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美恩公不对劲-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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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幸亏我们阿闲人穷志不短,为了奉养师父劳碌奔波,这才相交满天下,到哪里都有人相助。”聂云汉帮他绑好袖子,笑道,“若是没有你,恐怕我们要多费很多功夫。”
卓应闲斜昵他,撇了撇嘴:“这夸耀得有些过分了,一点也不真诚。你们‘赤蚺’不就是专门探听消息的么,就算没有我,顶多耽误三五个时辰罢了。”
聂云汉嘿嘿笑了笑,见他右手手指因为挤压凤仙花而被染得红艳艳的,便从怀中掏出布巾,用水囊里的水打湿,把他的手拉过来细细擦拭。
卓应闲正在琢磨到了五陵渡该去找谁,此刻也没有顾忌什么,随聂云汉摆弄。
他的手细长瘦削,骨骼确实比平常人更柔软一些,轻轻一捏,便能全攥过来。掌心温暖干燥,虎口和指根处有薄薄的茧,是常年练剑所致,指甲红润,泛着健康的光泽。
想到“健康”二字,聂云汉心里一动,仔细问道:“阿闲,你能记起南风馆的老鸨给你吃的是什么药么?戴爷说你体内还有些瘀滞,我想应该是这药物所致。若是记得名字,我叫他去打听一番,能弄清配方便好了,回来也能对症下药。”
“都过去十年了,还有什么可治的,就算有什么瘀滞,应该也不打紧吧。”手指擦得差不多,卓应闲便抽回手,漫不经心地说,“筋骨柔软倒也方便,不碍事的。我都这般年纪了,就算服了什么解药,恐怕也不可能变得如你们一般铜皮铁骨。”
见他这样,聂云汉也没多劝,不过心里还是打定了主意要去问一问,估计其他南风馆里也会有同样的药,不怕查不出来。
“对了,汉哥,有件重要的事,我得问问。”卓应闲突然一脸凝重,“咱们银钱够不够?黑市之所以是黑市,除了不合法之外,他们要价是真的黑。咱们为了掩人耳目,总得买些什么,就算是寻人问事,也得花一大笔银子!”
聂云汉看他这猛地紧张起来的样子,不由地笑了笑:“我的俸禄两年未动,父母留的薄产也带了,大家都是光棍儿,这些年也都略有积蓄,我还从宋鸣冲那里敲了一笔,应付这次出行是够的。至于黑市里交易,你甭愁,哥哥们坑蒙拐骗的功夫是一等一的,对付他们不说手到擒来,至少也是旗鼓相当。”
卓应闲放心地点点头:“那还好,我也把全部家当带上了,这一路应该也够用。”
果然是平日里操持生活的,琢磨起事来还挺细碎。
聂云汉心里忽然划过一个不合时宜的念头——他倒真是个过日子的人。
若能……
算了,多想无益,自讨苦吃。
过了晌午,左横秋、万里风、戴雁声和向羽书陆续醒来,听说卓应闲堪破了那小木片的秘密,都非常高兴,把他好好夸了一顿。
卓应闲在聂云汉面前已经足够自如,但是在别人跟前,还是要继续装一装,尤其向羽书在他看来还是个小孩,他也得端出一副大人的威严出来。因此面对这些夸奖,他也只是淡淡点了点头,以谦虚为主要态度。
大家都有点饿,这会儿留下左横秋和向羽书放哨,万里风及戴雁声去林子里采野果,看看是否能打到合适的猎物。
聂云汉逼着卓应闲和他再睡一会儿,必须养足精神才能继续上路。
卓应闲从善如流,躺在树下很快便睡着了。
聂云汉看了看他身穿黑衣更显单薄的身子骨,不放心地从行囊中翻出一件自己的外袍,给他盖上之后才放心,躺下后也迅速入眠。
向羽书看见聂云汉这小动作,耸着耳朵听他呼吸声,待确认他俩真的睡着之后,才小声跟左横秋说:“汉哥对闲哥哥真好。”
左横秋瞥他一眼:“怎么,觉得自己失宠了?”
“自然不是。”向羽书揪了一根野草,在手指上缠着玩,“小弟和心上人又不一样,汉哥还会继续疼我的。”
“那你做什么哭丧着脸?”
向羽书轻轻叹了口气:“要是他俩能真的在一起就好了。有闲哥哥在,汉哥就不会再像以前那般不顾自己,凡事都非要豁出命去。可我也怕咱们这次行动不顺,万一汉哥有个三长两短,闲哥哥一定会伤心的。”
“你人不大,操心不少。从了军,这命就不是自己的了,快活一天算一天。”左横秋回头看了眼熟睡着的聂云汉和卓应闲,“生生死死的,还是看淡吧。”
作者有话要说:
汉哥:我媳妇操持生活一把好手。
阿闲:你个败家玩意别瞎霍霍就行。
第26章 旧事
聂云汉俩人不知有个臭小子在替他们发愁; 沉沉睡着,直到被烤肉香给唤醒。
万里风和戴雁声捉了几只野兔和野鸡,清理干净之后架起火堆,烤得滋滋流油。
他们出野外惯了; 每个人身上都会用小瓶装着几味佐料; 向羽书撒了一点辣椒面和盐上去; 顿时香飘十里。
聂云汉先醒的,闻到香味之后立刻眼放绿光; 饿狼般地扑到火堆前,从向羽书手里夺了一只鸡大腿,递给了随后跟上来的卓应闲。
向羽书气坏了:“汉哥!你又抢我的!”
“阿闲今天立功了; 自然要有奖励。”聂云汉笑嘻嘻地说,“一只鸡有两条腿,又不会短了你的。”
他好意思抢,卓应闲不好意思接; 连连往外推:“我不要,还是给羽书吧。”
聂云汉毫不客气地把鸡腿往他嘴上一碰,耍赖道:“碰到了; 就是你的!一家人客气什么!我来给羽书再掰一条!”
向羽书惊恐地伸手护住另一条鸡腿,也不怕被下面火苗燎了衣角:“用不着!我自己来!”
卓应闲无奈; 只好接过鸡腿,看着聂云汉又去跟万里风抢兔子肉,献宝似地放在宽大的树叶上递到自己跟前; 又想想刚刚盖在身上的衣服,心里暖融融的。
他一边吃; 一边看聂云汉他们又争又抢地吃东西,无端就觉得开心。
身边有人陪伴的感觉真好; 即便刀头舔血,即便亡命天涯,也一点也不觉得孤单。
大家风卷残云地吃着烤肉,聂云汉便道:“接下来咱们暂时分道。左哥你们四个先去五陵渡,观察一下情况,我和阿闲去拂沙县,看看被他关起来的那个铁鹤卫,再到五陵渡跟你们会合。”
提起那个铁鹤卫,卓应闲还有点记挂,不知此人现在如何了,也不知那个懒汉把他照顾得怎么样。
毕竟这人是无辜的,将人家私扣这么久已经不妥,万一有个好歹,他心里过意不去。
但是他又担心,聂云汉原意是要将人灭口,现在和他一起去,不会真的要痛下杀手吧?
可卓应闲犹豫再三,仍是不敢问,怕聂云汉认为他太过软弱。
几人收拾停当,离去前,聂云汉把戴雁声拉到一边,低声问:“你那里有没有能消除记忆的药?”
戴雁声神色一凛:“你不会又要対阿闲……”
“瞎扯,那怎么会!”聂云汉道,“阿闲心软,定不肯杀那铁鹤卫灭口,我想那人也的确无辜,没必要夺人性命。可要是放了他,他必然会返回朝廷告状,这一来咱们免不了麻烦,所以还是能消了他记忆最好。”
“明白。但我不是神仙,没有那种恰好能消除这段记忆的灵药。”戴雁声道,“药有两种,一种让他彻底忘记自己姓甚名谁,这辈子从新来过。另一种会让他忘记近半年的记忆,但有可能将来会慢慢记起。你要哪种?”
聂云汉干脆道:“阿闲定是想着将伤害降到最小,那人就算之后想起来,那时対我们未必还有影响,第二种便好。”
戴雁声回到马前,从挂在马背上的布包里取出药箱,在里头一通翻找,拿出一个白色小瓷瓶递给聂云汉,叮嘱道:“瓶里有小勺,药粉三勺即可。”
聂云汉看着小瓷瓶上的标签,红底黑字写着“黄粱梦”,笑道:“你这黄粱一梦,可不见得是个好梦。”
戴雁声冷声道:“好梦又怎样,还不是虚幻。还是噩梦好,醒来发现一切都没变,才令人心安。”
“啧,有道理。”聂云汉把药瓶装进腰上挂着的布袋里,转念一想,又道,“那第一种药叫什么?”
“浮生散。”
“‘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散了也罢。”聂云汉突然叹道,“戴爷你给这些药取名倒是别出心裁。记得还有两种毒,一个叫‘醉芙蓉’,一个叫‘离人泪’。”
那么美的词句,那么凶的杀意。
戴雁声斜睨着他:“废话恁多,想要‘浮生散’?”
聂云汉嘿嘿一笑:“觉得留着备用也不错,胜过杀人灭口。”
“想要便说,少绕弯子。”戴雁声低头从药箱取出一个棕色瓷瓶,丢进他怀中,“药粉一勺即可。”
聂云汉端详着瓶上“浮生散”三个字,神情有些阴郁。
戴雁声整理好行囊,翻身上马,回头看他还在发愣,低头叫了他一声:“老聂。”
“嗯?”
“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想叮嘱你一句,‘浮生散’无药可解,忘了就是忘了,剖开头颅挖出脑仁也找不回记忆。别因为有了这个就纵着自己,逃避责任。”
聂云汉看着他冷若冰霜的脸,喉头一哽:“……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戴雁声刀锋般的目光刮过他的脸:“人都会趋利避害,我既怕你畏首畏尾,又怕你伤人自伤。”
“行了,你今天废话也不少,赶紧上路吧。”聂云汉不想跟他剖析内心,拍了拍他的马屁股,收好棕色小瓶,后退几步,冲前边左横秋等人挥了挥手。
卓应闲正站在马儿旁边,替它梳理鬓毛,喂它野果吃,这时也向他们挥手作别。
马蹄声渐远,聂云汉回头看了眼骏马旁边长身而立的青年,刚刚被戴雁声那一席话激起的心中万丈波涛霎时归于平静。
不知道那个棺材脸在担心什么,他聂云汉是那样的人么?就算哪天压抑不住感情,真要跟阿闲怎样的话,也得人家愿意才行。
如若……如若真的两情相悦,那他必然要负责到底,绝不会办什么临时反悔、给人灌药抹去记忆的事!
卓应闲见聂云汉站在原地发愣,冲他喊了一声:“汉哥,咱们走么?”
聂云汉笑着向他走去:“走!”
拂沙县离此地不远,他们不打算住店,只在路上轮流休息,好尽早赶到那里。
卓应闲対这附近地形颇为熟悉,两人很快上了大路,在途经小镇中稍作休整,买了几件换洗衣裳,备了些干粮,继续上路。
镇上的路比较狭窄,不便跑马,聂云汉牵着马,与卓应闲并行。
这个镇子虽然小,但街上人来人往,颇为热闹,也不知道是不是赶上了什么市集,周遭都是做生意的小贩,叫卖声不绝于耳,対路人卖力招揽,既热情又鲜活。
聂云汉许久都不怎么见市井图画,每逢看到这些,那平日里被遮掩着、藏进了骨血里的颓丧都会被冲淡许多,心情也会变得好起来。
因为这些画面让他觉得,即便老皇帝対他们刻薄寡恩又如何,他们是为了大曜的百姓而浴血奋战,只要能为这些人换来平安宁静的生活,他们的付出总是值得的。
走着走着,迎面微风带来一股牲畜的腥臊味,聂云汉便知附近应该是有马市。他想再买匹马,免得两人挤在一起,令卓应闲不舒服,但刚一开口,这个提议被便被対方否决了。
“一匹普通马也要十多两银子,我看你是吃饱了撑的。”相处多日,卓应闲対他是越来越不客气,没好气地瞅他一眼,“有多难受?我忍得了,你不行?”
好心被当成驴肝肺,聂云汉倒是没火,他挺喜欢卓应闲跟他拌嘴,除了自己可能存在某些奇怪的倾向之外,至少这说明対方不再把他当外人。
况且想说什么便说什么的卓应闲,比起初见时那个为了扮演好铁鹤卫角色、处处端着绷着的人要可爱得多。
聂云汉讪讪道:“这不是怕你遭罪吗?”
卓应闲也知道自己刚才那句脱口而出的话有那么一点点过分,好声好气道:“这有什么遭罪的,我以前也常骑马。接下来要找人、要打听消息,用钱的地方不少,咱们能省则省。”
“阿闲,你还真像个精打细算的小媳妇。”
“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卓应闲的重点没落在“小媳妇”三个字上,倒是想起了自己那个浪荡师父,“跟我师父一样,都不知道他以前是怎么过活的。”
说到这,聂云汉便好奇问道:“你师父一个清修之人,是怎么遇上你的?他又是如何救你出来的?必不是正经掏银子赎你出来吧?”
“师父才不是清修之人,他是个老不修。”师父可爱又可恨,卓应闲每每想起他那可恨的一面,都会气得额头青筋暴跳,“他爱喝花酒听人唱曲儿,穷的时候连酒钱都要赊账。”
“他……他去的也是南风馆?”聂云汉倒是没想到云虚子还好这口。
这是个假道士么?
“师父男色女色均不近,他就是爱听曲儿,巧了我那间‘柳心苑’新请来了一个小唱,特别会唱曲儿。那人貌极美,声音清丽婉转,比女子唱得调还高,很快名声远播,我师父就慕名前来了。”卓应闲说起这事儿,脸色有点阴沉,“但师父欠酒钱的旧债没清,老鸨不让他进,还让护院把他打了一顿,叫他还钱。”
“可我师父贼心不死,想从后院翻进来,就遇上了我。那会儿我……我也在练嗓子。”
要做小倌也不是那么容易,诗词歌赋要懂一点,舞蹈、唱曲儿也算是看家本领,再往多里说,酒量、赌技都得练,十八般武艺俱全,才好哄得客人高兴,多多打赏。
“那个小唱就是凭着唱曲儿的本事才能卖艺不卖身,我当时就想像他一样,好好学唱,期望将来能以此来保护自己。”
卓应闲还记得,十二岁的自己站在后院水缸边,把教习教的小曲刚唱完一遍,就听见院墙头上传来几下掌声,他一回头,便见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趴在瓦片上冲他乐。
那中年人也算英俊,笑起来更是亲切,明明私翻人家院墙不是什么光明磊落之事,他却做得颇为坦荡,叫这囿于风月之地的孩童顿时没了防备心。
中年人轻盈地从墙头跳下来,眉开眼笑看着他道:“你是谁家的小公子,怎么会在这种地方?”
小阿闲瞪着大大的眼睛,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只见那中年人伏低身子,轻轻摸了摸他的发顶:“是不是被人拐来的?”
一句话勾起伤心事,小阿闲眼圈顿时红了:“不是,是我爹把我卖到这儿的。”
“造孽哟!真是可怜。”中年人站直,腰杆笔挺,他负手而立,也不知道想了什么,突然问道,“你要不想留在这儿,我能带你出去。愿意跟我走么?”
哭也哭过,闹也闹过,也曾偷偷逃跑过,但每次都会被护院像拎小鸡仔一样地抓回来,接着便是一顿毒打,小阿闲认了命,再不敢奢望“自由”二字。
而此刻,中年人站在他面前,神祗一般,毫不吝惜地向他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他没能一瞬间做出决定,不是因为怀疑対方的用意,而是不相信这是真的。
就在他犹疑之际,院子里进来了一个婢女,看见那中年人,便尖叫一声跑了出去。
中年人知道她是去叫人了,便向小阿闲伸出手,催促道:“来不及了,你到底跟不跟我走?”
院外传来护院粗重的脚步声,小阿闲再也不敢犹豫,伸手抓住中年人粗糙的大掌:“我走!”
接着他便身体腾空,原来是那人将他抱了起来,轻轻一跳便翻过院墙,向远处奔去。
小阿闲紧紧搂着中年人的脖子,在颠簸中望着那个灯火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