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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活着活着就老了_冯唐-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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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了。你知道什么是成为街霸的最好材料?就是我这样的,我不会吓唬人,因为我从小就没有害怕的概念,我不知道杀和不杀之间的区别。

  狗肉张说:好。你去杀了秦王嬴政,你就是街霸了。我送你一条酱狗腿,路上吃。

  高渐离说:好。你去杀了秦王嬴政,你就是街霸了。我击筑,送你一首歌,你抱着波霸二重唱吧,别抱我老婆,我老婆还没刷牙洗脸。

  燕国的北风呼啸,伴着似冰屑似雪粒的东西,小刀一样削脸。荆轲双手抱起波霸,波霸穿得很少,但是荆轲巨大的双手环绕,仿佛一件狗皮坎肩,波霸听见荆轲叮当乱响的心跳,她一点都不冷。荆轲唱:风萧萧啊,易水寒。壮士一去啊,不复还。荆轲说:狗肉张,我屋子里有一次抱不动的金子,太子丹给的,我知道你缺流动资金,送你了。高渐离,我箱子里有你青春偶像的右胳膊和长头发,太子丹剁的,我知道你暗恋她很久了,送你了。我去杀嬴政。

  ……

  荆轲右手微动,剑杖慢如竹子拔节快如闪电出云,然后嬴政低眉就看见剑杖的一端已经插入他的人中,但是没有一丝疼痛,没有一滴血。

  荆轲问:你知道,人能长生不老吗?

  嬴政说:我能,人类也能。

  荆轲问:你知道,什么人最让顶尖的杀手下不去手吗?

  嬴政说:不知道。

  荆轲说:真正的帝王。顶尖的杀手会算出,这些帝王的基因比杀手的存活几率大。你比我更该活下来,我爱你胜过爱我自己,你爱你的伟业胜过你爱自己。好杀手不问问题,我知道所有我需要知道的答案。我死之后,你杀掉这大殿上所有的人,然后告诉天下,我的剑没有拔出来。你知道么,我在瞬间作出一个决定:不杀。

  三、朱增禄的公元2004

  云南大学,男生宿舍。

  一桌,一椅,一床,一杯白水,一个馒头,一只暖壶,朱增禄已经三天没出宿舍去上课了。

  朱增禄没有鞋,没钱买鞋。2004年,父母在送他来云南大学的时候,带了六千元,交完学费,父母买了回家的火车普快硬坐票和几个馒头,把所有剩下的钱都留给了他,包括一元的硬币和一毛的纸币,鼓鼓地装了一个信封。

  朱增禄一直在等学校的助学贷款发下来,然后去学校门口的小杂货铺买双温州造的假耐克鞋。温州小老板说,现在不比以前了,十几年前,他们把耐克的弯钩和阿迪达斯的烟叶钉在同一双鞋上,现在,他们镇上牛逼的老板,从意大利聘来顶级的设计师,住在自己家里负责设计新款皮鞋。朱增禄看上的耐克鞋,白底黑钩,干净利落,一点不像假的。他喜欢耐克的那一道弯钩,像是一把弯刀,一把大铁锤,又像一道因失血过多而渐渐稀少的血迹。

  这三天,朱增禄反复做三个梦,他无法分析出它们之间的联系。

  梦之一是军训。

  剃完头,他和所有入学新生统一穿了夏常服,和白杨树一起,一排排站在军营操场上,夕阳下,红闪闪绿油油的一片。他喜欢这种感觉,大家都一样,穿得都一样,头发都一样,不用说话,站着就好,没人知道你家里没钱,没人逼你说话。教导员站在队伍前面,胖得很有威严,两腮垂到下颌骨,头从侧面看,成直角梯形,底边很长,下巴突出。头顶基本秃了,仅存的几缕被蓄得很长,从左鬓角出发,横贯前额,再斜插脑后,最后发梢几乎绕了一圈,回到出发点。

  教导员在大喇叭里用河南话喊:

  “同学们!同志们!祖国新一代大学生们!你们第一次来到军营,欢迎你们!”

  他们鼓掌。

  “同学们!同志们!你们来自二十六个省市,一百一十九个县,我的办公室有张空白全国地图,我把你们的家乡全用大头针标出来了!”

  他们鼓掌。

  “同学们!同志们!到了军营,穿了军装,就是军人!第一次,你们跟我喊个高音,‘杀!’”

  “杀!”他们齐声喊。

  “声音不够大!女生先喊,‘杀!’”

  “杀!”女生喊。

  “好,男生喊,‘杀!’”

  “杀!”男生喊。

  “男生比女生声音还小!大家一起喊,‘杀!’”

  “杀!”他们齐声喊,杨树叶子哗哗乱动,营房屋顶上的瓦片落地,他们自己被自己的声音吓着了。

  “好!吃饭!明天起,吃饭前唱歌!杀!”

  梦之二是一个老者。

  一峰,一石,一松。一鹰,盘旋在松顶峰尖。

  一花,一杖,一老者。朱增禄眼睛齐齐盯住左手莲花右手竹杖的老者,问:“我如何能长生不老呢?”

  老者答:“杀掉所有比你繁衍几率更大的人,比你有钱的人,比你能说的人,比你更招小女生喜欢的人,比你更招老师喜欢的人。”

  朱增禄继续问:“什么是杀手最好的成长条件?”

  老者答:“仇恨和苦难,洗冷水澡,享受孤独。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朱增禄继续问:“最厉害的杀招是什么?”

  老者答:“是最简单的招数,一击,毙命。没有花样,就是更快,快得别人没有反应。杀,一个字而已,杀。”

  梦之三是燕国都市。

  街上,人声稀过狗吠,狗肉张的狗肉火锅摊子飘出一阵阵炖狗肉的香气。荆轲在唱:风萧萧啊,易水寒。

  朱增禄说:“偶像,你好。”

  荆轲说:“我怎么是你的偶像?”

  朱增禄说:“我向你学习。盖聂和鲁句践,一个好像剑术比你好,一个好像棋艺比你好。他们骂你,瞪你,蔑视你,你连屁也不放,走开了。我的同学在我面前摔杯子,骂我,我连屁也不放。有人给我两毛纸币,让我替他洗袜子,他的袜子两个月没洗了,在地板上能立着,我洗了,两毛钱,我买了一个馒头。他们喝酒不带我去,喝多了回来,在我床头撒尿。我的枕头湿了,我等他们尿完,我把枕头翻过来,稍干的一面朝上,继续睡。你是我行动的偶像啊。”

  荆轲说:“你只学会了我的沉静。”

  朱增禄说:“我也只学你的沉静。你不是真正的街霸,不是最好的杀手,你最后还是没有杀死嬴政。”

  荆轲说:“所以说,你只学会了我的沉静。你知道么,我在最后的瞬间作出一个决定:不杀。”

  朱增禄说:“杀和不杀,在最好的杀手面前,是一样的,就像池塘里的荷花会不会在今天开败一样。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一定能杀死嬴政,我才是真正的街霸,我才是顶尖的杀手,我如果在瞬间作出一个决定,一定是,杀!”

  朱增禄喜欢军训,那是他最美好的大学时光。那个手把手教杀人的老头,长得像极了电脑游戏里的杀手学校校长,靠,就是这个倒霉老头,老是问怪问题,让他总是过不了这第七关,不能在打通关后,看长着小尖屁股和小尖乳房的仙女姐姐跳脱衣舞。《史记》的刺客列传几乎能背下来了,但是朱增禄还是想不明白,荆轲为什么不杀了秦始皇嬴政,“拔不出剑来?扯鸡巴蛋!”这三个毫无联系的梦通过最后的一个杀字联系起来,在朱增禄的脑海里盘旋不去:杀,杀,杀。

  朱增禄双手用尽力气堵住耳朵,不想在任何时候都听到那个杀字,但是那个声音还是从他双手的指缝中渗进他的耳朵,在他的手掌和耳膜之间反复撞击。不能再一个人待了,他在宿舍凑了一桌牌,算他在内,五个人。他的耳朵听不见那个杀字了,但是那几个牌友的声音响起来了,比杀字更难听:

  “你丫作弊。”

  “你丫没教养。”

  “你丫没前途。这种小事作弊,别的事情可想而知。”

  “你丫没姑娘喜欢,真不奇怪。”

  朱增禄笑了,他找到了一个比杀字更难听的声音,他礼貌地把这四个牌友请出宿舍。

  其中一个在另一天第二次进入这个宿舍,关好门之后,感觉到风声,抬头看到一个没有鼻子没有嘴巴的大铁锤扯地连天落下,然后就听见自己头骨粉碎的声音。

  朱增禄觉得那个牌友躺在地板上,弯曲着仿佛耐克的标志,于是对那个尸体说:“你骂一句,我打一锤,你我扯平。”他把尸体放进黑色垃圾袋,胶带封了,锁进衣柜。然后,啃了一个馒头,喝了一杯开水,虽然只是一击,但是很耗力气。

  如此三次,四记铁锤,还四句话,衣柜里多了四具尸体。他一共啃了四个馒头,喝了一壶开水。他扭头看了眼坐在他上铺的荆轲:“看到了吗?我演示了四遍,你该学会了吧?杀,一击,毙命,杀。”

  杀过四遍,朱增禄耳朵里听不到那个杀字了,就像上完厕所,尿空膀胱,耳朵里就听不到吹口哨的声音了。他晚上又约了一桌牌,他想听听,人世间是否还有骂声。他想:如果有骂声,也是麻烦,虽然铁锤还可以用,但是柜子却装不下更多的尸体了。

  这天晚上,没人骂朱增禄。开始,他的手气一直不好,连输了好几把牌,其他人自然开心。朱增禄分析了一下,这个不奇怪,碰过尸体的手,自然有晦气。他连续上了好几次厕所,手摸阳具,小便。后半夜,手气渐渐好了起来。后来好到别人一直叫他“神手朱”,运气太好,旁人开始崇敬,也没了一句骂声。

  牌局散后,一轮弯月挂床头,宿舍因为没有别人,格外安静。朱增禄很快睡着了,他没梦见军训、老者或者荆轲。他梦见他有了一个儿子,朱增禄叫他朱大锤。儿子摇摆着走来走去,朱增禄喊着他儿子的名字:“大锤,大锤,大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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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北漂文青胡赳赳的文字江山


  作为北京土着,我热爱北京,热爱得毫无道理,热爱得鼻涕眼泪流。臭名昭着的沙尘暴来了,我拉了几个大老外手下,走在长安街上,我说:“没见过吧,不用去火星了,今天这里就是火星了。”

  城市总要比拼,香港人说,他们有法律和制度,他们有金融市场和国际信息。上海人说,他们有便利店和金茂凯悦,他们有最老的殖民经历和务实的地方政府。北京土着说,我们有故宫、长城、天上人间,我们有群莺乱飞的“北漂”。

  像是每年如期上市的大闸蟹,如期飞舞的柳絮,每年,一批批的“北漂”小伙子带来扰动人心的才气和力气,一批批的“北漂”小姑娘带来搅乱人性的脸庞和乳房。香港天灾人祸造成的昂贵,在最差的馆子吃六个小馅饺子也要二十块,“长安居不易”,年轻人不能漂。《新民晚报》上全是如何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继而提升自己的薪水,上海漂的人没有味道。

  胡赳赳就是北漂文青的代表。

  第一次见他是在一个茶楼,厚厚的眼镜,瘦弱的身材。同坐的还有另外几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和小姑娘,胡赳赳说:“使劲儿吃,这个茶楼是自助式的,不吃白不吃。”

  我常常想象胡赳赳刚杀到北京时的情景,觉得心驰神荡,血管里胡人的基因“滋滋”沸腾:留江东爹娘在身后,留夺去自己童贞的姑娘在身后,来到北京,没有关系,没有工作,没有存款,提一个箱子,里面三条内裤,三双袜子,一本稿纸,一腔性情,半打避孕套,就来了。我继而联想到沈从文,下了火车,抬眼望见前门楼子,听见鸽哨响起,小学文化的沈从文掂量了一下自己骨血里的才气,说了句类似凯撒第一次到高卢说的话:俺来咧,俺瞅见了,俺都摆平咧。

  北漂文青胡赳赳的杂文里,一大类是反映一个北漂对北京的切肤感受:

  “大学毕业后我的轨迹很明确,一直北上,在河南一个县城里做了两个月的大夫后逃遁了,主观原因是难以忍受清苦,我跟同伴说,我还是适合在都市里生活,因为我还有欲望。就这样我怀揣着两百元钱到了北京,并且在火车站还被一个女人给骗了,她谎称是卫校老师,钱包丢了问我要钱给单位发传真。”

  “很多时候,我都能够想象自己是一只蟑螂,在偌大的北京城里探头探脑,日出而息、日没而作,仰望着头上的星空的同时也仰望着这座城市,我只希望自己不要被一泡尿憋死,也不要被谁一指头给废了。这就是我的道路,也是我所希冀的平安。”

  “长安街是一支筷子,平安大道是筷子的另一支,它们南北夹击,合伙架起了故宫这道大菜,秀色可餐的后海则是平安大道外侧的汤汤水水,等待人们的拂袖而来,或者拂袖而去。”

  这些文字的主旨简洁:快来北京,这里,钱多,人傻,还臭牛逼。文字感觉敏锐凌厉,北京泡吧嗑药的那些腕儿无法企及,他们这辈子都别想,他们已经被北京废了。

  北漂文青胡赳赳的杂文里,另一大类是反映一个北漂对江东以及还在江东的那个夺去他贞操的姑娘的记忆:

  “1989年的夏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许多镜头,对于小镇的我来说,那是一场遥远的闹剧。而我,端着一个破了缺口的粗瓷大碗,在说不清是衰败还是兴旺的堂屋里,边吃饭边看一台19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几只母鸡在我的脚边端详着,后来它们十分不幸地在吃我喂给它们的白色塑料泡沫后腹胀而死。堂屋里还有几个堂弟堂妹,他们围着门轴绕来绕去,门上的木雕可以看出有一只断嘴的鸟、麒麟的前半身和一头完整的大象,跟门板一样在堂弟堂妹的转动下摇摇欲坠,这是他们的游戏,他们喧闹的时候整个午间显得极为宁静。如果他们的笑声盖过了电视机发出的声音,堂屋外的阁楼上的白色鸽子就会扑棱着翅膀越过天井上空,一直到晚霞映红我脸蛋时才会回来。”

  “这个时候,她,我的第一个女朋友,眼睛会盯着远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什么。而我则对远方置之不顾,我只知道热烈地看着她,从侧面看她的睫毛,看她嘴唇边细密的汗毛,我调动我嗓子间公鸭的力量,翻唱崔健的《一无所有》。这首惨遭语文老师批判的歌,惹来了她的笑,那笑声像是从她的胸膛伸出的一只摇着银铃的手。”

  这些北京本地长不出来的文字,带着原始的力量和意象,丰富我们的汉语。

  第二次见他,我在燕莎的萨拉伯尔请他吃韩国烧烤,看见比我还单薄的人,我多点了一份火锅面。“多吃。总要胖些,要不然如何支撑文字?”“我有个非法同居的女友,按食谱饲养我。我还有个老妈,最近赶来照顾我。”

  胡赳赳的一个老领导教给他人生的道理:“你在这里干编辑,月刊的稿子半个月就编好了,剩下时间写点小说,当个作家。”我也要和他说,多写,占有话语权,成为颜峻、许知远和谢有顺。

  我抬起头,我看见,远远的,胡赳赳的文字江山,半个太阳爬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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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惟楚有材,于文为盛


  湖南女作家盛可以是庸俗龌龊浮躁无耻的20世纪70年代生人中的异数,她的存在让后人百年以后不能将这一代人全盘总结为言语短舌和思想平胸。

  70年代生了我们这一拨俗人。

  不提先秦和南北朝了,往近世说,和以二周一钱(周作人,周树人,钱锺书)为代表的五四一代相比,我们没有幼功、师承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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