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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特殊人群的生活方式-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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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我自吹料事如神,而是对这些人太了解了。果然不出所料,宣判后那位副检察长大发雷霆,痛骂两位律师:“老子花了一百多块钱,雇你们来辩护,你们连个屁都没放就滚蛋了。老子的钱是好挣的?一定得叫你怎么吃进去,怎么吐出来!”他打发人去车站找人,班车已经开走。又亲自带人坐吉普车去追,追了20里地拦车检查,车上没有,又追到招待所去查。岂知王县长接到我的话,早用他的车把两位律师送到临汾了。案件宣判后,自然又是一番热闹。作家张平在《法撼汾西》第四章《两个女子和六个干部子弟》里已写清楚了。他是作家注意细节,我是县委书记,哪能记得那么细呢?倒是有他没有写的,我还得说说。    
  事后那几个罪犯的老子,都先后找过我,有的口头认错,有的交了书面检查,表示痛改前非。人大主任提出换届时辞职,回村养病;再不插手县里的工作,但要求在生活上关照他,特别是药费报销上要给照顾。他还真说到做到,后来找过我几次,都是一些生活小事,帮他解决了,他还挺满意。那个法院副院长检查自己教子不严,自食苦果,近似哀求地说他工作40年,熬了个副院长,恳求不要处分他。我答应不受处分可以,副院长是不能当了。平行位移,当了个副院级调研员。特别是那个副检察长,连交三份长长的书面检查,每次去了都痛哭流涕,泣不成声,说他一定接受教训,他搞工作30年,无论如何不要让他出了法律部门。我说出不出司法部门再说,反正是检察院不能再干了。你的所作所为是不够当检察官的条件了,随后即把他调出了检察院。    
  张平的小说发表于1988年,成书出版于1991年到1994年。两年后,县里一个大干部“对号入座”,策动“汾西县最大的官”谋划告状。《法撼汾西》在北京丰台法院吃了官司。坐在原告席上的就有这位原副检察长,说张平在《两个女子和六个干部子弟》中侵了他的名誉权。庭审中有这样一段对话:法官问:“你咋能说小说里写的副检察长就是你?”    
  答:“他写的汾西县,写的刘郁瑞是县委书记。我就是那时候的副检察长。”    
  法官问:“还有什么依据呢?”    
  答:“他写副检察长的儿子是流氓,我儿子就是流氓,所以我认为他写的就是我。”    
  法官问:“哪些方面写得不真实侵了你的权呢?”    
  答:“他写的我儿子强奸、轮奸妇女五六次。我儿子实际只强奸、轮奸妇女三次。”法官    
  问:“还有呢?”    
  答:“他写的是在自己父母办公室里作案。我的办公室在检察院他不敢去。他母亲在二轻局,是在他母亲的办公室,不真实。”开庭那天因路上堵车,我去迟了。休庭时在门口等张平,几个原告看见了,立即回座里,再没出来。回到县里,在汾西县电视台大放庭审录相,    
  不见记者拍他的镜头。有人问他女儿:“怎么不见你爸的个人镜头?”他女儿说:“上午他还可以,听说刘书记去了,一下午口抖得连话也说不成,还往裤裆里尿了三次。”    
  看到此,大家就一目了然了。是作家侵了他的权呢?还是他自己有错呢?    
  
  
  
  从改革闯将到死刑犯第二章(1)
  
  〔原载《北京文学》(精彩阅读)2001年第6期〕 从改革闯将到死刑犯 ⊙关庚寅    
  备受新闻界关注,被称为南有“腐败红楼”北有“奢华夏宫”的惊天大案终于判决了。    
  据新华社电稿称:这个占地千亩,耗时三年,花费2000多万元的庄园,仅仅是设计的一部份,按夏任凡的设计,庄园还有一处停机场。其豪华程度可想而知。    
  大走私犯赖昌新所建的“腐败红楼”在其奢华程度上难望其项背。夏宫主人夏任凡不但在震惊全国的沈阳“慕马”大案中扮演了行贿的角色,而且成了死刑犯。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夏任凡原本辉煌的人生发生了可悲的转折?它又是怎么自取灭亡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呢?    
  是悲是喜,“夏大胆”被判死刑    
  作为一座城市同龄人,我一直观察他、琢磨他、试图破解他,因为他那大起大落、起伏跌宕的人生,高贵俗气;相互矛盾的灵魂,以及英雄魔鬼集于一身的形象,使人们看不清他的真实面目。    
  2003年2月8日,那起备受新闻界关注,被称为南有“腐败红楼”北有“奢华夏宫”的惊天大案,厚厚的75页,足足有4万多字,相当于一个中篇小说容量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沈刑初字第210号刑事判决书,记录了这个案件一波三折、历时两年的艰苦历程,如今终于下达了。自然,每一页都显得那么沉重,每一页都在向社会展示着那一代人特有的时代印记。    
  夏任凡,原沈阳市客运集团总经理,这个与共和国同龄的普普通通农村孩子,以无比的    
  真诚、顽强的毅力,战胜了自卑,经历了“老三届”知青经历的一切,搞文革、下过乡、参    
  过军、当工人,1982年又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从此,他在人生舞台上,演出了一出又一出惊天动地的事件,走向一次又一次的成功。他无论做什么都想努力去创造人生的完美,然而,却在追求完美中越陷越深,最后,不能自拔、走进地狱。2003年2月8日,在庄严神圣的法庭上,当审判长宣布开庭,两名法警将夏任凡带上被告席时,全场旁听者的目光都集中到他的身上。已过“天命”之年的夏任凡,作为改革的闯将,已经失去了昔日那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英姿;作为赫赫有名的企业家,他已经没有了“夏老板”的尊贵与傲慢;作为自命不凡的探索者,他已经没有了“夏大胆”的自信与豪放。此时此刻,作为一个即将被宣判死刑的罪犯,那花白的头发,臃肿的身体,声音粗哑以及布满皱纹的脸上,只有恐惧。他绝望的眼睛中,不时地闪现出一丝求生的希望。但是那个令人绝望的可怕判决,还是终于出现了:他被宣判为死刑。那一刻,他就像被枪击一样,顿时瘫痪了。他知道他的最后时刻来到了,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又是这么一个结局,他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又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他承认他有罪,甚至是罪大恶极,但自认为不至于死刑。为此,他感到有些委屈,有些冤枉。可是此刻,他已经没有资格在法庭上讨价还价了。一个城市的知名度,是和它在历史进程中,尤其是历史转折关头的作用密不可分的。因此,在共和国创建初期,尤其是计划经济一统天下时,沈阳都名扬四海,一直是国家的“宠儿”,而每个历史阶段,也都会产生与之相匹配、无愧于时代的典型。像20世纪50年代的尉凤英、李素文,60年代的雷锋、张成哲,70年代的张铁生……    
  一时间,这里也成了生产典型的摇篮。    
  然而,时间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改革大潮风起云涌,人们和新闻界又习惯地把目光盯向沈阳,殷切地希望这里再出现一个崭新的改革者形象,使老工业基地焕发青春,把中国的改革引向更加波澜壮阔的美好前景。于是,这个改革者便在占天时地利的情况下应运而生了。1983年8月,沈阳有一位年方34岁的共和国同龄人,被上级任命为有5000多号正式职工、458辆无轨电车、年客流量高达3。39亿人次的电车公司副经理、第五把手,行政级别是副处级。副处级乍看不高,在沈阳却是顶天了,因为他这么年轻!如此破格提拔,在国外、在南方都不足为奇,可这在沈阳当时,确实犹如一股清新的风,吹进了论资排辈、越老越值钱的干部队伍,令人感到后生可畏、刮目相看。尤其是半年后他升为经理、一把手,更卷起了一阵旋风。    
  这位年轻人就是后来名噪全国的青年企业家———“夏大胆”夏任凡。    
  沈阳电车公司有着悠久的历史,建国以来一直与汽车公司一起,担负着全市的客运任务,联系着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被老百姓称为“头道工序”。    
  改革之初,沈阳人主要的交通工具、也是出门的惟一选择就是坐公共汽车。难怪它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又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把这样一个大型国有企业“一把手”的担子,放到一个刚刚30出头的年轻人肩上,确实叫人们捏了一把汗。况且电车公司一直是老大难的企业。    
  也许他的履历很简单,一张白纸,没有包袱。他出生在沈阳市郊,父母都不显贵,像那个年代的青年们一样,1968年下乡,1969年当兵,1974年转业回到沈阳,到公用局系统开车,从最基层一步一个脚印走来,后来当了汽车三厂的副厂长;也许他年轻气盛、不安现状,想干事业,1978年他考入辽宁大学经济系,专攻企业管理,1982年毕业时,他是带着毕业论文《城市公共交通联合化的探讨———关于组建沈阳市客运总公司的建议》,到沈阳市公用局报到的。他被分配到企业整顿办公室工作,不久,任局运营处副处长。    
  因此,无论是基层的实践经验,还是文化理论、专业知识,夏任凡都具备了条件,可以胜任公司领导重任。    
  他更可贵的是有年轻人那不因循守旧、勇于改革的锐气。当时许多记者与他探讨对改革的认识时,他经常不用准备,张口就来,出语惊人:“有人认为,改革是程咬金的三板斧,整几个人儿、立几条规矩儿、分几个钱儿,三板斧是要砍的,不砍就没有办法杀出一条血路。但那只不过是整顿经济秩序。而改革是全面恢复经济规律的本来面目,是彻底解放生产力。我们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向企业现代化管理迈进,那就是从提高企业素质入手,一步一步,把企业建设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型企业。”这些话在今天看来已经不足为奇,可是当时确实是震撼人心,令人耳目一新、久久难忘。    
  夏任凡主持电车公司工作后,确实大刀阔斧、勇于开拓。他与公司领导班子一道,遇山开路、遇水搭桥,大力推行包括工资制度、干部制度、领导体制、经营方式、机构设施、医疗制度等6方面的综合配套改革,并取得了实效。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当时,沈阳市电车公司与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相比,三项经济指标顺位前移,分别居第一、第二、第三位。作为国家允许亏损,并给予补贴的企业,这是令人不敢想的。尤其令人不敢想的是,1984年电车公司还赢利164万元。    
  夏任凡不凡的改革业绩,在这个被新闻单位极为关注的城市里,在大大小小新闻单位的轮番轰炸下,他顶着改革的硝烟出名了。    
  1984年金秋10月,当北方的高粱晒米、苹果红脸的时候,夏任凡作为共青团中央推荐的8省市14名改革青年积极分子,光荣地赴京介绍经验,并受到了万里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多次接见。    
  过去,沈阳市电车公司这个老企业,一直被视为扶不起的“阿斗”,“老大难”的单位。短短的一年内,电车公司不仅得到省、市以上领导部门奖授的各种奖状、锦旗51件,而且企业领导人也被请到北京,请到北京大学这样的高等学府,介绍经验,这是几十年不遇的大喜事。    
  在北京期间,由于夏任凡在这14名青年积极分子中,不惧场面,敢于发表观点,备受大学生的青睐。许多大学争抢着邀请他去作关于企业改革的演讲。他在北大作报告时,正处于改革之初,大学生们迫切需要了解改革的走向、了解改革的实践,尤其想通过这些崭露头角的青年改革者,了解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真实情况。由于他观点新颖,讲话不断被师生们热烈的掌声打断。一时间,夏任凡的演讲洛阳纸贵,他成了香饽饽,被一些高校争来争去。    
  因此,他每场讲完之后,大学生们还不依不饶,一个接一个地往台上递纸条,提出各式各样    
  的问题,夏任凡显得颇有大将风度,来者不拒、侃侃而谈、从容不迫、对答如流,不时引发    
  一阵阵笑声。    
  他的不凡表现,预示着夏任凡作为一颗新星,已经在改革大潮中冉冉升起了。    
  流星燃烧,画出一道“迷人”光彩当夏任凡名声大振,红透京城之时,实际上,在这之前,换句话说从他上台那天起,他的麻烦与问题就从来没有间断过。只是他红的时候,那些揭发他问题的上访信更显眼。而那时中共沈阳市委不得不派出调查组,着手对他进行调查。    
  但是,这些“微妙的态度”,并没有影响1985年1月,夏任凡作为全国百名优秀青年企业家之一,再一次进京参加表彰大会;还因为市企业整顿办公室和交通局组成的班子,在电车公司“六好企业咨询诊断”评语中,肯定了电车公司领导人是(群众)期望的领导者。    
  然而,时间到了1985年4月,短短的三个月后,市交通局党委又派出了整党联络组,进驻电车公司,再一次对夏任凡进行调查,并发动干部、群众对他进行评议。伴随着评议的问题越来越多,4个月后,夏任凡被免去经理职务。    
  当然,对于夏任凡这样一个有影响的青年改革家,这样一个牵扯到改革的敏感人物,撤销他的职务决不仅仅是市交通局的意见,那是必须经过市委同意的。市委同意撤销他的职务,当然也不是相信了一些匿名信的望风捕影,一些老干部的愤怒叫骂,更不是因为群众反映他爱“吹牛”、“大胆”这些鸡毛蒜皮的工作方法问题;而是夏任凡确实存在着当时认为思想作风和经济方面的问题,而且是有根有据、比较具体的。    
  夏任凡作为电车公司党政一把手经理兼党委书记,作为团中央树立起来的青年改革典型,作为一个众目睽睽、名噪华夏的青年改革家被免去职务了。这无疑又一次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但当时能摆到桌面上、能构成问题的,不过是三条“事出有因”的罪状。“私涨”一级工资;“公款”购一身西服;带着老婆游山玩水等问题。进而又被查出了违背中央有关政策、违背财经纪律的问题。    
  头一条罪状,夏任凡为自己私涨一级工资:起因是电车公司1984年下半年对传统的分配制度进行了改革,其中之一就是取消了公司副科级以上干部奖金,实行职务浮动工资或职务补贴的结构性职能工资制。经过上级批准,沈电发〔1984〕二十九号文件规定,职务工资的标准是:    
  “正、副科长按17~19级干部标准;党委书记、副书记,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按14~16级标准。”    
  这样夏任凡按规定选择了中间,拿了124元,相当于15级工资标准。    
  1984年7月,他外出开会,办公室的同志考虑到他是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文件又有14级的说法,以及又掺杂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想法,便又给他上浮了一级工资。这样他每月可拿138元,相当于14级干部工资,仍然没有超出文件规定的标准。    
  
  
  
  从改革闯将到死刑犯第二章(2)
  
  夏任凡回来后,不够重视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默许了这次浮动工资。事实上他只领了两个月工资,充其量也不过十几元钱,而且,当他一听到群众有些风声,立即拿掉了这级工资,并在党政联席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第二条罪状是“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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