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迷翡翠冷-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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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我一直考虑要不要坐在你面前,这个问题困绕了我许多年。”
他说,他就是这家酒吧的主人,九年前,他看着马晔穿着碎花裙子跟随一大群人走进酒吧,那双眼睛四处好奇的打量,如同小鹿一样。
八年前他看着她跟一个英俊青年常常来这里幽会,那个青年一定爱极了她,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的眼睛一刻也离不开她,还有,他喜欢抚摸她的耳垂。
六年前,他看着她喝醉了酒被一个男人打了一耳光,可是他明白那个男人是因为爱惜才打她的。
四年前,他看着他被一个青年诗人迷住——或者说一个青年诗人迷恋上了她,那个诗人包下了整个场子,只为了再见到她。
然后,有几年,她只是一个人来。来了以后,不和任何人说话,只是望着窗外沉思。
然后,就是不久前,他看到她带走了一个被同伴灌酒的小男孩。
……
马晔听着他的幽幽述说,内心一而再再而三的被疼痛揪得痉挛。
他继续说,他是一个不结婚的人,他开酒吧9年,这正是马晔来到这家酒吧的年数。他在见到马晔后犹豫了好久,要不要为她放弃不结婚的誓言。他想,如果10年后,马晔仍然是孤身一人,那么他就会向她求婚。
现在是第9个年头,他还需要等一年。
说完,他微笑着看着她,说:“再见了。一年后我们再见。这一年,我将继续隐身,默默观望你。希望明年这个时候,你还是独身。”
马晔独自走在黑暗的街上,她的心里空空如也。也许幸福来得太强烈,也有可能仅仅是因为震惊。
走到楼下花台前一个黑影站到了他们身旁,男孩的声音说:“姐姐……”
男孩的声音如此孤单,无助,似乎失去了整个世界。他还背着他的木吉他,他手上还捧着一盆小小的仙人掌。男孩说:“我刚才去酒吧了,我看到一个男人坐在你对面。我想,姐姐,你应该有一个人来照顾你了……”
男孩说:“可能你觉得我只是一个孩子,但是我和那些人一样懂得爱。”
马晔被男孩的目光击碎。她走上前,微笑着对男孩说:“记住,我是你的姐姐,永远的。你还年轻,不应该为我而停留。也许等到明天,你就会遇到真正值得你去喜欢的女孩,而我呢,也会找到能够懂得我照顾我的人。那时候,我们还会在一起,彼此祝福……”
说完,她将男孩留在黑暗中,心里想,也许,再等一年……一切都会好。
第三部分 心若有痕心若有痕(2)
最后,马晔想到离开这个城市。她辞去报社的工作,收拾了行李,买了去一个海滨小城的机票。
在海边,她日日游走,让海风吹走自己的过往。
回到宾馆,她所做的只是看书、吃许多新鲜瓜果。
这样的日子清新而明丽。
她已经在这个小城呆了一个月了。
黄昏时,她坐在礁石旁听海浪拍打礁石的声音。距离此大概两百米远处,有一棵很老很老的像树,像树上系了一根黄丝带。
“小晔。”一个低沉的声音在身后出现。她回头一看——
欧呈挚?欧呈挚!
那个打她耳光的人、带她飚车的人、让她走出深重的痛苦的人、教会她每一次死去都必须重生的人。是他。
他说:“离我第一次见你已经十年了呵!不过那时候你是我弟弟的女朋友,而现在,我乞求你成为我的妻子。”
她没有听懂他的话。
他说:“过去,因为我弟弟的缘故,我不敢和你在一起。尽管他已经死了,我还是觉得他似乎会指责我。我甚至不敢向你表白。这么多年来,我日日生活在思念中,没想到上天让我们在这里重聚,我怎么还会错过呢?”
“你看到那棵橡树了吗,上面的黄丝带就是为你而系的。”
马晔看着在橡树上飘摇的黄丝带,她在内心比较着那个隐藏在“自画像”背后九年默默关注着她的那个男人与眼前这个男人。那个男人说,如果再等一年,她还是孤身一人,他就会向她求婚。曾经有那么一刻,她已经在盼望着一年后那个时刻的到来。可是,此刻欧呈挚的出现又击碎了她的想法。
她记起以往的片段,欧呈挚在她生命最低谷的时刻出现在自己面前,如果没有他,自己还会有面对生活的勇气吗?她知道他是那种不会用语言来许诺,却会用行为来发下誓言的男人。比如,当年他用行动完成了照顾弟弟女友的誓言,而后抽身离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谁比他更堪托付?
她对经营了自画像酒吧的那个男人心怀感激,但是对于她来讲,那个男人与自画像一样,只是她过去生命的背景,永远不可能成为未来生命的主题。
马晔投身入欧呈挚的怀中。她在心里暗暗说:“对不起,我没有再多等一年时间,因为眼前这个男人才是最值得我珍爱的。”那根黄丝带在海风中飘摇着,飘摇着……
“酒吧里没人唱情歌”,这是贴在墙上的一张小纸条。任啸在靠墙的桌子坐了半小时后,才看到这张纸条。
这是一家可以留言的酒吧,叫阿伦故事。每一张桌上都放着纸和笔以及双面胶,写完后可以顺手贴在墙的某个地方。这是比在网络论坛更能看到稀奇古怪言论的地方。任啸三小时后要登上去上海的飞机。他来成都也仅仅是游玩而已,中午就退了宾馆房,在那些长街小巷四处游荡。后来想,不如到一家酒吧坐坐。他坐下后只要了两瓶啤酒,一边喝一边看那些纸条。看到那张写着“酒吧里没人唱情歌”的字条,他哑然失笑。
写那纸条的显然是女孩,字纤细秀丽。
任啸32岁,IT界精英,独身。大多数IT人士都有着程序化的头脑,思维严密理性,只相信科学而不存在幻想。任啸则是这个行业里的叛逆。任啸心血来潮,在那张纸条上补充到:想听酒吧里的情歌,请于10月30日万圣节夜晚飞上海虹桥机场,我会在那里等候。后面留下他的电话。
两个小时后,任啸提着行李往双流机场而去。上了飞机,他就把这件事情忘得干干净净。
一回到上海,他就投入到昏天昏地的工作中。公司要开发一种新的软件,他们这些别人看来光鲜无比的白领人士早就习惯了通宵达旦加班,做着比蓝领更消耗体能的工作。这个过程一忙就是两个月,期间他陆续收到了几个电话,说要来上海和他共渡万圣节,然而最终都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行程,只有一个女孩子没有讨论任何行程的细节,只是约定万圣节晚上10点左右虹桥机场见。转眼,日子从夏天到了秋天。公司同事约着万圣节的晚上大家一起找间酒吧happy一下。几个女同事还专门购买了万圣节的服饰——所谓万圣节服饰,也不过是通常的小礼服加上万圣节的圣灵面具。任啸想那短信不过是个玩笑罢了,否则一点确认都没有。
他们十来个人在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将酒吧里为客人准备的万圣节糖果当作武器一般四处打,把南瓜灯划成两半当帽子戴在头上,把圣灵面具戴在脸上躲在暗处吓人。
午夜十二点的时候,他的手机突然响起。此时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事,同事拼命掐他的鼻子把他弄醒。他含含糊糊拿起手机说:“喂……”
“你这个王八蛋不是说要给我唱情歌吗,我今天从成都飞到上海在机场整整等了你两个小时了,白痴!”一个年轻女孩的声音如炸弹一般响起。
他的酒立即醒了一半,并且变得口吃了:“你你你说什么……”
“你你你是大舌头啊!我告诉你,你必须在半小时后到这里来,否则你就等着看明天报纸的头条新闻吧!”女孩怒气冲冲的说。
“你在哪里?”
“机场。”
任啸立刻想起两个月前在成都的一间酒吧的留言,他直骂自己真是白痴。可是他又为即将要有的会面兴奋不已。那女孩尽管很蛮横,但是声音很好听啊!而且说到底,也是任啸自己失信于人,难怪别人生气。
任啸立即推门而出,往机场而去。
第三部分 心若有痕心若有痕(3)
午夜的机场,只有个别寂寞的旅人疲惫地穿梭。任啸四处寻觅。
在候机大厅里,他看到一个年轻女孩的背影。扎着马尾巴,穿毛衣、牛仔裤,背一个小小的双肩旅行包,耳朵里塞着耳塞,显然正在听音乐,并且身体随着音乐的节奏起舞。开始只是小小的无意识的动作,后来女孩就开始忘形了,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在机场众目睽睽之下,只顾着自己孤独起舞着。
他一步步走向那女孩,就在离女孩一米远的地方,女孩突然转身,面无表情的看着他说:“你来了?”
任啸又开始变得口吃起来:“我、我……”任啸想问她怎么知道那个留纸条的人就是自己,又想解释自己为什么失约,却什么也说不出。
“‘我’什么‘我’!我现在已经没兴趣听歌了,你先请我吃饭,我午饭晚饭都没吃。”女孩不耐烦地说。
任啸这会看清楚了女孩的脸——明亮的眼睛,白皙的肌肤,红润的嘴唇,干净而明媚。
“对……不起。我……你想吃什么?”任啸问。
女孩歪头想想,说:“‘松子鱼’、‘烧圈子’、‘鳝鱼糊’‘醉虾’、‘醉蟹’、‘熏鱼’……”说的都是上海名菜。
“你、你能吃下这么多,你一人?”任啸看着女孩苗条的身段。
“吃不吃在我,请不请在你。谁叫你有错在先!”女孩娇嗔着说。
“好好好,我服了你。”
任啸把女孩带到一家大酒楼,可是女孩却停下了脚步,说:“我改变主意了,你请我吃冰激凌就好了。”
于是任啸带女孩去了哈根达斯冰激凌店,女孩要了个抹茶口味的,任啸给自己买了个巧克力味的。他看到女孩灵巧的舌头一翻转,就把那冰激凌上的草莓卷进了嘴里。女孩吃得很专心,似乎这是世界上最严肃的事情。
她一连吃了五小勺之后,终于停歇下来,说:“知道吗,我高兴和不高兴的时候都会吃冰激凌。”
“那你现在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呢?”
“刚才不高兴,现在吃了冰激凌就高兴了。”
“你真的是看到我写的纸条就跑过来了?”任啸问。
“当然,那还用说!”女孩气愤地说。
“吃了冰激凌后想去哪里?”
“你……带我去喝酒吧!”
任啸想了想,点了点头。
他带她去了一家安静的小酒吧。这是一家印巴风格的酒吧,四处挂满了印度巴基斯坦的饰品。也许因为位置比较偏僻,所以此刻酒吧内没有几个人。酒吧里放着柔美的音乐,很适合午夜人们的心情。
坐在座位上,他抱歉地说:“真的是很对不起,当时只是心血来潮开一个小玩笑,没想到你会当真。”
女孩做出无所谓的表情说:“没关系,你已经请我吃了冰激凌,还请我喝酒,我很高兴了。”
“不过你真是一个特别的女孩,谁会为了这么一句话较真呢?”
“其实我也想这是一个简单的玩笑,但是我心里还存在希望,希望奇迹能够出现。为了这个‘奇迹’,我就来了……你会唱情歌吗?”
“……不会……但是,我为你弹首曲子吧!”他走到吧台前,和吧台内的人商量了一下,然后他就坐在酒吧角落里的钢琴前,手指挥动起来……
“《谁拣到这张纸条我爱你》!”女孩听着那旋律突然惊叫起来。
“原来你果然活着,要不就是他让我找到你!”女孩开始说莫名其妙的话。
“杜渑、杜渑……”女孩歇斯底里叫起来。
任啸扶着她的肩头惊慌地问:“你怎么了,你……”
女孩子扑进他的怀里泪水滂沱,一双小拳头拼命捶打在他肩头,说:“杜渑,杜渑,我知道是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知道是你!”
酒吧里的人渐渐围上来看着他们,任啸不知所措地轻轻拍女孩的肩,安慰着她。女孩却身体一软,瘫倒在他怀里晕了过去。
任啸只得将她抱出酒吧门外,他知道女孩只是情绪激动,所以,他犹豫片刻,没有将女孩送到医院,而是送她到了自己的寓所。
女孩在一个小时后醒来了,醒来第一句话就是:“杜渑,杜渑……”那声音很慌张,似乎害怕这个叫“杜渑”的人一下就不见了。
任啸递给她一杯滚烫的牛奶和一碟曲奇,说:“吃点东西吧,你应该一天都没吃东西,除了那个冰激凌……另外,你弄错了,我不是什么‘杜渑’,我叫任啸,是在成都的酒吧里给你留纸条的那个……”
“如果不是杜渑,你怎么会弹那首《谁检到纸条我爱你》……”
“那是一首很老的英文歌啊,很多人都听过,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的。”
女孩的眼睛里溢出失望的泪水。
第三部分 心若有痕心若有痕(4)
任啸觉得不忍心,就说:“没关系,你一定会找到你的那个杜渑的。”
女孩喃喃:“我知道,他已经死了。我只是不死心。现在,我总算明白了……”
后来,任啸知道了女孩的故事。
杜渑是她的邻居,大她两岁,两人一同长大,小学、初中、高中都在同一所学校,为了在一起,考大学时,女孩也报考了杜渑所在的那所大学。从上小学玩过家家的时候,她就永远是扮演他的新娘子。她被别的男孩欺负,杜渑用他的拳头教训那些坏孩子;杜渑小时候贪玩撕破了衣服,她学着妈妈的样子帮他一针一线缝起,帮他逃脱妈妈的责罚。他带她到郊外山上去摘桃子,她则给他念那些她觉得很美很美的诗句。她第一次来例假的时候,也是杜渑发现的——那真是一个尴尬的场面啊!15岁的杜渑指着13岁的她的裤腿说:“血、血、血……”她羞红了脸,蹬蹬蹬跑回家,杜渑也在那一刻摸模糊糊知道了那代表什么。他们彼此的生命中深刻的烙下了对方的影子,这是任什么都无法抹去的。
18岁那年,女孩考上了杜渑所在的那所南方大学,两家的家长都暗地里想着,等他们毕业后就让他们结婚。但是女孩在大学里受到许多男孩的追捧,有段时间,她疏远了杜渑,而和一个学校里最帅气的男孩很接近。男孩不仅帅气,家里还很有钱,他会变着花样讨女孩欢心。杜渑生着闷气,暑假的时候,他没有像往常那样和女孩一起坐火车回家。女孩回家的前一天晚上,杜渑约女孩去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酒吧,他说,他要给女孩唱一首情歌,那首歌就是《谁拣到纸条我爱你》。他唱得很投入,但是那时候女孩太年轻,还不懂得那首歌里的伤悲。第二天,女孩坐上回家的火车,杜渑则独自去西藏旅行。他这一走就再没回来过。后来,阿里公安局打来电话说,他们发现了一具尸体,在死者背包里里的身份证上发现,男孩名叫——杜渑。公安局分析,杜渑是孤身探险,在高原感冒后无法治疗,病死在无人区的。
女孩坐在任啸的床上,托着腮,眼睛望着天花板,轻轻唱着一首歌:
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