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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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店门十几步,才想起忘了付钱,赶紧折返走回店里。
『不好意思,忘了付钱。』我勉强笑了笑,『还好记性不算太差。』
「没关系。」她说。
我掏出皮夹后,只看了一眼,便恍然大悟。
『我终于想起来要处理什么事了。』我应该脸红了,低声说:
『交完管理费后,身上没钱了,本来想先去拿钱。但是……』
「下次再一起给。」她笑了笑,「我不会算你利息。」
『我马上回家拿给你,免得我忘记。』
「别担心。我会记得。」她说,「你不必特地再跑一趟。」
『可是……』
「你忘记的事,我会记得。」
她微微一笑,打断我的话。
我觉得这句话好像有弦外之音。
走回家的路上、坐电梯途中,脑海里一直盘旋着她说的那句:
「你忘记的事,我会记得。」
进了家门,洗个澡后觉得累,便躺在床上。
然后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今天黄昏到底要出门买什么?
3。
原本隔天就该去还钱,但你知道的,我的记性不好。
所以第二次走进莉芸的店是在三天后,刚下班回到社区时。
我在社区大门碰见李太太,由李太太联想到钱,再由钱联想到莉芸。
我没上楼回家,直接走向她的店,走到离店门口还有三步距离时,
莉芸突然推开店门,探出头说:「欢迎光临。」
『你有装监视器吗?』我笑了笑。
我走进店里,依然选了最里面靠右墙的座位。
餐桌铺上淡蓝碎花桌布,再用透明玻璃压住。我发现压着一张纸,
写上:「如果人生没有错误,铅笔何需橡皮擦?」
正在品味这段话时,莉芸拿着Menu递给我。
『这段话似乎有点哲理。』我指着桌上那张纸。
「是呀。」她说,「如果不重要的记忆也能用橡皮擦轻轻抹去,那么
人们应该会很轻松。」
『你的话比较有哲理。』我笑了笑。
我打开Menu,右下方又贴上「迷迭香鸡排——特价」的贴纸。
『那就迷迭香鸡排吧。』
她收走Menu,走回吧台跟女工读生交代一会,又带着笑容走向我。
「我想跟你说话。」她说。
『请。』
「你今天上班没发生特别的事吧?」她在我对面坐下。
『嗯……』我想了想,『我今天知道有个女同事怀孕四个多月了。』
「然后呢?」
『但我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她笑了起来,说:「那么说说你知道的吧。」
『我只知道孩子的父亲不是我。』
她又笑了起来,而且越笑越开心,我发觉除了她的人很干净外,
她的笑容也很干净,像白雪公主刚洗完脸后的笑容。
「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字吗?」笑声停止后,她问。
『你的名字三个字都是草字头……』
说到这里,我发觉竟然又忘了她的姓。努力回忆了一下后,说:
「薛莉芸?」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
『抱歉。』我笑得有些尴尬,『我的记性不好。』
「你记得我叫莉芸,我就很高兴了。」她笑了笑,
「以后就叫我莉芸,别管我姓什么了。」
「我可以陪你吃饭吗?」她又问。
『你这家店总是提供陪客人吃饭的服务吗?』
「你一个人吃饭,会很寂寞的。」
我看了看她,突然有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便出了神。
「可以吗?」
『喔。』我回过神,『当然可以。』
她立刻起身回到吧台。过了一会,跟女工读生各端了一份餐点走来。
这次吃饭我倒是跟她聊了几句,通常是我开头,她回应。
如果我没开口说新话题,她会保持安静。
客人又陆续走进店里,约有三桌,女工读生忙进忙出。
但她始终坐着陪我用餐。
『你请的女工读生很能干。』我说。
「她不仅能干,而且任劳任怨,完全不拿薪水呢。」她说。
『啊?』我差点噎着了,『这怎么可能?』
「因为她是我妹妹。」
『原来如此。』我笑了笑。
「其实我妹妹三年前就见过你。」她突然说。
『可是我没见过她。』我仔细看了看正在吧台忙碌的女生,
『我说过了,我有一张大众脸。』
「不。」莉芸摇摇头,「你也见过她。」
『啊?』我很惊讶,『我完全没印象耶。』
莉芸简单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她看我已放下餐具,便问:
「好吃吗?」
『迷迭香的浓烈香气让鸡肉的味道更鲜美。』我顿了顿,接着说:
『虽然很好吃,可是感觉跟上次的味道完全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
『肉的味道完全不一样。上次的味道很强烈,这次却是甘甜。』
「因为上次是四只脚,这次是两只脚。」
『你说什么?』
「你上次点的是迷迭香羊排……」她突然笑出声音,
「这次点的是迷迭香鸡排,肉的味道当然不一样。」
『不好意思。』我哑然失笑,『我只记得有迷迭香,其余忘了。』
她似乎没有停止笑的迹象,我便静静看着她,等她笑完。
我发现她的笑容除了干净外,还给人一种放心的感觉。
「我请你喝杯咖啡吧。」她终于停止笑声,然后站起身。
我这次学乖了,眼睛紧盯着她的背影。
她确实是从冰箱拿出一壶东西,是冰咖啡没错;
但似乎又将它加热,再端出两杯咖啡走出吧台。
「是热的。」杯子还没放在桌上,她便叮咛:「小心烫。」
我端起咖啡,小心翼翼喝了一口,是热的没错。
我觉得很纳闷。
为什么要将冰咖啡加热呢?直接煮热咖啡就行了啊。
况且所谓的「冰咖啡」,其实不是由冰水冲泡而成,
而是将煮好的热咖啡用冰块或冰桶迅速冷却而成。
为什么她要将热咖啡冷却成冰咖啡,然后放入冰箱,
再从冰箱拿出来加热又变成热咖啡呢?
她的日子太无聊?或是吃饱了太闲吗?
『为什么……』我终于忍不住开口询问。
「因为我是奇怪的人。」话没说完她便打断我。
『这不叫奇怪,应该叫无聊。』
「那好。」她笑了笑,「从此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啊?』我一头雾水。
「现在别想了,专心喝咖啡吧。」她说,并比了个「请」的手势。
我又端起咖啡,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跟一般咖啡香不同。
浅浅喝了一口,口感似乎比一般咖啡柔顺,而且更香醇。
用「醇」这个字确实是贴切的,因为咖啡中竟然有一种酒酿的香味。
原先以为我的舌头和鼻子出了问题,但一直到喝完那杯咖啡,
酒酿的香味始终都在。
我百思不解,看了看坐在对面的她,她的表情似乎很得意。
『为什么……』我又忍不住开口询问。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她又笑着打断我。
『喂。』
「找一个下午时分来这里,我煮给你看,你就会明白了。」她说。
我心里盘算着,如果要下午来,只能在假日。
但不知道放假时,我会不会记得要来看她煮咖啡?
我起身走到吧台,打算结完帐离开。
她跟着我走向吧台,在我拿出皮夹时,她刚好走进吧台内。
我心想Menu上最贵的餐也不过180块,而且我点的餐还是特价。
所以我掏出两张百元钞票拿在手上。
「一共是300块。」她说。
『可是……』
话一出口,便觉得尴尬,即使比想像中贵,也应该不动声色才对。
「还包括上次你欠我的钱。」她说。
『差点忘了。』我楞了一下后,便恍然大悟,『上次的钱还没给。』
「有我在,才会『差点』。」她笑了笑,「不然你应该会忘记。」
『说的也是。』我不好意思笑了笑。
赶紧再掏出一张百元钞票,凑成三张后拿给她。
才刚走出店门两步,听见背后的门又被拉开,她说:
「以后如果懒,不想骑车出门,就走到我这里吃晚饭吧。」
『嗯。』我回头说,『如果我记得的话。』
「这跟记性无关。」她说,「你只要养成习惯就好。」
『你很会做生意。』我说。
「多谢夸奖。」她笑了。
我一个人住,又不会煮饭,到哪里吃晚饭是每天都会碰到的问题。
我确实懒得骑车出门吃晚饭,因此走到她的店吃饭是很好的选择。
从此以后,我偶尔在下班回到社区时,直接走到她店里。
偶尔久了,偶尔都不偶尔了。
总不能一星期有五次到她店里还叫偶尔吧。
每当我到她店里,都会点「特价」的餐。
景气不好加上物价飞涨,钱要省点花。
后来我发现,我好像每次吃到的特价餐点都不尽相同。
有迷迭香羊排、迷迭香鸡排、迷迭香牛排、迷迭香猪排……
还有迷迭香排骨饭、迷迭香鲷鱼饭,甚至还有迷迭香糯米糕。
这些特价餐点只有一个共通点——迷迭香。
我一直很想问莉芸为什么偏好迷迭香?但总是忘了问。
因为当我走进店里刚坐下时,她一定会问我一个问题:
「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
然后我必须要用我有限的记忆能力去回忆当天发生的大小琐事。
于是我就会忘了问我想知道的问题答案。
莉芸都会陪我吃饭,好像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吃完饭后她会请我喝一杯具有酒酿香味的神奇咖啡。
喝咖啡时我们会闲聊,很随兴,像多年的老友闲聊那样。
说也奇怪,我常有那种我们是多年老友的错觉。
咖啡喝完后,我才会想起又忘记要在假日下午来店里看她煮咖啡。
我曾经在闲聊中问莉芸:『你是学什么的?』
「我大学念化学系。」她说,「现在开这个店算学以致用。」
『这也算学以致用?』
「以前在实验室调制化学药品,现在把这种实验精神用在烘焙饼干、
调配饮料和烹饪食物上,这难道不算学以致用?」
『不。』我笑了笑,『这是一种境界啊。』
莉芸也跟着笑,依然是干净的笑容。
『你应该对摄影有兴趣。』我指着墙上的照片,『都是你拍的吧?』
「是我拍的。」她说,「但我对摄影没兴趣,也拍的不好。」
『你太谦虚了。这些照片看起来……』
「说谎会短命的。」她微微一笑打断我。
『这些照片很有人性,一看就知道是一般人拍的,技巧不高。』
她笑了起来,然后点点头表示认同我的说法。
「我得拍下这些照片。」她的视线缓缓扫过墙上每张照片,说:
「因为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被遗忘的记忆?』我很疑惑,『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的人。」
『喂。』
「我帮你拍张照吧。」她突然说。
『喔?』我有些意外。
她从吧台下方拿出那种常见的数位相机,走出店门,然后向我招手:
「来呀。别害怕。」
我只好站起身走到店门口,站在招牌下方,右手比个「V」。
几天后我再到她店里时,我笑起来像白痴的照片已挂在墙上。
坦白说,她这家店的摆饰跟她的人一样,干净而温馨;
但墙上的照片不仅技巧很一般,景物或人物也很一般,
似乎不应该成为整体装饰的一部份。
难道真如她所说:每张照片都代表一段被遗忘的记忆。
这又是什么意思?
4。
我很少跟社区内其他住户打交道,连同栋且同楼层的人也不认识。
但由于这个社区内很多居民常到莉芸的店里用餐,
我因而在店里认识了一些邻居。
比方说管委会主委李太太,也经常到莉芸的店,喜欢在吧台边聊天。
有次她在吧台边跟莉芸聊天,也把我叫了去。
「我的初恋情人被海浪卷走,第一个论及婚嫁的男人车祸身亡。」
李太太重重叹了一口气,「唉,没想到结婚后先生也走得早。」
我觉得听这种话题很尴尬,有点坐立难安,但莉芸似乎很专注。
「我常在想,我是不是就是俗称的黑寡妇?」李太太说,
「因为我喜欢的人,都会早死。」
「黑寡妇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比较贴切,你只是命苦。」莉芸说。
「蔡先生认为呢?」李太太问。
『黑寡妇确实可以用来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我勉强开口,
『但形容你喜欢的人都会早死的状况,似乎也可以。』
「那我从现在开始,要努力喜欢你。」李太太说。
『喂!』
「开玩笑的。」
李太太放声大笑,笑声越来越大、越来越高。
我暗自调匀内息,不然在李太太的笑声中,很容易受内伤。
我也认识了一位住B栋6楼的周先生,他总是戴墨镜走进莉芸的店。
周先生以前是个警察,但现在却是专业摄影师。
他常在高速公路上拿着摄影机,抓住车辆超速瞬间,清楚拍下车牌;
也常一手骑车,另一手拿着相机,拍下路旁违规停放的一整排机车,
不仅车子平稳前进,沿路拍下的车牌也没因手震或晃动而模糊。
经过高速摄影与无手震100连拍的严格锻链,他终于成为摄影高手。
周先生总带着一片CD走进「遗忘」,里头只有一首歌:《Knife》。
他会让莉芸播放《Knife》,一遍又一遍。偶尔他会跟着唱:
「像把刀,痛如刀割。我怎么可能会痊愈,我受伤好深。
你已经割去了我生命的重心……」
用自己翻译的中文歌词唱英文歌,也算是一种境界。
他还当警察时,有天夜里拦下一辆红灯右转的车子。
当他第一眼看见女驾驶,便深深为她着迷。
之后他们开始交往,那是他的初恋,滋味特别甜美。
「警察与违反交通规则的女驾驶谈恋爱,必须要抵抗一切礼教道德与
社会上的异样眼光,这是被诅咒的爱情啊。」周先生说,
「就好像罗密欧与茱丽叶一样。」
『你现在不当警察了吧?』我问。
「嗯。」他点点头。
『所以你现在身上没带枪?』我又问。
「没有。」他说。
『这算哪门子的罗密欧与茱丽叶!』我大声说。
「别理蔡先生。」莉芸问他,「后来呢?」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他说。
「那是刘若英的《后来》。」莉芸说,「你跟女驾驶的后来呢?」
「后来她开始遵守交通规则,我们之间便产生隔阂,于是渐渐疏远,
直到分手。」他缓缓叹了口气,「痛如刀割啊。」
我原本想说:你找个遵守交通规则的女孩会死吗?
但莉芸用眼神制止我,然后到音响旁按了播放键,播放《Knife》。
周先生又跟着哼唱中文歌词。
我心想幸好那女孩只是红灯右转,如果她是酒后驾车,
那这段感情应该会更恐怖。
还有位住在A栋9楼的王同学,也喜欢在吧台边和莉芸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