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4-中国人三书-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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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的责任的真正性质的正确观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孔子在这本书里宣扬了君权神授的思想。关于君权神授的思想,大家或者至少大多数人是不会相信的。请允许我先在这里引用卡莱尔的一句话,他说:“国王统治我们的权力要么是君权神授,要么是魔鬼似的错误。”请大家结合卡莱尔的这句话,回忆和思考一下君权神授这个主题。
《中国人精神》中国人的精神(8)
孔子在这本书里教导说,就像在人类社会中人的所有普通关系和行为,利益和恐惧仅仅是基础性的动机,还有一种影响他们行为的,高于所有利益和恐惧顾虑的更高尚、更高贵的动机,这就是责任。所以责任这种更高尚、更高贵的动机来影响和鼓舞他们的行为同时也包含在所有人类社会的这一重要关系中,在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人民与国家或民族的首领之间的关系中。
那么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人民忠于国家或者民族的首领这一责任的理性基础是什么呢?
在孔子时代之前的奴隶制时代,因为人们都是一个宗族或者家庭的成员,血缘纽带或者天生感情已经通过某种方式把他们和国家首领即他们宗族或家庭的高级成员,联系得非常紧密,所以在半家族的社会秩序和政府形式中,国家或多或少是一个家庭,人们并不特别感到他们对于国家首领的责任需要一个非常清楚和坚实的基础。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到了孔子时代,奴隶制时代正逐渐走向衰落和灭亡,那时家庭根本就无法和国家相提并论,那时一个宗族或家庭的成员中根本就没有国家的公民存在。所以,这就需要为国家或者民族的人民忠于国家元首,也就是他们的统治者或君主的责任找一个基础,一个新的、清楚的、理性的、坚实的基础。孔子为这个责任找到什么样的的新基础呢?在荣誉这个词里,孔子为这个责任找到了新基础。
日本的教育外相菊池男爵去年在我到日本的时候问我,“名分大义”这四个字怎么翻译,这是我提到过的孔子讲述他的国家信仰的这本书里的四个字,这四个字我翻译为荣誉和责任的重大原则。也就是因为这个,中国人在儒教和别的所有宗教之间作了一个特别的区分,他们没有把汉语里命名孔子教导的这个体系称为教,比如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通用术语,而是称这种荣誉的信仰为名教。
受孔子教导的影响,理雅各博士(James Legge,1814—1897,19世纪英国最伟大的汉学家)把君子之道这个术语翻译为“高人之道”,从字面上来看,这个术语在欧洲语言里最接近的等价词是道德律法,在这里道的含义就是君子的律法。其实,我们可以用一个词来总结孔子教导的哲学和道德的整个体系——君子的律法。孔子在君子的律法的基础上,把它写成文并发展成为国家的宗教。这种国家宗教的信仰第一条款就是荣誉和责任的原则:名分大义,它也可以称为:荣誉的法典。
孔子在这一国家信仰里教导说,包括国家和所有社会和文明的唯一真正的、理性的、永恒的、绝对的基础都是这一君子的律法、人的荣誉感。现在,我认为大家应该都承认,在人类社会里人的荣誉感是重要的,即使那些相信政治里没有道德的人应该都知道这一点。但关于人的这种荣誉感对维持任何一种人类社会的绝对必要性,我并不能完全肯定所有的人都意识到。
事实上,和谚语“盗亦有道”的说法差不多,所有社会和文明在没有人的荣誉感之后就会立即崩溃而无法存在。下面我就为大家来解释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我们就以大家比较熟悉的赌博这种琐事为例,当某种颜色的纸牌或者色子出现就付钱,人们就不会把赌博进行下去,只有当人们坐下来赌博的时候,才能承认并感到自己受制于荣誉感。
再来看看商人,只有在他们承认并感到受制于荣誉感去履行契约的前提下,所有的交易才能进行下去。当然违背契约的商人是会被送到法庭的,但是如果没有法庭呢?或者,法庭又是如何使得食言的商人履行契约的呢?我看只有通过暴力了。
在真正的意义上,社会只能通过暴力暂时结合在一起,因为没有人们的荣誉感。但我认为我能向你揭示,把社会永远结合在一起单靠单独暴力是远远不够的。警察通过使用暴力可以强迫商人去履行契约,可律师、地方官或者共和国总统怎样让警察履行职责呢?这时候使用暴力是不可能的,他们只有两种选择,不是用警察的荣誉感,就是用欺骗。
当今社会,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律师、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国总统都是通过欺骗的方式让警察履行责任。现代的律师、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国总统告诉警察只有履行这种责任,才能对社会有利、对他的国家有利,而对社会有利就意味着他这个警察能够按时领到薪水,没有这个薪水,他和他的家庭就会饿死,所以他必须履行责任。
我觉得律师、政客或者共和国总统告诉警察这些时本身就是一种欺骗。为什么说它是欺骗呢?因为对国家有利,对警察意味着仅仅让他和他的家庭免于饥饿的每周15先令,而对律师、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国总统却意味着需要成千上万的人们的血汗辛劳来供养的财富,如每年1到2万镑的收入,好房子、电灯、汽车和所有舒适奢侈的东西。这就是一种欺骗,因为如果没有认识到这种让赌徒把他口袋里最后一个便士拿出来给赢了他的人荣誉感,如同赌桌上金钱的转移,所有导致社会上贫富不均的财富的转移和占有,就都没有任何正当性和约束力。
所以,虽然律师、政客、地方官或者共和国总统谈论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其实是建立在警察对荣誉的无意识的基础上的,这就使得警察尽职,而且使得他们仅仅满足于一周15先令的薪水,而律师、政客和共和国总统却远比警察高出许多。所以说这就是一种欺骗,因为现代社会的律师、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国总统,相信并且公然地按照政治中没有道德、没有荣誉感的原则言说和行动,但另一方面他们却要求警察有荣誉感。
《中国人精神》中国人的精神(9)
就像我在前面说过的,卡莱尔说国王统治我们的权力要么是君权神授要么是魔鬼似的错误。卡莱尔所说的魔鬼似的错误就是现代律师、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国总统的欺骗。现代社会公务人员的滑头教义就是这种欺骗,他们装模作样地谈论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自己却按照在政治上没有道德、没有荣誉感的原则言说和行动。
正是这种滑头教义,导致了今日社会文明所看到的“普遍的苦难、反抗、狂乱、激进主义起义的狂热、复辟专制统治的冷酷、大众的兽性堕落、个人的过度愚昧”。简而言之,在这种欺骗和暴力的组合,滑头教义和军国主义,律师和警察的影响之下,出现了现代社会的无政府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暴力和欺骗的组合使得人们丧失了道德感,导致了疯狂,正是由于这种疯狂使得那些无政府主义者开始借助武力来反抗律师、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国总统。
其实在一个社会里,如果人民没有荣誉感而且在政治上没有道德感,那它是不能结合在一起的,起码是不能持久。因为处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的警察只有依靠他们律师、政客、地方官和共和国总统才能实现欺骗,但同时他也会陷入一种矛盾的深渊。
一方面他必须为了社会利益履行自己的职责,可是对于可怜的警察而言,他也是社会的一部分,自己和自己的家庭,最少也是社会最重要的部分。如果有别的谋生手段而不是当警察甚至是当一个反警察分子,只要他能够得到更多报酬来改善他自己和他的家庭的条件,这也就意味着社会利益的获得。如果是那样的话警察迟早会想到,既然政治中没有荣誉感这么一说法,只要能够获得更多的酬劳,这也意味着社会利益,那么去做一个革命者或者无政府主义者必然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这也就意味着社会末日的到来。
孟子说孔子写的《春秋》,讲述了他的国家信仰并揭示了他那个社会特点。正如今日世界,公务人员没有荣誉感,政治上没有道德感,注定到了末日时代的社会。这是一本能让“乱臣贼子惧”的书。
总之,由于我们已经看到,在涉及到人际关系的时候,即使人类社会里赌博和交易这等琐碎或者无足重轻的事情,承认荣誉感也是如此重要和必需,那么在建立了家庭和国家这些最本质的制度的人类社会的人际关系中,它将是多么的至关重要。因此我想说没有荣誉感的社会无法维持、不能持久。
大家都知道的,婚姻制度通常是历史上所有国家的公民社会的兴起的渊源。婚姻在欧洲的教会宗教的熏陶下便成为一种圣礼,换句话说,婚姻就是一种神圣的不可违背的东西。教堂是欧洲婚姻圣礼的约束力所在,同时它的威信来自于上帝。但这种约束力只具有一种表面的、形式的,或者说法律的形式。正如我们在没有教会宗教的国家所见到的那样,婚姻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真实的、内在的、真正约束力是荣誉感,是男人和女人的君子律法。
孔子说:“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换句话来说,在所有公民社会的国家中都承认的荣誉感是作为婚姻制度的基础的君子律法。正是由于这种婚姻制度,才有了家庭的建立。
我曾经告诉过大家,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是一个由君子律法引出的荣誉法典。但是我现在想告诉大家的是,中国在孔子以前的时代就已经存在着君子律法的法典,不过它有不明确、不成文的特点。所谓的礼、礼仪、礼节的律法就是孔子时代以前中国这种不明确的、不成文的君子律法的法典。
在孔子时代之前的中国历史上,中国出现了一个伟大的政治家,著名的中国法律制定者,人们都叫他周公(公元前1135年),君子律法的成文法典就是由他最先确定、整理、制订的,这部法典也就是中国的礼——礼仪、礼节的律法。周公创造的这部中国的最早的成文绅士法典就是周礼,周公之礼。
正如基督教之前的犹太民族的摩西律法一样,周公之礼可以称为中国人民的旧约信仰,也可以看作是前孔子时代中国的宗教。正是这旧约信仰,所谓的第一个成文的君子律法的法典,也叫做周公之礼,第一次给了中国婚姻的圣礼和神圣不可侵犯的约束力。所以,一直到现在婚姻圣礼还被中国人称为周公之礼——周公的礼法。
前孔子时代或者中国的旧约信仰时代的人们通过婚姻圣礼制度建立了家庭,这种制度使得所有中国家庭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得以维护下来。在中国,周公的礼法作为前孔子的或者旧约的信仰是一种家庭信仰,它和后来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是有区别的。
现在,孔子在他教导的相对与他之前时代的家庭信仰而言的国家信仰里给出了一个新约。也就是说,在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里,他给了君子律法一个新的、更广泛的、更有包容力的应用。如果说孔子时代之前的中国旧约家庭信仰制定了婚姻圣礼,那么,在他教导的国家信仰影响之下,孔子给出君子律法的新的、更广泛的、更有包容力的应用,制定了新的圣礼。
孔子把他制订的这部新圣礼命名为名分大义,而不再称为礼、礼法,同时我已经把该圣礼翻译为荣誉和责任的重大原则或者叫荣誉法典。通过制订名分大义或者荣誉法典来替代以前的家庭信仰,孔子给了中国人一个国家信仰。
如今,孔子在他的国家信仰里教导说,和他之前时代的家庭信仰即旧约所订的一样,家庭里的妻子和丈夫受婚姻圣礼即所谓的周公之礼、周公礼法的约束,以维持他们的婚姻契约的绝对权威并且无条件地服从它。因此,每个国家的人民和君主,中国人民和他们的皇帝,在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的新约下,都要遵守国家信仰建立的荣誉和责任的重大原则或者荣誉法典,这就是名分大义——这个新圣礼保证效忠他们之间的这个契约,把它看作神圣不可侵犯,并需要绝对遵守的东西。
简单来说,和旧约周公之礼一样,孔子时代之前制订的周公礼法,是婚姻的圣礼,而这时孔子制定的名分大义或者叫荣誉法典的新圣礼,是效忠契约的圣礼。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那样,通过这种方法,孔子给了君子律法一个新的、更广泛的、更有包容力的应用,给所谓的他之前时代的家庭信仰一个转变为国家信仰的新约。
《中国人精神》中国人的精神(10)
也就是说,孔子的国家信仰把效忠契约变成圣礼,就像前孔子时代的中国的家庭信仰把婚姻契约变成圣礼。那么名分大义——这种效忠契约的圣礼——中国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建立的荣誉法典,使中国人有绝对忠实于她的皇帝的义务,这和前孔子时期家庭信仰建立的婚姻圣礼让妻子有绝对忠实于她的丈夫的义务是一个道理。
所以,孔子教导的国家信仰里的这种效忠契约的圣礼,我们可以把它叫做忠诚的圣礼或者忠诚的信仰。我曾经说过,孔子也曾或多或少地表达了君权神授这一思想。但我想孔子教导的忠诚的神圣职责比所谓的他的君权神授的思想是更有意义的。
孔子在中国教导的对皇帝的神圣或者绝对的效忠责任产生的约束力,是来自君子律法——人的荣誉感,所有国家让妻子效忠于她的丈夫的荣誉感,而欧洲的君权神授理论的约束力是来自超自然存在,即上帝或者别的神秘的哲学。
其实,和商人守信履行合同、赌徒遵守规则偿还赌债同样朴素的荣誉感一样,孔子教导中国人民对皇帝忠实的绝对责任的约束力。
如果说家庭信仰是中国的旧约宗教,是所有国家的教堂信仰,它通过制定婚姻圣礼和神圣不可侵犯建立了家庭;那么我认为孔子教导的的国家信仰是通过制定效忠契约的新圣礼的方式建立国家的。
假如你觉得第一个制定圣礼和建立婚姻神圣不可侵犯的人为人类的文明产生做了很大的贡献,那么我认为你就一定会赞同孔子通过制定新圣礼和建立忠诚契约的神圣不可侵犯所做的是一种伟大的工作。
家庭的稳定和持久通过婚姻圣礼的制订得以保证,人类如果没有婚姻圣礼,就会走向灭绝。而国家的稳定和持久是通过忠诚契约的圣礼得以保证的,没有它,每个人都会返回到野蛮或者动物状态,人类社会和文明一样会毁灭。
所以我想说,孔子为中国人做的最伟大的事情是他给了他们真正的国家观念,—个国家真正的、理性的、永恒的绝对基础,而且孔子把这一观念转变成了一种信仰——国家信仰。
在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候,孔子写的《春秋》讲述了这种国家信仰。在这本书里,孔子首先制定了叫做名分大义,或者荣誉的法典的忠诚契约的新圣礼。因此这个圣礼也经常被人们称为春秋名分大义,或者春秋大义这种更为简单的叫法。
在该书中,孔子教导的忠诚的神圣责任、包括神圣契约,神圣的社会和约,它们都是中华民族的大宪章,孔子通过它给予所有中国人和民族完全效忠皇帝的义务。在中国,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