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收藏家-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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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自顾的将两截鱼肠剑相连接,剑刃上古怪的纹饰,果然吻合。
“嗡!”
鱼肠剑呜呜剧烈的颤抖起来,就连修为无上的酒鬼,也难以按捺的住。
“啾!”
古朴无华的鱼肠剑剑柄奇异的纹饰上,骤然闪过一道比乌黑的光芒,转瞬间,屋子都暗淡不少,那奇异的光芒似乎连光线全部吞噬干净。
“咻!”
断剑鱼肠挣脱开酒鬼的大手,跃然跳到半空之中,两截断开之处,完美的融合起来。
在鱼肠剑完全融合好的那一瞬间,屋子里杀气盛然,在这气势逼人的杀意之下,除了酒鬼之外,其余张哲辉几人,个个面色煞白,心惊肉跳。好比手无寸铁的普通人,被一只饥饿的野兽盯上了。
在野兽眼中,没有敌手,只有食物。
“咦?”
张哲辉满脸疑惑,盯着鱼肠剑。
他似乎感受到了鱼肠剑的欢快,手一招,心有灵犀的鱼肠剑,撕开空间,疾风追电一般,射向张哲辉,在张哲辉面前停了下来。
张哲辉吓了一跳,鱼肠剑的速度快的惊人,在运行的过程中,根本无法扑捉到他的运行规矩。
自三米开外,眨眼间便射到他面前来。而张哲辉根本就没察觉到鱼肠剑在运动,似乎它本来就一直在自己手中。
如果鱼肠剑的攻击目标是张哲辉的话,这一刻他已经毙命。
神器果然非同凡响。
张哲辉想不通,持有如此神器,当初荆轲又为何没能刺死秦王?
酒鬼面色一变,沉寂半响后,长长吐了一口气,缓缓道。“我就是那个狗屠夫。”
“啊?狗……”
程处默也从未听酒鬼说过着一档子事儿,他惊愕道。
“想不到啊!万万想不到,老鬼居然是屠狗的。”
“啪!”
酒鬼老手一扬,隔着三五米,用灵力狠狠扇了程处默后脑勺一巴掌。
“怎么?瞧不起老夫?”
程处默连连摆手。
“不敢不敢!”
他哪儿敢小瞧了酒鬼,程处默也不是仗势之人。只是比较惊诧。
刘西西听得是云里雾里,到现在也没明白酒鬼说的什么,至于鱼肠剑,刘西西并不看好,这么短小的剑能有什么用?要她的话,宁愿选择火光盈天的赤焰剑,也绝不会要鱼肠剑。
黑咕隆咚的,也不漂亮,。
“呐!”
酒鬼伸手接过鱼肠剑,横置在掌心处,右手轻柔的触摸着鱼肠剑剑身上的纹饰。两眼一闭,思绪再度回到两千年前的易水河畔。
太子丹带着万余甲士,亲自将荆轲送过河。又有十数万的百姓,自发的,从家中提着各种酒水,食物,零嘴,哭诉着一步一送,将荆轲送到易水河对岸。抱着必死之心的荆轲,一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将豪情点燃到了极致。
屠狗之辈,在古代一向被人轻视,瞧不起。唯有荆轲,高渐离两人诚心拿他当朋友对待。
吃狗肉,自然得配上好酒。
正是因为职业的关系,酒鬼酿了一辈子的酒,也醉了一辈子。
不由分说,酒鬼将鱼肠剑重新递还给张哲辉,继而,从储物戒中搬出一张石桌,四张凳子。
然后,在程处默眼巴巴的眼神中,酒鬼拿四个葫芦,继而,摸出五个温润如玉一般,青翠的杯子,泛着碧绿的光泽,乍一看,好似两片叶子重叠而成。
酒鬼酒醉一生,生性好酒,没几个好杯子怎么成。这几个杯子,可是花了大价钱才弄到手的。
不论是茶还是酒,古人对杯子很讲究,不同的杯子,喝出来的味道,大不相同。没有几年几十年的经验,一般人很难分辨出不同杯子饮酒的味道,其实完全不一样。
个浅显的比方。同样是一杯冰水,在大热的天,用玻璃杯盛着喝下去,绝对爽爆了。但如果用的是纸杯子,口感不免差了许多。
盛酒的葫芦,是毫不起眼,田埂地头常种的葫芦,成熟后剩下的空壳。不待酒鬼开盖子,程处默迫不及待,灿笑着揭开酒瓶子。顿时,一股青烟袅袅升起,在瓶盖上形成一道屏障,将酒水的香气,味道完完整整的密封保存好。如此一来,酒水沉寂千年,才能保证不坏。
这也是一个小型的阵法,无需灵力,便可借助酒气运转千年之久。
“啵!”
酒鬼手中一弹,迷雾拨开。顿时,一股子怡人的清香,在屋子里弥漫开。就连因为工作的原因,滴酒不沾的刘西西,也禁不住食指大动,咽了咽口水,探着脑袋,往葫芦看去。
酒鬼舔了舔嘴唇,一把将程处默脏手拍开,拿着葫芦,左右各摇晃了三下。继而,接过酒杯,一一给五个杯子倒满。
而后,酒鬼放下葫芦,端着杯子,屏住呼吸三五秒的样子,鼻尖对着杯中美酒,深深吸了一口,半眯着双眼,满满都是享受。
“想就出来喝上一口!”
“嗯?”
张哲辉见酒鬼盯着自己,心有疑惑。
“前辈,你是说……”
不等张哲辉话落,俯身在张哲辉神识之中的袖狐,披着一件袖杉,跃然出现在众人眼前。
酒鬼早察觉到袖狐的存在,故而,在准备杯子的时候,就多拿了一个杯子。不说少于人接触的妖修,即便天天喝酒的他,在杜酒开瓶的时候,也忍不住垂涎欲滴。
袖狐怯怯的看了张哲辉一眼,身份不同,以前她想什么时候出来就什么时候出来,而现在,她是张哲辉的奴仆,再未经过张哲辉同意的情况下,又有这么多人在,袖狐就跑出来了。
势必会给张哲辉带来些许麻烦。
正文 第246章 他的命属于我
特别是刘西西在场的情况之下,很容易让两人之间的感情受到创伤。
不过,看到那杯中琼浆玉液,嗅着迷人的清香,袖狐着实忍不住。这才冒着被主人责罚的危险,自己就跑出来了。
张哲辉一脸错愕,他还没跟刘西西说袖狐的事情呢!这下,木讷的盯着刘西西,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刘西西也是掩嘴惊诧,活脱脱的大美人,怎么从张哲辉身上钻出来的?未免也太耸人听闻了?
唇袖齿白,瓜子小脸,怯怯的面容,让人生出一股怜惜,饶是刘西西是个女的,也恨不能将袖狐拥入怀中,好好疼爱一番。
袖狐天生妖媚,一动一静间,极其魅惑力,叫刘西西看了也自叹不如,。如此倾城倾国的面容,真是叫人艳羡。
“她是……”
刘西西眼中充斥着担忧的神色。
现在的社会,虽说在法律上已经不允许男人三妻四妾,可成功的男人背后,哪一个没有几个或者十几个女人的影子?刘西西早就看透了,她可以允许张哲辉出去找女人,甚至张哲辉带女人回家都可以,只要张哲辉爱自己就够了。
可是,袖狐的相貌实在太完美了,让刘西西有危机感。刘西西自行惭岁,感觉自己都不像女人,引以为傲的相貌,与袖狐对比,刘西西甚至有些自卑。
张哲辉见刘西西脸变了色,慌乱解释道。
“西西,不是你想的那样,她是狐狸精……”
“不是……她……”
张哲辉急的舌头直结。
袖狐本身就是只狐狸精,可狐狸精在刘西西听来,极可能会被认为是世俗界,勾搭有妇之夫的那种女人。
“呵呵!”
酒鬼扣住酒杯,小饮了一口,含笑道。
“姑娘,你误会了,站在你面前的这个女子,她其并不是人,而是一只修炼得道的狐狸精。”
“嗯嗯!”
张哲辉连连点头。
“狐……狐狸精?”
刘西西惊诧不已,如此绝色美人,居然是一只狐狸精。真是让人不敢置信,真真切切的一个人,怎么就是只狐狸精呢?刘西西细细量着袖狐,那好知的眼神,盯的袖狐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怎么看,刘西西都没感觉袖狐哪儿像狐狸精的样子。为此,刘西西还特意撇头朝袖狐后面瞄了一眼,没尾巴呀!
为了避免张哲辉跟刘西西发生误会,袖狐含笑道。
“女主人。我真的是一只狐狸。”话落,袖狐两只白皙精致的耳朵,骤然变成两只尖锐修长的毛茸茸的耳朵。
“呀!”
刘西西吓了一跳。
“真……真的是狐狸精诶!”
惊恐过后,刘西西一脸好奇,时不时撇头看上一眼。
没想到,这世上真的有狐狸精诶!
“啧啧啧!”
程处默不由分说,酒鬼刚将酒杯倒满,程处默端着酒杯,仰头一口干尽。大大咧咧,擦了擦嘴巴,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道。
“老鬼,在满上,满上一杯。”
孙子花爷爷的钱,不心疼啊!
张哲辉不无心痛,他强忍着**,捂着程处默的酒鬼,尴尬道。“前辈,我……”
如果鱼肠剑没有修复好,在听完酒鬼的故事之后,张哲辉一钱不要,送给酒鬼都行。可是鱼肠剑修复好了,它已经是一柄真正的神器。而且,鱼肠剑在修复好之后,跟张哲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同张哲辉的左右手一般,使用如意,十分灵活。如此宝贝,张哲辉诚心不舍的转让出去,其他书友正在看:。
“我能否用其他的东西,跟您交换鱼肠剑啊?”
鱼肠剑乃是神器下级的法宝,之前的主人荆轲,又曾是酒鬼的至交好友,如此贵重之物,张哲辉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更不知道该拿什么跟人交换。毕竟,另外一截可是酒鬼收藏之物。
酒鬼摆了摆手,叹息道。“你留着!好好对待它,期望有一天,鱼肠剑能在你手中重放光彩。”
鱼肠剑一修复完成,就自主认张哲辉为主,鱼肠剑有灵,它既已认张哲辉为主,酒鬼又怎强行夺取?
“那……”
张哲辉盯着桌子上那几葫杜酒,酒鬼自是明白他的意思。
“罢了。就当老夫请你们来搓一顿!”说着,酒鬼一脸的自傲。“酒这玩意儿,你们有钱都没地方买,老夫却是一天三瓶,喝都喝不完。嘿嘿!”
程处默眼前一亮。
“当真?”
“啧啧啧!”
程处默搓了搓手,没皮没脸道。
“我看你这老鬼再喝下去,没准儿哪天就嗝屁了。这样,反正你那么多酒,你一个人也喝不完,不如,先给我拿十葫来,等我喝完了,我在来找你,无需太多,一个周天百八十葫即可。”
“滚!全天下就属你父子两人脸皮最厚。”说着,酒鬼作势要将程处默的酒杯收起来,吓得程处默连忙把酒杯藏到腋下。
“自诩修道界第一人,却时常干出偷鸡摸狗之事,说出去也不嫌丢人。”
程处默嘿嘿笑着,点头连连应道。“是是是,回头我好好说道说道他。”
张哲辉哭笑不得,脑海中不由得闪现出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
修道界第一人南无仙,猫着身子,垫着脚尖,跟贼偷似的,贴着墙角跟,钻进屋子,趁着酒鬼昏睡,偷摸揣起两瓶杜,撒退啪啪就跑。
连修道界第一人都如此,可见杜酒的珍贵之处。
酒杯内的液体,流光四溢,煞是诱人。张哲辉迫不及待端起酒杯,在饮酒前,停了下来,摸出一瓶矿泉水,漱了漱口,将口腔内的其他异味祛除干净,如此一来,才能彻彻底底的尝到杜酒的美味。
当味蕾触碰到琼浆玉液一般的杜酒时,张哲辉整个人都痴迷了。柔滑的液体,犹如流金一般,在唇齿间滑过,留下怡人的清香。在这一刹间,张哲辉四肢百骸的每一个细胞,都泵燃炸开。
太爽了。
跌名修道界的仙人肉,以及杜酒,味道果然不一般啊!
一旁的袖狐,小饮一杯后,脸有袖晕,美貌更甚三分,叫张哲辉看的是目瞪口呆。
“冒昧的问一句,家父可是南无仙前辈?”
张哲辉一直就怀疑程处默极可能是南无仙的私生子,两人都生的这般粗犷狂野,相貌又有七分相似。
“嗯!”
程处默漫不经心嗯了一声,埋头喝着小酒,又从储物袋中摸出一些野味,搁在桌子上,配着美酒,美美的享受起来。
不能!
正文 第247章 我想杀的人,谁也阻拦不了
张哲辉迷糊,有这么牛叉的老爹,就算是私生子,那也不该窘迫到这种地步?
瞅程处默那一身装备,除了两把巨斧或许值点钱之外,浑身就没一样好东西。披着的衣服,破旧的叫人心酸,腰间别着的储物袋,怎么看都不像是修道界大佬的孩子。
刘西西狐疑道。“他真的是修道界第一人南无仙的亲生儿子吗?怎……怎么这么穷啊?”
刘西西他们家族,在世俗界算不上是第一家族,却也不赖。如此,他们都富裕一生,从来不缺吃穿,出行都是以车代步,住的地方跟皇宫一般,只有老爷子刘向阳所在的地方,比较复古罢了。
修道者那么厉害,而且还是第一人的儿子,怎么身上穿着的,跟乞丐一样啊!
刘西西刚入修道,不懂得分辨武器装备,程处默那两柄巨斧看着挺大个,但要造这么大的斧子,最多也就几万块钱足够。身上的盔甲也暗淡无色,看着像人家不要,随手捡着穿的。至于程处默腰间别着的破旧的储物袋,看起来,更像是捡垃圾的乞丐了。
饶是程处默面皮再厚,也不禁脸色发袖。
“嘿嘿!我家那老头子是个穷鬼,浑身上下,就只有天晶石最值钱,还被你拿走了。”
南无仙所创建的山门,与其他修道界的门派,大不相同。山门门徒众多,几乎个个都是修道界被外人所不齿的歪魔邪道,而这些人在南无仙眼中,却个个都是讲道义的侠义之士。
山门没有约束,在北方有一座山头,除此之外,山头之上甚至连做房舍都没有。山门门徒,十有**都不在山门,遍布天下各地,剩下一两个在山门,也是随意挖个山洞,在洞府中不问世事,只顾修炼。其他门派防范森严,规矩繁多,有极其严格的等级制度。而山门,除了南无仙是门主之外,其他什么长老弟子,一个都没有。平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自己随意找个洞府各自修炼,南无仙有什么事儿,也是亲力而为。除非到了山门遭遇灭门大难之时,南无仙才会召集山门弟子,一同守护山门。
不比其他门派,跟国家一样,等级森严,有完善的规矩,跟一个小型的国家一样,有赚取灵石的体制。越大的门派,占据的资源就越加的丰富,不论是凡人修道者,在资源窘迫远远不够用的时候,往往都会因为资源问题,而发生大的冲突。
“那也不对啊呀!”刘西西直言不讳道。“他姓南,你姓程,你们怎么会是父子啊?不……不会是私生子?”
话落,刘西西连忙捂着嘴巴,自知说错话了。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私生子……”
程处默愕然。
“瞎说,谁说我爹姓南的?”话一出,程处默反应过来。“你说南无仙这个名字啊?这是修道界那些修道者这般尊称我家那老头,我家老头大名叫程咬金,自诩外号混世魔王。”
“混世魔王陈咬金?”
张哲辉傻眼了。
“你爹的兵器不会是三板斧?”
张哲辉前身是搞古玩的,对历史有着很深的研究,隋唐纷争的时代,英雄辈出,在先下这个时代拍摄了不少电视剧,陈述着当年这段残酷历史的光彩。
“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句话,几乎每个人都会说。
隋唐历史中的那个程咬金,追寻逍遥自在,为了自由,甚至连皇帝都不做。张哲辉当真傻眼了,惊愕住。
程处默这个名字,很陌生,如果不将他跟程咬金联系起来的话,张哲辉浑然不会想到,程处默就是陈咬金的其中一个儿子。
天啊!
又是一个活生生的历史人物,出现在自己眼前,张哲辉简直不敢相信。韩非子算一个,但张哲辉见韩非子的时候,韩非子毕竟只剩下一个躯壳和元神而已,远远没有眼前来的这般真实。
在得知程处默的真实身份之后,张哲辉肃然起敬。
难怪程处默会使用如此巨大的板斧,有个老爹榜样在前。更难怪,在张哲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