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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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们正一点一滴、以我们根本无法察觉的缓慢速度,
悄悄离开我们的生命。
我相信她也会如此。
俗话说:破锅自有烂锅盖。
意思是再怎么破旧的锅子,自然会有与它匹配的破烂锅盖。
我也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找到了我的锅盖。
有天同事们一起到富冈渔港吃海产,那家店之前已去过几次,算熟。
开店的是一对母女,女儿的年纪小我几岁,
同事们取了个「富冈之花」的绰号。
这天我们吃得晚,其他客人都走光了,老板的女儿便来跟我们聊天。
「开海产店的,最怕碰见什么人?」富冈之花问。
同事们纷纷回答:不付钱的人、不吃海产的人、怕鱼腥味的人等等。
我同事的等级就到这里,令人感慨。
这时我突然想起以前她也老爱问我这类题目,不禁脱口而出:
『蜘蛛人!』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于是问我:「为什么是蜘蛛人?」
『因为蜘蛛人不吃海产。』我回答。
「为什么不是蝙蝠侠、超人、绿巨人浩克、X战警、火影忍者……」
有个同事很激动,大声说:「为什么只有蜘蛛人不吃海产?」
『蜘蛛人还会咻咻喷出很多蜘蛛丝,会把店里弄脏。』我说,
『这些蜘蛛丝很难清扫,如果清扫不干净,客人会以为店里不卫生,
就不会再来光顾了。所以开海产店的,最怕碰见蜘蛛人。』
我说完后,所有人都张大嘴巴说不出话。
然后我那个激动的同事似乎崩溃了。
结帐时,富冈之花说要打八折。
「你刚刚的答案很无厘头、很好笑。」富冈之花指着我,边说边笑,
「蜘蛛人这答案实在是……」
富冈之花笑岔了气,无法把话说完。
在我讲冷笑话的咻咻寒风中,富冈之花既没冻僵也没崩溃,
同事们认为我跟富冈之花一定很有缘,便想撮合我们。
当他们打听到富冈之花还单身后,竟然去找富冈之花的母亲商量。
富冈之花的母亲担心女儿的终身大事,加上对我们的印象还不错,
便抱持着乐观其成的态度。
我们去那家海产店的频率变高了,每次待的时间也更长了。
富冈之花的母亲会主动询问我一些事情,比方会问我为何还没成家?
『匈奴未灭,何以家为?』我脱口而出。
只怪我满腹经纶,一开口便引经据典,实在是伤脑筋。
幸好富冈之花的母亲似乎没听过霍去病,也听不懂我在说什么,
以为我说了句伟大的话,于是对我的印象更好了。
同事们很希望我和富冈之花在一起,这样以后吃海产时可以便宜点。
「打铁要趁热、吃海产要趁新鲜。」同事们总是这么怂恿我。
还有人主动献策,要我租艘船带富冈之花到海上,然后说:
「看啊!这波涛汹涌的海,就象征着我的爱。」
会想到这种对白的人竟然已成家并且幸福美满,而我却是孤家寡人。
人生果然是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30几岁时的恋爱情节,通常不会高潮迭起、波折不断;
也不会有莫名其妙的三角关系或是不小心出车祸而丧失记忆。
更不可能出现当论及婚嫁后,才发现彼此是同父异母兄妹的情节。
只要谈得来,个性差异不太大,修成正果并不难。
富冈之花的个性很柔顺,包容心很强,能接纳缺陷不少的我。
而且富冈之花既不会在春天到来时突然想流泪,
也不会哈哈大笑说:「我出车祸了。哈哈,我出车祸了。耶!」
所以我跟富冈之花的交往虽然平淡,却始终平顺向前。
记得我第一次约富冈之花看电影时,富冈之花只说:
「可不可以看午夜场电影?」
『当然可以。』我说,『你喜欢看午夜场?』
「不。因为今天是星期六,店里较忙。我怕我妈忙不过来。」
在那瞬间,我觉得富冈之花会是很好的伴侣。
跟富冈之花交往一年半后,我有了成家的打算。
小说中或许会出现男主角偷偷买了戒指和一大束花,
驾着小船带着女主角航行到大海,然后单膝跪地呐喊:
「看啊!这波涛汹涌的海,就象征着我的爱。所以请你嫁给我吧!」
但波涛汹涌除了可以用来形容爱情,也很容易淹死人。
女主角如果够冷静,应该要说:「让我们先平安回到陆地,再说。」
现实生活中,我是在刚过完农历新年后约两个礼拜,
有天夜里与富冈之花并肩坐在海边。
我们很安静,四周也很安静,只听见规律的海浪声。
我抬头看了一眼星空,打定了主意,然后转头问富冈之花:
『今年秋天结婚好吗?』
「好呀。」富冈之花笑了笑。
就只是这样。
人生就像等待船舶进港的过程。
历经大海的风浪后,船舶终于驶进港区,顺着航道缓缓前进。
船舶越走越慢,摇晃幅度越来越小。
最终停止,下锚,不再漂泊。
然而在大海的风浪中,船舶会渴望进港停泊;
一旦进港下锚后,却会怀念起海面上的风浪。
船舶锚定后我又想起她,便拿出那40张影印纸复习。
我突然想听《DiamondsandRust》,非常渴望的那种想。
虽然她的录音带还在,但身边早已没有可以播放录音带的东西。
我上YouTube搜寻,竟然发现今年,也就是2007年,
JoanBaez在布拉格的现场演唱影片。
JoanBaez已经66岁了,依然站在舞台上,抱着吉他自弹自唱。
年轻时清亮且余韵不绝的高音已不复见,唱起歌来也显得中气不足。
当我正感慨岁月不饶人时,听见:
「FortyyearsagoIboughtyousomecufflinks……」
我内心汹涌澎湃,非常激动。
又一个十年过去了,JoanBaez开始唱起Fortyyearsago。
我想见她,也想让她见我。
当年那对共用同一张课桌椅并在抽屉内交换纸条的17岁高中男女,
他们之间那段青春往事并不是一场梦,而是真实的存在。
可是我该怎么做呢?
我既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任何联络方式,又该从何找起?
我陷入一种绝望的情绪,持续好几天。
直到有天上班时要利用搜寻引擎找资料时,才露出曙光。
在Google的搜寻格子中,点下去不是会出现之前搜寻过的东西吗?
那天我凑巧看到格子下面拉出的一长串东西中,出现:
「台新银行+金库+平面图+警卫轮班时间」
到底要干嘛?想抢银行金库吗?
果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竟然会有人上网搜寻抢银行的资讯。
我突然福至心灵,把以前我跟她都百思不解的那两句话——
「人皆见花深千尺,不见明台矮半截」当关键词,开始搜寻。
没想到竟然找到一个Blog,那个Blog首页的描述就是:
人皆见花深千尺,不见明台矮半截。
我既兴奋又紧张。
Blog主人的资料很少,只知道是女的,住在旧金山。
相簿也放上很多旧金山的照片,可惜没有人物。
网志里面写了些西洋老歌的讨论文章,还有一些心情记事。
我花了三个小时看完所有文章,根本不能确定是否真是她?
只好写封E…mail。
『冒昧打扰。“人皆见花深千尺,不见明台矮半截”这两句,
让我想起高中时认识的一个朋友。
不知道您是从哪听到这两句话?
如果方便,请告诉我,这对我很重要。谢谢。』
「这两句话是我梦到的,不是听来的。
您也让我想起我高中时认识的一个朋友。
如果您是他,请输入通关密语。」
通关密语?
我一头雾水,又翻出那40张影印纸找线索。
看了几页便恍然大悟。
『19、69、10、15、22、48。』
「嘿,真的是你!
这么多年不见,你好吗?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眼我们已不再青春年少。
我现在住旧金山,已经七年了,有空欢迎来找我玩。
Ifyou'regoingtoSanFrancisco
Besuretowearsomeflowersinyourhair……」
果然是爱听西洋老歌的她,随便写就是《SanFrancisco》的歌词:
如果你要到旧金山,别忘了在头上戴几朵花。
『我在台东快十年了,工作很稳定。
如果你来台东,头上不必戴朵花,我还会请你吃释迦。
我去旧金山的机会较少,我比较可能去休士顿。
美国太空总署想找人登陆火星,我担心会找上我。』
「你还是一样爱讲零分的冷笑话。
我在这里的生活算悠闲,还不错。
美国的治安不好,你送的防盗器很有用。
没想到经过这么多年后,会突然收到你的E…mail,
这不禁让我想起《DiamondsandRust》的歌词。
嘿,你一定仍然像钻石那般闪亮吧。」
『我已经不像钻石,只是冷饭残羹。你还弹吉他吗?』
「这些年很少弹了。但现在我却有想弹吉他的冲动。」
『可惜我没耳福,无法聆听。』
「千万别这么说。对了,今年刚好是高中毕业满20年,我们班上同学
想开同学会。今年暑假我或许会回台湾。」
『那么或许我们会见面。』
「没错。或许吧。」
跟她通E…mail时,我虽然激动而兴奋,但始终存在着陌生感。
直到后来,我们在E…mail的互动像写纸条,我才找回一些熟悉。
但熟悉又如何?
高中毕业已经20年了,所以她的离去满21年。
跟她相遇时,她是17岁的青春少女,如今她已是38岁的熟女了。
在人生最精华的21年里,我们完全没有交集。
我能跟她说些什么?
遥远的过去?东西相隔数千公里的现在?还是各自进行的未来?
我和富冈之花已有白首之约,此后的日子要相知相守。
而她或许早已结婚生子,搞不好她的孩子正处于我和她相遇的年纪。
虽然在我心里,她的存在有特殊的意义,而且历久弥新;
然而在她心里呢?
那段通纸条的往事,会不会只是她人生中的小插曲?
或是早已遥远得如同是上辈子的模糊记忆?
我还能跟她说心事吗?
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
而且我和她如果真有所谓的「心事」,也应该跟各自的爱人倾诉。
回忆再怎么美好,也应小心收藏在角落。
紧抱着过去回忆的人,无法飞向未来。
虽然我和她都因为这种意外的重逢而兴奋,但时空早已改变。
我和她在E…mail中的口吻显得客气,还有一种挥也挥不去的陌生感。
即使我们把E…mail当作纸条来写,也仍然唤不回17岁时的感动。
因为我和她已不再共用抽屉了。
渐渐的,我们不再通E…mail,只保留重逢时的美好。
但我还是想见她一面。
轮到我打从心里相信,我和她一定会见面。
她送我的耶诞卡和第一张影印纸的左上角都这么写着:
「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
我相信,我和她的前世一定回眸超过五百次。
所以我和她一定会见面。
一定。
9。
今年暑假,我到成大参加一个学术研讨会,两天一夜。
第一天开完会后,在成大校园内随兴漫步。
走着走着,突然想起她曾说暑假时可能会回台湾开同学会,
那么或许她会回高中母校走走吧?
这个念头刚起,我立刻转身离开成大校园,走出成大校门。
在街上只走了五分钟,便来到高中母校的校门口。
高中毕业后,虽然念大学和研究所时常经过母校门口,却从未走进。
如今终于在毕业20年后,又走进母校。
今天是星期六,学校不上课,校园里没什么人在走动,很安静。
想起以前念书时,周休二日尚未实施,星期六还是得上课。
虽然多放假是好事,但我这些年来常庆幸那时星期六没放假,
所以跟她通纸条的那段日子,一星期可以有六次来回,而非五次。
很多楼拆了,原地盖起新的楼,这座待了三年的校园看起来很陌生。
唯一熟悉的,是高二时上课的那栋楼。
那栋楼依然是三层,虽然外墙刷了新的颜色,但并未改建。
夹在各式各样新建大楼之间,这栋楼显得老旧而突兀。
我缓缓走向它,大约还剩30步距离时,听到一阵笑闹声。
在好奇心驱使下,我走近声音传来的方向。
声音是从一楼某间教室传出,我在教室外的走廊停下脚步。
教室内约有30个人,男女都有。
虽然多数看来三、四十岁,但看起来像是五十岁的人也有。
或许是以前毕业的补校学生吧。
教室内的笑闹声突然停止,几秒后传来吉他声。
讲台上有个女子抱着吉他坐在椅子上自弹自唱。
唱的是《DonnaDonna》,JoanBaez的歌,
也是她学会弹的第一首西洋歌。
我微微一惊,偷偷打量这个弹吉他的女子。
这女子穿着棉布白衬衫、深蓝色牛仔裤,发型简单而清爽,
是那种脑后打薄的短发。
虽然看起来已经30多岁,但清秀的脸庞上透着三分稚气。
我不知道这女子的吉他弹得有多好,但歌声很好听,清亮而干净。
虽然唱的是英文歌,但咬字和发音都很自然,不会带着奇怪的腔调。
我听了一会,有些入迷,一直呆立在走廊。
突然间,我的心跳加速,因为我将这女子和她联想在一起。
会是她吗?
莫非她们班刚好在今天选择这间教室开同学会?
可能吗?
我的心跳越来越快,心脏快从嘴里跳出。
但没多久一桶冷水便从头上浇落。
一来利用暑假时间开同学会的人很多;
二来这间教室在一楼,而我高二时上课的教室却在二楼。
因此我很难想像她会出现在这间教室。
《DonnaDonna》唱完了,教室内掌声雷动还夹杂着「安可」声。
女子原本想站起身走下台,却禁不住台下一再鼓噪,只好又坐下。
坐下的瞬间,女子略转过头,正好与我视线相对。
女子微微一笑,那笑容彷佛是说:「欢迎。」
也彷佛是问:「好听吗?」
我有些不好意思,而且一直站在走廊上似乎也不太礼貌。
我朝女子点了点头后,便转身离开。
走了几步,身后再度传来吉他的旋律和女子的歌声。
这次是《Jackaroe》,又是JoanBaez的歌。
我不禁停下脚步。
这女子显然喜欢JoanBaez的歌,跟她一样。
但如果这女子真的是她,为什么不弹《DiamondsandRust》?
想通了这点,我顿时觉得失望。
在心里叹口气后便缓步向前,身后《Jackaroe》的歌声越来越淡。
Thiscoupletheygotmarried
Sowelltheydidagree
Thiscoupletheygotmarried
Sowhynotyouandme
Oh;sowhynotyouandme……
这对恋人后来结成了连理,而且过得幸福美满。
这对恋人后来结成了连理,为何你我不能?
为何你我不能?
她说得没错,《Jackaroe》的旋律和歌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