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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给爱一个机会-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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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只差没说我“不孝”,但他有什么资格跟我谈“孝顺”?    
      我是“嫁出去”的女儿,而他,自己搬出去住以后,又回过几次家?    
      只会摆出一付“长兄”的死德性,指挥我做这个、做哪个,就连今天,也是他命令我回来的:    
      “你是女儿,不叫你去整理爸的遗物,莫非叫我去整理呀!我又不会折衣服!”    
      爸在上上礼拜心脏病突发,没交待一句话就走了,哥选择西方宗教仪式帮爸出殡,原因是“最不麻烦”。    
      奇怪的是,妈和爸现在的老婆都没意见?    
      没意见就没意见罗,我是“泼出去的水”,哪能多说什么!    
     


第二部分感受(2)

     告别式当天,我看见妈和爸的老婆互相挽着对方的肩,别人是看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称赞这两个女人真难得。    
      我觉得恶心——抢着同一个男人的女人,怎么可能作伴!    
      别再跟我吹嘘“还是朋友”那一套。    
      我将爸的衣柜打开,只剩几套旧西装,新的全留在他后来的家。    
      我就不明白,我那个妈妈为什么要把这些旧东西保存到现在?    
      我把它们一件件叠好,搜搜每个口袋,找到了一支不知哪来的钥匙,还有一张过时的纸钞。    
      钞票散发着和抽屉一样的樟脑气味,让我想起电视里那些怀旧场景。    
      我把它搁在梳妆台,其他全塞进环保袋中。    
      妈坐在客厅吸烟,我讨厌她吸烟,一个吸烟的女人怎么看都不像规矩的良家妇女!    
      听说是爸教她的,可是爸现在的老婆也没抽,为什么妈却学会了呢?    
      这又让我想起哥对我说的一句话,他说我是“old fashioned”,因为全家就属我最保守,他就很鼓励妈做自己想做的事,说什么现代的女人本就该有些个性。    
      哼!拽什么狗屁英文!哥才是真正的“沙猪”!    
      如果他真鼓励女权,干嘛指派我回家收拾东西?他请假麻烦,我就活该回来整理?还有,他这么体贴妈妈,干嘛到现在都还叫妈洗他全家的内衣裤!!    
      说穿了,哥和妈是同一国。    
      妈从小就比较疼哥,他们一鼻孔出气,无论什么事都站同一阵线。    
      就连我早婚,我得到的不是他们舍不得,而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警告与反对。    
      反而是爸,爸什么也没说。    
      事实上,我很少见到爸,很少跟爸说到话,爸看到我先生,只叫他好好照顾我。    
      现在,我帮妈的晚餐作好,衣服洗好,地板也拖过一遍,准备离开。    
      


第二部分感受(3)

    妈独自窝在主卧房看爸的照片,我虽能理解往者陨殁,确实会让遗孀怀念,但对于我那已分开十年、几乎不怎么联络的离婚父母,如今忽然一付爱得死去活来的模样,就是觉得他们很做作。    
      “妈,我回去了。”    
      “淳淳,来这里坐一下”    
      妈的眼睛红肿,气息微弱,我觉得她很可怜,但是我并不难过。    
      “你看,你爸爸抱你坐旋转木马,你应该不记得了吧?”    
      我是不记得。    
      印象里,我和家人的关系很疏远,现在妈突然跟我玩起“我的家庭真可爱”的游戏,令我反胃。    
      我仍是没表现出心里反应,淡淡地说:    
      “妈,菜我放在电锅里。”    
      “我说过你爸爸有打电话给我吗?”    
      我知道要给一点时间听听妈妈唠叨,这是作女儿的天职。    
      “他过世那天早上五点半,莫名其妙打电话给我,你晓得他从不早起的,他忽然打给我,叫我好好照顾你……”    
      “什么意思呀?”    
      “我也听不懂。我问他现在在哪里?他说,在睡觉呀,想打给我就打啦。哈,是真的,他的太太还在旁边打鼾呢。”    
      “爸叫你照顾我?”    
      “他还说……他说,我是他唯一爱过的女人……然后当天晚上,他就走了……”    
      我的心一震,全身起疙瘩。    
      这是第六感吗?人死前,总会预知什么,交代什么?!    
    


第二部分感受(3)

    “淳淳,这栋房子,未来会留给你哥……”    
      “妈,你跟我说这些干嘛……”    
      “你爸留了一百五十万给我,加上我自己省吃俭用的四百万,你放心,将来全是你的,爸爸妈妈没有留太多给你,你不要怨我们……”    
         
      我霎时一阵委屈,只是不晓得为的是自己还是爸妈?    
      不知道自己哭些什么,感受一种深切的悲哀,环绕在房屋四周。    
      也许,我依旧不会孝顺,也许我终究不懂父母名之为爱的那份爱,但我全身肌肉似乎轻松一点,我想,有一丝丝被人关心的感觉吧。    
      反正饭也煮好了,我先生又加班,没人等我回去……    
      哼哼,加班,加到他秘书闺房去了,不如留下来陪妈妈吃顿饭。    
    


第二部分再见一面(1)

    六年前的那个下午,我冒冒失失上前向她搭讪,她给了我一个机会。    
      我们相识,进而相爱,但不到一年,我们个性不合分开了。    
      已经很久没恋爱了。    
         
      星期天下午去完健身房,难得的蓝天白云,骑着摩托车,就这么一路压着四线道上的粉橘木棉兜风。    
      在一个连车子都慵懒的十字路口,一位绑着马尾的女孩,持续踏着小碎步等着过马路。    
      她的皮肤透明,白色的POlO衫加灰色的合身绵裤,让我望了她好一阵子。    
      是一种背后被人注视的感应吧?女孩回过头来看我的瞬间,眼神被我接个正着!    
      我想我太专心了,以致于面无表情,她很不好意思地速速转身。    
      后面的车“叭”了几声,我才回过神来,女孩早已慢跑过街。    
      闪烁的红绿灯人形渐渐加速,我的机车也快快追上前去。    
      从后视镜观赏女孩的模样,她一边跑一边拿着毛巾擦汗,脸颊白里透红,马尾上下跳跃,我的心也跟着摇摆飞扬。她并没看我,眼光中只有长长的红砖道。    
      我试着放慢油门想再细看她一遍,无奈一夕间忽然人车杂沓,逼着我只好一路向前,任女孩转弯到另一个十字巷口,渐渐远去。    
      又骑了五分钟,不晓得哪来的疯狂勇气,我把车调头,一路想寻回女孩的踪影。    
      我从没这样与人勾搭,也不知道若真找到她后该说什么,我就是想再见她一面。    
      机车就在这个大都会里乱窜,我明白这样没意义,但不停说服自己,在下一个路口也许就会碰到她!而我晃了近四十分钟,再没有任何慢跑的女孩,天色也愈来愈暗了。    
      绕向回家的路,轮夕阳照着桥下幽幽的河水,我感到极幸福与寂寞,因为观赏落日总教我体验幸福,却始终盼望有人与我一同分享。    
      然后……我看到陆桥对面人行道上的马尾!    
     


第二部分再见一面(2)

     那女孩,竟在车水马龙的正对面。    
      “嗨你好……”    
      女孩喘,我也把车飞得很喘。    
      “我刚刚在十字路口……我是说四十分钟……应该说快一小时前在十字路口,然后刚刚在桥对面,我就绕过来……我……”    
      女孩一脸弧疑,脚步未停。    
      “你……一定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对不对?”    
      感觉得到女孩想闪人了。    
      “对不起,我:……我只想说……说:……我不是坏人。    
      绿,就这么莫名其妙,结下来了。    
      就像我跟体育、球类没什么绿,天生会的,就是慢跑。    
      几年下来,一有空就跑,尤其周日下午,没什么车子,跑在黄昏里,是一种快乐。    
      那天,我在桥上看见行色匆匆的伟强,仍骑着“小卜卜”,我叫了他:    
      “伟强?呼~伟强!呼~”    
      “ㄟ!娴娴!你还在跑步呀?”    
      “是呀,怎么样,呼~最近好不好?”    
      “马马虎虎啦!ㄟ我儿子看过没?还有我小女儿?叫阿姨,叫呀!”    
      伟强胖了、老了,疲倦的神情,带着一种怡然自得的满足。    
      “他们反应很慢,不会叫人,嘿嘿…………”    
      “你还是住在我家那边吗?”    
      “是呀是呀,我一直没搬。你还是一样年轻漂亮。ㄟ,有机会来我家坐坐,我要迟到先走了。”    
      看着红色的大太阳燃烧着伟强一家三口的身影,当年他所谓的寂寞,现在应该消失殆尽了吧。    
      我和娴娴不是没缘,只是缘浅。    
      六年前的那个下午,我冒冒失失上前向她搭讪,她给了我一个机会。    
      我们相识,进而相爱,但不到一年,我们个性不合分开了。    
      后来不知在桥上经过她多少次了,她都是一个人在跑,马尾弹弹,但这是她第一次叫住我。    
      “阿 姨?”    
      “现在叫干嘛?阿姨都走了!你们两个小家伙的反应也太慢了吧!哈……”    
      没时间看落日了,我忙着送小朋友去才艺班,我累得很幸福。    
    


第二部分忘记(1)

    Forget是我的宝贝土狗,一身黑棕毛发闪闪发亮,捡回来时还挂着顶圈,怎么看都不像一只流浪狗。    
      我和爸不和,是很久的事了。    
      从小就肯定志向,只要我长大,一定要搬离那个房子,那个“爸爸的家”。    
         
      也许是他对我的期望太高了吧,功课一直不差的我,高中以前的书,全是为爸而读。    
      直到大学联考,我明明有填经济系、企管系的资格,但我却故意选了社会系,爸是拿到成绩单后才知道这个事实。从此,我和爸的关系到了箭拔驽张的地步。    
      大三住进宿舍,连舍不得我离家的妈妈都不再反对,我也厌烦自己动不动就和爸吵架,我们之间愈来愈远。    
      当兵接到家书,爸写的,钢笔字一笔一笔刻印出来,讲的仍是国家民族那一套。    
      他结尾还不忘数落我固执迷糊的个性,把大学选填志愿的事又拿来翻一遍,要不是妈妈在信纸背面告诉我“Forget”要生孩子了,我真想把信撕烂。    
      Forget是我的宝贝土狗,一身黑棕毛发闪闪发亮,捡回来时还挂着项圈,怎么看都不像一只流浪狗。    
      爸一直反对我养狗,他认为狗全是肮脏的,因此不断以“有项圈的狗一定是有人养,忘了带走,现在说不定到处找不着它”来作为赶走它的藉口。    
      我才不管,爸愈反对,我愈把狗留下来,取名叫“Forget”。    
      因为,“Forget”八成忘了原本回家的路才走失,现在我倒希望它忘光关于前一个主人的一切。    
      再收到信时是妈妈写的,“Forget”流产了,全是死胎,现在很虚弱很虚弱。    
      我急得马上打电话回家,叫她把电话拿给“Forset”听,不停唤着“Forset”的名字,但它一声也没吭。    
      爸把电话抢过来训了我一顿,说“兵不好好当,对着电话鬼吼鬼叫成何体统?!”    
      一怒之下,我把在军中学到的国骂全派上用场,父子两人对斥了十分钟,直到爸把电话摔了。    
      我立刻再打回去还要理论,妈妈接的,说爸把自己关在书房里。    
      


第二部分忘记(2)

    妈妈一边哭一边念我太不懂事了,我其实有些懊悔。    
      退伍后我马上找到工作,爸因哀老变得有些迟钝。    
      我向妈简单交待行踪后,便搬往公司附近的套房,临走前叫“Forset”给我一个满怀的拥抱,“Forset”舔得我一脸口水,其间爸都没再发表评论。    
      随着上班的忙碌,我甚少回家,妈妈固定打电话给我,有时还会一起外出吃中餐。    
      妈妈告诉我,爸要退休了,老了不中用了,要我有空多回家看看,多陪陪他老人家。    
      我开玩笑说:    
      “有‘Forset’陪他就行了,他是全世界最~喜欢狗的,不是吗!”    
      好几次回家拿东西,爸都不在,是妈妈逼爸出去走走,避免一个人闷在家无聊。    
      那时我才知道,爸真的突破了“心理障碍”,他居然牵着“Forset”出去蹓狗!……我在想,那个画面一定挺有趣。    
      后来公司派我前往上海半年,临走前,回家和爸妈吃了晚餐。    
      爸不再骂我了,他的话匣子全是“狗经”——今天碰上哪个老朋友、前天遇见哪个小妹妹,“Forset”总爱跟着别只狗跑、“Forget”是众人的开心果……!    
      爸笑了。    
      眼前这个有点陌生的爸,居然跟我谈狗,开怀而笑?    
      直到我准备离开,爸才第一句问及我的工作:    
      “明天就去‘北京’是吧?去去去……ㄟ你说,‘Forget’是谁取的名字呢?取得真好!人生就该这样,把烦恼忘光。”    
      


第二部分忘记(3)

    这一走,竟在上海待了十一个月,妈妈仍是固定给我打电话,她说爸老罗,“Forget”也老罗,而爸的老年痴呆加重,好几次都靠,“Forget”拖他回来。    
      今年四月SARS延前,我搭机回到台北,妈来接我,招了计程车一起回家。 半路上,妈妈说要买猪脚面线替我补一补,我们把车停在市场入口的小公园,妈妈轻快地在摊子间买菜杀价。    
      下午三点仍是烈日当空,我看着一如离开前般破旧的花圃,远远坐着一位老人和一只狗。    
      一时激动,我开心地大喊“Forget”的名字,“Forget”回头嗅了一嗅,看到我,飞也似地扑到我身上,汪汪地叫着。    
      爸这才回头,慢慢地走向我,他的双眼呆滞,面无表情,反教对着他傻笑的我有些尴尬。    
      爸说:    
      “这只狗,愈来愈野,愈来愈野,不管看到谁都跟。”    
      然后他拾起链子,一步步把“Forset”拉向原位,嘴中还叨叨念着:    
      “……不知道‘Forget’是谁取的名呢?取得真好。”    
      “是你……好儿子取的……”我答。    
      “是吗?我儿子?是我儿子还是你儿子?我有儿子?”爸愣了一下。    
      “他刚回来了,也许你该……回去看他一下……”    
      爸似懂非懂地坐日同一张板凳,“Forget”则趴在脚边,拼命对我摇尾巴。    
      忘了遮阳,忘了炎热,他们在公园呆坐,好似两座铜像。    
      而我的泪,早已忘我地湿了一整脸。    
    


第二部分笑一笑(1)

    我对她大声咆哮,一个男人的感情不是给人随便糟蹋的!    
      如果她只是想找玩伴,另请高明吧!    
      我曾发誓:除非她快死了,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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