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起源·波澜壮阔纵横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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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娥眉双刺的前世今生
“勇于探索”是人的天性,尤以童年为甚。然而成年之后,通常会变得谨小慎微,就如刺猬般蜷缩成球状,以利刺来掩盖心底的柔弱。天性源自我们的祖先。哺乳动物起源于“食虫目”,该目名下现存物种有鼩鼱类、鼹类和刺猬类。由于前两类长得不够漂亮,因此我将刺猬认作远祖。(另有一个小小的原因是:我分辨不清“鼩鼱鼹”这三个字)除了刺猬是人的法定父母之外,还有一种海洋哺乳动物也参与其中,它就算不是原配也是“小三”,它们导致了“人”这一杂交品种的诞生,并遗传了我们“勇于探索”的基因。
本文就是基于“勇于探索”而出现,最终的愿望,是找出谁是“小三”,为我们扑朔迷离的身世提交一个定论。人类属于灵长目,但现代人与猿猴的外观相距甚远,以至于身上长毛都被褪得一干二净,人类自此成为“裸猿”。何以“脱毛”?这成为人类起源当中数一数二的难题。通常的论调是:因为人学会了穿衣服,所以通过“进化”将毛褪掉;由此推论,没“毛”的才是人,有“毛”的是动物。
这样的解释体现了成年人的共性——强调“惟我独尊”来掩饰内心的软弱。按这样的论调,河马将会很兴奋地宣告:基于人类和河马均没有毛,因此都应划归哺乳纲名下的“河马总目”。
现今地球上还有很多土著,虽然已成“人”却依然固执不肯穿上衣服,但他们也同样也属于“无毛一族”。此外,既然已展开“脱毛运动”,那应该一视同仁,连头发、眉毛、胡须一并褪掉才合理。头发暂且不论,那是水生的“小三”给我们的遗产,那么眉毛与胡须呢?为什么它们如此坚决地存在?
支持“水猿返回”学说的科学家作出解释:由于体毛是属于分批退化,在部分毛发还没有褪尽的情况下,我们的祖先已返回陆地继续繁衍;所以,我们留下部分体毛不足为奇。骤听属于比较合理的假设,人类的眉毛是基于这个原因得以保留,但另一个“问号”随之涌现。
曾几何时,我们的少年时代,无知且无畏,对一切充满好奇心,于是对眉毛提出质疑:“这两条东西是干啥用的?”科学家们给予一个庄严肃穆的回答:“眉毛,是眼睛的第一道防线!”哦,原来如此!可惜长大之后,就会从眉毛所处位置得知:眉毛“保护”眼睛仅是一个“童话”。倘若是水栖动物,需要频繁进出水面,眉毛的存在还有意义,可以隔阻细小的海藻水草之类,但对于纯陆生的人类呢?
人类的额头遍布“汗腺”,眉毛的存在,使汗水得以汇聚,并沿“眉头”经“鼻弧”侵袭眼睛。眉毛的这道“防线”实际上对阻隔汗水起到了“反作用”。人体装置具有“前后开发”的区别,“汗腺”是后期生成的装置,要怪也不能怪眉毛。进一步探究:在人体开发汗腺的同期,眉毛可是现今的模样?
现代人眉际,分布着已退化的“顶浆腺”,该腺体俗称“大汗腺”,密布于腋下,“狐臭”即由此导致。眉毛“顶浆腺”有何用途?难道是分泌润滑液?这与“保护眼睛”功能亦是背道而驰。
河马是否典型的水兽姑且不论,但它对我们却有示范效应。河马的幼崽全身滑溜溜,初生的人类呢?婴儿出生时也很光猾,与河马的小宝宝类似,难道因此要认同“河马总目”的说法?人类自然不甘心,再度审视初生婴儿:腋毛、阴毛等不必奢望,甚至连头发都可欠奉,但眉毛却一定已具雏形,一左一右分列于眼睛上方,顾盼生威!这一对眉毛使人类与河马划清界线,我们才是独一无二的万物之灵!
再借鉴其它的高等生物。猫科动物长有散乱的“眉毛”,但那称为“触须”更合适——它属于探索空间的触觉器官,以判别狭隘处是否能穿越。猫的“眉”与“胡须”均属同一类,与人类的“须眉”,有着天壤之别。为何猿猴一概没有该装置,难道这是属于人类“新时代”的进化产物?
仔细探究:人类眉毛的化学成分、生长周期、遗传基因,均与动物体毛截然不同。眉毛“休止期”数倍于“生长期”,根本已不是“毛”的性格,它的实际功用究竟是什么?单纯从“休止期”推测,“史前眉毛”可能是长长的“触须”,但缺乏配套的神经佐证这一假说,眉毛生长的“基地”是坚硬的“眉骨”,这预兆着什么?
中国古代认为:处女的眉毛具有显著特征“紧密柔顺”;而非处女的眉毛则呈现“开放”状态,并有“竖立生长”的倾向。这种说法在现代当然被视作洪水猛兽。但古人于细微处的观察通常强于现代人,因为没有太多事情可分心。眉毛竟然可以扯上“性”,这究竟是一款何等玄妙的装置?女性“始伏终竖”的眉毛究竟有没有遗传机理给予证实?
上述的谜题,可从中国古代“经脉学说”来探寻答案。现代科学的发展,经脉已不再被认为是邪魔外道,它拥有非常深邃的学问,只不过这种学问过于“高深”,我们还未能融会贯通。眉毛隶属“十二正经”中举足轻重的“足太阳经”,假如人体身壮力健,足太阳经血气充沛,眉毛就自然表现得强盛。处女变成非处女,相当于进入“第二生命轨道”,自此脉络将有全新的演绎。遵照经脉原理,眉毛的重要性超乎凡响,它是人体的防御器官。回顾“眉毛是眼睛第一道防线”的说法,“防御器官”似乎也合情合理。
现代高等生物的当中,大象的头部拥有顶级防御利器——两枚长牙。因此,防御器官长于面部,也并非不可想象。但眉毛对于眼睛的保护效用相当有限,而且眉毛从婴儿诞生即毕生追随,难道只是眼睛的附庸?疑问并未解决,我们暂时将注意力转到睫毛。
按常规说法:睫毛是眼睛的第二道防线,那是基于眉毛抢夺了“第一”的位置。事实上睫毛才是眼睛的真正防线,其生长机理也符合这一用途。睫毛在毛发中寿命最短,但快速萌芽,反复更新,从不间断。相比于头发而言,它是“活”的,拥有非凡的“触感”,只要有灰尘接触它,立刻会引起闭眼反射——其反应速度冠绝人体。睫毛构造唯一不合理在于“上眼睑密而下眼睑疏”,这“上密下疏”的设计,不能为陆生人类的眼睛提供周到的保护。但如果是进出水面或俯身潜游,却是有必要强调上眼睑。人类身上太多水生证据,已不在乎多此一样。
在人类的幼年时期,上睫毛长得浓密而向上卷翘,强调水栖防护的功能;随着年龄增长,睫毛的倾斜度与卷翘度也随之下降,变成几乎是竖向正前方,更为符合陆生的环境。睫毛的履历不算太长,它是属于伴随人类进化的配套装置。但眉毛的历史则是相当悠久,甚至可以依照“鸡和鸡蛋”提出一个极其高深的哲学问题:究竟是先有眉毛,还是先有人?
这个问题让科学界束手无策,个别科学家不服气,于是运用各学科的高深理论及先进手段来探寻眉毛的源头,他们发誓要弄清楚:“眉毛”这古怪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在物种进化的悠长历程里,是什么东西演变成眉毛?
最终的结果并没有惊世骇俗,而是可以为大众所接受:眉毛的前身,原来是一种“刺”。刺并非特异的构造,在自然界随便可找到例子,就如食虫目的刺猬,就全身遍布尖锐棘刺。这一个发现的伟大之处,是与中华民族悠久的“经脉学说”暗合,并因此证明了:刺猬果真是我们的父母,勿论当中有没有“小三”,但刺猬对人类的养育之恩却是相当深厚,并且将“刺”也遗传给人类,再由现代人演变成“眉毛’。独树一帜的眉毛,使我们又多了一样有别于芸芸众生的装置!
“刺猬是我们的父母”虽属调侃,但揭示出物种基因的遗传机理。基因组中大概只有百分二的DNA具有“现实意义”,其它大部分是作为“过去履历”和“未来蓝图”。过去式的DNA,在某些特定情势之下,通过解密而被激活,错误激活的情形被称为“返祖现象”。进化是一个反复且繁杂的过程,但我们可以将其简单化地解释。例如现时环境需要演变出“刺”,主导基因就会从信息库里筛选与“刺”相关的DNA,随即步入一条进化的捷径;当变异的个体数量充足,强化为“强势遗传”,“刺”即成为群体的常规配置。
由此可以推断,眉毛这种“刺”,除了具有传统的遗传基因外,还被“小三”加以演变,成为一样真正有防卫作用的器官。人类曾于海洋生活,所以拥有“经脉”,而从眉毛隶属“足太阳经”推断,当初“海人”的这一种“眉刺”也是相当发达。“怒眉戟张”到底是什么概念?现代生物里可供参照的是蜥蜴类,某些蜥蜴眼睛上部生有棘刺;甚至可参考神话传说中的海妖,额上长有类似“多棱刺罩”的防护物。神话不足信,但人的想象力通常有其合理之处,我们根据这些“元素”,或者可以大致“模拟”出一个人类始祖的模样。
现代的人类,被意外触碰随即“锁紧眉头”这个特点依然存在,纵使“眉刺”这防御器官已是“明日黄花”。眉毛由“刺”蜕变,这一项研究的式微,归结于两点:其一、眉毛在人体构造属于“细节”,不影响“大局”;其二、“眉刺”与主流进化论形成较大的冲突,为了维护“正统”,惟有放弃旁枝末节。但某些具有强大探索精神的学者不以为然,他们为了勾画出史前人类究竟是何种模样,将探索领域进展到男人特有的“胡须”,并有更为惊人的发现,将人类的史前样貌进行了一次“反传统”的颠覆。
我们曾经是海洋哺乳动物,眼睛上方长有尖锐凸出的利刺——这就是人类曾经的模样。眉际伴随“顶浆腺”,分泌液用于形成“保护膜”,这是利刺的配套装置。甚至可以大胆想象:告别处女并准备生育后代的雌性,那一对“娥眉刺”将更为犀利!但无论如何,这属于“男女通用”的外型,雄性人类呢?除了眉刺之外,是否拥有更慑人心魄的异像?
第九章、万古情牵的淬毒匕首
同类争斗是遍及自然界的现象,由于两性在繁殖上早有严格分工,雄性进化出特异行为:雄性相争,其目标是获得更多的交配机会,从而“选择”繁衍更为强壮的后代。此外,与交配无关的争斗,通常也由雄性“附带”来完成。例如:为了使“食物链”良性运转,避免大家都挤在一起将食物清空,雄性将以打斗来决定“领地”的归属权;失败一方惟有远走他乡,保证了物种的合理配置。
人类有别于动物,男性决斗的形式与内容均震惊动物界。以下转述一个深黑色的幽默:若干年后动物统治世界,人类战败成为奴隶,男人被用以决斗来取悦众生。罗马斗兽场内,两个健壮的男人在打斗,其中一方明显占优,裁判已准备宣布胜利者,但胜方却以雷霆万钧之势将对手杀死了。观战的芸芸众生一阵惊愕,随即爆发狂热的欢呼,齐声叫喊:“吃了他!吃了他!”获胜者终究人性未泯,他面带鄙夷之色,冷然说道:“人,怎么可能吃人?”动物们一片鼓噪,厉声质问:“你不吃他,为什么要杀了他?!”
这一个质疑人类无法解答。既然不以同类作为食物,为什么在对阵中将对方杀死?这并不符合生命传承的哲理,不符合动物繁衍的法则。人,为什么是如此另类?自此,动物界一致认同,将人类这一种怪异的生物,单独放置一个“界”。人类被正式踢出动物界,在“真核总界”之下,分设“人界”和“动物界”。
人类一直希望与动物分道扬镳,却想不到是这种情形之下黯然出局。
动物界的同类相争,皆由雄性扮演主角。争夺交配权之战历史悠久,使雄性拥有攻击的天赋。同类相争必须有“度”,假如斗得太狠,导致死伤累累,就会产生“负面效应”,搞不好会让种群自取灭亡。尤其是那些具有致命武器的动物,更需小心翼翼,“仪式化对战”成为首选模式。
响尾蛇拥有致命毒液,兼且它的咬噬是红外线感应器官的自动反射,具有半自动化的特点。因此响尾蛇相互争斗时,总会相当谨慎,控制好自己的咬噬本能。战斗拉开帷幕,双方先配合着摆好POSE——两条响尾蛇头部相靠、颈部侧贴、尾部缠绕,其中一方出招:突然向上窜起,利用地心吸力重重将对方压倒!未分胜负?那就再来一次,重新再摆个POSE。
说起摆POSE,犀牛更是当中的翘楚。犀牛头部长有尖壮犀角,配合强劲的冲击力,大幅提升了这柄“重型匕首”的威力。两只公犀对阵,首先是近距离相对低头静立,双眼斜斜瞄着对方,估摸着眼前匕首的长度和硬度,以及拥有者的体型和强健程度……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战斗开始!咦,怎么它们不动?原来还在揣摩……战斗又开始!喂,怎么双方还是不动?原来它们已决出胜负,落败的一方心理已崩溃,黯然神伤地转身,缓慢举步,逃离决斗场。
角马与野牛形态类似,颈部厚皮适合抵御猛兽的“截脉之法”。但雄狮另辟跷蹊,它选择咬住角马的口鼻令其窒息,从而使角马成为雄狮的主要猎杀对象。野牛需要面对的是同样恶劣的环境,但频繁上演的“公牛对决”——这一幕成功的“表演秀”,使狮虎产生了心理负担,假如不是形势所逼,它们避免与公牛正面为敌。
公牛交锋时,选择一处裸露的地皮,首先使用“震”字诀,用牛蹄震松土层;然后采用“铲”字诀,各自用巨大的牛角将地皮铲得尘土飞扬,场面极其壮观!在沙尘滚滚中,牛眼圆瞪运用“撞”字诀,以全身的劲力撞向对方,纵是狮虎都难以抵挡这一击,这是雄性力量的完美演绎!但别忘了对阵的另一方也有角,于是牛角架着牛角,互撞对顶角力,执行“顶”字诀,即使是失败者也决无性命之虞。
这是属于动物的“仪式化”对战,不管仪式多么隆重,仅仅为了决出胜负,不会有过火的杀戮行为,否则,将会导致种群式微,自绝于天地。但人类才不管那么多,将对手杀死是他们的光荣传统。
中世纪流行于欧洲的“决斗”,即是以生命为代价,懦弱怯战的被定义为“不是男人”,决斗前专门设置公证人,使貌似公平的谋杀行为“合法化”。在亚洲同样有类似行径,立下“各安天命”的“生死状”,即可在公开场合杀害同类,胜利者还被定义为“英雄”。
这就是人类的传统,更为大型的杀戮行为——战争,也被赋予耀眼的光环。我们少年时代,都认为这一切理所当然,也曾经对这些英雄豪杰顶礼膜拜,且迄今未变。这确实是人类的本性,尤以男人为甚。我们为何具备这样“反自然”的性格基因?人类发展史上,从未拥有过致命的杀伤性器官,相反犬齿逐渐退化成只适合撕扯鸡肉,上肢也仅剩下缚鸡之力……为解开上述谜题,我们尝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