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其他电子书 > 心理学的故事_(墨顿[1].亨特_着) >

第24章

心理学的故事_(墨顿[1].亨特_着)-第24章

小说: 心理学的故事_(墨顿[1].亨特_着)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詹姆斯在《心理学原理》中对意志的大部分讨论都是神经生理学方面的,处理的是意志如何生成神经脉冲,脉冲如何产生所需要的肌肉运动。可是,他所捡起来的有趣得多的问题是,我们如何一开始就想到自愿采取一个行动的。关键的因素,按他的观点来看,就是要提供有关我们获取所欲求的目标的能力这方面的信息和经验:
  我们想要感觉、拥有、完成各种各样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当时并没有被感觉到、被拥有和被完成。如果伴随着这个欲望的还有一种感觉,即获取是不可能的,则我们就只是希望,可是,如果我们相信这个目标是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内的,我们就会产生意愿,即所欲求的感觉、拥有或者完成就应该是真实的;而目前它就变得真实了,要么是在意愿产生的时候立即发生,要么就是在某些先决条件已经形成之后。
  我们如何感觉到所欲求的目标就在我们的能力范围之内的?通过经验;通过我们对自己的不同行动会达到什么效果的了解:“提供各种可能的、不同的运动的想法,这是意志生活的第一个先决条件,而这些想法是由经验根据它们不是自愿的行为留在记忆里面的。”婴儿想要抓住一个玩具,因而手足作出无数随意的运动,这迟早会与想要的玩具连接在一起的。它们最终会能够产生合适运动的意愿的。做个类比的话,成人积累了不同行动及其可能后果的大量的想法,我们行走,谈话,进食,并执行无数其它的行动,都是通过产生合适行动并获取所欲求的目标的意愿来进行的。
  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毫不犹豫地产生日常行动的意愿,因为我们感觉到这与我们想做的事情并不矛盾和冲突。可是,在其它一些时候,互相冲突的一些想法存在于我们的脑海里:我们想做甲,但我们也想做乙,这是互相矛盾的。在这样一些情况下,什么东西决定我们产生采取哪一个行动呢?詹姆斯的答案:我们将两者的可能性相比较,决定除一个以外,其它的一律放弃,因而让这一个成为现实。当我们做好决定后,意愿就接过来了;或者,人们也可以说,选择放弃哪一个想法,注意哪一个想法这个动作即是意愿行动本身。
  詹姆斯举了一个独特的个人例子。在一个寒冷的早晨,他躺在床上,他说,知道如果不起床就会迟到多少时间,就会让好多事情放在那里没人干,可是,他不喜欢因为起床而带来的那种感觉,而宁愿选择继续留在床上将会带来的感觉。最后,他有意禁止所有的想法,只考虑那天必须做什么事情。哎呀呀,这个思想成了他的注意力的中心,因而产生了合适的行动,他马上就坐起来,下了床。“意愿的基本成就,简单地说,当它是最为‘自动的’时候,就是注意另一个不同的对象,并让它在意识面前保持足够长的时间……注意力的努力因而成为意志最基本的现象。”
  有时候,做决策是立即和简单的,有时候很长时间而且是因为决意、推理和决策结果。不管过程如何,在每种情况下,意识是行为的原因,是因果关系中的干扰者,而不是对外界影响被动的自动反应。自动的行动暗示着脱开意志。
  詹姆斯本人,如我们所知,后来在他的情感危机中也相信自由意志,这个信仰曾帮他度过了难关。可是,他仍然得用科学心理学的基本信条与这个信仰调和起来:所有的行为都是,或者最终都将是可以解释的,每一种行为都有其原因所在。如果每个行动都是可确定的原因的结果,怎么可能有任何自由让我们从好几种可能的未来当中选择一个并非完全确定的未来呢?然而,我们做一个决定,去做或者不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不管这事情是琐屑无聊的还是事关重大的,我们每次都能体验验到某种象是意志的自由。
  詹姆斯是很坦率的:“我自己的信仰是,自由意志这个问题,从严格的心理学立场上来说是不可解决的。”这位心理学家希望建立一门科学,而科学是一种固定关系形成的系统,可自由意志不是固定的、可计算的关系;它超越了科学,因而最好留给玄学家们们去鼓捣。心理学就是心理学,不管自由意志是不是真实的。
  可他又坚持说,相信自由意志在实用主义方面看来是有意义的,也有必要。他从心理学转移注意力以后就发展了实用主义的哲学,可它的种子还留在《心理学原理》中。詹姆斯的实用主义哲学并没有像一些粗暴的简单化评论所断言的那样,说什么“真理就是能起作用的东西”。不过,它的确说过,如果我们将解决一个问题的各种方案的含义进行比较的话,我们会选择相信哪一个,采取哪一个行动。如果完全相信决定论,这会使我们消极和无能;完全相信自由意志,就会让我们考虑各种其它办法,来计划,来实施方案。因此,这是实用和现实的:
  大脑是各种可能性,而不是确定性的工具。然而,意识,因为有展现在它面前的自己的目的,而且也知道会导致什么样的可能性,经过什么方式,如果它有一种因果的功效,将会强化有利的可能性,压抑不利或者不相关的那些可能性……如果(意识)是有用的,它是通过其因果功效来实现这一点的,就像自动机器人理论必须屈从于常识理论一样。
  这些观察意见虽然很有道理,也经久不衰,可是,詹姆斯讨论意志的某些部分,在今天听上去却很是奇怪,而且老掉牙了。在他讨论“意志的不健康”、嗜酒者或者吸毒者“被夸大的癖好”或者不能动弹的人“被阻碍住的意志”时,人们会听到他对罹于病痛中的人深刻的关心——也听到道德说教性的反对意见:
  没有哪个阶级(的人)比无望的失败者更能理解人生的金光大道或独木桥之间的差别,那些感伤的人,那些醉酒的人,那些谋士、那些“欠债的”,他们的生活是知识与行动之间长期的矛盾,他们完全懂得字面的道理,可总是没有想到要让自己软弱的性格坚强起来。
  詹姆斯的意志心理学在许多年里都是美国心理学中的重要特征,可是,在行为主义长期的统治下——从约1920年到1960年——这个话题从美国心理学中完全消失了;在这样一个决定论的系统当中,任何由有机体本身启动的行为都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从那以后,意志论也没有能够卷土重来,至少在这个名字下是没有的;这个词在现代许多的心理学教科书中甚至找不到索引的条目。
  然而,詹姆斯心理学有关意志的论述在事实上是现代心理学主流的一部分,其名字是:“有目的的行为”、“意向性”、“决策过程”、“自我控制”、“选择”、“自我功效”等等。现代心理学家,特别是临床心理学家都相信行为是,或者最终必将是完全能够解释的,可是,人类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指导他们自己的行为的。如果心理学家没有能够回答这两个概念为什么能够同时都是正确的,那么,他们经常就来找詹姆斯自己的解决办法:即这样一个信仰,我们不能够影响我们自己的行为,因此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即如果能够,则会产生有益的成果。
  无意识:詹姆斯心理学关心的几乎全部都是有意识的心理生活;在《心理学原理》的某些部分,人们会得出这样一个印象,即根本就没有无意识的精神状态,大脑里面发生的无论什么事情,根据定义都是有意识的。可是,在许多地方,詹姆斯都曾对这个问题持不同的看法。在谈论到自愿行动时,他小心地区分我们有意识地命令的肌肉运动和其它的运动——即自愿行动的大部分——这些运动长期以来被执行和进行着,会立即和自动地跟随心理的选择,就好像是自己作出的选择一样。我们谈话,爬楼,脱掉或者穿上衣服,根本就不考虑所需要的身体运动:“心理学中的一个普遍原则就是,意识会放弃所有不再有利用价值的过程。”在许多种熟悉的活动中,我们都实际上在根本不考虑需要的运动时效果更好:
  我们投出东西,抓住东西,射击某物或者砍下某物时,接触得越少,肌肉用力越少,我们反而做得更好,我们的意识也反而看得也更加清楚(更远的东西)。盯住你瞄准的地方,你的手就会抓住它;想着你的手,反而就会错过它。
  因此,詹姆斯预测了现代学习研究,而这些研究证明,通过实践,更复杂一些的自愿动作,比如像弹钢琴,开车或者打网球都是“学得过熟了”,而且很大部分是在有意识的思维发出一个总的命令之后很快无意识地完成它的。
  他还看到,当我们不注意体验时,我们也许会对这些东西不太注意,尽管它们对我们的感官会产生正常的影响:“我们醒着时,对习惯性的噪音等无动于衷,这证明,我们可以忽略否则会感觉到的东西。”
  詹姆斯还很清楚无意识在非正常人心理学中的特殊现象的作用,比如,引用了法国心理学家艾尔弗雷德·比奈报告的一些歇斯底里盲目的例子:“比奈先生发现,他病人的手无意识地写下他们的眼睛正在无效地努力着要‘看见’的东西。”可是,詹姆斯的注意力集中在有意识的心理生活上,他不能想象完全无意识的知识;他感觉到,不管什么形式,不管在什么地方,所有的知识都是有意识的。他跟随另一位法国当代人,即彼埃尔·让内的思想,认为这样的些似是而非的无意识知识都是一种分裂人格的结果;主要的人格没有意识到的东西,却是为分裂的第二人格所“意识到”的东西。
  詹姆斯以同样的方式解释催眠状态下的某些方面,特别是催眠后的暗示,在这样一些情形之下,病人在恍惚的状态中接受了一些指令,在醒过来之后就执行这些指令,可还是对按照指令所进行的事情一无所知。分裂的人格假设是很差的,非常有限,而且经不起实证的检验,可是,詹姆斯在无意识作为一种现实被普遍接受很早之前表达这个观点的时候至少承认,某些精神状态是发生在主要的意识之外的。
  在《心理学原理》出版之后的许多年里,詹姆斯扩大了他的无意识观点,并依靠这个扩充来解释梦幻、自动写作、“魔鬼附体”和《宗教经验种种》中报告的许多神秘体验。弗洛伊德已经开始发表自己有关无意识的一些观点了,可詹姆斯不一样,他不认为无意识是动机的来源,或者是思维想从意识中驱除不能为社会所容忍的性愿望的方法。可是,早在1896年,詹姆斯就讲到了弗洛伊德发现的歇斯底里症状减轻办法的可能用途,而且,在听说1909年弗洛伊德在克拉克大学讲演后,他说:“我希望弗洛伊德及其弟子们能够把他们的思想运用到极致……他们一定会对人类本性的理解投下一线曙光。”
  情绪:詹姆斯提出过一个很不起眼的理论,这个理论远远没有前面所述的大部头理论著名,但却引向了更多的研究。这就是他的情绪理论,它很简单,但也同样具有革命性。我们感觉到的情绪,并不是引起像快速跳动的心脏或者汗流不止的手掌这类肉体症状的那些东西,反过来,是对外部刺激产生反应的神经系统产生这些生理症状的,而我们对这些生理症状的感知就是我们叫做情绪的东西。这个说法如此有趣,如此具有说服力,它值得我们长篇大段地引用它:
  我们自然的思维方法……就是,对一些事实的心理感知激发心理叫做情绪的心理效果,而后面的心理状态又会产生肉体表达。我的理论正好相反,即说是,肉体的变化直接跟随对引起刺激的事实的感觉,而且,我们对这同一些变化的感觉就是情绪。常识说,我们失去了财产,我们会痛苦和哭泣;我们会见一头熊,会感到害怕而逃走;我们受到竟敌的侮辱会生气,然后反击。这里要辩护的假设说,这个顺序是不对的,一个心理状态并不是直接由另一个心理状态引发的肉体的表达必须首先放在中间,更为合理的表述应该是,我们感到难过,因为我们哭了,感到愤怒,是因为我们反击了,感到害怕,是因为我们在发抖。
  他把这个理论建立在内省的基础上,人们只需要仔细地朝里瞧一瞧就知道,人们的情绪是从生理表达中发展而来的:
  如果没有跟随感知而来的身体状态,则感知在形式上就会是纯粹认知性的、苍白、无颜色、缺乏情感的温暖。我们也许会看见这头熊,并想着最好是逃走省事,接受侮辱并觉得奋起反击是正确的,可是,我们不应该在事实上感到害怕或者愤怒。
  几乎就在同时,同样的理论由一位丹麦生理学家卡尔·朗格提出来了,他的工作詹姆斯是予以了承认的。尽管他和朗格并没有在这个理论上进行合作,但它很快便被确认为詹姆斯-朗格理论,并在今天的教科书中以这个名字进行讨论。
  这个理论有一个奇怪的历史。它很快引起争议和研究,最终被认为在许多方面是错误的。沃尔特·坎农是位哈佛生理学家,他在1927年显示,有些不一样的情绪都伴随有总体上是同样的身体反应;生理反应不一定具体到能够解释不同情绪的程度。比如说,愤怒和害怕都伴有心跳加速和血压升高。另外,坎农说,内脏反应时间很慢,但情绪反应却经常是立即产生的。坎农的结论是,情绪刺激会激发丘脑(更新的研究已经精确地指出了下丘脑和边缘系统);从大脑开始,信息会向外发出,一方面向自动的神经系统,从而在此生成内脏变化,一方面向脑皮质层,在这里生成情绪的主观感觉。
  可是,詹姆斯-朗格理论仍然受到心理学家们的高度注意。它在假定情绪有生理成因上是正确的,尽管现在这些成因都被确认为自动的神经过程而不是内脏变化。而且,尽管这个理论有不精确之处,它还是具有实际的应用的。我们可以控制对刺激的生理反应,也就可以在同样程度上控制联想情绪。我们可以数十来控制愤怒,可以吹口哨而保持乐观勇敢,可以跑步或者打网球以区除烦恼。许多现代心理医疗家都教病人进行放松锻炼以减少焦虑或者害怕,还可以用自信的态度练习站立、行走和谈话,以获得对自己的信心。心理学家保罗·艾克曼及其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医学院的同事最近显示,当志愿者有意做一些与某些情绪相关的面部表情时——惊奇、讨厌、悲伤、愤怒、害怕、幸福——这些会影响到心跳和皮肤温度,并诱发少量合适的情绪。情绪的生理表达引起某种程度的情绪;总起来说,詹姆斯-朗格理论有一部分是正确的。
  詹姆斯式的矛盾
  大凡读过詹姆斯心理学作品的人一定会时常感到困惑:詹姆斯总是清晰明白而且很有说服力的,可是,在同一个话题相反的方面,他也是如此。詹姆斯经常是自相矛盾的,不是因为头脑混乱,而是因为他在学术问题上太过宽泛,无法使自己局限在一个封闭或者连续的思想体系内。著名的心理家研究者和几十年前的一位理论家戈登·奥尔波特总结了詹姆斯变色龙一样的习惯:
  光是在《心理学原则》一书中,我们就能找到极明显、使人迷惑、公然的矛盾之处。比如,他既是一位实证主义者,也是一位现象主义者。星期二、四、六,他会指向行为主义和实证主义,不过,在星期一、三、五他好像更富有才气,这时候,他会写到意识流、宗教体验的种类和战争的道德名称。
  可是,奥尔波特却认为这种前后不一致是一种美德,自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