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与侦破-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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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医学进行亲子鉴定的方法主要有:血型鉴定、人相学鉴定、皮肤纹理鉴定、遗传疾病鉴定、耳垢型鉴定、味盲鉴定以及推断受胎期、生产期、确定生殖能力等方法。
人类的血型是按照遗传基因传给下一代的,所以一定血型的父母,所生子女也有相应的血型。ABO、MN系统血型的遗传可参见下表。
通过血型检验来鉴别亲子关系的血型系统主要有:ABO、MN、Rh、Ss、hp等。检验的血型系统越多,对排除亲生关系的机会就越大。
Rh血型系统,有6个相应的基因,分别命名为C、c、D、d、E、e。其基因组合共有8种:cde,Cde,edE,CDe,ede,cDE和CDE。一对染色体上的Rh基因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相同的。由8种基因的任意两种,可结合成一对染色体。因而人的Rh血型可以有36种遗传型,应用5种抗血清(抗C、抗E、抗d、抗c和抗e)来检验红细胞Rh血型,可能有18种表现型。
在实际应用血型进行亲权鉴定时,首先要检验父母(或可疑父母)和子女(或可疑子女)双方的血型,并记录下来,然后按遗传规律分析他们的血型关系,作出结论。倘若血型检验结果表明并无遗传关系,便可作出否定亲子关系的结论。倘若型检验结果存在遗传关系,也不能肯定亲子关系,而只能结论说“不能排除或不能否定亲子关系”。这就是说血型鉴定目前尚未达到肯定父权的阶段,而只具有否定父权的价值。
除了血型而外,还有身材高矮、耳、鼻、眼等特征同样受遗传规律的影响和制约。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子女的某些特征很象父亲,而另一些特征又象母亲,有的又介于二者之间,就是这个道理。一般说来,子女和父母的外貌特征相似的程度,取决于父母双亲提供的基因。正因为如此,人相学上外貌特征上的比对,可以帮助我们进行亲子鉴定。但是,遗传和变异永远是一对矛盾,当变异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时,就会表现出复杂的遗传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人相学上外貌特征的比对在亲子鉴定中的作用就不大了。因此,人相学的比对只能作为亲子鉴定中血型检验的参考和辅助。
人相学比对的方法,是拍照被检查者的正面、左侧面、右侧面的颜面相片,以及测量其他部位以后详细比对,除掉母亲和孩子的相似点外,将不相的地位与被怀疑的男子相比对。一般说来,主说是比对头、额、眉、眼、鼻、口、耳、颈、手足等。需要指出的是,初生婴儿的人相学上的遗传特征尚未充分发育和定型,因而不能比对。一般应在3~4岁后,才能比对。
人类的指纹、掌纹和足纹,在同卵双生儿的情况下,表现出高度的相似性,这些相似性说明指纹等皮肤纹理具有遗传的性质,并且这种相似性还表现在亲代与子代以及兄弟姐妹之间,只是不如同卵双生儿显著罢了。因此,皮肤纹理在亲子鉴定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人类有些疾病是遗传的。如果子代有某种遗传性疾病,如夜盲症、血友病、色盲、色素性视网膜炎、遗传性精神病等,而母亲没有这种疾病,被怀疑的父亲有这种病,则可成为认定亲子关系的参考。
人类的耳垢,有湿型和干型两类。两个干性的人结婚,不能生出湿型的孩子,故其在亲子认定中有其价值。
对于苯硫脲(PTC)溶液的苦味,多数人是能感觉出来的,称为能尝者;只有少数人感觉不出来,称为不能尝者。两个不能尝者结婚,一般只生出不能尝者子女;而能尝者之间结婚,或者能尝者与不能尝者之间的结婚,则可能产生两种类型的子女。这在亲子鉴定上也是有意义的。
我们鉴定亲子关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被怀疑的男子是否在女方受孕的当时与女方性交过。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被怀疑的男子在女方受孕期间,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条件与女方性交,就可能否定亲子关系。如果男子一方没有性交能力和生殖能力,则当然可以否定亲子关系。即使是被怀疑的男子有性交能力和生殖能力,也曾和女方有过性交,还应当推断受胎期和生产期。如果经过科学的推断,排除了被怀疑男子与女方的性交行为是在女方受孕期间,则仍可否定亲子关系。
现代法医学研究和运用各种鉴定方法来对亲子关系作出科学鉴定,但仍局限在“是父亲可能性”的范围内,还不能直接地完全肯定。尽管如此,它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也是不容低估的。司法机关在处理遗产继承纠纷,私生子、遗腹子纠纷,父母不认子女或子女不认父母纠纷,拐骗儿童以及因儿童的抚养问题所引起的纠纷,因医院产房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将婴儿换错引起的纠纷,以及在战争和社会动乱时期,亲人失散,使子女和父母长期分离,以致难以确定他们的亲予关系等案件中,都经常需要确定父子关系或母子关系。这就需要亲子鉴定方法来发挥作用了。
法医与侦破
作者:青宝、未闻、赖善明
53。破案须从蛛丝马迹着手——血迹检验漫谈
血迹检验,是最常见的法医物证检验之一。它通常可以解决是不是血迹,是人血还是动物血,属何种血型,是男人血还是女人血,以及出血部位、出血时间和出血量等问题,从而可以为侦查、审判提供重要的线索和依据。法医物证检验,既可以是对人体中抽取的新鲜血液进行的血液检验,也可以是对干燥后的血块或斑痕进行的血迹检验。这里我们主要介绍血迹检验。
为了保证检验得以顺利进行,血迹检验通常采取肉眼检查、须备试验、确证试验、种属试验、血型测定、性别检验和出血部位检验等的顺序。
一、肉眼检查
肉眼检查是要发现血迹,观察其颜色、形态和部位,以便为下一步的检验做好准备和打下基础,并为确定案件性质,分析判断案情提供帮助。
在杀人、伤害等暴力性案件中,现场物体上、被害人和罪犯身上都可能留有血迹。一般说来,血迹比较明显可见,并不难发观,但有时却需要仔细检查寻找才可能发现。
新鲜血液的颜色为鲜红色,流出体外后由于血红蛋白的变化而逐渐变为暗红色、暗褐色,陈旧或经温热过的血迹,呈灰褐色,腐败血迹呈淡绿色或绿色。血迹如果附着在深色物体上,颜色不明显。酱油、油漆、果汁、色素染料、被锈等斑迹,其颜色也可与血迹的颜色相似,应注意区别。
血迹因形成时的条件不同,形状各异,大致有这么几种类型:
1.滴状血迹
血液垂直滴落在地面或物体上,形成圆滴状血迹。其具体形状又因滴落的高度和运动方向的不同而有区别。如果血液从0。1米以内的高度落下来,血迹边缘呈完整的圆状;从0。5米左右的高度落下时,圆点边缘可有明显的锯齿状;从1米以上商度落下时,圆点边缘不仅可见锯齿状,而且圆点周围往往有逗点状或线状小血滴。如果血液在受伤者行进的或从运动的物体(如车辆)上滴落,血迹呈椭圆形,一端似星芒状突起,突起的尖端指向运动的方向。
2。喷溅状血迹
动脉血管破裂,由于心脏收缩产生的压力和动脉血管壁的回缩弹力作用,血液喷射而出,在附近物体上形成状似惊叹号的喷溅血滴,其尖端指向喷溅方向。若用钝器重复打击而受伤出血,也可形成喷溅血迹,但其大小、形状不一,分布分散。
3。流柱状血迹
血液从创口流出,沿着身体或其他物体由高向低往下流,形成上薄下厚,上淡下浓的条状血迹。
4。擦拭状血迹
染有血液的物体或创口与其他物体接触,并发生移动和摩擦,可以形成面积较大,浓淡不均的擦拭状血迹。
5.接触状血迹
染有血液的物体或创口与其他物体接触,未发生移动或摩擦,可以留下血印痕迹,如血手印、血脚印。接触状血迹能反应出染血物体或创口的外表形象特征。
6.血泊
血液大量流出,聚集成片,就可以形成血泊。血泊所在地常常就是受伤或被杀的第一现场。
此外,注意查看血迹遗留的位置和部位,有助于分析被伤杀者受伤时或临死前的活动情况和当时所处的位置、姿势。
二、预备试验
该试验为初步的、试探性的血迹检验,目的是为了解决有无血迹存在的可能性。预备试验方法简便,灵敏度高,但特异性差。阳性结果,只能证明检材上有血迹存在的可能性,而不能肯定就是血迹。当然该试验的阴性结果,可以排除有血迹存在的可能,也就不必再进行下一步的检验了。
血迹预备试验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有联苯胺试验、酚酞试验、氨基比林试验、鲁米诺发光试验、紫外线检查等。
1。联苯胺试验
本试验灵敏度极高,只需微量检材即可进行。试验时,取少量检材,放置在白色滤纸或白磁板上,然后依次滴入冰醋酸,联苯胺无水酒精饱和溶液和3%的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果检材上有血迹存在,就会出现翠蓝色反应,但这种反应其他物质也可能出现,并非血迹所特有。因而,该试验若成阳性反应,只能说明检材上可能有血迹。
2.紫外线检查
血迹在紫外线照射下呈土棕色反应,因而,利用紫外线进行检查,可以鉴别有无血迹存在的可能。
3.酚酞试验
与联苯胺试验一样,该试验的灵敏度也非常高。试验时,取少量检材置白磁板上,用蒸馏水浸湿检材,加还原酚酞试剂和3%过氧化氢各一滴,如是血迹,立即出现红色。
4.鲁米诺发光试验
用鲁米诺0。1克,过氧化钠0。5克,加蒸馏水100毫升配制试剂。试验时将所配试剂装入玻璃喷雾器内,在暗室内或夜晚对检材进行喷射。如为血迹,就会呈现出明显的青白色发光现象。这一反应,也不具有特异性。
三、确证试验
经过预备试验,如果检材呈阳性反应,说明有血迹存在的可能性,需进一步进行确证试验,以明确是不是血迹。与预备试验相反,确证试验特异性强,但灵敏度较低,如果检材条件差,如经日晒雨淋、混有杂质或已腐败的血迹,则难以出现阳性反应。因而确证试验的阳性结果可以肯定为血迹,阴性结果却不能完全排除血迹存在的可能性。
确证试验的方法也很多,如血色原结晶试验、氯化血红紫结晶试验和光谱检查等。
1.血色原结晶试验
血迹中的血红蛋白,在碱性溶液中分解成正铁血铁素和变性珠蛋白,再与还原剂作用,正铁血红素还原成血红素,与变性珠蛋白或者其他含氮化合物结合可生成血色原结晶。根据这一原理进行试验,利用血色原结晶出现情况就可以确定是否血迹。试验时,先用10%氢氧化钠水溶液3毫升,吡啶3毫升和30%葡萄糖水溶液l0毫升混合配制成试剂。取少量检材,置于载玻片上,加所配试剂1—2滴,盖上盖玻片,梢加热至冒小气泡,冷却后镜检。如为血迹,可出现樱红色针状、菊花状或星状血色原结晶。
2.氯化血红素结晶试验
血液中血红蛋白用酸作用破坏球蛋白,生成正铁血红素,与冰醋酸、氯化钠作用,则生成游离氯,正铁血红素与游离氯作用生成褐色菱形氯化血红素结晶。根据达一原理,试验时,先用10%氯化钠溶液2毫升,冰醋酸10毫升和无水酒精5毫升配制试剂,取检材少许,置于载玻片上,加试剂1—2滴,盖上盖玻片,稍加热,待冷却后镜检。如系血迹,可见到褐色菱形结晶。
3。光谱检查
日光通过有色液体时,其中某种波长的光线被吸收,在光谱上出现条状阴影的吸收线。血迹中血红蛋白及其衍生物均为有色物质,有很强的选择吸收光谱的性能,具有特定的吸收线。根据这一特性,用显微分光镜检查,可以鉴别是否血迹。光谱检查,灵敏度高,简便易行。
四、种属试验
经过预备试验和确证试验确定为血迹后,还需要鉴别其种属,确定是人血还是动物血。
血迹种属试验的方法也很多,如沉淀反应、琼脂扩散试验、对流电泳试验、抗人球蛋白消耗试验、纤维蛋白板试验、胶乳颗粒凝集试验和红细胞凝集试验等。
1.沉淀反应
人和各种动物的蛋白质都具有种属特异性,将种属不同的蛋白质分别注射入家兔体内,在家免的血清中就会产生对所注射的蛋白质起特异反应的物质。这种物质再与相应的蛋白质作用,就会发生沉淀反应,出现白色沉淀环。通常我们把血清中这种起特异反应的物质叫着抗体,把注入的蛋白质叫作抗原,能与抗原发生沉淀反应的抗体血清叫免疫血清或沉淀素血清。免疫血清中的抗体只与相应的抗原发生沉淀反应。例如,注入人体蛋白质获得的抗人免疫血清,只与人体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同样,注入某类动物(如猪、牛、羊等)蛋白质获得的抗该类动物免疫血清,也只与该类动物蛋白质发生沉淀反应,而不与人或其他动物的蛋白质发失沉淀反应。
根据这一现象,我们就可以通过制取免疫血清来鉴别血迹的种属。试验时,将检材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重叠,如果呈阳性反应,即在检材浸出液与抗人免疫血清之间的接触面上生成白色沉淀环,便可证明是人血。同样要确定检材是何种动物的血迹,就用各种抗动物免疫血清与检材浸出液相作用,看是否发生沉淀反应,以此来推断种属。
2.琼脂扩散试验
试验时,先用琼脂在玻璃板上制成琼脂板,在琼脂板中央打一小洞,距此洞周围1。5厘米处,再打上数个小孔。将检材浸出液注入中央洞穴内,再在周围小孔内分别注入抗人免疫血清和对照液。如是人血,则盛有检材浸出液和抗人血清的两洞孔之间,经过扩散就会形成一条白色沉淀带。
五、血型测定
测定血型是血迹检验中最主要的检验项目之一,人体血液中含有各种血型物质,可以用来测定血型。法医实践中,如前所述,血型种类很多,目前最常进行的是ABO系统血型和MN系统血型的测定。
1.ABO系统血型的测定
红细胞中抗原(凝集原)与血清中相应的抗体(凝集素)结合,如A抗原和抗A抗体相结合,红细胞会发生凝集反应,凝集成块状或颗粒状。根据这种凝集反应就可以判定血型。例如,用预先制备的抗A、抗B标准血清,分别与检材稀释液结合,如果检材与抗A血清结合后红细胞发生凝集,而与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不发生凝集,即可证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A凝集原,检材为A型血;如果与抗A血清结合后红细胞不发生凝集,与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发生凝集,说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B凝集原,检材为B型血;如果分别与抗A、抗B血清结合后,红细胞都发生凝集反应,说明检材红细胞中含有A、B两种凝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