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用酷与残对应夕阳如血,风急。还不到秋天,却已经有些萧杀的风景。城南的山坡上,四个人向着北面暮色笼罩的城市,伫立观望。经过一个多月的修养锻炼,楚飞的身体已经得到了恢复,此时他傲然挺立在山坡之上,望着远处已经有三两灯火的都市。两道剑眉下,一双星目闪动着光芒。楚飞依然的冷漠镇定,大战来临之际,他的沉稳和从容让身后的罗景隆对这个只大他三岁的朋友充满了爱慕和敬佩。少年的衣服敞开着,露出强健的黝黑的肌肉,晚风吹过,衣襟在风中猎猎做响。他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都紧绷着,如同一张拉满了的弩,随时准备射出雷霆万钧的一箭。在他们的身边站着一个高大的藏族汉子,三十岁上下的年纪,头缠布巾,脚蹬皮靴,一袭宽大的皮袍包裹着他魁梧伟岸的身体,风起处,露出腰上斜插着的一把装饰奇特的佩刀。汉子从容不迫的在那里站着,气宇轩昂,不怒而威。他是大旗门的护法郎头,前来协助罗景隆和楚飞一举捣毁豪血寺。...
我的超炫大学生活 BY:冰封火鹤(完)楔子 我叫宁炫,除了长得好看──轻度自恋,胸怀大志──只可惜能力有限外,是个超级平凡的男人。 今天是个特别平凡又特别特别的一天。在今天我终於告别了男孩,而成为了男人……不要误会我是指今天我十八──成|人了! (ice:说!有谁想到不健康事情了?) 九月十七日,今天是我开学的日子。什麽?你问为什麽不是九月一日。呵呵呵……这我可以很荣幸地告诉你,因为从今天起我就将是大学生了! 大学生就是要晚开学!早放假!大学生就是要课少!就是要痛痛快快地玩!把这十二年的光阴全都玩赚回来!不玩的那还是孩子吗!?啊哈哈哈哈哈哈…… (ice:不知道刚才是谁说自己已经是男人了…… 炫:谁告诉你是男人就不能玩了!) 真的一定要问我哪里和大部分人民不大一样的话……那就是──我对女人没感觉。 我出生在首都北京。我的母亲是南方人,有南方人特有的小家碧玉...
耳朵忽然一痛,我哎哟一声睁开眼,杨公子笑得温柔:“睡得好吗?”我眨眨眼,一时没分清梦里梦外。转头看见小空那个肉球儿呼呼睡得香,才知道自己醒过来了。想起初见的时候杨公子春风马蹄疾,满楼红袖招的潇洒意态。想起他白衣如雪顔如玉,如秀树临风的身姿。迟一步才想起来,他肩膀上也有烙的那个天奴的印。这样一个人,怎麽会被打下永不翻身的烙痕的?我定定看著他,屋里很暗,只有屋角亮著一盏灯,他的脸在幽幽的光里,似烟遮雾罩,朦胧不清。这些日子来,会断断续续梦到前尘。一开始总是美好,那时的杨公子行云,成日与辉月形影不离,而我看到自己,跑去找辉月和行云,学字学剑学书画。辉月常常是有正事在忙,于是我大多数的时候是在跟行云在一起。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会带点鄙夷的笑,看不起我粗笨。时间久了,也会揪著耳朵骂,然後握著手说运剑该怎麽样怎麽样。後来发现他一直用目光追随辉月,还好好的嘲笑了他一番,被他老...
走在热闹的街道,感觉冷风不时打在脸上。现在是二月中旬,一到晚上气温就开始骤降,气象报告也说“气温已经快降至冰点……”。 尽管呼吸已经变白,手指也僵硬起来,却不至于感到多冷,那是因为大伙走在一起以及每个人多少部喝了点酒的关系。 黑色厚毛衣加上尼龙制的卡其色外套,搭配下身牛仔裤的穿着,是谷口雅之惯常的装扮,但在第一摊的时候不太引人注目。因为就像女人多半穿着套装或是洋装一样,男人也都是跟自己差不多的便服或西装。 只有鞋子让他有点介意。昨天跟着出去取材,所以脚上是双沾满泥巴的NIKE球鞋。 他是很想换一双,但一下班回到家换好衣服后就匆匆出门,连翻鞋柜找出黑色皮鞋的时间也没有。 走在最前面的干事说着“就是这里”,然后推开一家小酒吧的门走进去。点了点进来的人头,比第一摊少了四分之一。 仿佛被欢乐气氛感染似地,这次同学会雅之打算三摊都参加。反正隔天不用上班,家里...
流云无迹 by 于烟罗 (沧海余梦系列之三[楼主] 作者:哈哈魔女 发表时间:2005-07-25 12:50:23 点击: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流云无迹 by 于烟罗 (沧海余梦系列之三)楔子 又快到了新的一年,年底下京城比平日热闹许多,各地的玩意儿都挑这个时候往京里运,每年此时,京城最大的客栈宇内楼几乎都人满为患。 “吆喝,张公子,您是去哪儿啊?”一个公子哥儿模样的人跟一个身着褐色长衫的人打招呼。 “赵公子,久违了”张晓容,那个被称为张公子的人唱了个诺儿道“程家班今天有场子,是我们宇内楼招呼老客的,是那花旦程璃俞最后唱的场子了。” “怎么,程璃俞不唱了?”赵公子嘿嘿一笑“许是找了个人跟着了吧,听说他们程家班的上任老板也被个好男风的大户给养了去。想那程璃俞是京城戏班最美最红的人,怎么会……呵呵呵呵”赵公子的笑带了些猥琐进去。 张晓容淡然一笑“这些事情谁能知晓呢?还是看戏去吧。”说...
小时候,常会听到镇上的人说我爹娶小老婆的故事,我不太明白为什么爹娶了娘之后为什么还要娶一个他不爱的小妈。我没有见过爹,没有见过娘,更没有见过我小妈。这段历史,家里没人肯告诉我。我只是在旁人的一些闲言话语中感觉到……小妈是个可怜的人儿……一场谋杀,让常家恶鬼肆虐。化成厉鬼的许点,终于能亲手杀死害了自己的情人,为自己报仇。为了私怨在阳世索命的自己,终究也会得到严重的惩罚吧?没想到地狱的判官却出现在他的面前:“最近冥界在招募良才……所以我想问问你愿不愿意来我们这边做鬼差?”一年后,常家唯一的单传子嗣常慕偶然听说了父亲负心的故事,并在多年前闹过鬼的屋子里发现了“小妈”的画像。真是美人啊……父亲作孽太多,他反而对小妈感到不舍与亲近起来。没想到常家为保独苗,以他人性命取代了注定短命的常慕,也直接造成了常家遭到灭门的结果。在等待鬼差来提众人魂魄之时,常慕终于见到了自己日思夜想...
长相守 01 中秋节前後,桂树上开满桂花。 爬到高高的桂树上,把桂花摘下来,一片片洗干净,晾干,掺到面粉里扮匀,加入蜂糖和香料,入屉蒸熟,入清油锅里炸至金黄,沥去油,滚上一层米粉放至阴凉处晾干,就是少爷最喜欢吃的桂花糕。 抱朴寺的山前山後种著几百株桂花,每年的中秋节前後,少爷都要带锦瑟来抱朴寺住上段时间,名为读书,却是跑来赏桂花,吃锦瑟做的桂花糕。 今年的桂花比去年更盛。满山的桂花开了,清芬细细,匀匀地浸染满山,空气中透著一丝甜味儿,深吸一口气,只觉丝丝缕缕的甜香似断似续,缠绵不绝。一条平缓的小径从山脚延伸至山门,小径两旁古木参天,有些足有十几丈高,将阳光掩映在背後。清荫满地,鸟鸣呦呦,细看时又找不到一只鸟的影子。那些古木也不知道有多少高龄了,树皮上布满皴皱,枝条虬劲纠结,有些树叶是浓墨般的苍翠色,有些树叶颜色要浅一些,翠一些,还有些已变成金黄|色,其间杂夹...
┏-┓ ┏-┓┃ `~⺌~` ┃ ( 泡泡 )┃≡ o≡┃--━┻┻┻━━《大嫂你好大哥再见》作者:一只西瓜大又圆黑道二货忠犬攻的妻管严之路 1. 操操操操操! 林语顶着一头略微凌乱的黑长直走在大街上,此时已近深夜,大街上只有寥寥无几的行人低着头匆匆走过。 就在今天下午,林语被动漫社团的几个女生叫去,说是原本出COS的团员生病了,让他帮忙出下,其实林语原本并不想去的,他当初加入这个社团也只是因为每个人必须选一个社团,况且他从来没玩过什么COS,但耐不住女生的软磨硬泡,他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不然一个学期只在社团出现过两次实在说不过去。 可等到林语到了现场之后,他整个人就石化了,他要COS的竟然是一个女人还是女仆?! 林语感受着心中那一千头草泥马飞奔而过的心情后,果断掉头走了,还没走出两步,袖子就被拉住了,一回头,一社团的女生盯着你看。...
作者:赤绯月 (一)修 潮湿的山洞内,破布烂衫的人在角落中呻吟着,一身污垢看不出样貌。 就要死在这里了吗?好不甘心!自己百毒不侵却抵抗不了这良欢之药,现实还不是普通的讽刺,看来今天就是大限之日,就算死也得拖几个垫背的! 嘴角扯出一个角度,冰冷的眼里却没有丝毫的温度,慢慢的扶着洞壁起身,巍巍颤颤的向洞外走去“大开杀戒?呵呵呵……” 之前…… “默言,你跑不掉了,乖乖束手就擒,还可以给你留个全尸!”叫嚷着的是所谓的名门正派,嘴里喊着大义凛然的话,身体却不住的往后退,正义吗? 被唤为默言的男人,准确的说应该还是一个男孩,带着冻人的冷然看着众人,发出的仅是一声冷哼,转身,无视众人的围困向树林方向走去。围在他前方的人只能随着他的步伐后退后退再后退,突然,默言停住了脚步,众人立刻戒备起来,不过他只是站在哪儿,静静的站着。 “哈哈哈,毒发了吧!”空峒派掌门站...
小可真的很好,好得不得了。大大的丹凤眼,黑白分明,特勾魂——真的,他看人的时候,侧过脸斜眼那么一飞,是个男人就受不了!不过自打他跟了我以后就不再这么斜着眼飞人了,因为我跟他说他现在是有主的人了,要注意行为举止。小可嘴上不耐烦其实还真是听我的话,只是他怎么也学不来那种所谓端庄的眼神,所以他干脆眯着眼,就像两道小月牙儿,可爱极了。小可真的是个好老婆,什么都会。他做的松鼠鱼比醉仙楼的还好吃,他炒的鱼香肉丝连楼下飘香馆那个四川老板都翘大拇哥。家里被他整理得干干净净有条不紊,自打有了他,我就再也没有吃过泡面没有穿错衣服没有临出门了还趴在床底下找袜子!小可甚至会织毛衣!要知道我妈都不会织毛衣,我从小穿的都是外面买来的那种机器织的、冷冰冰没有一点温度的大路货,其实我也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不过看着小可手指穿梭着织出一片天来,这感觉还真是……温暖。 小可给我织过一件西部牛仔样式的套...
震撼心灵的生死之恋:非常年代的非常爱情 作者:季仲第一章 人猴结怨(1)每天傍晚,吴希声陪孙卫红孙小姐去村外散步,一路上都有人跟他打招呼:“喂,小吴,又陪你婆娘子去溜达啊!”“哇,吴希声,跟你的小媳妇多亲热!”吴希声边走边笑边点头。那张斯文清瘦的脸,有些腼腆,有些涨红。枫树坪的女人们都说他长得很秀气。 其实,孙卫红不是个人,而是吴希声驯养的一只金丝猴。那个年代,年轻人喜欢改名字,把爷爷奶奶爹妈师长查家谱翻词典搜索枯肠绞尽脑汁起的好端端的名字,硬是改成卫彪、卫青、学彪、学青什么的。吴希声随了大流,给小母猴起名“孙卫红”。嘿,多棒的名字,又革命又响亮。孙卫红!孙小姐!知青们都亲亲热热这么叫,几乎把它当成知青楼的一员了。枫树坪的乡亲们很有幽默感,不爱直呼其名,常常戏谑地叫它做吴希声的婆娘子、小媳妇。 吴希声的确很疼孙卫红。也许今生有缘吧,三年前,吴希声第一眼见到这只小...
#1 被車手穿賽車皮衣在廁所幹我去世貿看重車展被車手穿賽車皮衣在廁所幹今天是2002年8月26號,是台北國際重車展的最後一天,我之前都沒時間去,今天突然不用去上班,一定得趁這機會去看一下世貿會場有沒有賣我最喜歡的賽車皮衣,或是有沒有穿賽車皮衣的同性戀騎士在那會場想找人聊天,或是可以遇到我的真愛,我抱著這樣的心情,早上我就去髮廊剪了一個造型,希望可以增加我的魅力,又花了一小時梳理,我選了一套無袖緊身T血,穿了一件皮褲還有賽車靴,露出我平長鍛鍊的手臂,希望可以吸引注意,到了世貿展覽會場,我拿出7-11可以抵50元的特價票,花150進場(沒折價是200),我就馬上開始注意有沒有我喜歡的人,或是有無穿賽車皮衣的猛男,現場有好多重車,也有好多在台上表演的賽車女郎,不過我不喜歡她們,因為在場的男人都在注意她們(希望注意的是我),也有很多愛車的男人都在看自己的愛車,不理會在台上招手弄姿的女郎,為喜歡的車拍照,我一個人在會場裡面逛,...
作者:微笑的猫 第一章 历史是什么? “历史就是一种综合知识,任何文字记载,口碑传说,实物资料,正面记载和反面记载,包括一些破铜烂铁的东西”,都是历史。 一切存在以及曾经存在的,发生以及曾经发生的,都是历史。 考古是什么? 考古是对历史的追溯,是对史料的证明,是对过往的感知,是对时间的触摸。 历史于字里行间浸透了血泪,考古则在行走中风雨兼程。 1979,复苏年代。 父母儿女,不必互相揭发,大义灭亲;不必高喊着毛主席万岁,同时打断亲人的腿;不必再把毛主席像别在肉上;不必抓住教师无论男女先剃了阴阳头再说。 于是李长生教授噩梦醒来,平反了。平反后做通了学校的工作,组织考古小分队远赴西南边陲。 李教授六十岁,伏枥之老骥,××大学历史研究所文革后硕果仅存的最后一人(其余的都投了湖),在上级面前拍了胸脯:一绝不要国家一分钱;二绝不占用正常学习时间,充分...
爱如深渊 by桔桔楔子 “男人四十一枝花。”萧峻霆撑起上身,笑吟吟地打量着怀中劲瘦结实、成熟而不显衰败的身体,一只手不怀好意地朝那个才承受过自己火热欲望的地方探去,说:“你才三十九,正是含苞待放的时候。” 充满暗示意味的猥狎情话让身下的男人皱眉,不耐烦地扯开他的手,激|情的余韵随脸上的红潮一同褪去,许凤渊俊雅的面容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冷淡,看不出情绪,萧峻霆不满地咕哝了一声,翻了个身覆了上去,轻佻地拍着他的面颊,低声问:“凤渊,是不是只有我插进去的时候,你才能稍微表现得像个正常人?” 许凤渊扯住他的头发,低斥道:“下去!” 萧峻霆头皮被扯得发痛,沾着白液的手指抹上对方脸颊,嬉皮笑脸地说:“吃饱了就翻脸?你还真是无情。” 许凤渊眯起眼睛,语气饱含威胁,一字一句地说:“萧、峻、霆!” 一、 作为风雷的大当家,兼财色俱佳、俊朗挺拔的大帅哥,萧峻霆从来不认为自己会...
第一章梅歌的头发是自然卷,蓬蓬松松的。他对自己头发的怨念是从小便积累起来的,奇深无比!记得梅歌妈送他去幼儿园,那个小女老师的眼笑眯成一团,逮着梅歌柔柔软软的小头发儿又搓又挠,嘴巴里还不停地噼噼啪啪:"哇,你们家小丫丫在哪里烫的头发呀,好漂亮哦!"记得梅歌读小学一年级,第一次上厕所,刚回到教室门口,便听到班长在里面结结巴巴地向班主任打小报告:"报告老师、老师,梅歌竟然、竟然去男厕所了!"记得梅歌读初中一年级,第一天放学,还没来得及出校门,不知道哪个班的混球突然冲过去扒了他的裤子,然后冲身旁围观的几个哥们儿颇为得意地炫耀:"怎么样!我说他是男的吧,哼还不信!我小学和他同校啦!"记得梅歌读高中一年级,第一天排座位,规定不能异性同桌、严防早恋,有个女生很不服气:"为什么梅歌就和男生同桌!漂亮也不能搞特殊嘛!"那个女生叫白晶,后来的两年里两个人矛盾不断,一直斗来斗去,就斗在了一起...
文案知道吗?知道吗?你是在养虎为患。有多少飞禽族人正磨刀霍霍,想要取你们龙族的头颅……看着青龙天寒的背影,朱雀缓缓步过去。「为什么……为什么你要这么温柔呢?……」为什么你不像其它龙族那样冷嘲热讽,厉颜相向呢?从相隔七百年的再次见面到现在已经四年多了,为什么你还不呼唤我以前的名字呢?我希望你呼唤啊……第一章「天门已闭,难道你要硬闯不成?」「硬闯?硬闯又怎么样?」一道火焰迎面而来,原本持枪刀剑戟守门的大力天丁,竟化作黑炭。一声巨响过后,金光万道瑞气千条的南天门成为碎片四处飞散。五彩光团立即向大开的南天门而来,不想却撞上了一道看不见的墙。光团因反作用力而后退几十丈,终于站稳,五彩光辉减弱了,现出一名有着金色长发的年轻人,碧绿的眼眸中满是怒火,抬头一望,原来是张下结界的是门梁上的九头金吻兽。「看你也是一位地位不低的神祇,难道连基本礼仪也不懂吗?」金吻兽眦牙睚目,其状可怖...
仅以此文纪念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王小波先生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听蒙蒙和凯子老叨咕这姓秦的小警察。阿洁当然也见过,并没觉得怎么了不起,只是人高点儿,体型板正点儿,长像,倒是挑不出什么毛病来,皮肤属于白净那种,但不是吹弹即破的凝脂,有点儿象牙的光泽,应该是健康的表现。主要是他就不折不扣的象刚粉碎四人帮那几年,电影里年轻的共产党员。阿洁早熟,那时候都学会手Yin了,看了电影回家,就熬不住的想钻进被窝里,如果片子演的是地下党,年轻的男主角被敌人抓住拷打了,阿洁一晚上能搞自己四五次。但是小时候喜欢的东西,长大了就讨厌,是天经地义的事,因为把这些摆在面前,无非是提醒自己不要忘了:自己曾经多么的孤独和多么的无助。那天,阿洁在厕所里蹲着,他来了。公园派出所的警察很少来东门厕所——尽管近——知道这里蹲着的除了自己,几乎就没拉屎的了。隔间的门两三天丢一扇,公园管理处装了三四轮之后,所性不管了...
作品:孽爵的爱妻 作者:辛卉 男主角:聂雅爵 女主角:田绮荷 内容简介: 知名设计师“孽爵”聂雅爵, 在时尚界独领风骚, 一身优雅的翩翩风采, 足以让女人尖叫昏迷。 但他居然为了帮个孝顺的女人, 而跳进爱情的坟墓!好心好意帮她, 可这倔强的女人,竟死命疏离他! 不过,干脆好人做到底, 留住她一生一世, 免得其他男人被她的固执弯扭,给气得脑中风…… 孝心动人的田绮荷, 为了让病中的母亲能安心, 只好上网标个假老公, 不过这个网站真是太优质了—— 不仅给她一个俊帅老公、还包有完美的“售后服务”?! 这场戏的男主角果然找对人, 大家都对他赞不绝口, 可是期限一到, 这男人竟然赖着不想走…… 正文 楔子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年代,越来越多的事物都和“电脑”这玩意扯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