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来了》夏砂第一章 爱情这种东西毫无道理可言。 我从十七岁开始谈恋爱,到二十七岁时,这种感觉越发强烈。 坐在酒吧里,我扳着手指讲自己的恋爱经历给陈哲听。 酒吧是林雨开的。 林雨是陈哲的女朋友,清秀佳人一个。我喜欢她,因为她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但却没有一点点大女子主义。 在陈哲身边她温柔似水。 “为什么我不喜欢女生呢?” 对陈哲哭诉,同时抓过他的衣袖擦鼻涕。 “因为你是gay。”他不动声色收回胳膊,然后把林雨手的抹布递过来,“这个要不要?” 死陈哲。 我诅咒他今天回去路上摔很大一跤,明天出门上不上公车,上班迟到。 “阿哲你就不要泼方方凉水了。” 林雨在吧台里闲闲的笑,她伸手过来摸我的脸,“方方是只小猫,要用宠的。” 猫? 我喜欢别人这样形容我。 猫是种神秘而且灵巧的动物,它们看得懂人心,知道谁对它好谁的心里藏了什么。可是我不行,所以,...
第 1 章今天很热,真的很热,要说这怎么个热法嘛!那个什么河水枯竭,寸草不生,土地龟裂,黄沙漫天……那是没有的!可是,真的很热。没有那个100多摄氏度,三十多还是有的!可是我,一个人,很无聊的没有待在空调房间里,而是自找罪受的在没有一丝阴影的柏油马路上。特没风度的蹲在河堤上,像地痞流氓一样的在心里面咒骂着天上那毒辣辣的太阳,可是眼睛还不忘在路过的美女身上流连,偶尔还像流氓一样的向着她们吹吹口哨。如果被我那凡事都追求完美的老妈看见我现在这个样子,估计她会雇个一流杀手来清理门户吧!不过就算她不顾杀手,我现在也特想自杀。我怎么能做这么有损我形象的事情呢!像我这样完美的人怎么能做这样的事呢?即使是因为打赌输了!所以,我现在真的开始后悔了,当初真的不应该和他们那帮损友打赌啊。为什么他们现在可以呆在冷饮店里大吃大喝,顺便看着我的个人show,而可怜的我只能在这里晒太阳呢?...
1大宓王朝建朝一百零九年大宓第三代君主景阳帝因病驾崩,享年二十有五。其在位期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百姓无不为明主的英年早逝而痛惜。因其膝下无子,将皇位传於和亲王。“客官需要什麽?”在异乡忙碌全为生计,小二操著浓重的南方口音。“拿一壶酒再来几个小菜。”长发、脸部却因刀伤变得狰狞不堪的男子摇扇回答著。“酒?”在一边面像英朗的男子的声调上扬,“勿需上酒只需一壶好茶。”现在还未出京师,喝酒怕会乱事。“翰!”长发男子表现出不悦,“你我压根不需掩掩藏藏。”痛恨这种感觉,在宫中遮著掩著也就罢了,在这宫外却也需要小心万分?简直是荒谬,和他公输月在一起就委屈这个从小出生在帝王之家的真龙天子?没错,这两个人便是“驾崩”的景阳帝与一同消失的公输月。“月…”感受到心上人强烈的不悦,想再出口解释,却别一边候著的小二打断,“这位公子,这酒还需上麽?”小二当然明白客官交谈不能插嘴的道理,但眼前...
1 「最近,过的还好吧?」低哑的男声回响在冷列的空气中,不知怎麽的,就是给人很不舒服的联想。 「你想说什麽?我目前的生活如果没有你的干预,会活的更好!」并不是很有礼貌的回答,语气尽量压抑的,是一股淡淡的厌恶。 「... ...」一阵沉默,没什麽特别的火药味,但就觉得两人的关系有一点尴尬。「好可惜啊,有这麽高的智商,为什麽不为国家服务呢?」 「你... ...我不是都跟你说过别再提这件事了吗?如果你只是想说这个......」几乎不带感情的嗓音,却能听出满腔的怒火。「你可以走了!」 男人慢慢起身,转向门口。「对了,最近... ...会有一个人过来找你... ...」男人顿了顿。「那个人,是你亲生儿子。」 「什麽!?」还想再说些什麽的冲动,被眼前重重落下的大门堵住了,声音再也发不出来,只能无助的朝男人离去的方向猛瞪一眼。...
1.我叫特特,今年8岁。我出生在美国,爹地是犹太人,同时也是个中国通,他是拥有超过3000家连锁药店和3家制药公司,2家医疗器械工厂和5个高级实验室的巨型集团RACAL的董事长,总裁。妈咪是来自白俄罗斯的超级美女一名,她嫁给爹地前是全美女子健美冠军,18岁的天才生物博士。因为基因优秀,我从小就显示出了与众不同的才华和美貌。我刚3个月时就为一家婴儿奶粉做了电视广告,3岁时夺得州最健康最可爱宝贝奖。我的智商超过240,6岁就能进行股市操盘,7岁时已经能在自家的实验室独自提炼植物制剂。说了这么多,你还没有告诉我,我盯着眼前那“坨”电离子状浮游物问道,你是什么?是吗,你叫优,是中国的仙人,肉体年龄16岁,精神年龄1500左右……仙……仙人?就是传说中的那种可以飞来飞去穿越古今不受拘束的生命体?我努力的消化脑电波反射过来的内容,瞪大眼睛,疑惑。我凑近那坨游离物,左看看,又看看,怎么看都不像想象中的仙人...
风声鹤唳1婚礼卷 by 兔佬楔子 喜帖,一张大红的喜帖端端正正地放在桌上。 纸是最好的喜州纸,纯正的大红色,上面用金粉写着一个大大的「喜」字。 「二月十八,无双堡云公子与江南柳家三小姐联姻,恭请银雪城城主前来观礼。」 落款:「云岫出。」 云岫出。 看着那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风星野轻轻地哼了一声,你,也有今天吗? 武林的天之娇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云岫出,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如出岫之白云,风华绝代。 自五年前出道以来,不知征服了多少侠女的芳心,东方世家的大小姐东方孟蜜、慕容世家的掌珠慕容纤纤、有「武林第一美人」之称的峨眉派首座弟子何融雪…… 几乎南武林所有名门世家的千金闺秀,都和这位云家大少爷有着不消不楚的关系。 三年前,百晓生甚至在他所编撰的《武林天机谱》上为此开出了赔率,赌武林群芳们最终谁能采得这枝旷世奇葩。...
千里迢迢奔波了半年,忍饥受冻, 为的就是找寻少爷的形踪。 可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重逢会是这般 他扮舞妓跳胡舞。 但他的少爷硬是从众多人中认出了他, 总算不枉他拼死走这一遭了。 原以为从此可以安安稳稳陪在少爷身边, 不意少爷的未婚妻泼辣又娇蛮,仗家世欺人, 让他既生气又心疼,心疼少爷…… 他下流吗?女人的爱才是爱? 为什么他真心诚意地爱着少爷却被说成了下流? 如果有机会, 他一定会抢走少爷,即使用生命来换也心甘情愿。 他是少爷的……从许久许久之前就是。第一章 长安城里,天子脚下,有着数不清的风流韵事传颂着,文人墨客一批批前来,穿梭在各富豪权臣门间,汲汲营营的脚步几乎将门槛踏破,而投掷的名帖可以堆放成山。 五品官以上,从来不愁厨房没有燃料。 在这笙歌达旦的繁华当中,大唐的声威远播,四邻朝贡,远无外敌,近无内患,百姓安居乐业,各行各业繁荣...
楔子 福琼公司总部为圣诞节装饰一新,里面挤满了福琼家族的人。全家人正要在这里庆祝凯特的八十岁生日,喜庆的场面气派非凡,食物精美,美酒飘香。在房中高耸的圣诞树旁,一位国际知名的独唱歌手正在唱歌。歌颂众神的音乐在整座大楼里飘荡,为这里平添了许多节日的气氛。 亨特一个人远远站在一旁,双手插在口袋里,棱角分明的脸上满是不悦之色,他注视着那一群子子孙孙们聚集在凯特的周围,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这里干什么。噢,他是亲属——他倒是担着这个名——但却从不认为自己真是福琼家的一员,而且他怀疑这个家族也从不把他当亲人。人们不喜欢把私生子当亲属看待。 福琼家族倒没有将他拒之门外——他们还不至于这么没风度。但是他们已私下里议论他好几年了,他也不能为此责怪他们。他是一个有辱门楣的人生下的有辱门楣的儿子,十二岁那年他父亲才得知他的存在,从那时起他的烦恼就开始了。这对于他们双方来说都是个震...
绿衣 BYjune_flute[楼主] 作者:哈哈魔女 发表时间:2005-12-22 13:41:08 点击:次 发帖得万元! 活动官方论坛绿衣 BYjune_flute绿衣绿兮衣兮,绿衣黄里。心之忧矣,皆为其已。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皆为其亡。绿兮丝兮,汝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莸兮。哧兮禧兮,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______《诗经》·绿衣皇宫被攻陷的那天,正是桃花漫天飞舞的季节。父皇还在和众大臣在庭院中把酒言欢,笑语晏晏。离桢坐在大殿一隅,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抬头看看父皇,父皇的眼睛望着很远很远的地方,在与后院遥遥相对的桃林里,矗立着一座孤零零的坟墓。在这种时候突然想到死人是不吉利的事;而事实证明,这一天,果然是不详的一天。因为这一天,大宣皇朝宣布结束了它三百多年的历史。离桢在慌乱中只来得及奔回卧房拿出他的赤玉笛,就被层层的武士堵住了出路。而那个传说中如魔神般可怕的男人,轩辕皇朝有史来最年轻也最暴戾...
秋日的阳光,温暖的洒在了大地上。蜕去了夜间奢华外衣的商业街如同一个洗尽铅华的贵妇,平淡而殷实,但却一如既往的忙碌,街上依旧是车水马龙,人们为了生计争相奔走。如同工蚁一般辛勤劳碌的人们并没有注意到,路边有一个女子,她容貌秀丽却衣衫褴褛,空洞的眼神之间却带着一丝怨恨的光芒。她茫然地跟着人群前行,渐渐远离了人群,踏入了一条无人的小巷也浑然不知。小巷的尽头,是间小店。小店牌匾两边挂的是两盏宫灯,仍然尽职地亮着,它的亮度很奇特。正是那种奇特的亮度,让它们即使是在阳光之下,依然可以吸引到注意力,更让牌匾上那“一言堂”的三个篆体大字显得古色古香。毫不犹豫地,她踏进去了——这牌匾和宫灯就是有着这样的魔力,让人在不知不觉间走进店里。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踏进这家店,但她却丝毫没有恐惧感——最坏的都已经经历了,还有什么可怕的?今天,她的心,不是已经狠狠地被碎掉了吗?店里的四个角落点着...
《有钱能使鬼推磨》作者:何舞出版日期:2011年5月19日【内容简介】误认仙女下凡,恼怒刁难识情意;为奴探查信物,无意欺瞒伤郎心。轩辕侯府的小侯爷,云墨,身分尊贵、俊秀优雅,唯独那霸道性子,从小被惯得要风是雨,无法无天,天天以折腾奴才、丫鬟为乐,动不动就搞得全府上下,鸡犬难安。而如此不可一世的他,因为夜色太美,误把才刚进府的新丫鬟颜樱宁当成是仙女,对她倾吐心事,却在他发现她不是仙女而是丫鬟时,想起自己那夜的蠢样,恼羞成怒的他,开始对她千般刁难、万般冷讽,可打是情、骂是爱,在他不时有意无意的「欺负」她,才发现他不是讨厌她,而是迷恋上她淡然温柔的性子。哪知,那一夜的一时冲动,在他几乎占有她的清白时,她竟敢不告而别。直到四年后,当云墨奉命驻扎玉陵城,再次遇见她时,又一次被她的美给引诱,索性强行将她擒住,不管她的反抗,将她绑上床,打算先贪享她的身子后,...
我叫荷风,今年二十三岁,一百七十四公分,黑发,黎黑的眸。 我生在首尔,父亲是中国人,从小习武,十几岁的时候,他为赚钱偷渡到韩国,做有钱人的保镖。 我的母亲是韩国电视剧演员,她长着一张东方芭比似的脸孔,皮肤雪白,翦水的瞳仁,分明的轮廓,但是运气不好,只拍过一部有名的电视剧,现在已经被人遗忘。 听说我出生四个月时,母亲受不了生活的贫苦,还有整日的提心吊胆,毅然决定离婚,然后和一个剧作家再婚,完全抛弃了我和父亲,我是由父亲一水拉拔大的。 我七岁的时候,父亲在业界越来越有名,于是被韩国最大的黑社会帮派金佚组,请去保护他们的组长,我父亲生性耿直,做事很拼命,有子弹、有飞刀来他就挺身而出,完全不顾别的。 于是在一次帮派恶斗中,我失去了我的父亲。 欲哭无泪,内心的悲痛无法形容,我站在墓碑前,脸色惨白,难以相信这灰暗冰冷的石碑下,躺着的竟是父亲?!...
楔子「啧…搞什麽鬼呀?」裴梓伦心情郁闷的独自伫立在黑暗之中,自从误闯了这栋阴暗诡谲的古堡後,他就一直处在紧张害怕的状态。「…我要冷静、我要镇定、接著是深呼吸再吐气…」「……」「然後…然後接下来是什麽?啊──该死!居然想不起来?」突然想起某个不重要的人说的话,第一点好像是碰到危机时刻时一定要保持冷静,所以裴梓伦极力地想保持镇定,这点他自认自己做的非常出色。但…再来应该要怎麽办?他完全没头绪──马的!是谁说要进来这诡异的地方探险的!给你爷爷我站出来!自首无罪!等等…好像…就是我自己耶!算了!那不重要!对!不重要!「机车!这个破烂大门!居然敢给我锁住,什麽时候不锁,现在跟我凑什麽热闹?」我发誓!要是有我出去的一天,我一定会好好『招待』你的!不把你劈了当材烧,我就不叫裴梓伦大爷!裴梓伦气疯地用他纤细的右脚猛踹著高他四倍身高的两扇桧木门板。...
猪猪手机书 cczz 序 T大的蔼蔼暮色下,一派祥和宁静。 年代久远的操场,飘散着一种微微清香的青草气息。接近夏季,气候就变得闷热潮湿,空气中隐隐有着躁动的暖风。 一切如往常一样,我插着耳机跑步,跟着音乐轻轻哼着歌曲。 路人无不为之侧目,勤勉如我,每日每时勤于锻炼,真该颁我健康卫士荣誉奖。 不过,这种敬仰的目光未免也停留太久了吧,还有那小小声的嘀咕,以为我的法耳是假的不成?! “你看……真的很像南妮呢~” “所以要跑步减肥?” “呵呵呵呵……” 闷笑数声…… 忍无可忍,怒吼着冲过去,赶走野猫三两只。 哼哼,悔了吧,老娘我不但身材气势如鸿,霸气也是无人可出吾右。 世界清静了,继续跑我的步。 哦,这一首是我特别喜欢的,Beatles的yellow submarine。 为什么,会喜欢这首歌曲? 不知道,也许因为老爸是水手,仍然在世界某个不知名的角落游荡?...
1、我和BF皓的第一次 我叫勇,我和我的朋友皓在一起已经有四年了,我们是大学时候的同学,在校园网里认识并开始交往的,那时候我十九岁,皓十八岁。认识皓之前,我并没有见过别的人,所以见面的时候特别的激动。皓是我喜欢的类型,人长得很清秀,脸蛋嫩嫩的,个子不算高大概一米七八左右,身材很好,修长的腿看着很诱人。嘻嘻。虽然以衣从没和别的男人有过身体接触,在网上还是看过很多帅哥的激|情图片的,所以第一眼看到皓是我下面就硬了。 我们看到对方时就喜欢上对方了,因为我也不差的,我和他一般高,很英气的那种,特别是眼睛别人都说很好看。我们聊了一个下午,也就是在这一个下午的时间,我们就定下了终身。晚饭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在学校的食堂吃饭,看着对方的笑脸,心里那个美啊。 吃过晚饭后两个人在学校里散步,时不时的手拉下手,那种害羞的感觉现在想想也是很有味道的。走着走着就晚上十一点了,校园里也没什...
【完结】《双生缘》 by 因业 嘿嘿嘿...哈哈哈哈... 救我...救救我... 无边际的黑暗像是狰狞的魔鬼般,咧著血淋淋的大嘴,不断地发出骇人的恶毒笑声── ?啊啊啊...? 一声凄厉的惨叫划破一室寂静。 一个小男孩从床上惊坐起── 豆大的汗珠沿著脸颊滴落,虽然张著眼睛,眼神却显得呆滞茫然,直直瞪著前方,彷佛仍停留在刚才的恶梦中... 睡在他身边,拥有一张和他一模一样脸庞的男孩也因为这突然的惨叫声惊醒。 ?怎麽了?做恶梦了吗? 满是担心的声音,唤回流浪的灵魂── ?呜呜呜...? 眼睛的焦距一对准那张相似却不属於他的脸孔,终於忍不住全身颤抖地哭了起来。 他不明白为什麽哭?只是心里害怕的感觉,紧紧攫住他,令他不知所措,害怕自己就这样消失了... 另一个男孩,想也没想,一把就将他搂抱住── ?别怕,没事了。我会保护你...?...
文案 路晴天上龙王山赴约,遭落雨堂和四方楼等派伏击,重伤的他为救十六,心智被扰,走火入魔!发了狂杀红眼的路晴天,独独留下十六的命,不料这却是噩梦的开端…… 无法除去心魔的路晴天,将路家堡扰得人仰马翻,唯有十六能安抚下他──这份小小的幸福,十六甚感满足。 此时拜火教送来请柬,路依衣邀路晴天一聚。路晴天失落记忆里的那人、十六念念不忘的依衣,新欢旧爱的最终抉择是…… 第十一章 路晴天表面悠然,内心却并非那么平静。 这次龙王山之行,只有他自己知道到底有多危险!他付出的代价很有可能是十六的一条命。 他不会死,他知道。他对自己的实力很清楚,就算在不能发挥出十成功力的状况下,他要想离开这座山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大不了最后…… 可十六呢?他要想保自己就肯定保不了十六。 他不晓得自己付出也许会失去一名影卫的代价,来赴这个约是否值得。...
作者:宋浩浩第一部分: 第1节:自序一女生到了大四,仿佛西瓜到了秋末收藤的时节,一改入夏数元都不愿出售的价格,几毛钱也能处理出去,并且也绝无王婆卖瓜时自夸的勇气,掖着藏着,惟恐有个烂疤或暗疮被人发现而退货。大四的男生也有这种对应的心理,他们觉得刚入大学时的女生仿佛是未经烫水泡过的新茶,状态完全是羞涩蜷曲着,而临到毕业的时候,这女生就仿佛杯底那些全部泡开的茶叶残片,再也没有蜷曲回缩的可能,并且味道也渐散。这大概也是一切自然界正常的优胜劣汰现象,西瓜过时的贱卖,茶叶泡多了自然也就没味了。聪明的女生,往往都能像西部牛仔骑马套猎物一般,绳子甩出,一下子就能拴住男生的心,她们上高中时就可以找到"归宿",但是往往这些聪明女人,一旦有了归宿,就成了投入股市的钞票,进去后,身心全被套住,断无出来的可能,鲜有能进大学的。而进了大学的又分好几等,一种是长得很有些姿色,手里的男生多起来仿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