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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只道當初年少時[死神同人]-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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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呀~这可不行,那可是我唯一的财产阿,塌了我可是会哭的哟。
  那你想怎样?
  所以才需要你的帮忙不是?你们志波家对于灵子硬化的技术不是早在尸魂界里登峰造极了吗?
  但屋子最后还是塌了。
  我亲爱的小白白则因为出任务的关系暂时逗留现世,不等到樱花凋谢季节的来临将不会再回来。
  
  夜一于某个月黑风高的子夜摸着瀞灵廷的砖瓦跑来找我。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对我流露出极尽愤怒的表情,她揪着我衣襟大声质问:你在做什么?你知道你做了什么吗?你想死吗?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我默默看着她发作而不出一声。
  我竭尽所能也只能帮你隐瞒其中一样,你造出来的那两样东西实在太了不得了。
  等冷静下来后,她对我说。
  崩玉和义骸,你想让我瞒住这其中的哪一样?
  有差别吗?我问她。
  极刑和流放。
  流放去哪里?
  我不知道。她皱了皱眉,这得由四十六室来决定。
  如果我选极刑呢?
  我朝她微微笑,史上第一任受到处刑的正队长,将来人们看到这段历史的时候不是会觉得很酷吗?
  但我知道夜一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我合着初春的节拍偷偷溜到朽木家的那座庭院外,踮起脚尖往里张望。
  那一年的樱花盛放得特别早,扑籁籁落满一地,显出淡淡的粉色,煞是好看。我突然想到,其实从横向平行的角度上来说,白白现在和我算是同处一地。但现世的樱花还未到花期,所以他今年注定是要错过这场美丽的花雨了。
  离开的时候,我被一个少女叫住。
  她立在樱树林立的庭院中,乌黑的发色,明亮的眼,仿若一个自花丛中走出的精灵。
  浦原先生……她说。
  你认识我?
  她低下头恭敬地行礼:在西流魂街的时候…我有见到过您几次……
  你也是西流魂街的人?
  她摇头,双眼里显现出一种古怪的忧伤:我是后来才辗转到那儿的…
  她又笑起来,一股阳光般的暖意自她脸孔慢慢绽放。
  …我好几次有看到您跟志波家的兄妹一起打闹。
  这样啊…我点点头,转眼却看到她满手泥巴,你在干嘛?我问她。
  我在种蒲公英,朽木少爷似乎很喜欢。她说。
  现在栽下去,到了秋天就能铺满一整个庭院。她张开双手,比划了一个大大的圆圈。
  尸魂界里是长不出那玩意儿的。
  恩…但不试试看又怎么会知道呢?
  ……你叫什么名字?我突然问。
  她一下子愣住,似乎对于我的询问受宠若惊。
  我是今年新被招进来的女佣,刚才…真是…一时忘形,失礼了,请别见怪。
  啊~别误会,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我微笑,这使她稍微平静了些。…我只是在想,你说的很对,很多事情不试试看是不会知道的……
  浦原先生。她打断我。
  恩?
  我叫绯真,以后还望多多关照……
  
  于是时间又开始慢慢开辟新的航道,通往更多更迷离的方向,好把我们分门别类地推进去,然后漂流往各个不同的彼岸。
  夜一又一次地来找我,只是这回不再愤怒。
  呐~喜助,跟我走吧。她拉住我手,这样哀求道。
  我们一起走吧。
  她不是第一次说这样的话。早在我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死神,天天混迹13番闲云度日的时候,她就那样对我说过。
  跟我走吧。
  那时的她已经是刑军团长最杰出的左右手,铁板订钉的下一任继承人。
  跟我走吧。她说,去我那儿肯定比你继续留在13番要强的多得多。我却残忍地拒绝她,将她满目的热诚与渴望生生掐灭。
  我垂下头,她的泪珠却敲上我手背,印出阵阵灼痛。
  跟我走吧……她说。我们俩一起走……
  蜂家的那个少女也总用与她同样炽热并真挚地目光自背后望着她,可她却不转身,也不回首,只一味专心致志地盯视前方,紧跟我步伐。
  我则亦然。
  可人生的路途并不是只要朝前看就能前行的,背后的往往也同样重要。我们明白,我们都明白。但我们还是往前看,只往前看,不断的往前看,而把身后的远远弃落在一旁。
  “跟我走吧……”夜一说。
  “好。”我终于答应,然后等待她慢慢地重新绽露出笑颜。
  
  现世里,有一座名唤空座町的城市,在那个被称为空座町的城市的某一个小角落里,有一间浦原商店。
  那个商店里有卖好吃而奇异的糖果,那个商店里还有着亲切并可爱的店员,至于那个商店的店长更是全世界最英俊最善解人意的人。
  而在那个商店的后门还有一大块空地,那里没有娇艳的牡丹、没有可人的鸳尾,也没有小巧的铃兰,但只要一等到秋季降临,那里就一定会摇曳起满满一地的蒲公英,跟随风向,飘散去那最遥远的彼方……
  
  —全文完—
  
                  
外一篇(上)
番外:夏短歌长(近修)
作者有话要说:贴出来后发现暴喜欢69区的名字,谢谢小因赐名(笑)  ——他站在那棵树下耐心守候,直到花落结实纷纷掉落脚前,然后腐烂。而他,却依然抱怨这个夏季太过短暂……
  
  (上部)01。
  世人皆知,技术开发局的浦原局长摩下有一位长相奇特、行事怪癖的歪才:倒三角眼、无眉、眼神凶恶、万年烟民深居简出且额前出角,并呈三足鼎立状高调耸立。
  有关歪才前额那三枚畸角的传说历来颇丰,大致总结后可分两种:版本一,此位仁兄前世并非人类,或者说,并非纯粹的人类。版本二,此仁兄的真身实为半虚。
  修兵于是在初次听闻这般的无稽之后不住连连冷笑两声,背转身立即暗说谣言果然不可信。什么非人类,什么半虚,明明不过个撞了线杆也不知回头绕弯的楞头,却偏偏打肿了脸冲胖子硬要扮凶悍搞特殊,弄得旁人个个草木皆兵,跟着搅在里头一道瞎起哄。
  他那么说的时候,阿近的手就从他背后伸出,牢牢挽住了修兵的脖子。他一时闪避不及,后脖颈就这样不幸沦为口舌快意下的牺牲品,给硬是掐出了道又深又红的齿印。
  
  “咬我作甚?”
  “你不也咬过我?这叫一报还一报,懂?”
  
  一席话说得修兵直翻白眼。
  什么叫记仇,什么叫小鸡肚肠,这就是了。多少年前的陈旧往事到了现在还不断拿出来翻来覆去的说,也算一种境界。但转个念头一想,又释然了,早知此家伙乃凡夫俗子,也并非一天两天,何必到了今日再来耿耿于怀非跟自己过不去不可?
  于是转过头来,笑得满脸春光明媚:“那是那是,出来混的早晚得把欠下的债填上……”
  此句话共分两截,后半截是:赊出去的,也早晚该讨回来。可他没能有机会再说下去——对方的牙齿磕痛了他的嘴唇,舌头则窜入牙床间肆意翻滚,涂抹了烟草甘甜并苦涩气息的味蕾,在唾液的催化下于口腔内轻轻扩散……
  然后等到很多很多年以后,修兵再度回想起当年的那个夜晚,便禁不住唏嘘嗟叹:所谓一语成谶即是如此。所以说很多时候,满口饭易食,满口的话却不容道。
  
  02。
  西流魂街69区——汲筑。
  白日里盗贼横行,黑夜中虚类尽出。但总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偶尔时来运转,难得摊上瀞灵廷的光晖承泽,死神们仁慈的刀尖还是会间或波荡流转,给这片荒芜贫瘠之地来上次彻底的大扫除。
  然扫除完毕,甩甩衣袖。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原来该什么样的,继续什么样。如此辗转反侧,数千年来不曾改头换面。
  修兵就是在这样的地方捱过了整整200个年头,待到第201年真夏,他望着屋门前盛放一地的白色葱莲,突然下定了决心走出这里,去到外面的世界好好闯荡一番。
  他跪在地板上,额头紧贴草席,向窝在角落的兄长行告别礼。兄长没有看他,只一味凝视窗外那些划天际而过的飞鸟,追寻它们掉落下的羽毛来揣测它们此次远行目标地的终点将会落于何方。
  即将跨出屋门的刹那,修兵被身后的兄长叫住。
  “索性…将这柄刀一同带去吧。”兄长这样说。
  他曾是整个69区最负盛名的刀匠,所有利刃经他手而出锋芒难挡,披荆斩棘、无所不往,后来却莫名其妙地改行编织起了竹篓。‘这柄刀’,就是兄长收山前遗下的最后作品。
  “与其慢慢锈在鞘里,还不如寻个机会拔出来,去到野地晾晾风的滋味。”他将刀甩进修兵手里,“…这样,等到折断的时候,也就不再会留下任何遗憾了。”
  修兵低头向自己唯一的亲人深深行下最后一礼,随即夺门而出,不再回头。然兄长的话就此牢牢深刻心头,日后跋山涉水、生死交关,尤不敢忘却半分。但,也仅仅停留于记住而已,之后的几百年里,兄长所留下的话语他始终未能参透半分。
  直到——桑椹最终掉落枝头,慢慢腐烂在他脚边,把那人的眼梢瞳底晕染出隐隐的一片黯然为止——
  
  03.
  第一粒桑葚砸到修兵脑袋的时候,他酣梦正浓。抬眼,某个不识好赖搅了睡头的混蛋面孔就搁在头顶,朝自己笑颜甚欢。
  出了汲筑往南,70区凫丕;往北,68区孑隅岩。流魂街历来的规矩是:非北易南。这即是说,低数号街区的游魂可随意迁徙至高数号,反之,则否。但这项规定对于孩童并不适用。修兵虽然已在流魂街逗留了超过200年,个头却依然不过成人一半左右高,所以在束紧了腰间兄长所赠的打刀以后,他一路向北,直奔西流魂街治安最好的1区而去。
  之后每一次回想起当初相遇时的情景,阿近都会自唇边荡开一抹戏谑的弧度:“那模样张牙舞爪的,简直像要把人给生吞活剥了去…”
  “诶~有那么严重吗?不过是拿果子不小心敲了你的头而已。”那么问的时候,通常都会招致某人一贯的白目和无视作为回应。得到冷遇后的阿近则只好按老规矩,默默点起一支烟,随后独自讪讪笑开。
  同样的事搁修兵嘴里,说出来却是南辕北辙呼东及西,完全截然相反的两种版本:
  “哪儿不小心了?那分明就是想杀了我!”
  “不过小小一颗桑葚,有那么夸张么?”
  “那叫一颗?那叫一堆!就差没把我给活埋了。”
  “那个嘛…一时失手而已…谁料到不过小晃下树枝,就给掉下那么一大堆来。”
  “看吧!终于承认了,果然是蓄意谋杀……”
  吐糟就此升级,从而一发不可收拾地转向更为无营养化的口角,抑或直接向暴力、血腥、不宜儿童观看的双人互殴进化。
  于是每每事后,阿近都会拍着自己高高的额头(在这里不得不指出一点,那时我们的阿近额头上还未长角),望着悬空高挂的月亮百思而不得其解:自己那明摆在台面上的好意,这小子怎么就总不明白呢?
  
  孑隅岩四面奇山环密,山上悬崖峭壁,怪岩忽突。越过它们继续北行100里,有大片桑树林,枝繁叶茂却从不结果,只有一棵例外。至于究竟哪一棵,找得到找不到全看运气。
  所以,当初次拿手贴上那树树干粗糙的表皮时,修兵无法不被内心汹涌而出的惊讶与喜悦所淹没。对于拥有灵力的游魂而言,前行途中最大的阻碍莫过于须不时定时定量地寻找可以果腹的食物予以充饥。
  当然,他也永远不会为当初的自己由于饥饿过度而昏睡树旁的行为报以羞赫。但那与阿近口里信誓旦旦的所谓善举,是跟本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一桩归一桩,切不可也绝对不能混淆于内,放在一道,随意讨论。
  因此,当面对那一脸写满了‘欠抽’二字,并朝自己伸过手,企图将自己从大堆的桑葚堆里扒拉出来的男人,当年尚还年幼的修兵,几乎不假思索,照那只可恶的手爪,就是狠很一口。
  “厄~这感觉很难讲,不是吗?”阿近在抖落了数截烟灰之后,转过头,面向自己眼前那个满脸奸商样的金发男人,那样说道。
  “就好象……”他挠了挠自己那头蓬蓬乱发,“面跟前虽然趴着只正在小憩的猫咪,看上去也十分的可爱,但等伸出手来,才明白…那根本就是只牙尖嘴利的野山猫啊……”
  说完,他再度掸掸指间燃剩的烟头,随即缓缓笑开。
  
  
                  夏短歌长(近修)
作者有话要说:小电崩坏,更新缓慢ing = =  04。
  有句话是那么说的:当别人打你左脸的时候,请不要吝啬于伸出你的右脸。
  但如果给阿近一个机会,那他一定不惜拿手贴在技术开发局的实验台上面对自己那万分无良的上司起誓:当年的他之所以在被咬了左手之后再度伸出右手,绝非因为这句话而起,更不是吃饱了没事犯贱。只是纯粹的一时同情泛滥,不忍眼睁睁看着一条生命在自己眼跟前被活活饿死而已。
  但同样,如果也给修兵这样一个机会,他则定会毫不犹豫地表示:那当口,居然没想到用刀,只轻轻张嘴咬了对方口而已,委实他桧佐木人生的一大失策。
  关于这段腹诽,通常都会在阿近‘不足2尺的手臂尚且拔不出三尺2寸的打刀’的善意提醒下,被立即更正为‘若非当初拔不了刀,不然定不会仅仅咬你一口便罢休’后脱口而出。至于‘为对方所救’‘心怀感激’之类说辞,更像是一则则笑话,根本不足为道。
  就是放到阿近本人这儿,恐怕也会在吐出数口烟圈后,满不在乎地回答:“就算当时没我出现,那小子也绝对死不了。”
  无良奸商于是不耻下问:“那又为什么即使被咬,也还是死死抓住不肯放手呢?”
  对话通常会在此处出现短暂留白,寂静的室内此时只能听到阿近擦亮火柴,燃起新一支烟头的微弱响动。
  
  他是药商,同时也身兼半个医生,就地给人看些疑难杂症以此攒钱糊口。东西南北四个方位的流魂街,几乎都留下过他的脚印。无论1区的欣欣向荣抑或81区的失落颓败,他从来不曾不放在过心上,哪有钱赚往哪儿去,一直以来都是阿近的生存信条。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近千年,久到足够忘掉前世,甚至这个世界里的他原本的出身。
  药商对于这样的生活很满意,浪迹天涯无依无所正是他渴求的。但他却依然在不经意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漫长的旅途中,阿近不慎走失了他年幼的弟弟。和自己有着一样黑色头发却身材瘦小、抬起眼便能映出明净天空的、笑容可爱和当年的修兵一般高的自己常年以来疼爱有加的弟弟。
  
  “这是什么…萤火虫?”
  当修兵指着树丛间浮动的银色光点,一脸迷茫地发问时。阿近突然就有了一种时光倒错的感觉,仿佛那个曾经走失的孩子再度回到了他的身边。
  “…冇蝇,这玩意儿的名字叫冇蝇……”
  修兵张开5指抓一只握在掌心,翻来覆去地赏玩,爱不释手。阿近便曲起食指轻轻敲击他前额,如同许多年前他对某个孩子所做的那样。
  少年护住额头,怒气冲冲:“打我作甚?”
  ——那你又干嘛捏着这虫子不放,当心一个不小心被你捏死。
  当年的自己似乎就是这般回应弟弟质问的,但这次阿近没有回答,只默默把虫抓过来,然后装进了一樽注满水的玻璃瓶。
  “真心想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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