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曲哲这个男人1到美国以后,曲哲养成了一种习惯,下班回家后总是先打开音乐,再去洗漱,然后准备晚饭。吃饭的时候他也用音乐陪伴,曲哲喜欢听美国的乡村音乐,喜欢听深沉的爱情歌曲和那种男中音唱出的忧伤情调。音乐是温暖的春风,会驱散人心中的惆怅。音乐是女人的手,会为你抚平创伤。曲哲意识到这是一种孤独的表现,长期一个人待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他需要声音,人说话的声音,即便女儿唯唯吵闹的声音让他回忆起都觉得甜滋滋的。孤独创造了音乐,它融入了人们的生存信念。人们借音乐来驱赶孤独,也借音乐感悟孤独。对曲哲来说,孤独并非都是苦闷,也并不都是悲哀。他有时喜欢一个人独处,就那么自己安安静静地待着。因为群体聚会太嘈杂,时间久了,他会寻求一种解脱,就像孤独久了要寻求一种群聚的欢乐一样。有时外界对排除孤独没有帮助,就像纽约一样,出门见到的都是人,它只能给你制造一个嘈杂的环境,而无法抚平你内心...
作品:素馨之惑 作者:爱玛·达西 男主角:扎·西拉克 女主角:阿曼达·布坎南 内容简介: 倾国倾城的金发美女,神秘莫测的扎比亚酋长,因寻找水晶洞而结缘。 他向她袒露了真心,又岂能容忍她的背叛? 于是,在一个午夜,她身着摇曳飘逸的纱衣,在素馨花的芳香中,在柔和浪漫的音乐里,为他翩翩起舞,期盼着他能看清她的真情告白…… 正文 第一章 从许多方面来讲,扎·西拉克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人物。 给多数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的目光:那是洞察一切的目光,它似乎能剥去一切伪装,把灵魂赤裸裸地暴露出来。 他有一双深陷的黑眼睛,闪烁着幽幽寒光。据说这双眼睛能够看穿一切欺诈行为。这双眼睛时而充满激情,就像撒哈拉沙漠中的气温那样灼热;时而冰冷犀利,犹如严冬时节阿特拉斯山脉顶峰刮过的寒风。这双眼睛从不暴露秘密,然而它们洞悉一切。 他并不是靠继承获得了扎比亚酋长...
我从小生活在农村,现在已毕业到城市工作,虽然现在在街上每天所见到的漂亮女孩非常的多,但我心里却非常失落,因为我非常怀念读高中时的那段日子! 我由于初中毕业的时候没有考好,被父亲责骂之后,不得不就读于他所在的高中,但由于对他有成见,我宁愿每天骑自行车回七八里之外的家中也不愿到学校里住!而爸爸则因为学校的教师管理制度和值班等原因,只能在星期六下午(那时我们星期六上午还要上课)的时候回家,星期天晚上的时候再去学校开会,因此呆在家里的时间也不过每星期一天半的样子! 妈妈是个朴实的农民,但她有着所有母亲对孩子的温暖的爱,我最喜欢妈妈煎蛋给我吃,是的每次看着妈妈眼光中的期待和爱抚,我的心有踏实多了!妈妈在家里的事也不多,无非就是养两三头猪,十几只鸡,连田都不用种,只是有空就出去打打麻将,不过每次出去都是晚上九点多就回来了,她还要陪我看一会儿书,她在我们附近中年女性中,算是...
第一章 穿越我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女人,事事都想跟别人不一样。 结果我死了,年仅二十二岁。在我考上研究生的第二天。在意识消失的前一刻,我只想出一句话:乐极生悲?!当我醒来时,我正躺在卧云轩前面的大榕树下,穿着粗糙的古代的衣服。当我第一次在水中看见自己时,我发现我变成了男人。从此,我打渔为生。一个月后我才知道,我穿越了……[作者的口水话]:因为周围没有人烟,水云心真正知道自己掉回古代是在他第一次出去卖鱼时,此是后话。第二章 闲居 那都是一年以前的事了,诸如震惊、悲伤、无奈等等所有的思想感情都已经是过去时了。 现在的我,悠闲的独居在卧云轩。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给自足,逍遥快乐。 卧云轩的名字不是我起的,是原来就有了。卧云轩三个字被上一个主人用毛笔,字体铿锵有力地写在门口的匾额上。扁上的尘土透露了卧云轩被主人放弃的岁月。可我却很喜欢这名字,因为我的名字里也有一个“云...
女警穿成孕妇:王爷本红妆(正文完)作者:夏夜无边 【文案】 刑警林辰是公务中不幸身亡,穿越到了锦宋国小王爷王玄礼的身上,不想却是女生男养,更让她无语的是,王爷有了生孕。顶着事情败露,满门抄斩的压力,生下了儿子王玄礼。 为了能将功折罪,她只得女扮男装,支持二王爷龙胤澈夺得皇位,日久生情之时,却被孩子的爹俘虏,是去是留,为女为男,在一次次的痛苦抉择中徘徊…… 风雨过后,见彩虹,请大家看,本文有点慢热,不过你看了,绝不会后悔。此女主是强者,感谢支持!!! 【正文】 第001章梅开二度不知祸福 锦宋王朝十八年的春天,似乎比往年都来的早。 元宵一过,已是风和日丽,春风飞度。 湖面波光粼粼,丝柳吐绿。 信王府一棵百年红梅,竟然梅开二度,嫩绿的芽叶之中缀着一朵朵含苞待放的红梅。 谁说红梅不争春,此树开花,百花羞颜。 只是信王府,冷冷清清,一时竟无人发现。...
part.1今天,我终于进幼儿园了。也就是说,称霸这所幼儿园的日子不远了。我好自豪,能够在幼儿园小班的年纪拥有这样的成熟思想和文学造诣,那是爸爸的基因良好,爸爸说,他像我这样的年龄的时候已经会做诗了,我是属于物种退化……爸爸带着我走进苹果班报到,那个漂亮阿姨看到我爸爸就像小狗看到肉骨头一样两眼放光。我看到签名簿,就拿起笔“唰、唰、”的写下我的名字:亓攸苒。漂亮阿姨愣在那儿,干笑两声,问我怎么念。我眨了眨眼睛,露出自信绝对可爱的笑容,加重奶味,拖长音:“亓——攸——苒——”。那一刻,我看着漂亮阿姨的眼神,很肯定,她的心已经被我捕获。为了拍马屁,我又讲了一句:“阿姨好漂亮啊。”果然,后来的班会上,漂亮阿姨任命我为班长。这是我称霸幼儿园的第一步。噢,那个漂亮阿姨姓张,她要我们以后都要叫她张老师。还有一个小个子老师是教画画的,是赵老师。她是隔壁草莓班的班主任。...
寻找亲亲(上下) By Bunny【文案】我失忆了。失忆真是件麻烦的事,尤其,当你还是一间公司的总裁。但真正让我感到困扰的,是这个名义上是我的家的地方。我以为书架上应该堆满了商务书籍,但并非如此;衣橱里的衣服很可爱,但我好歹是个总裁,难道我以前就是穿这些衣服上班?而且,这里怎么看都像某人曾经和我住在一起……寂寞的时候就想要被拥抱,寒流来时就想要被温暖,把我惯成这种个性的人,究竟是谁……无论是蛛丝马迹的证据还是验DNA,不找到我的亲亲绝不罢休!【第一章】「谢谢各位对我的支持和信任,我希望经过这次事故,我的能力没有下降……」在董事会上,我真的没有把握,可是大家还是那样的支持我……「不会的,我相信您依旧可以做得很好。」...
最鸳缘(女尊) 作者:锦秋词理我新容妆,携君红杏楼1 玉言惺忪间觉得热,火灼般感觉,她下意识三下两拨拉扯掉衣服,然后找凉凉的东西抱。 刚好旁边有,凉凉的,光滑的,还软软的有弹性,于是她抱个死紧,还用双腿夹住,下巴也搁到上头,以一种相当诡异也相当满足的姿势重新入睡。 等她恢复意识时,发觉抱着的东西烫人,让她给捂热透了,自己的烧看来是退了,觉得抱着那东西比自己身上还热,遂手脚并用把那圆滚滚的东西蹬开,仰天八叉躺在床上,又摊了半晌,终于睁开了眼睛。 绯红色的帐子,唔,俗气。 桃红色的流苏,唔,忒俗。 熏香的被褥,喷嚏,忒忒忒俗气。 转转脖子,那个……裸男? 镇定的转正脖子,深情的凝视帐子,良久。 你也来玩仙人跳!我的娘啊,你真是忒忒忒忒忒俗了! 在大家大户,总有出个把不愿担起家业的纨绔女儿,一心只想四海为家不务正业闯荡天下,如她。...
《活到死不如玩到死》番外集作者:空梦番外1曾有人评价孙志意,用了快,准,狠,三字。可孙志意知道觉得自己作为一个有轻微分裂症的病人,也许还可能会成为疯人院的入住人员来说,自己除了胡缠蛮搅之外,别的可以拿出秀的本事是没有的。当然,除了自己的运气不错这项外。没妈的时候老天爷派了个婶妈过来宠他宠得没边没际;觉得没哥哥帮他打架很不方便,於是,他还有个哥哥时不时出来帮他收收烂摊子什麽的;没个像样的父亲,老天也不答应,於是,他伯伯甚过别人的父亲千万倍。本来他也觉得老天这样待他已不薄,他没什麽好抱怨的了,这下,老天又给他送了个重礼,给了他个有钱有貌的男人。於是,这天他调戏自己的男人,很是一本正经地发挥他的胡缠,"你那天要是抛弃老子,我疯给你看。"他男人挑起了眉,摸他的头,"没烧啊。"孙志意嫌弃他智商,觉得他蠢,打掉他的手,但无奈他也是自己的选择,耐著姓子解释:"我说是,我这麽要面子的...
在堂哥的婚礼上看过,只能用妖艳来形容的丽娟──堂嫂後,对堂嫂就难忘地记忆深刻。水漾般勾魂的媚眼……像似能掐出水来般的雪嫩肌肤……巧笑倩兮的神情,配上微扬的翘嘴……一对虽称不上巨乳却坚挺诱人的美乳……尤其在低胸的白纱下;两团白肉更好似要蹦脱出来般的惹眼,那芭蕾舞者出身的婀娜诱人身段,更不知羡煞多少宾客。堂哥的狐群狗友们,恐怕不知用眼睛强奸过堂嫂几百遍了;更有些人趁混乱伸出「禄山之爪」,偷抓堂嫂的两团嫩白乳,就连站在旁边敬酒的姑丈,双眼也几乎没离开过丽娟堂嫂的两团美肉。 几年後我上了大学,便借住在台北堂哥家。由於堂哥的摄影公司在台中;因此常不在家只剩堂嫂在家开了一家照相馆;而我则算打工为刚上国一的堂弟补习功课。自从丽娟嫁给堂哥;一直都是我想染指的对象,现在自己送上门来;真让我见猎心喜。从搬进堂哥家的第一天开始,我就处心积虑想要怎样才能操到丽娟。虽然在梦中我不知...
我爱宁静路之街角的路灯第一节大都会,2019。“今天终于下班啦!”好好地伸个懒腰,洪正明背着背包,下了公车,走在回家的路上,长长背带的背包,一下一下撞击着他的身体。这条宁静路,是洪正明从小长大的街区,宁静路很长,从半山一直延下来,共分四段,路两旁,既有半山的富豪住宅区,又有豪华商住大厦,还有普通经济楼,以及供中下等收入市民购买的廉居屋;既有著名的海景酒店、名品商厦、大型超市,还有小小的普通市民光顾的茶餐厅、便利店。宁静路,就像一座很高的山,由于温度的不同,生长着不同的植物与花草,大家各自分布,和平共处,齐乐融融。“我回来啦。”洪正明打开家门,有气无力地呼道。如常一般,没有人回应。洪父是一位机械工人,在香岛市西边的卫星城市上班,每天要搭程地铁往返,很费时,颇辛苦,饶是这样,他还常比洪正明回家的早,这时正在沙发上,一只眼睛看电视节目,一只眼睛看报纸,没有理会儿子。...
文案回望那瞬间败落的华美府邸……他笑,火把照耀下绝世容顔,那强撑起媚惑的笑只是他最後的筹码:三年前的话……你还记得吗?三年前,他是怒马鲜衣的“六如公子”,他本该是贤臣三年前,他是万千宠爱的“天之骄子”,他本该爲明君铁马金戈转动了命运的绞轮,战鼓雷鸣轰开了时光的大门那一场恶战中,他折了翼,他却是碎了心……情爱的种子尚在萌芽,就被斩断,那一方浅薄的信笺隔断了一切,也割断了心……三年後重逢,他变了,他也变了……他不再任性妄爲,却仍旧狡黠聪明;他决意忘情,却还是狠不下心!三年後他赌赢了,赢来却是无尽的心碎……这就是报应啊,报应……他仰天长笑,却仍旧不悔……目光穿透那遥遥的天际天上的人,能否原谅那曾经犯下的错误那血淋淋的伤口又是否会被那温柔的双手抚平……恋人们在痛苦中求生,在绝望中不悔……天儿,你记住,若真爱一个人,就要毫无保留的相信他,否则就终生莫轻言‘爱’字……...
第一回趣翰林改妆寻友俏书生刮目英雄 既可雄飞亦能雌伏。占尽风华。何须巾帼遍地。皆可司马。翩翩五陵年少,逞风流艳夺娇娃。情酣处,也酸也醋,也肉也麻。也慷慨,情难洽。怜同调,太山轻掷增加。妒风嫉雨。愈表性无他。谁是风魔学士。将情痴博得情佳。喜弹冠批鳞解难。万载堪夸。 且右调《东风齐着力》此词单表国朝一段奇事。始以情合,终以情全。大为南风增色。不比那始者不必有终。完好者不必完情的。 话说杨州府江都县有一书生。姓赵名王孙,字子简。年方十五。眉秀而长,眼光而溜。发甫fu垂肩。黑如漆润。面如傅粉。唇若涂朱。齿白肌莹。威仪棣棣。衣裳楚楚。丰神色泽。虽貌姑仙子不过是也。人及见之,莫不消魂。而赵生读书好学,三坟五典、诸子百家、莫不穷究。内典玄宗,亦所谙明。潜心功名性命,不与匪人交接。兼以名门阀闼ta,人亦莫敢亵侮。既有二三朋友同社者,间以恶语戏之,或正面拒,或置之不答。落落之态...
~~~~~~楔子~~~~~~为什麽、为什麽?!韩夜云拼命的跑著,深恐身後的人追上。怎、怎麽会这样??『韩门』竟然起了叛乱?!「站住!别跑!」只听,身後一阵叫嚣,韩夜云跑得更加迅速了。天啊!事情怎麽会变成这样呢??天昊大哥才离开不久,『韩门』就立刻起了叛乱?!「义、义杰大哥、呼、」听著身後叫嚣愈发大声,韩夜云这时只能想到天昊大哥的好友、也是他最最信任最最喜欢的义杰大哥了!可、可是、义杰大哥跑哪去了?!他不是说在他独立前会帮他处理组织内的所有事吗?!「臭小子!站住、」有人大喊。「乖乖束手就擒!说不定还可以活命!」又有人大喊。只见,韩夜云仍是死命的跑,一点也不放松,绝美的容颜净是汗水及不放弃的坚持。他可是『韩门』继天昊大哥之後的未来门主耶!!岂可窝曩的求人饶命?!哼,这些人敢叛乱就别怪他狠,等他找到义杰大哥时,他们就知道厉害了!!忽然!!韩夜云绝丽的容颜上浮现出兴奋及一丝松懈。...
前言(看过前传的朋友可略过) 前言 一直以来我就想写一个这样的故事,我想要没有争议的感情,强烈,非你不可,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除了你。 我一直在期待这样的感情,配得上这种感情的故事,能够承受这种感情的人物,于是我一直在等待,我不相信一见钟情,我不相信只靠热情如火的人可以维系这样的爱,我不相信说一千遍的我爱你,霸道与蛮横的占有可以构成这种爱。 我不相信的事有太多,我看过很多人,我总是在想,啊,这个,他不可以。 最后,我遇到了夏明朗和陆臻,他们让我心中安定。 他们有足够的强大,成熟,理智,有能力养大他们爱情的小婴儿,给他磨砺让他成长,他会成为像夏明朗和陆臻那样伟岸的男子,于是,终于有一天,他开始保护他们。 只有强大的人,才可以尝试深爱。 而只有彼此深爱的两个人,才足够强大。 而同时,也请习惯了天下大同的JMS随我高喊三声,这里是中国,这里是军营,这...
「你这个混帐东西!真不知道当初是哪个白痴瞎了眼把你录取的,竟然把我的世界无敌可爱宝贝的心肝儿子伤成那样,简直就是养老鼠咬布袋!像你这个莽撞的蠢猪居然是我手下的员工,根本就是浪费公司资源!」在医院最顶楼的vip病房外的走廊上,一个顶了一头地中海,肚子凸得像怀孕的孕妇又满脸横肉的老人拚命动著他那刻薄的唇,对著一个西装笔挺、长相斯文,戴著细眶眼镜的年轻人,口沫横飞的劈头痛骂。「真是非常对不起!」费志扬低下头不知第几次道歉了,可是得理不饶人的老人,一骂起人就停不下来,到现在为止已经开骂十几分钟了,他连喘口大气都不敢啊,对方可是主宰自己生存大业的大大老板,谁叫自己那麽倒楣,谁不好泼水偏偏把水泼在了他儿子的手上,特别是这水是滚烫的热水!这下子何止一个惨字了得,死定了!看老董事长气成那样,他好不容易找到的新工作肯定是不保了,俗话说人在衰的时候喝个水都会被呛到,正是他此刻的写照!...
序言 序序:当我再一次静静地坐在电脑桌前,敲打我过往的故事时,心中的感觉就像打翻了五味瓶,甜酸苦辣涩样样俱全。我无法理清自己的思绪,只是当所谓的真爱再一次离我远去的时候,我才有点傻B似的在内心呼喊:做爱可以,说爱去死!无法想象自己一个大男人竟然会沉溺于虚幻的网络情缘,更没想到自己竟然会在这次所谓的爱情里,一败涂地。我从不否认,我真的用心去爱了,甚至想过放弃自己的家庭,与她一起生活的念头。在这情感的漩涡中,我的理智慢慢地被侵蚀,当自己全心投入到这份爱恋中时,令人可笑的是,女主角已冷漠无情地离去,留下痴情的我,努力试图挣脱这牢固的圈套。男人的心酸是无法言喻的痛,男人的泪水是绝望无比的恨,爱了,痛了,算了吧,忘了吧,让所谓的爱情见鬼去吧!我在虔诚地祈求上帝:赐我力量忘记爱,赐我力量忘记你!首先,我还是简单地介绍一下自己吧。我叫江枫,因为在部队混过几年,所以亲人朋友们要么...
家事 这算是我的早期作品了,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人挺无聊,当时刚好看了一篇好像叫什么我的老婆和儿子的文章,觉得挺好,就随手写了这篇文章,聊着消谴,写完之后,本人也颇不满意,当时为了追求真实的效果,我尽量写得平淡,和《榆树湾的故事》、《欲网》等其它作品大相径庭,虽是旧文,却没有发过,我想,也是到了该它重见天日的时候了,好坏由人去评说吧。 都说男人四十一支花,可我都四十好几了还是一事无成,在一个国家机关当一个不大不小的主任,权不大,事倒很多,每天还要看领导的脸色行事,有时觉得活着真累,真它妈想辞职不干了,可又能干点什么了,年纪也不小了,只好在机关里混一天算一天了吧。 尽管在单位里混得一般,但我也还是挺有让同事们羡慕的一面,那就是我的家庭,真的还不错,我也挺知足的,老婆挺漂亮,虽然四十出头了,可看上去和年青时的差别也不算大,而且还添了一种成熟的女人味,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