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个微笑开始_林丹环-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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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谈到的一只猪有些与众不同。我喂猪时,它已经有四五岁了,从名分上说,它是肉猪,但长得又黑又瘦,两眼炯炯有光。这家伙像山羊一样敏捷,一米高的猪栏一跳就过;它还能跳上猪圈的房顶,这一点又像是猫——所以它总是到处游逛,根本就不在圈里待着。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把它当宠儿来对待,它也是我的宠儿——因为它只对知青好,容许他们走到三米之内,要是别的人,它早就跑了。它是公的,原本该劁掉。不过你去试试看,哪怕你把劁猪刀藏在身后,它也能嗅出来,朝你瞪大眼睛,嗷嗷地吼起来。
我总是用细米糠熬的粥喂它,等它吃够了以后,才把糠对到野草里喂别的猪。其他猪看了嫉妒,一起嚷起来。这时候整个猪场一片鬼哭狼嚎,但我和它都不在乎。吃饱了以后,它就跳上房顶去晒太阳,或者模仿各种声音。它会学汽车响、拖拉机响,学得都很像;有时整天不见踪影,我估计它到附近的村寨里找母猪去了。我们这里也有母猪,都关在圈里,被过度的生育搞得走了形,又脏又臭,它对它们不感兴趣;村寨里的母猪好看一些。它有很多精彩的事迹,但我喂猪的时间短,知道的有限,索性就不写了。
总而言之,所有喂过猪的知青都喜欢它,喜欢它特立独行的派头儿,还说它活得潇洒。但老乡们就不这么浪漫,他们说,这猪不正经。领导则痛恨它,这一点以后还要谈到。我对它则不只是喜欢——我尊敬它,常常不顾自己虚长十几岁这一现实,把它叫做“猪兄”。如前所述,这位猪兄会模仿各种声音。我想它也学过人说话,但没有学会——假如学会了,我们就可以做倾心之谈。但这不能怪它。人和猪的音色差得太远了。
后来,猪兄学会了汽笛叫,这个本领给它招来了麻烦。
我们那里有座糖厂,中午要鸣一次汽笛,让工人换班。我们队下地干活时,听见这次汽笛响就收工回来。我的猪兄每天上午十点钟总要跳到房上学汽笛,地里的人听见它叫就回来——这可比糖厂鸣笛早了一个半小时。坦白地说,这不能全怪猪兄,它毕竟不是锅炉,叫起来和汽笛还有些区别,但老乡们却硬说听不出来。领导们因此开了一个会,把它定成了破坏春耕的坏分子,要对它采取专政手段——会议的精神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为它担忧——因为假如专政是指绳索和杀猪刀的话,那是一点门都没有的。以前的领导也不是没试过,一百人也逮不住它。狗也没用:猪兄跑起来像颗鱼雷,能把狗撞出一丈开外。谁知这回是动了真格的,指导员带了二十几个人,手拿五四式手枪;副指导员带了十几人,手持看青的火枪,分两路在猪场外的空地上兜捕它。这就使我陷入了内心的矛盾:按我和它的交情,我该舞起两把杀猪刀冲出去,和它并肩战斗,但我又觉得这样做太过惊世骇俗——它毕竟是只猪啊;还有一个理由,我不敢对抗领导,我怀疑这才是问题之所在。总之,我在一边看着。猪兄的镇定使我佩服至极:它很冷静地躲在手枪和火枪的连线之内,任凭人喊狗咬,不离那条线。这样,拿手枪的人开火就会把拿火枪的打死,反之亦然;两头同时开火,两头都会被打死。至于它,因为目标小,多半没事。就这样连兜了几个圈子,它找到了一个空子,一头撞出去了,跑得潇洒至极。以后我在甘蔗地里还见过它一次,它长出獠牙,还认得我,但已不容我走近了。这种冷淡使我痛心,但我也赞成它对心怀叵测的人保持距离。
我已经四十岁了,除了这只猪,还没见过谁敢于如此无视对生活的设置。相反,我倒见过很多想要设置别人生活的人,还有对被设置的生活安之若素的人。因为这个原故,我一直怀念这只特立独行的猪。
心香一瓣
这是最能体现王小波作品风格的一篇文章。幽默诙谐的笔触,反映的却是严肃重大的社会主题。
联系20世纪80年代的历史语境,不难体验作者笔下这头“猪”的复杂内涵:一方面,它代表了个性和野性,具有一种反抗规范的意义;另一方面,它只有反抗的姿态,却缺乏反抗的能力。
这呈现了那个时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尴尬处境。
真正的知识分子,就应该无视生活的设置,保持自己思想和人格的独立,总是比普通民众更深刻地洞察到社会的病症;一个民主的社会,不应该让社会规范的设置走向极端,否则只会制造悲剧和荒诞。
返璞归真,顺其自然,才是动物世界乃至人类社会的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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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中国人需要一种高贵气质
舒怡然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像一个大熔炉。作为少数族裔的中国人生活在其中,我时常会冒出这样的想法:人家别的族裔怎么评价中国人呢?直觉上,这十几年间,美国人对中国人的看法有了相当大的改观。
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的国力增强了,另一方面也说明移民的素质提高了。这里说的素质主要指文化教育程度。
记得十几年前我刚工作时,曾问过一位美国同事对中国人的看法问题,当时他非常坦率地告诉我:
“以前,我对中国人的印象多半来自中国城的中餐馆。我以为在美国的大部分中国人就是那样,开间小餐馆,做点小生意,混个生计而已。这种看法直到我认识了一位来自北京的律师才彻底改变。那位律师去我原来工作的公司做广告,他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有着极好的教养,思维敏锐,也很风趣。后来我又结识了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国人,他们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对中国人的传统印象。”他的一席话,给我震动很大。我意识到,在国外我们每个人的行为不仅代表我们自己,还同时影响着我们民族的形象。
一个人活在世上,总是要讲一点精神的。这正是我在这里想说的精神气质。那种以为“只要能赚钱,干什么都行”的想法,实在是不值得提倡。我认为,人是需要注重精神气质的。高贵的精神气质是一种美德,它和高傲是截然不同的。高贵不是盛气凌人,更不是轻视和鄙视别人。高贵精神气质的内涵极其丰富,它是指纯粹、真诚、强大、负责的高贵人格,而高贵精神气质的外在体现就是人的自尊、自爱、自信和自强。
没有谁天生高贵,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追求那种高贵的精神气质。取法其上,得乎其中;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说追求也并不是抽象和空谈,它体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每时每刻,甚至每一件细微的琐事。比如我们上班的着装,比如公司文化中的点点滴滴,甚至包括参与孩子学校的活动,与左邻右舍的家长里短,处处可以体现出我们的大度得体、文化教养与民族特色。
莎士比亚说过:“三年可以造就一个富翁,三代造就不了一个贵族。”我们并不需要去刻意追求做贵族,但是贵族精神确实是应该大力提倡。修炼自己的人格和精神,增进责任感,在服务社会、服务人群上有所担当。这一切都需要提升我们自己的气质修养,从而具有与自己经济地位相适应的精神气质。其实,修炼精神气质的更深远的意义是为了我们的后代,为了重塑我们民族的形象。当我们处处表现出高贵的品质,又何必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们呢?
心香一瓣
我们中国人所需的这种高贵的气质,其实就是骨气,上升到国家层面,就是我们民族的脊梁。
用作者的话说,内有纯粹、真诚、强大、负责的高贵人格,外现自尊、自爱、自信和自强,就是拥有了高贵的精神气质。
孟子曾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正是靠着这种凛然正义的精神气质,我们的民族才得以走出积贫积弱的困境,迎来今天的发展。
内圣才能外旺。高贵的精神气质体现着一个人为人处世的原则,体现着一个民族自强不息的品格,是一个人或一个民族赢得尊重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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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节选)
'美'奥格·曼狄诺(佚名译)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自从上帝创造了天地万物以来,没有一个人和我一样。我的头脑、心灵、眼睛、耳朵、双手、头发、嘴唇都是与众不同的。言谈举止和我完全一样的人以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虽然四海之内皆兄弟,然而人人各异,我是独一无二的造化。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我不可能像动物一样容易满足。我心中燃烧着代代相传的火焰,它激励我超越自己,我要使这团火燃得更旺,向世界宣布我的出类拔萃。没有人能模仿我的笔迹,我的商标,我的成果,我的推销能力。从今以后,我要使自己的个性充分发展,因为这是我得以成功的一大资本。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我不再徒劳地模仿别人,而要展示自己的个性。
我不但要宣扬它,还要推销它。我要学会去同存异。
强调自己与众不同之处,回避人所共有的通性,并且要把这种原则运用到商品上。推销员和货物,两者皆独树一帜,我为此而自豪。
我是独一无二的奇迹。
物以稀为贵。我特立独行,因而身价百倍。我是千万年进化的终端产物,头脑和身体都超过以往的帝王与智者。
但是,我的技艺、我的头脑、我的心灵、我的身体若不善加利用,都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迟钝、腐朽,甚至死亡,我的潜力无穷无尽。脑力、体能稍加开发,就能获得超过以往的任何成就。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开发潜力。
我不再因昨日的成功沾沾自喜,不再为微不足道的成绩自吹自擂。我能做到的比已经完成的更好。我的出生并非最后一个奇迹,为什么自己不能再创奇迹呢?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我不是随意来到这个世上的。我生来应为高山,而非草芥。从今往后,我要竭尽全力成为群峰之巅,将我的潜能发挥到极致。
我要吸取前人的经验,了解自己以及手中的货物,这样才能成倍地增加销量。我要字斟句酌,反复推敲推销时用的语言,因为这是成就事业的关键。我绝不忘记,许多成功的商人,其实只有一套说辞,却能使他们无往不胜。我也要不断改进自己的仪态和风度,因为这是吸引别人的美德。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飞禽走兽、花草树木、风雨山石、河流湖泊,都没有像我一样的起源。我孕育在爱中,肩负使命而生。过去我忽略了这个事实。从今往后,它将塑造我的性格,引导我的人生。
我是自然界最伟大的奇迹。
自然界不知何谓失败,始终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我也要如此,因为成功一旦降临,就会再度光顾。
我会成功,我会成为伟大的推销员,因为我举世无双。
心香一瓣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谁能替代你自己。
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做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他人的答案只是参考答案而非标准答案。所以,有了梦想尽可大胆去追,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彷徨、张望,只会被他人牵着鼻子走,只会在众生裹挟中迷失自我!
“我不是随意来到这个世上的。我生来应为高山,而非草芥。”每个人的潜能都是无穷的,关键是你要相信自己,持续地释放自己的才华与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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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隐居的国王
'黎巴嫩'纪伯伦(佚名译)
人们告诉我,在群山环抱的森林里,隐居着一位年轻人,他曾是两河流域一个大国的国王。他们还说,他完全自愿地离开了王位,离开了他可以称耀的江山,而寄身于荒山僻林。
我想,我要去寻访此人,探究他内心的秘密,因为一个能够舍弃王国的人,必定要比一个王国更加伟大。
当天,我就来到了此人隐居的森林,见他正坐在柏树下,手持一截芦管,仿佛握着权杖一样。我像觐见国王一样对他行礼致意,他转身看我,和蔼地问道:“你为何来此僻静的林间?是到绿荫中寻找失落的自我,还是在薄暮时分回归故乡?”
我答道:“我寻的是你,想知道你何以舍弃王位,来此林间。”
他答:“我的故事说来简单,正如泡沫的破灭是瞬间的事情。一天,我坐在王宫的一扇窗前,王室侍从长和一位异邦的特使在花园散步,他们走近我窗前时,侍从长正在说他自己:‘我和国王一样,酷爱烈性酒,嗜好各种赌博,也和国王一样脾气暴躁。’”
说着他们在树林中远去。不多一会儿,他们又折了回来,这次侍从长谈起了我:‘国王和我一样,也是百步穿杨的神射手,也和我一样爱好音乐,日浴三次。’”
停顿了一下,国王又说:“那天黄昏我就离开了王宫,只带了随身的衣物,因为我不愿再成为人们的统治者,他们把我的毛病揽在自身,又把他们的长处全归于我。”
我说:“这故事听来还真奇怪。”
他回答:“不,朋友,你叩开了我无声之门,得到的却只是皮毛。谁不愿抛弃王国,换取一座时光永在、能在其间歌舞的森林?多少人都放弃了江山,只为在独居中求得甜蜜的宁静;多少的雄鹰都自空中降下与鼹鼠为伍,期望获得大地的奥秘。有多少人舍弃梦幻的王国,以免沦为无梦者;有多少人舍弃赤裸之国,把灵魂遮掩起来,以免别人因目睹无遮掩的真理和美而羞涩;最伟大的,乃是舍弃忧愁之国的人,他因此不被视为孤傲和自负。”
说着他站起来,又说:“你现在回到城里,坐在城门前观察所有进出的人们。你会发现,有的人生来具有君王气概,却并不拥有王位;有的人身为臣民,却是精神上的王者——虽然他和他的臣民都不知觉;还有的人看来是个统治者,而实则是自己奴仆的奴仆。”说完这些,他对我笑着,唇间挂着一千个黎明。然后他转过身去,走进森林深处。
我回到城里,依他的话坐在城门口,观察着进进出出的行人。从那时至今,无数个“君王”的身影从我身上掠过,而被我的身影掠过的臣民们,却难得一见。
心香一瓣
隐居的国王,是为了不凌驾于他人之上才归隐山林,他虽然放弃了尊贵的王位,却保持了一个清醒的自我。在没有权力、地位等嘈杂之物的影响下,他找到了真实的自我,获得了心灵的升华。有什么比这样做精神上的王者更可贵呢?
与那位明智的国王相比,生活中多少人总喜欢陶醉在别人的称赞声中,眼睛里容不得一粒他人对自己批评的沙子。
听惯了甜言蜜语,就记恨逆耳忠言。
古语有:“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生活在他人前呼后拥之中的人,做不了自己精神世界的主人,一旦周围环境改变,就会手足无措、穷途末路。
所以,无论什么情况下,一个人都要保持思想的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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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生活中的事情
'美'戴尔·卡耐基(佚名译)
我们生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