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尘杀美人-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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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着了。
我蹲在他旁边,凝视了一会儿他安静的睡颜,不知怎么想的,凑过去吻他的唇。
过了会儿,我起身,抹了把湿润的嘴唇,又抹了把湿润的眼睛。低声骂了句:“老白你一定是前世对不起我。”
否则不至于亲一下就把我弄哭。
傅白雪仍安静地靠在那,眼睛闭着,不动也不说话。
我彻底打消了跟他在一起的念头,这不过是亲一下,我就哭成这样,要是真滚上床了,我不得哭死?我年纪大了,要脸的。
后来我们谁都没提那晚的事,彼此还是志同道合的挚友。我觉得这样就很好,多的,我大概给不起他。
…
自卫队的工作已经上了手,不复当初的手忙脚乱,所以工作还算清闲。身为自卫队两位顶头上司之一,在傅白雪替我分担了大部分文书工作之后,我每天需要考虑最多的,似乎也只剩下“下一顿吃什么”。
今天食堂做了糯米鸡,一个个不足巴掌大,用荷叶包得严严实实规规整整,看着就诱人。
想着今天早上那个小孩,我心中一动,捡了一个装进纸袋中揣怀里,就往门外走。
傅白雪一脸莫名:“你去哪?今天有鲈鱼吃,你不是吵了好几天要吃了?”
我道:“有点事。”
傅白雪蹙起眉,以为出了什么大事,站起身预备跟我一道走:“发生什么事了?”
我摆了摆手让他坐下,笑道:“只是去看看那个小朋友。”
傅白雪停顿了一下:“嗯,去吧。”
我心想你还管得挺多,刚跨过门槛,却听到对方的声音从屋内传来,还是那个他几次三番被我打岔过去的问题:“你为什么这么中意他?”
我回忆了一下少年黑亮明澈的眼眸,低声道:“大概是因为干净吧。”
傅白雪不再说话。
…
其实我平日里去自卫队,并不走那条路。今天纯属日光太盛,我不想晒太阳,所以抄了近道,结果正好撞上了打劫。那孩子拦我路的地方,离贫民窟很近,再穿过一条街就是了。看他的穿着,就是那里的人无疑了。
说起来,那个小孩到底像是什么鸟呢?又小巧,又漂亮,又凶猛,又灵巧,还要是黑色的……
燕子似乎是可以的,可是燕子太纤小脆弱了。
鹞子似乎也是可以的,可鹞子没有黑曜石一样乌亮的眼睛。
隐隐约约总觉得是看到过的,停在树梢中隐隐绰绰,只是实在记不起来了。
我揣着一个喷香的糯米鸡,就这么一边想七想八,一边晃晃悠悠地走在贫民窟的街道上,心里多少有点后悔。
早知道应该听老白一句劝,至少该把那条鱼吃了再来找人,现在饿着肚子干活,好不磨人。
决定了,要是在糯米鸡凉透之前,那小孩还不出现,我就先吃了它。
而且这个地方,人活得也未免太狂野了点吧。进来还不到一个小时,这已经是我遇到的第四波过来打劫的了。
作为燕北最大的贫民窟,这里聚集了大量难民、逃兵、妓女和偷渡客,秩序混乱到了一定程度,甚至都摈弃了礼义廉耻,所有人都回归到了丛林秩序,只是为了“存活”而挣扎着。
不过我却不讨厌——比起外界那些烂事做绝还想扯一块遮羞布,偏生屁股都擦不干净的蠢货,起码这里的人都坏得很直白,甚至直白到有点可爱了。
……是真的很可爱。
我不着痕迹地用余光轻轻瞥了眼身后,含笑着想。
那里在老早之前就缀上了一条小尾巴,从我刚进来没多久,就开始亦步亦趋地跟着我,正是我想逗弄的那个小孩。
起先我见他按捺着迟迟不肯出现,以为他还想再打劫我一次。后来我才发现,这小子是在后面偷偷保护我——大概是不放心我在贫民窟这种地方逗留,便想用这种方式,偿还了那一个面包的人情。
比如现在。
我能感觉到,有两个人跟在我的背后,似乎想要偷袭我。我佯装不知,自顾自往前走,他们大跨一步,准备动手;同时,我也露出灿烂的笑容,准备回头,一面笑着对他们说“嗨”,一面打爆他们的头。
结果有人先我一步出手了。
他像是振翅的鸟雀,无声无息地掠过那两个人影,我只感到了一阵风经过,正大光明地回头一看,他已将他们拖入一旁的巷中了。
“……”
老实说,我的心情有点微妙。
本来我只是在路上看到了一只漂亮的小鸟,被他灵动纤巧的身姿所迷,决定去对面的便利店随便买点谷粒喂给他——就是这么简单的关系。但察觉到对方笨拙的行为后,我忽然就改变了态度。
确定了他真的无意出来后,我晃晃悠悠地走出了贫民窟,重新回到了宽敞的大路上,然后掏出了一直揣在怀里的糯米鸡。
“哎,还想着如果遇到了,就把这个给他呢,”我假意感叹着,同时手上动作飞快地剥去荷叶,毫不留情地嗷呜咬下一大口,“不过既然他不在,我就把它吃了吧。”
我能感觉到,本来犹豫着伸出了一个脚尖的男孩,在看到我把糯米鸡吃下后,又飞快地把脚收了回去。
其实我是个对吃东西挺讲究的人,除了遇到出任务之类的事,饭前洗手,碗筷桌椅一个也一个不能缺,这样我才能安安心心地享受食物。
但不知道是不是被人惦记的东西格外得香,感受着对方像小狗一样热切的视线,我简直觉得自己从没吃到过这么美味的糯米鸡。
我啧啧感慨道:“不愧是从南方运来的新稻,这糯米真是香甜软糯,口感绵密啊!”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仿佛听到了小孩咽口水的声音,好大一声“咕嘟”。
我忍着笑,继续绘声绘色道:“这个鸡肉可真香啊,又滑又嫩,和富有嚼劲的叉烧是两种风味!还有香菇和荷叶的香气,啊,真好吃!”
演技略浮夸,但应付这么个没心眼的小孩,还是足够了。
怀着一种成功欺负到了小朋友的成就感,我就这么站在马路牙子旁,把一个糯米鸡吃得干干净净,连粘在荷叶上的米粒都舔干净了。
回到自卫队时,傅白雪抬头瞥我一眼:“见到那个小朋友了?”
“唔……”我摸了摸下巴,含笑道,“算是吧。”
…
自打那以后,我就经常揣着食物往贫民窟跑。
我甚至怀疑,那里的人几乎都认识我了。因为那只小鸟赶过来的速度越来越快,说是没人通风报信我是不信的。
不过想想也是,我对自己是个什么形象还是很有数的。我爱穿宽袖,爱登齿屐,爱着华服,每次出行,都是浮夸又艳丽的打扮。在外面都算扎眼,更何况是人人灰头土脸的贫民窟呢?
每一次我都是来找他的,但每一次我都不会找到他。因为——
“抱歉打扰一下。”我随意拦住了一个中年男人,看他打扮,这人大概是战场上下来的士兵,失去家园后无处可去,便漂泊到了这里。男人不耐地看我一眼,目光在我一身鲜艳的行头上定住了,态度变得客气不少:“什么事?”
我理解他的转变。鲜艳的颜色代表我不怕被人惦记;宽袍大袖代表我无所谓衣物是否妨碍行动;织锦和嵌珠刺绣的工艺代表我生活富足。
所以我要么很有实力,要么是个大肥羊,更可能二者皆是。可惜在贫民窟,大多数人的眼界只能看得到第二点,所以无怪乎他们被修理的那么惨。
我兢兢业业地装着傻白甜:“你见过这样一个小男孩么:大概八九岁,这么高,头发剃得很短,眼睛很黑很圆。”
他嗤笑一声:“这里这样的孩子多了。”
我继续演:“你再想想?我想给他送一点吃的。”
身后的小尾巴焦躁地动了动。
男人面色一动:“什么吃的?”
我一副富家少爷天真烂漫的鸟样,从袖袋里掏出几条巧克力:“就是这个。我昨天得了些,打算分给他几条。”
男人立马换了副面孔,殷切笑道:“我倒是能帮你找人,但你得分给我一条。”
我点头,直接递了一根过去:“好啊。”
男人反倒愣了,在确认我没有把手收回去的意思后,毫不犹豫地拽过巧克力就跑!
……怎么,你们贫民窟的人抢食物都是一个套路的么。
身后的某只小鸟已经快按耐不住了,很有种立马追上去把东西抢回来的架势。
但他终究还是没出现。
啧,今天也引诱失败了么,真是好强的警戒心。
这段时间,我沉迷逗鸟无法自拔,几乎快走完了整个贫民窟。其套路就是,等着被抢劫或者小孩的住处,然后被抢或者被抢。如果只是抢了食物就跑,倒也没什么,如果遇到了还想抢些别的的,我就会给他们一个教训,程度视他们的程度而定。
可是他就是这么沉得住气,哪怕眼睁睁看着属于自己的食物落入他人口中,他依旧没有现身过,看样子是想打定主意装无名骑士了。
有点难办。
我低头扫了眼巧克力,还有三条,就是说今天还能再钓三次鱼。
我换了个地方,打算拦下个人再接再厉,耳畔忽然传来一阵风声。
接着,小小的少年就轻巧地落在了我的面前,又气又恼道:“被坑了这么多次还没有长记性,你是笨蛋么?”
这一刻,凝视着他黑曜石般熠熠生辉的眼睛,我终于想起来那种小鸟叫什么了。
……是乌秋啊。
下一话:贵公子①
“巫家托人递话,说是他家少爷被聘请的家教拐走了,请我们找找。”
作者有话说:
写这章时好想吃糯米鸡噫呜呜噫。
这是昨天说好的两章,可惜出了事故拖到今天才发……
今天晚上应该还有一章,是本来该今日份的。
第59章 三、贵公子①
三、贵公子①
我记得乌秋鸟。
我曾去琉球作战,那本是一块富饶的天赐之地,如今却被战火毁得满目疮痍。曾经宽阔整洁的街道,现在被炸得满是弹坑,绿化带里的树木已变得焦黑。
有次从那里经过时,无意听到了一声鸟鸣。
我回头一看,就看到在焦黑的树杈中,还有一个小小的鸟巢,顽强地挂在上面。一只小脑袋,正小心翼翼地向外张望着。
我将它托在掌中,那么小那么轻的一团,却有着锋锐的喙,像是一把雄赳赳的尖刀。
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刚刚在战场中苏醒,赤身裸体,记忆全失,便顺理成章地将战场作为了自己的归宿。
但心里终归是不安和寂寞的。也确实从那只小小的乌秋身上,汲取到了足够我继续这空白人生的勇气。我们并不是饲主和宠物的关系,我只是偶尔经过,然后看一看它在树枝上的巢。偶尔在树根处撒一点面包碎,就是我为它所做的全部事情了。
一转眼就是那么多年的时间,现在的我,早已不会因为这些软弱的理由感到孤单和无助了,可那时,掌心托着一个稚嫩生命的触感,我到现在还记得。
眼前,小小的孩子还又气又恼地站在我面前,用看傻子的目光看着我。
我有点想笑。
其实在今天之前,我一直没有想过,把这孩子钓出来后,我要如何对待他。或许可以请他吃一顿好的,再聊聊天,调剂一下我无聊乏味的人生。
但是这一刻,我忽然觉得,建立再深一点的联系也无妨,他是个很可爱的孩子,我可以教他很多东西,让他不必一辈子都在贫民窟那种地方打滚。
这么想着,我走过去,在他面前站定,笑道:“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他紧绷着身体,黑葡萄似的眸子紧紧锁着我,一副随时就要拔腿跑路的架势——什么啊,这不是对我的身手很有数,明知道我不需要被保护嘛:“我没有名字。”
“……?”我掏了掏耳朵,“哈?”
他板着脸,不知是被刺痛了还是怎么,硬邦邦地重复道:“我没有名字,他们都叫我狼崽子。”
我来了点兴趣:“为什么?”
男孩抬手,一只毛茸茸的大白狗出现在他的身前。不对,不是狗,应该是狼,虽然我不知道有什么狼还长着翅膀。唔,这还是一只狼崽子嘛。
他揉了揉小狼的头:“因为他。我们从小就在一起了。”
具现出生命体的能力……?以前从没见过,有趣。不过才这么丁点大,就先一步觉醒了自己的能力,这小子天赋很强。
我弯下腰,笑吟吟地平视他,带着点逗弄的语气:“要不要加入自卫队?我可以当你的老师哦。”
“……”男孩的眉头深深地锁着,他困惑地问,“老师是什么?”
“呃,”这答案太简单以至于我反倒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 我缓声道,“就是可以教授你知识的人。”
同时在心里暗下决心,当老师什么的还是算了吧,这小孩什么都不懂,我实在没耐心把时间花在这么个小孩身上。
“……”男孩张了张嘴,似是要答应,在目光与我的相触时,又忽然改了口型,“不要。”
我愕然,虽然我已经做好了反悔的准备,但他会拒绝还是出乎我的意料。我跟他比划:“你不知道自卫队么?在燕北很出名哦,如果你进了自卫队,就不用靠抢劫为生,可以离开这里,可以读书写字,还可以吃很多很多好吃的……”
他的目光闪了闪,似乎是在犹豫,最后又看了一眼我,然后嘴角往下一撇:“不要。”
我真的很吃惊:“为什么?”
男孩皱起眉毛:“你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条小狗。我在这里也能吃饱,没人敢过来抢我,我有地方住,识字也不是必须要干的事,那我为什么要出去当狗?”
……这小孩真的好敏锐啊。
我做投降状:“好吧。”
被小孩点破了我心里的想法,多少还是有点不自在。我自讨了个没趣,对他的兴趣瞬间降到了谷底,我喜欢傻一点的小孩,因为逗起来很好玩。
他虽然是我喜欢的一根筋,但直觉太准了,不好坑。
于是,我从口袋里掏出巧克力给他:“那这个给你,我走了。”说完就准备走,他却把我叫住了:“喂。”
“嗯?”我回头。
他苦恼又困扰地看着我:“你为什么要一直找我?”
只是想逗鸟罢了。但说是不能这么说的。
我抬起宽袖,笑盈盈地在他面前晃了晃,不怎么正经道:“因为某个小朋友真的太可爱了~”
“喂!”
我把他气恼的声音抛之脑后,晃晃荡荡打道回府了。
…
这是个晴朗的午后。
傅白雪慢悠悠倒了杯茶,坐到我旁边:“这几天没见你往贫民窟跑。”
我用手支着下巴,阳光很好,我有点犯困。他便伸出手,顺手把我的脑袋往他的肩膀上带了带:“没兴趣了。”
我倦倦道:“小孩太敏锐,不好搞,算了。”
傅白雪转头看我,清浅的呼吸拂过我的头顶,痒痒的。他半天没说话。
我心想他是不是被我的没心没肝有意见,问:“怎么了?”
傅白雪又把我推开了一点,诚恳道:“你上午出任务,回来没洗头,一股血腥味,有点臭。”
我把头又往他鼻子下凑了凑:“臭你就多闻闻。”
“不要。”
“好无情哦~老白~”
我们打闹了一阵,傅白雪才入了正题:“巫家托人递了话过来,愿意给我们钱。”
我眼皮子都没动一下:“条件呢?”
之前我也说过,现在战火初歇,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打起来。各个地方军阀玩命似的扩充兵力,有些空有资源财富的大老板落后一步,只能美其名曰“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