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一个靠海的小都市,今年廿八岁,育有个四岁的儿子以及两岁大的女儿。 我的丈夫约在一年前过世了。我丈夫生前所服务的工厂与我上班的地方属于同一条街。后来,由于机器发生故障,我丈夫受了伤,送医治疗后不久便与世长辞了,邻近的人都以讽刺的口吻说:“这下领了一笔保险金,日子可过得更舒服啦!” 事实上,失去了丈夫的悲哀,绝非金钱所能弥补的,丈夫死后,我变得更孤单寂寞了。 我与丈夫结婚后,就一直住在这里,我们的婚姻生活相当美满、幸福。 我丈夫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公公依然健在,但是据我丈夫说,我婆婆在他念高中时就因癌症而去世。从此以后,我的公公不曾再娶,辛辛苦苦地抚育二个孩子长大成人。由于我的公公父代母职,含辛茹苦的养育儿女,所以,我的丈夫对公公非常孝顺,而我也十分敬佩我的公公。我的公公为人和譪可亲,与我相处得很愉快。婚后,我与丈夫享尽鱼水之欢,日子里从不曾有烦...
简介: 原告凤奴要讨个公道!凶手另有其人?这种话李琰还是留着去对别人说吧!他「谋色害命」的罪名已成立,不但杀了义父,还伙同奸人对他下药,以亲自替他「解毒」来掩饰罪行,继续「加害」他……认罪吧!以为又送礼又百般献殷勤,他就会从轻量刑吗?这家伙若是再不自首,一旦让他有机会揭穿,他就要动用「私刑」,判他终生都不得靠近他三尺!…… 被告李琰喊冤!他以将军之名起誓:他绝不是个趁人之危的登徒子,更不是个油嘴滑舌之人……凤奴判决不公,他决定主动出击为自己平反冤情──他游走「法律边缘」带他出府来一趟知「性」之旅,没想到半路遇刺,他英雄救美却陷于地牢……咦?「苦肉计」似乎见效,看来他「迎娶」凤奴进门的日子近了……楔子 唐朝盛世时期,存在于社会的最低阶层人种是昆仑奴。 他们住在京城最灰暗的角落里,受到世人不平等的对待与唾弃;他们往往是贵族们买来当奴隶的,地位十分低下。...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愿君心…(情锁冷君 第二部)愿君心...(情锁冷君 第二部)希洛~唯简介:七年...是长,还是短?七年...会让刻在心版上的影子变淡,还是越来越深?七年...是让留下来的人更加痛苦地思念着,还是让离开的人更加心疼地想念着?『少主,行风有让少主觉得快乐吗?行风还是好幸福的,少主不用担心,只是...只是...好想少主...好想......』抚着左胸中跃动的心,『行风没有把思念少主的酸,一点点的酸,留在少主的心上吧?希望不要,行风舍不得看到少主担心的样子......』思念是否也会满溢?那种感觉是否似是将脸埋在柠檬原汁一般......是奇迹吗?如果是的话,请不要再将他夺走...希望,是经不起一再的失望......是场梦吗?如果是的话,请不要再让他醒来,美梦,是经不起梦醒的空虚.........
淫荡的女老师谢太太是附近国小老师,同事朋友都叫她素素,平时教导学生有方,与学生相处良好,家长们也很欣赏她,认为她是一位又美丽又优秀的老师,只有我知道她的秘密,她的淫荡真面目。素素已年趋四十了,时值狼虎之年,与先生结婚多年一直未能有小孩,似乎先生对于性事缺缺,而她娇滴的脸庞与丰满的身材,还是需要男人的慰藉与玩弄啊,这着实让身为她主治大夫的我无法抵挡慾望的索求。某晚下雨天,看诊人数比往常少,很早就结束了,于是请跟诊的护士先下班,正当准备收拾回去值班室休息时,挂号处通知有一位病人临时挂号,请我留下来帮她看诊,只好打消休息念头,正当怨嘆不能早休息之际,眼睛忽然一亮,一位身着紧身丝质白纱套裙,身材展露无遗,并有着可爱甜美的笑容,令人感到亲切,而三围估计36D。25。35。是我喜欢的丰满女生,不知觉鸡巴硬了起来,迫不及待想插进眼前美人儿的小穴,玩弄她的大奶子。...
为了工作在闹铃声中不情不愿地醒来,吃两三块钱的早餐,挤鱼罐头一样的公车,抽十块钱以内的烟,用赠送的打火机。没事抱怨公司的剥削制度并不敢辞职,仇视所有开着名车、身着名牌的雄性生物并可耻地置疑他们的收入来自不正当的途径,幻想一夜暴富或者征服全世界成为全人类的英雄,白日梦醒后肖想一切可望不可及的美丽女性并渴望左拥右抱。因为于帆是一个GAY,所以他无比痛苦的是:他仇视的对象又是他肖想的对象。在又痛又恨里反复焦熬。于帆所就职的公司是本市最为繁华的一个地区,他每天出入消费最高的大街,却领最少的工资。一日清晨,于帆在某一刚刚入驻这条大街的世界品牌橱窗着看到一条精美的领带,数了好几遍标签上的位数后,愤怒地发现这根领带等同于他一个月的薪水,足以支付他一个月的房租后还能买下他全身上下的行头。于帆悲哀地确认他和出入这家精品店的生物即使只离了一步远,也生活在完全不同的世界。...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只为香蕉执念,蓝颜堕淫窟,白水葬香魂,唱出这惨绝人寰的《白水岂能度日》!话说东海万菊岛,气候奇异,终年菊花盛放,所见之人无不啧啧称奇,万菊岛主夫人早丧,唯有一掌上明珠,小名白水,这白水生的人如其名,虽为男儿之身,却雪白粉嫩,滢滢澈澈,宛然若水,这白水也颇稀奇,从小无它嗜好,独爱香蕉,无奈万菊岛气候所限,岛主花了诺大气力,均移植不成,无奈之下,只能命岛上众仆,跋山涉水,去南方采集新鲜香蕉,博爱儿欢颜,有诗证曰:一轮风帆爱子笑,无人知是香蕉来。万菊岛主于白水弱冠之年,冷不妨被爱儿扔出的香蕉皮砸到了头,就此一命呜呼,白水料理了父亲后事,执掌岛上事务 ,岂料一众运送香蕉的仆人对岛主的颐指气使怨怼已久,岛主撇下白水魂归离恨天之后,便作起反来,俱不愿远涉海外为白水岛主运送香蕉,白水爱香蕉成瘾,万般无奈,只能以身相诱,在众仆睽睽之下,万菊从中,露出万菊岛镇岛...
第一章“够了!”御座上的人面带怒愠拧眉冷喝,刚才还吵闹不休的扶摇殿立刻便安静了下来。吩咐了一句“退朝”, 云苒留下满朝文武,甩手而去。“陛下,陛下……”小奴在後面追著含怒而去的云苒。忽的停下脚步,云苒向身後追来的小奴吩咐道:“你去将孙迟和陆廷离给朕传来,朕要在御花园召见他们。”“啊,是,奴才这就去。”不敢有迟,小奴立刻气喘嘘嘘的去传孙、陆二人。云苒缓步行至御花园,沿路里顺道赏了些不错的景致。走了一会儿觉得有些累了,於是便来到御花园中的凉亭里歇脚。亭中早有宫人在此准备好了一切,里面早已摆好了一张舒适的软榻,石桌上还有几样可口的糕点。“陛下,奴才将孙大人和陆大人带来了。”刚坐下,小奴就领著两人来到亭外。点了点头,云苒挥手让小奴带著其余宫人退出了亭子,只留下孙迟、陆廷离二人。斜睨了孙迟、陆廷离二人一眼,云苒指了指亭中的石凳,道:“两位爱卿,坐吧。”“臣不敢!”...
心是孤独的猎手 第一章1(1)镇上有两个哑巴,他们总是在一起。每天清早,他们从住所出来,手挽手地走在去上班的路上。两个伙伴很不一样。带路的是那个非常肥胖、迷迷糊糊的希腊人。夏天,他出门时总是穿着黄色或绿色T恤——前摆被他胡乱地塞进裤子里,后摆松松垮垮地垂着。天冷一些的时候,他就在衬衫外面套上松松垮垮的灰毛衣。他的脸圆圆、油油的,眼皮半开半闭,弯曲的嘴唇显出温柔而呆滞的笑容。另一个哑巴是高个,眼睛里透出敏捷和智慧。他穿得很朴素,总是一尘不染。 每天早晨,两个伙伴静静地走在一起。到小镇的主街时,他们会在一家果品店外的人行道上停下来。这个希腊人斯皮诺思·安东尼帕罗斯的表兄是果品店的老板,斯皮诺思为他打工:做糖果和蜜饯,把水果从箱子里卸下来,清扫商店。每次分手前,那个瘦高的哑巴约翰·辛格,总是将手放在伙伴的胳膊上,定定地看一两秒伙伴的脸,转身离开。然后辛格一个人过了马路,走向...
《艳城》(奴隶市场后传) BY:蛇的心事一.不平静的夜索奇拉着我,一路狂奔,终于在老爸进入大厅前,钻了进去。大厅里有三四十个衣着光鲜,气度不凡的人正在彼此招呼,所有的人都在左边衣襟上,别了一枚小巧的金色玫瑰:艳城至尊会员的标志。我和索奇稍稍整理了一下衣着,摆出动人的微笑,正准备杀入那些娇笑连连的贵妇小姐的视野,大门打开了,父亲和大哥并肩走了进来,后面是一水儿黑色西装男,让我以为在排练黑帮片。父亲微笑着向四周的来宾打着招呼,不时寒喧几句,虽然已年近六十,但那种高贵的气度,在满是王公贵族的大厅里,仍然颇为扎眼。而真正吸引了全场的,则是走在父亲身侧的男子:紫色的长发披在身后,面如冠玉,黑色的眸子深若寒潭,薄薄的嘴唇紧抿着,仿佛有一丝冷笑挂于嘴角,等你真正去追寻,却无影无踪;他腰板挺得笔直,即使走在高大的父亲旁边,仍显得出类拔萃,像一把光芒四射的宝剑,即使在匣中,依然霸气逼人...
—————————————————————————————————————————刚刚下过一场小雪。严寒的晨光在圣彼得堡的教堂尖顶上闪烁着。清早的驿车满载信件碾过城市的大街,轮轴发出生涩的摩擦声。教堂看门人的妻子伊丽莎白·普西林娜很早就起床了。她属于任何一个俄罗斯家庭都能找到的那一类女人:健壮,豪爽,勤劳。她动作轻柔,并没有吵醒丈夫,她习惯于在清晨劳作。普西林娜推开小屋的门,早晨冷冰冰的空气让她感觉很舒适。圣彼得堡依然万籁俱寂。普西林娜提着木桶穿过教堂的祈祷大厅时,却突然发现暗红色的长明灯灯火照耀着一个模糊的人影。在摇弋的灯光下,那个人的身躯给烙上了一层暗淡的白色光环。——这么早就来做祈祷吗?普西林娜想着,有几分奇怪。陌生人并没有看基督的圣像,而是看着帷幕遮掩下的另一尊塑像。普西林娜不是那种好管闲事的女人,她不打算打扰他——管他在干什么。当她正要独自走开的时候,...
《花心少爷》第一章:熟女二婶看牛村!早晨阳光明媚,村上被一袭温暖的阳光笼罩了下来!本来早晨时间村里仍有着一丝清凉之气,却在明媚温柔的阳光吸收中逐渐减少了下去!看牛村一家平凡的泥土房屋中,陆小风躺着床上懒洋洋地伸了个腰,顺带习惯地打了个哈欠,然后一下跃起身去刷牙,看看洗手间,只是用一些旧砖叠成,简略又老土!他苦笑一下道:“唉!人穷真没办法,跟村里那些有钱大老爷相比,我这洗手间差了天壤之别呢!”稍微郁闷之后,陆小风便洗漱了一会脸,走到家里的用餐小桌前坐下,拿着碗筷打了一碗白粥,然后啃了起来!爷爷每天早上很早就起身烧柴煲粥,然后离开家里去山上砍柴,因为陆小风的父母因为意外离世了,现在剩下他与爷爷相依为命,家里很穷,平时靠爷爷砍柴等镇上的人来收购才赚得一点生活费,不然两人真难以生活!“小风!在不在家里呀?”忽地,一道善惠温柔的女人声音从隔壁喊了过来,邻居门口外有一道美丽...
在看文之前,请个位读者大大们,闭上眼睛、扪心自问。「喜不喜欢色情故事?!」,如果答案是〔不喜欢or还好!〕那麽这篇文章可能不太适合你,所以请你另挑文章阅读吧。 本文章采用第一人称写作。不习惯请见谅~!! #1# 我的第一次。 每个人都会有属於他自己的第一次,但是那些是什麽东西的第一次都不重要!!!对我来说,重要的是我绝对不会忘记我的第一次性爱!! 第一次跟喜欢的人告白,那种心情是紧张到连说话都会发抖的。第一次谈恋爱交男朋友,那种心情滋味是甜蜜蜜的。第一次跟喜欢的人牵手抱抱还有kiss,那心情简直是high翻天,幸福到连睡觉作梦也会笑···但是第一次的性爱经验,却让我浑身发抖、恶心到想吐,还连续做了一个星期的噩梦。 那一年,我才10岁大。就读小学四年级,连mc都还没来的说,我就被隔壁邻居大哥给骗上床了。 他,我人生中第一个男人。大我6岁!! 那时候他正直血气方刚又容易冲动犯罪...
公车“当当当……"一阵钟声结束了一日的课堂。一群群青舂活泼的女校生慢慢的从校园门口涌出来。有的跑步,有的慢行而同时闲谈,笑声此起彼落。在校门对面的栏杆处,有二个十五岁男孩身穿著不同的校服,手中拿看花朵而向人群极目搜索心中的小女神──小校花美宜。人潮大约走了一半,那小女神还没有出现。突然人群中有人举起书本把脸遮起来,同时很快的住远处跑出。那男孩还不及弄清这人的面貌,就见她的背影跑远了。当这人跑了之後,他又默默的拿著节省零用钱所卖的花,等著待小女神的出现。谁知小女神已刚跑走了。差不多每天都会有男孩来等美宜,所以她早惯了以急速的奔跑来避他们的视腺。由於她还是个小女孩,加上自己与及同学也未有恋爱的经验,所以对男孩很害羞。他其实是班内最年轻的,但偏偏长得比较成熟,丰满,这不只同学妒忌,还引来一...
紫微斗数里的星曜定名,确实与其星象作用有关,但冠称凶星或煞星的,却不可直译为凶神恶煞,因其基本星象与好或坏无关,而是在于其功能较威猛刚硬或突梯巧变,难以控制捉摸,使人生旅程倍尝艰辛。 不过"无煞不称奇",往往在挫败转折中将会有更多的收获。 ^^^^^^^^^^ 有一古老的传说,因为太过古老,逐渐为人们所淡忘,除非有缘瞧见那外表已然斑驳得难以辨识的羊皮书,才能一窥究竟。 ˉˉ煞星聚, ˉˉ祸殃兴。 ˉˉ非识世, ˉˉ腥风掀。 由书中依稀可辨认出这四句,然其语焉不详,且下文全然看不清,令人存疑。 但久而久之,连这本羊皮书也已然失传。 ^^^^^^^^^^ 紫微斗数中共有一百多颗星曜,其中甲级星曜有三十颗;分别为十四颗主星、六颗吉星、六颗煞星、另有四颗化星,其余分别为乙、丙、丁、戊等四级。 甲级星曜对人世影响最大,话说商时商纣之所以为虐,主要缘于煞星影响甚剧,还...
他林涛,朝堂之内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宰,朝堂之外是锱铢必较逢利必翻的商人。 不知他者,赞他清如竹。 知他者,谓他狡如狐。 正所谓人心隔肚皮,能识他者不必多,有那一人便足矣。 可即便是情深似海意比金坚,也总有疲倦的时候。 偏那皇帝的宠爱千千万,单单独怜他一人。 怪只怪,相识太久,甩不掉了。 1. 夏末秋初,天清云舒。 济安城内游人如织,南来北往的商客旅人都得了新修成的殇京运河之便,纷纷赶来一睹这花都之城每年十月初十的百花节。 不过此花非彼花,济安城的百花节赛的是人,而且是各家宝楼绣坊的美人,男女不限,唯美者夺魁。 其实说白了,也无非就是那些风流之地温柔之乡的美人们争花魁罢了,妓院倌馆全国遍地都是,哪里都少不了这些吸引众客眼球的比美赛事。 只不过这济安城的百花节,是一年比一年办的轰轰烈烈,唯恐天下不知。不仅是成了济安城最为盛大的节日庆典,...
第十二章四周是一片寂静漆黑,我一个人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空地上,冰冷的空气,让我用手臂环住自己。慢慢的走着,好冷,好黑,突然,一束强烈的白光照在我前面不远处,眼睛被刺的发痛,我抬手,遮住一些光线。白光照射的地方,赫然出现一张陈旧的桌球台,上面是一个全裸的少年,白晰的皮肤,在白光下更似如透明了一般。 四周变得嘲杂,“夜泉,快上啊,发什么呆。”“夜泉,快点,我还等着呢。” “夜泉,上呀上呀,快上!”“夜泉,快上!”“夜泉......” 我机械的掏出自己的分身,走到男孩被扯的大张两腿之间,一个挺身,分身就滑了进去。正当我准备抽插时,少年的脸却开始不停的扭曲着,变化着,陌生的少年竟然变成了罗勇。 那一双漆黑的眼睛,不再有暖意,是那么的绝望,冰冷,仇恨......这如蛇妖女一般的目光,让我无法动弹。他的两只手,如蛇一样绕上我的脖子,然后,慢慢的,慢慢的,收拢。 罗勇的脸,再次...
Ⅰ我不记得,是因为什么与你相遇。但我却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的承诺。你说:你不离开我,永远都会保护我——只要我不离开你的话。在漫天灼灼的桃树下,我以为我遇到了我的神。那一年,身为试剑山庄少主人的你,刚过完七岁生日。而我,只是一个十岁的小乞儿。走着无比熟悉的路线,我一步步迈向你的卧房,正如我们相识十年以来的每一个早上。天边,尚留有淡淡的晨曦弥漫。深秋的晨风,沁凉、萧瑟。石径旁的青竹,发出沙沙的声响。偶然,有一两声鸟鸣,夹杂于飋杀的风唳间。瓦檐上,已有了冷凝出的寒霜。好冷。走到你的门前,我微微顿足,沉淀下不明的心绪,戴上冰冷的面具。掩下,我情绪上的任何一丝波动。信手推门,门轴辗转声嘎哑晦涩。屋外虽已地冻天寒,可屋内却暖意熏然。看着纱账内仍在高卧的身影,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走至床前,撩起床前的绣帷,尚未来得及出声唤你,便骤然不及地被拉跌入一具温暖的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