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七襄-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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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在沙发上,思绪不断纠结,盘根错节,几成死结。
终究是意难平!
周一,一踏进杂志社大门,小林就低声惊呼:“沈姐,你眼袋好重哦!”
昱文将我拉到一边,语气煞是暧昧:“昨晚是不是熬夜了?”
对她俩咧了咧嘴,送去一个笑容,我将皮包放下,随手打开电脑。
“七襄,电话!”有同事扯着嗓子叫我。
走过去,拿起话筒,是一个陌生的女子声音,语气有些犹疑:“沈……七襄!”
“我是,请问你是哪一位?”
“我叫叶佩雯,是……行远之前实验室的助手!”
竟会打个冷颤,我紧握着手中的话筒,手背,青筋毕露:“请问,找我有事么?”
“你今天有时间么,我们可不可以见个面?”
不禁冷脸:“我想没有这个必要吧!”
那端顿时失了声,须臾,她笑道:“难道你对我不好奇么?”
没有料到她这般直白,我愣了一下,旋即答道:“不!”
“可是我对你很好奇呢!”
“叶小姐,这个世界,未知之事还有很多,你的好奇心,大有可去之处!”说完,径自挂了电话。
轻舒了口气,将涌上胸口的那丝不快压了下去,再与她说下去,难保我不会回复泼妇本色。
昱文凑上前来,轻声问我:“谁?”
我笑了笑:“美女!”
她打量了我两眼:“难得看你这么冷心冷面!”
我笑:“情绪低潮,实在没办法控制面部神经!”
“七襄,出什么事了?”
我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婚礼还不够你操心的啊!”
她不死心的追上来:“没事?”
“有事,我第一个向你报备,行了吧!”
这些时日,因为筹备婚礼,昱文她已疲惫不堪,实在不愿她再为我忧心。
中午,去就餐处领了盒饭,打开后,糖醋排骨的味道迎面扑来。我忍不住哀叹了一声,帮忙订盒饭的同事,又忘记跟快餐店说,有一人是不吃任何和糖醋相关的东西的。
将表面一层扫开,青菜粉丝已经和排骨混在一起,不能再吃,只剩下底层的煎蛋和玉米青豆,夹了一点放入口中,嗯,味道还不错,于是,低头用餐。
“七襄,沈七襄!”有人在门口叫我,“请问沈七襄在吗?”
我抬首,一个白皙的女生,比我年轻,比我漂亮,一进门,就是一个发光体,亮的让人目眩。
“是你!”条件反射似的,迅速从椅子上站起。
她对着浅浅一笑:“能和你谈一谈么?”
冷饮店内,我与她相对而坐。
良久,她轻声说道:“我只是路过这个城市而已!”
我看着她,面容精致,举止优雅,脸上,洋溢的笑容灿烂的有点嚣张,昭显着她张扬的青春。美丽自是不必说,青春,已经足够杀伤力。
“你很喜欢他!”绕了大半个地球,追赶着他的脚步,岂是单单路过这么简单。
“是!”她笑道,“从第一眼看到,就喜欢!”
所以,百般营求,以大一新生的身份,就加入他们的科考团,成为众人眼中乖巧伶俐的小妹妹。
忽然想起,之前行远似乎也常常向我提及,他们实验室有个可爱的小女生。原来,任何事,依然有迹可寻!
“我努力了三年,看到的,却是他对你的深情不悔!”
心中一动,我低头,喝了一口西瓜汁,冰凉入心。
“这次,你对他,是什么说辞?”我看向她,“留个纪念么?”说完这句,我的手已开始发抖,已然握不住手中的杯子。行远,行远,你该知道,你一直都知道的,沈七襄,对感情有洁癖。
“是我的错,与他无关,我原本是想和你公平竞争的!”她盯着我,“可是,你为什么连争取都不肯?”
彻底心凉,今时今日,他能推心置腹的,原来早已不是自己!想象着他对着她细诉困苦的情形,几近崩溃。
再不放手,只怕日后连手臂都要被硬生生的扯断!
我的脸上,已经有了笑意:“世间,有两样东西,是没办法争的,一是生命,再有,就是感情!”
她开始沉不住气,声音,也尖锐了几许:“爱情,不是都应该拼命捍卫的么?”
捍卫?我不禁冷笑,他都不给我支持,我如何捍卫?
“你不爱他!”
我腾的从椅子上站起身:“谁说我不爱他!”
四周的人侧目不已,她亦登时愣住。
将双拳握紧,新近长出的指甲,都快要扣入掌心的皮肤内,却仍然感觉不到一丝疼意。
“你还有很长的时间,足够赢回他的心!”说完这句话,我径自推开椅子,走出咖啡厅。
烈日当空,闷热袭人,与进门之前,天气,似乎丝毫没有变化。我的脸,我的手,甚至全身,都像这炎炎赤日,凌厉灼人,之前喝下的那杯冷饮,根本无法让我降温。
他在她身边时,因为心中牵挂着家中的我,所以,坦坦荡荡的给予拒绝;而后,他回到我身边了,一颗心,却开始在半空飘荡,许了一半的情,在遥远的异国他乡。原来,那段日子,他给我的,只有半颗心,另一半,早已拴在另一端的她身上。
我抬头惨笑,是报应吧,当年的无心之过,所以,上天再也不肯赐我幸福!
第七章
下午,如常上班,面对同事小许的殷勤笑脸“沈姐,刚才那位美女,介绍我们认识一下啊”,我竟还能含笑以对。
老编分配采访任务,我亦欣然应承。
“小沈,今天好像特别勤力啊!”
我微笑着回答:“下属勤力,主编您难道还不开心么?”
没了爱人,就只能紧抓住手中的工作,不知道这算是现代女性的幸还是不幸?
采访很顺利,稿子亦如常过关,窗外,红日衔山,余霞满天。
121气象台,依旧是那个甜美的声音,此后的一周依然会持续晴朗天气,呵,连触景伤情的戏分都不肯为我安排。
下班后,婉拒了昱文同行的要求,独自一人,慢慢踱回住处。
走到半途,脚下已经生疼,只得放弃,站在路边休息。
街道一侧,整齐的一排服装精品店,玻璃橱窗内,映射着穿梭往来的人流,这其中,我那张失魂落魄的面庞,尤为突出。
何苦来哉,忍不住苦笑了声,旋即转头,伸手拦了一辆计程车。
“南华小区,谢谢!”
回到家,下意识的说了声:“我回来……了!”
忍了几日的眼泪,纷纷坠地。
我用了四年的时间,习惯了右侧那双有力的臂膀;又用了三年的时间,去努力习惯四周的空荡。而现在,还未完全习惯他重又回到身边的味道,又该去习惯独自向隅的情景了。
罢罢罢,既然刺的我生疼,不如悉数剜除,一次的锥心刺骨,总好过夜夜芒刺在身。
过了许久,才回过神来,站起身,将靠近阳台的那个柜子拖了出来,细细整理。
左首最底层的那个抽屉,存放的,是我和他共有的美好回忆。
他送的第一束花,干枯了之后,我放在太阳底下晒了十日,小心的装入真空袋中,保存至今;
第一份生日礼物,是竹雕笔筒,刻的是牛郎织女图,鹊桥相会的日子,恰是我出生的那一天;
那对粗糙的不忍卒睹的情侣瓷杯,是我和他的杰作;
我依偎在他身旁的那张画像,是在长城脚下,一位老画师所赠;
圣诞节,因为来不及织围巾,我匆忙为他织就的手套,他带去国外,又放在行李箱中一并带了回来;
出国后,他给我寄的第一封信,无需拆开,结尾我依然记得:相聚的时候,总是很短;期待的日子,总是很长。如果你要想念我,就望一望天上那闪烁的繁星,有我寻觅你的目光!虽然是摘录的诗句,可是,却让我感动了很久;
放在靠抽屉边沿的那个琉璃碗,是他第一次回国时,特意为我带回来的;
……
七年,几近十分之一的人生,我和他,积累了太多太多的东西,而今,都要一一割除,心,又岂会不痛?
收拾东西时,从相册里翻出数十张与他的合照,忙碌的双手顿时停了下来,呆呆的坐在窗边,看着那一张张灿烂的笑脸,久久无法回神。
平素不喜照相留念,偏偏他酷爱留影存记,每每都只能依了他,于是,每逢外出旅游,到最后,总会带回一大堆底片。随手取了一张出来,清澈的湖水边,桃花开的正艳,与他两相对望,眼底,是难得的妩媚。
手一抖,照片随之滑落,我跌坐在地上,只觉万箭攒心。
满眼的笑脸,一地的伤心。
壮士断腕的勇气不是没有,可是,想是一回事,一旦真正付诸行动,又是另一回事。
我看着地上的那一大叠照片,心潮起伏。
烧也不是,撕也不行,这些照片,有着我最温暖的记忆,要我亲手将它们烧毁撕裂,我做不到。
末了,我把照片放入纸袋中,明日,将其悉数埋入地底,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们,也最终会化为无形。
翌日清晨,接到他的电话时,我忍不住在心底叹笑,最后一次,我们俩还是这般默契。
“我们,分手吧!”
四个字拉开序幕,五个字收尾,七年的时间,这一刻,真正成为过去。
从此,这个温暖的怀抱,这个柔和的笑容,这个沉毅的声音……有关他的一切一切,都彻底交由另一名女子所拥有。
沉默了许久,他抬首苦笑:“七襄,原以为可以让你幸福的!”
心酸,凄怆,怨怼,齐齐涌上心头,我看着他,半晌无语。
父母相继离世之后,我的内心,一直都是寂寥萧索,是行远,给了我温暖和幸福的感觉。在我心中,他早已不仅仅是恋人这一个身份,已经成为自己最亲的那个人,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他不在身边,即便我孤身一人,心的那一头,想到还有那样的一个人,也在牵挂着我,就会觉得依然甜蜜。
因为有这份牵挂,所以,深夜徘徊街头时,也不会寂寞的渗骨!
而今,剪断红线,剪断牵挂,剪断我和他之间所有的一切,这一天,注定是我刻骨铭心的记忆。
“日后相见……”察觉到声音有些哽咽,我连忙低下头,压低了嗓子,“就当陌路吧!”说完,逃也似的冲出了茶室。
去音像店挑了几盘影碟,周星驰的《大内密探》,好莱坞的动画片《小鸡快跑》,《胭脂扣》拿了三回,最终,还是放下了。
很轻松的两部电影,可是,却看的我黯然神伤,几近落泪。《大内密探》中刘嘉玲摔马的那个镜头,我差点掩面而泣,与当日笑着和室友讨论下一个情节的情景,大相径庭。
境随心转,或许,应该挑一部可以让我大哭一场的影片。
中午12点,起身给自己煮了一碗泡面,是自己最爱的红烧牛肉口味,加辣的那一种,上学时,宿舍楼内仅有的一台微波炉,面前一溜排着的队伍,几乎十之八九都是这种泡面。加一个鸡蛋,放少许紫菜,掀开盖子,在那时,就是上等的美味了。
可是,这一次,加足料的泡面,却没有了印象中的那般鲜美,是我多放了红肠和虾米的缘故么?
看着剩了一大半的面条,我忽然有些哂然,原来,什么东西,到最后,都有可能会变的。
除了无奈的接受,你还能做的,就只有笑着去理解。
下午,收拾完厨房,忽然兴起,挽起衣袖,开始整理我的小窝。从大房间搬去的那几大摞书,因为那时两人都没有什么时间,除了他整理完毕的那一小部分,剩余的,都还横七竖八的搁在角落里;地板也有三天没擦了,鞋底的印子已经清晰可见;衣柜里还有一大半春装,压在箱底的那些清凉夏装也该出来面见主人了……
统统收拾妥当之后,我已彻底瘫在地上,疲沓的环顾四周,窗明几净,所有物件,齐整有致,整个空间,也明亮了许多。
始终还是劳动最为实在,一分辛劳,就会有一分收获。
晚间,坐在电脑前,看着面前的屏幕,不知道该在地址栏里填入什么符号,只能对着空白的网页发呆。
转头看向窗外,远处,霓虹闪烁,再远处,星罗棋布。
心中微动,关了电脑,起身,出门。
“蓝色星空”内,有人举杯向我微笑。
乔柏舟!真是有够巧,我亦对着他颔首,脚下,却依旧往另一边的吧台移动。
服务生笑着问我:“想喝什么?”
“57度潞州大曲酒,可有?”
他登时愣住,看着我,眼神里满是困惑。
一旁有人前来搭讪:“小姐,我请你喝一杯吧!”
我笑着转向来人:“好啊,我要白开水,18度的那一种!”
对方亦有些呆愣,怔怔的看着我。
乔柏舟也走了过来,笑道:“给她一杯Gordon’s Gin。”
服务生问了句:“and Tonic?”
他摇了摇头:“纯饮!”继而回头看我,“你进来就是来买醉的,是么?”
我盯着架子上的各式美酒,脑海中,很自然的窜出那句话:“举杯消愁愁更愁!”
可是,当那杯液体摆在我面前时,我依然毫不犹豫的拿起酒杯,仰头喝了一大口,辛辣的味道顿时从喉口一直冒到鼻腔,我强忍住出声呛咳的冲动,可是,依然抵挡不住眼眶里水气的凝聚。
侧身,见他只是看着面前的杯子发呆,忍不住问道:“你不喝么?”
“你可以醉,我却不行!”他笑着解答我的疑问,“否则一会谁送女士回家!”
不知该如何对答,我亦开始发呆。
“七襄,你知道眼泪往外流和往回咽的区别吗,其实,也不过是苦涩的滋味再加一倍而已!”他握了握面前的玻璃杯,低声说道,“想哭的话,就别憋在心底!”
差一点,只差一点,泪水就从眼眶中落下,我抬首,又喝了一口,不可以哭,尤其是不可以在他面前哭,不断的在心底喃喃。
不远处的座位上,有人开始高声喧哗,我看了一眼,旋即将酒杯放下。
他看了我一眼:“怎么不喝了?”
我笑:“不想让外人观赏免费的醉酒秀!”
他伸手将我的酒杯挪开,从椅子上站起身,笑道:“走吧,我送你回去!”
坐在他身侧,我偷瞄了他一眼,有些恍惚,想不到,我和他,也有这么和平共处的时候。不经意的,从车窗上方的镜子中看见他的面庞,神情凝重,眉棱紧蹙,心,一跳,眼前,活脱脱八年前的乔柏舟。
待他转头,低声问我:“怎么了?”我差点从座位上跳起。
忙不迭的摇头:“没事,专心开你的车吧!”
他依然看着我,眼神中,满是探究的意味。
“沈七襄!”须臾,他忽然叫着我的全名,“你是不是永远都要这么倔强?”
“啊?”习惯性的偏转头,我盯了他几秒钟,继而轻道,“我只是选择自己能接受的东西!”
他叹了口气:“其实,他回国,就已经做出选择!”
我坐直身子,和他对视:“看到没有,在这一刻,双眼能看的,就只有这一个方向,我们都是普通人,没办法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他转过头,将方向盘慢慢左打:“可是,在我看来,他爱的,始终只有你!”
“那又怎样?”有些恼了,声音,顿时高了八度,我沈七襄不愿和其他女子分享一个人的感情,至少,现在如此。
他亦不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