗?怎么他们俩好像掉了个个儿。
  程如珩抱着她,没有回答,或者他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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