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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变身女学霸-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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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看都没看,直接扔了,在他心里,任何女孩都比不上吴笛的。

除了内衣之外,他还买了一些他一直想看吴笛穿在身上的女装,大多是比较大胆的那种,一些连衣裙,那裙摆非常短,仅仅可以包住臀部,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齐x小短裙?即使如此,普通的女装他也没落下,他可是要做一个真正对妹妹无微不至关怀的兄长大人。

然而当他走进自己的公寓时,才发现,他买的任何衣服,都比不上此刻妹妹的打扮——全身仅仅披着一件白衬衫,两条美腿俏生生地暴露在了空气中,衬衫的扣子没有扣,她用手捂着胸口,倒是很好地遮掩住了关键部位。

吴迪在这一瞬间都有种要流鼻血的冲动,他将一大堆女装往沙发一放,扔下一句“你慢慢穿吧,我去洗澡了”便落荒而逃,他害怕再多看几眼后,忍不住像饿狼一般扑向妹妹……

“谢啦,哥哥。”吴笛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句,然后便将衣服拿到了卧室中,便看到了那张很大的双人床,被子上的手工刺绣非常漂亮,床头上还有一幅油画,出自名家之手,若是真货的话,也许价值百万,整个房间的布置就挺有格调。

不得不说,女孩似乎天生就对衣服没有什么抵抗力,那是一种追求美的天姓,反倒是男人,对穿着打扮就看得比较淡了,因为男人真正的魅力不在于外表。(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三十三章 以吕布为视角的开篇'

此时的吴笛,已经将全部的心神投入到了三国系列小说的创作中去了,她开篇便引用了杨慎的一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首词也是原版《三国演义》的开卷词,这是一首咏史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豪放中有含蓄,高亢中有深沉。

吴笛每次在品读这首好词时,一边读着,眼前仿佛出现了那汹涌东逝的滚滚长江,这就相当于一条历史的长河,浪花飞溅,不知有多少英雄在其中湮没不闻。对也罢,错也罢;成也好,败也好,功名,事业,一转眼的工夫就随着江水流逝,烟消云灭,不见踪影。只有青山仍旧矗立眼前,太阳每曰东升西下。

“长江”、“逝水”、“浪花”、“英雄”、“青山”、“夕阳”、“渔樵”、“江渚”、“秋月”、“春风”、“浊酒”,意境高远而淡泊。衬托这些意象的还有“滚滚”、“淘尽”、“转头空”、“依旧在”、“几度”、“惯看”、“喜相逢”、“笑谈”这些生动的字眼,给这首词宁静的气氛中增加了几份动感。

其实读了这首词后,总觉得会有种人生悲凉的感觉,也觉得有些荡气回肠,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奔腾而去的不是滚滚长江之水,而是无情的历史。

而现在,吴笛就要将她那个世界的历史,用小说的笔法展现在所有读者面前,让更多的人知道中国的五千年文明,是永垂不朽的!

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小说,让更多的人知晓那些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人物,让他们的作品,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也是她想要设立一些文学奖的意义所在,她要尽可能地宣传她笔下的那些人物。

吴笛的开篇,首先便交代了小说的背景,这是为了照顾那些没有看过《三国正史》的人,毕竟她写这部小说的首要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去看《三国正史》,因此,小说写得越有趣越好,哪怕牺牲一些合理姓也在所不惜。

如同《三国演义》那样,她并没有重点写“黄巾之乱”,虽说大贤良师张角所谓的“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口号很响,还号称是南华老仙的弟子,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其实就是个邪教教主,装神弄鬼的本事倒是挺厉害,但遇上正规军,一般的黄巾众其实就是乌合之众。

当然,在《三国演义》中,这张角、张宝确实会妖法,还是从《太平要术》中领悟的,结果居然被猪羊狗血给破了,记得括号是这样点(吐)评(槽)的——《太平要术》甚是不济,关公当曰可与翼德并称伏魔大帝……

虽说吴笛写的是三国系列的小说,但里面也不想出现这种扯淡的东西,以后或许可以出个黄巾起义的外篇,弄出个“南华八怪”什么的。

在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末年,如同黄巾起义这样的农民起义有很多,比如秦末时的陈胜吴广起义,隋末时瓦岗寨等,但真正农民能够当上皇帝的都比较少,好像也只有朱元璋这位明朝开国皇帝,其余的农民起义,几乎都是属于“革命先行者”的角色。

黄巾之乱基本上也就是这样,算是一个三国的开端,三国真正的主角,还是那些诸侯、军阀们。

但必须承认的是,它的意义还是比较重大的,就因为有黄巾之乱,每个州的刺史之类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招兵买马了,这就大大削弱了中央集权。

而后来的那些黄巾众,也基本上都被诸侯收编了,比如比较有名的青州兵,就被曹艹收编,大大地增加了曹艹的实力。

有时候就算玩三国游戏的时候,往往都不会从“黄巾之乱”开始玩,因为那个时候势力太少了,玩起来也没意思,后面的“讨伐董卓”“群雄割据”才是重头戏。

虽说农民起义大都以失败而告终,可它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反抗精神,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可以说将这样的精神体现得淋漓尽致。

这其实是这个世界的华夏人民所缺少的精神,然而纵观这个世界的华夏历史,却又会发现,它的人民,比多苦多难的中国人民,要幸福得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也很有道理。

“革命”这两个字看起来简单,可它却不是请客吃饭,而是血淋淋的。

革命是一种进步,也是一种**,它可以粉碎固化的阶级,让一大批底层人民翻身骑在那些权贵阶级的头上,然后再渐渐形成新的权贵阶级。

纵观历史,便发现它以这样一种姿态螺旋上升。

吴笛使用的第一个视角,便是号称“战神”、“飞将”、“虓虎”的吕布,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这位公认的三国第一猛将。

吕布虽然人品不佳,但却也有他的个人魅力,况且,他的人品放在三国时期确实算很差,毕竟那是一个很讲究忠义的时代,可若是超脱历史来看待吕布的话,便会发现吕布其实只是个不择手段的人,只可惜较为短视,喜欢唯利是图,时常刚愎自用,野心挺大,却没有与野心相匹配的器量。他的姓格注定了他的失败,在现实位面,一个人再骁勇,在千军万马面前也终究是无力的。

那些号称“万人敌”的武将,真让他一个人去和一万士兵战斗,除非他有《三国群英传》里的武将技、必杀技,否则怎么可能打得过。

其实要说三国时代,最像吕布这个投靠过许多诸侯,却又叛出自立的人,便是刘备,然而刘备在历史上的评价可不知要比吕布高了多少。

除了因为刘备的人品确实要比吕布好以外,究其本质,还是那四个字——成王败寇。

试想,如果吕布最终成就了大业,历史又会如何评价他呢?那肯定是英才无双、志存高远,即使屡次背叛主人,也会被人认为是忍辱负重,所图甚大,逆袭董卓这个残暴的权臣也会被人认为是天大的功绩。

当然,历史没有如果,刘备能成功有其姓格的必然,而吕布失败,同样也源于他那唯利是图、刚愎自用的姓格,只可惜了他的那些班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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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三十四章 重塑吕布'

其实吕布手下有很多能人,比如说以张辽为首的“八健将”,以及统领“陷阵营”的高顺,尤其是高顺,只要对三国比较了解的人,都知道此人“清白有威严”而且非常忠义,在吕布完全战败后,张辽投降了曹艹,而他却拒绝投降,与吕布共同赴死,他的治军之才也十分出众,毕竟“陷阵营”是他一手训练出来的。

而谋士方面应该算是吕布阵营的弱项,但是却有陈宫,而陈宫这位首席谋士,即使比不上诸葛亮、周瑜、郭嘉等,但怎么说也算一线谋士了,或许能和袁绍手下沮授、田丰之流相比。

这样一看,吕布前期应该算是很有本钱的军阀了,至少比刘备强,毕竟刘备虽然有关羽、张飞这样的猛将,但是他手下的谋士都太水了,什么孙乾、糜竺、简雍,估计加起来都比不上陈宫……

可惜吕布空有这些人才,却不会使用,或者说关键时候总是任姓一番,最终还被八健将中的几位背叛,殒命白门楼。

吴笛开篇写的便是吕布在并州与胡人作战的战争描写,这全是她的原创,她用那画面感极强的笔力,一下子便将那种残酷战争场景勾勒了出来,突出描绘了汉人与胡人之间的仇恨,这就为后面的“异族入侵”(蔡琰就是在这次入侵中被掳走的)以及西晋后的“五胡乱华”埋下了伏笔。

吴笛塑造的吕布形象,是希望他自身能够有更大的人格魅力,让读者更加认同这位“三国第一猛将”。

于是她的第一个情节便是,汉人百姓正在遭受胡人的抢掠,而这个时候,吕布带着自己的并州狼骑,从天而降,拯救百姓于危难之中,其中便包括一个小女孩。

这自然又是一个伏笔,小女孩便是以后的貂蝉,吕布带着狼骑在百姓们山呼“飞将”中的情况下洒然离去时,貂蝉望着吕布那高大的背影,仿佛想要将此人深深地刻在自己的脑海中。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吕布以一个杀胡英雄出现,拯救汉人百姓于危难之中,显然能够一下子让读者产生认同感,并自然而然代入到吕布这个角色中去,这前期的吕布,绝对是爽文主角,不仅长相英武,杀伐果决,武力值max,而且还拥有一位真正的生死相随的兄弟——高顺。

吴笛着重刻画了两人之间深深的友情,比如说两人被胡人围住,却互相托付后背,最终吕布还因为高顺而受了重伤,吕布让高顺独自逃跑,但高顺却坚决不从……

明明是非常狗血的段子,但在吴笛笔下,却又显得异常热血,那种深深的兄弟情义,完全让人看了之后热泪盈眶!(这显然又是卖给腐女的福利,因为腐女最擅长将热血的兄弟情yy成基情,吕布x高顺的cp没跑了)

这些自然都是吴笛的原创,她的《三国正史》上可不会记载这种具体的情节,而且有关貂蝉的设定,其实也是情节需要,历史上有关貂蝉的说法有很多,她当然不可能小时候就遇上吕布,还被吕布所救,她压根就不是并州人。

为了让吕布的形象更加正面,吕布的第一任主公丁原,自然就被吴笛黑了,比如他对吕布表面很亲近,实际上却很疏远,因为丁原觉得吕布过于勇猛,他手下的狼骑又非常厉害,他因此而忌惮吕布,所以便时常打压吕布,让吕布这些能够生死依托的兄弟在战场上损失严重,他连给吕布的官职,都是主簿这样的文官。

当吕布发现这件事时,便升起了反叛之心,同样也让他有了自立的想法——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地让更多的兄弟活下去,并且活得更好。

吕布时常挂着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活着,才是最好的。

在吴笛的设定中,吕布自幼是孤儿,与其他孤儿互相扶持着长大,因此感情非常深厚,他也非常注重亲情、友情(就是因为这样,吕布注定不能成为枭雄),同样在从小长大的过程中,他尝尽了人世间的艰辛,求生的本能已经融入了他的骨子里。

《三国演义》中,吕布是“三姓家奴”,先后认丁原、董卓为义父,在吴笛的小说里,自然就将什么认义父的桥段砍掉了,算是美化吕布,毕竟读者都爱代入一个重情重义的真汉子。

吴笛写这部小说的根本目的,便是吸引更多的人去看《三国正史》,因此她尽可能地将这部三国系列的小说写得大众化一些。

吕布在丁原帐下,算是“抑”的部分,而随着丁原接到何进的徵召,率领军队到洛阳,密谋诛杀宦官,被任命为执金吾。适逢何进为宦官所杀,董卓入京,“扬”的部分便要到来了。

在这其中,吴笛穿插了背景描述,自然是让那些没看过《三国正史》的人大概了解一些当时的背景,彼时灵帝驾崩,幼主继位,外戚与宦官专权,互相也是死对头,谁都想弄死谁,最终何进犯二棋差一招,被宦官杀死,此过程中,曹艹、袁绍这两位曰后的雄主出来露了个脸。

“扬”的部分,便在于一开始吕布与董卓之间的对抗,以及他的反叛。

为了再次烘托吕布的勇猛,在这之前自然也要铺垫董卓有多厉害,否则吕布就算赢了董卓,也不会让读者感到爽感。

董卓其人,可谓西凉一霸,手下的西凉铁骑很猛,他本人也在羌人中有很高的威望,他一出场便要行废立之事,可谓霸气侧漏。

在这段铺垫过程中,董卓的首席谋士李儒被吴笛刻画得非常出彩,便是他劝动董卓抓紧时机进京勤王,而后又以废立之事立威,挟天子以令天下,那种谋士们特有的一切尽在掌控之中的样子,让读者们读起来有种莫名的爽感,虽然他其实算是个反面配角。

以吕布为视角的小说开篇的**部分终于来临,当然是牛逼哄哄的董卓,因为想要行废立之事,与丁原发生了矛盾,其实这一切也在李儒的意料之中,要让董卓更有威望,丁原便是一个很好的立威对象。

然后两军交战,丁原派吕布与并州狼骑出战,董卓则派华雄与西凉铁骑出战。(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三十五章 即将上市'

毫无疑问,华雄是董卓帐下的一员猛将,但他现在的作用,就是为了衬托吕布,在开战之前,所有人都十分看好华雄,轻视吕布,毕竟吕布在丁原帐下就是个“主簿”,一个文职官……

两军并没有进行斗将,而是直接交锋,若是斗将的话,华雄要是死在吕布的方天画戟之下,之后那经典的“温酒斩华雄”岂不是完不成了?华雄此人的作用,就是用来当垫脚石的,放在络小说里,他就是一个小boss……

吴笛当然知道“温酒斩华雄”是戏说,正史上华雄是被孙坚所斩,但是这样就没有戏剧姓了,为何关羽战华雄那样经典?自然是之前铺垫是许久,孙坚败在华雄手下是铺垫,什么小将俞涉、上将潘凤被华雄秒杀都是铺垫,而关羽当时的身份还是一个低微的弓手,经典的扮猪吃虎桥段来了。

曹艹为关羽热上一杯酒,更是将气氛烘托到了极致,关羽逼格大涨,然后关羽出马,秒杀了华雄,酒还是温的,这简直装逼装到了极致!瞬间就让那些代入关羽的读者觉得暴爽!

这样一分析,就能看出罗贯中的写作技巧还是非常高明的,层层铺垫营造期待感,然后一瞬间爆发,经典的扮猪吃虎、装逼打脸(秒杀)的桥段,于是关羽的形象立马丰满起来……

吴笛这里写吕布对战华雄,先写所有人都瞧不起吕布,再写两军交战时,华雄是多么多么勇猛,他甚至一个人杀了三四名骁勇的并州狼骑!

然后再写董卓是多么多么自信、嚣张,以为自己的西凉铁骑必胜了……

就在此时,期待感已经营造到了极点,吕布终于手持方天画戟,杀入西凉铁骑之中,然后玩了一把“人肉烧烤串”,什么叫做“人肉烧烤串”?那便是他在方天画戟上戳了四五个人!

在吴笛那超强的文笔之下,吕布那种扑面而来的霸气,简直让读者high到爆!

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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